整体谋划 全域推进 扎实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势见效
2024-05-12陈彦夫
陈彦夫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在党的二十大后的首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农村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正确处理工农城乡关系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成都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立足“大城市带大农村”鲜明特质,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放到推动超大城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万千气象成都篇章的战略高度,加快打造体现公园城市特点、独具天府文化气韵的现代化乡村。
准确把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丰富内涵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乡村建设,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建设“美麗乡村”,再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乡村建设的内涵和目标进一步丰富和拓展,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乡村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
宜居宜业,更加注重深化乡村物质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精辟指出,“农业因人类定居而兴,村落因农事活动而聚,乡村不仅是农业生产的空间载体,也是广大农民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故土。”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就是要通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乡村“近悦远来”、尽快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持续吸引、长久保有相对充裕、勇于创新的劳动力,加快释放乡村巨大的创造动能和消费潜能,拉动产生巨量的投资需求,催生更多创新驱动、富有特色的农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激发农业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多元功能,拓展战略纵深、增强经济韧性,促进工农循环和城乡循环畅通,不断巩固和拓展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的战略主动。
“和”“美”,更加注重深化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拥有灿烂悠久的农耕文明,必须确保其根脉生生不息,做到乡村社会形态完整有效,文化基因、美好品德传承弘扬”“推进农村现代化,不仅物质生活要富裕,精神生活也要富足”。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必须把中华文化精神内核“和”的理念贯穿其中,凸显农业生产讲求合于四时、农村文化讲求以和为贵、村落居民讲求和衷共济的农耕文明赓续,不断以“和”调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以“美”调和人与村、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结合起来、同农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理念结合起来,在注重乡村外在秀美的同时重塑乡村文化内核、凝练乡村淳美气质,让广大农民自信自强、振奋昂扬,实现乡村自外而内、从形到神的全面发展。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批示中指出,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这一重要指示,为我们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具体实践中,需要我们把好三个方面原则。
一是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乡村振兴促进法》强调,“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必须把准农民需求,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充分调研和了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聚焦农民急难愁盼,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必须引导农民参与,在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作用的同时,健全自下而上、农民参与的机制,把农民群众诉求融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过程,坚决不搞大包大揽、不代替农民选择。必须接受农民监督,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社党风政风监督员等作用,规范村民代表参与村集体决策和监督的程序,切实保障农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因势利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学谋划和推进“三农”工作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大局需要,作出应有贡献”。这就告诫我们,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必须量体裁衣,切实提升乡村形态多样性、发展路径丰富性。必须立足实际,统筹梳理川西林盘、精华灌区等成都平原现实条件,加强对空间布局、功能优化等方面的指导,不超越发展阶段、不刻意拔高标准,避免简单地定任务、赶进度、层层加码。必须突出特色,落实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分类建设指引,着力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一村一策”分类制定发展策略,不照搬城市建设模式、不搞千村一面,推动乡村各具特色、各美其美。必须循序渐进,合理安排先行村、重点村建设时序,避免大拆大建、防止一哄而上,决不随意“翻烧饼”“换频道”,做到求好不求快,确保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坚持谋定后动、守牢红线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农村改革,必须保持历史耐心,看准了再推,条件不成熟的不要急于去动。”这就要求我们,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必须守正创新、审慎稳妥,警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避免方向性、颠覆性错误。必须守牢宅基地改革底线,不得准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不得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不得违规搞合作建房,不得以土地改革之名变相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赶农民上楼。必须守牢农用地利用底线,流转租赁耕地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改变耕地用途、破坏农业生产能力,不得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反租倒包”、搞不切实际的大规模经营,坚决做到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必须守牢保障农民权益底线,不得与农民争利,不能挤占有限的农村社会保障资源,对强行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要慎之又慎,农村产业发展不得脱离联农带农益农导向,不能富了老板、忘了老乡。
加力加劲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上担当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来川视察时作出“在推进乡村振兴上全面发力”的重要指示,强调“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集中资源,加快突破,形成标志性成果,为我们抓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是因地制宜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做精“土特产”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没有产业的农村,难聚人气”。结合成都实际,需要从三个方面抓好乡村产业振兴。聚焦节本提效、延链增值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着力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打造一批专种专收专用的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提升产地预冷、保鲜烘干、精选分级等初加工水平,推进加工设备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做大做强川式调味品、中成藥等精深加工产业,全链条带动农产品生产效益提升。聚焦契合市场需求、增强竞争优势做精特色产业。统筹镇村特色产业规划布局,发挥好行业协会、专家人才巡回服务团、职业经理人等主体作用,加强对市场容量、消费趋势的研判,引导经营主体合理确定规模、细分专业市场、错位规范发展,做到生产上适度规模、组织上适度竞争。聚焦开发新功能、激发新价值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以农商文旅体综合体理念用好“天府粮仓”、大地景观等资源,植入体验消费、个性消费等新消费形态,积极发展乡村民宿、休闲观光、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加快农村丰厚生态价值转化,真正实现向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
二是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我们稳扎稳打,把握好建设策略方法,以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干下去。坚持以点带面、连片成势。科学谋划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布局,大力实施“百村先行、千村提升”工程,每年连片建设50个先行村、50个重点村,加快打造5条以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带和17个重点片区,通过“抓两头带中间”辐射带动全域整体提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始终秉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的理念,充分考虑财力可持续,着力加强涉农资金统筹,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集中力量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切实提升乡村建设实效。坚持项目化推进、清单化实施。落实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南,从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入手,精心编制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未来一段时间要干的具体事和进度要求,结合推进情况予以差异化的要素保障和考评激励,确保定一项办一项、干一件成一件。
三是着力构建乡村善治体系,塑造乡村崇德向善精神风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处于深刻变化和调整时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虽然错综复杂,但归结起来就是一个‘散字。”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从精神上凝聚农民、从制度上引导农民,推动乡村建设和发展始终沿正确方向前行。一方面,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乡村移风易俗。着力加强历史名镇名村、农耕文化遗产等保护与利用,大力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联创,接续选树道德模范和先进榜样,深入治理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赌博迷信等陈规陋习,创新用好村规民约等手段,强化倡导性和约束性措施并举,高水平办好乡村篮球赛、乡村健康跑、乡村音乐季等文化活动,不断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另一方面,必须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化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实践,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整合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大力推动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加强乡镇赋权扩能,扎实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确保乡村社会和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