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真返璞:何延华小说散论
2024-05-10董国俊
董 国 俊
(甘肃农业大学 人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藏族青年作家何延华自中短篇小说集《嘉禾的夏天》出版以来,陆续有一系列佳作问世,并获得一些重要奖项,如《寻找央金拉姆》获第二十六届“东丽杯”梁斌小说中篇小说奖、《寂静的雪山》获首届“青稞文学奖”中篇小说奖、《拉姆措和拴牢》获首届梁晓声青年文学奖,等等。虽然何延华是藏族女性作家,但对其小说框定在“少数民族”“身份认同”或“性别意识”观念下的品读显得捉襟见肘,这就像对一部伟大作品来说仅仅在“某某主义”理论下的解读并不令人信服。本文从地理空间、叙事方式、主题表现等层面,分析何延华小说鲜明的美学特色。
一、地理空间上的平视目光
百余年中国现代文学史中,“乡土文学”是一棵参天大树,上面开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朵。而陈晓明在《中国当代文学主潮》一书中,以刘震云、莫言、铁凝、贾平凹、阎连科的作品为例,提出了“乡土叙事趋向于终结”的观点,即:传统的乡土文学的经典性叙事(如把乡土作为精神归宿式的那种叙事)已经终结;乡土文学已不具有意识形态性质;乡土文学叙事已不具有历史整合性;乡土文化的终结;解构乡土美学的意向[1]。长篇小说一般隐喻了那种逻辑性、整体性和绝对性,而中短篇小说更容易聚焦人生的含混性、碎片性和偶然性。何延华已发表的大多数中短篇小说,恰恰是以她熟悉的“新农村”生活为原点,这能否赢得当下批评家的青睐并获得读者的喜爱呢?
阿尼玛卿雪山、雷帝雪山、黄金草原是何延华小说中经常出现的地理空间,这片大地以永恒的美丽、神秘和静穆给生活其间的万物以庇佑、祝福和疗愈。在《寂静的雪山》中,就有这样的溢美之词:
人世沧桑变化, 唯有阿尼玛卿雪山, 以亘古不变的姿态傲然耸立。它健美雄浑如阳刚的壮年男子, 毓秀柔美如俏丽的盛年女子。但更多的时候, 它苍凉博大如无私的父亲, 和蔼宽容如慈祥的母亲……雪山脚下绿草茵茵、鸟语花香, 山腰以上却永远冰雪皑皑、雾蒸云腾。它给它怀抱中的子民, 奉献溪水、草原、牛羊、粮食, 也赐予他们诗意、梦想、执著、坚定等美好品质[2]。
这样的地理空间,孕育着“泛灵论”或“众生平等”的观念。而作家过分地臧否其笔下的人或物,往往是意识形态的浓度过大所致。何延华小说中独特的地域文化(中原农耕文化与青藏草原文化的交会),是她的小说区别于其他地理空间的美学基因。事实上,何延华小说中“人与物”之关系的叙述,给我们已熟知的乡土文学注入了宝贵的陌生感。
《狼虎滩》书写了一个人(菩萨保)与动物(天马)互救的故事。在菩萨保用尽全力把一只怀孕的天马拖出沼泽以后,自己却陷入了淤泥,“突然,身旁的天马伸长脖子,用牙齿咬住他的后衣领,用力拉扯他”,最后才双双得以脱险。菩萨保“发现他和千千万万的生灵有着同样的血统,它们的欢乐忧愁,虽然表现方式不同,但内里的实质和他多么相像……从那以后,菩萨保对世间一切有情众生都怀着一种敬畏、美好而纯洁的感情,不论何时何地看到一些野物,都会心生一种温柔喜悦的情感,为自己能和它们生活在同一片天地里而深感幸福”[3]。虽然菩萨保没有母爱(他母亲难产而死),但是“他突然随着歌曲深沉的旋律抱住它的头颅,在它耳边撕心裂肺而又笨拙、生疏而又深情地喊了一声‘阿妈!’”[3]19的笔法的确会让读者感到震惊。当然,这也会让读者想起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中拉斯科利尼科夫作过的那个可怕的梦:“他高声叫喊着,从人丛中挤进去,冲到那匹黄毛黑鬃马前,抱住鲜血淋漓、已经死了的马脸,吻它,吻它的眼睛,吻它的嘴唇。”[4]而真实的故事是,尼采抱着一匹受虐的马的脖子哭了起来。退一步讲,在浸透了佛教信仰和佛学思想的藏族牧民生活中,人与动物的亲密关系往往超过了外人所能理解的范围。
《献羊》是一只羊拯救一个人的故事。这篇小说最神秘的地方,在于当人用羊祭祀二郎神时,羊最初纹丝不动,待到主人公和平念出“我请求二郎神,保佑福寿老阿哥平安度过这次劫难。如果他能活下来,我愿意让我的菩萨保认他做干阿爸,安慰他、帮助他,让他们老两口,过一个幸福吉祥的晚年”[5]时,“很快,羊羔全身筛糠似的抖索起来,并不停地点着漂亮的头颅”[5]51。这种“神迹”用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真可谓“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说得清楚;对于不能谈论的东西必须保持沉默”[6]。至少,敬畏天道、敬畏人心、敬畏生命是这篇小说可以说的东西。
《寻找央金拉姆》描写了一个小女孩因高烧失声因“自然”复声的悲喜交集的故事。父亲带着女儿去桑科草原寻找歌唱家、神医央金拉姆的经历,像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一样,充满了艰难、温情与救赎。小说中把小女孩能够再次发声的契机,蒙上了一层神秘的梦幻色彩:
簌簌簌……大自然的万千声音一起说,“亲爱的孩子,像热爱生命一样热爱唱歌吧!像赞颂黑夜一样赞颂声音之神吧!像赞颂太阳一样赞颂妙音天女吧!加油,不要气馁,我们都在你身边,倾听你发出天籁之声”![7]
这是在小溪、青蛙、夜莺、松林相继安慰伤心的小女孩以后,大自然给予她的慰藉。“万物相爱相依,会赶走一切不幸和苦难”[3]23?“大自然里到处都是央金拉姆”[7]27~28?这至少是作者对人类良知的呼唤!
生于乡村、久居城市的知识分子对“乡土中国”的叙述眼光是不同的,笔者曾说:“鲁迅的眼光是冷的,沈从文的眼光是热的,而莫言的眼光既冷又热。或者说,鲁迅的眼光是俯视的,沈从文的眼光是仰视的,而莫言的眼光是平视和后视的。”[8]阅读何延华的小说,总感觉那目光是“怜”的,是一种哀怜、怜悯、同病相怜,甚至具有了一种慈悲情怀。这种慈悲不一定是一种宗教情怀,而是类似于“以生命为视界”[9]的共同体意识。就像一个“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游子,却并没有感慨自己“乡音无改鬓毛衰”,而是用平视的目光对乡村的地理空间进行了一次现实而诗意的书写。
二、叙事方式上的心理探微
对中国当代文学海外传播作出巨大贡献的译评家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认为中国小说有一个明显的倾向,即“是以故事和行动来推动的,对人物心灵的探索,少之又少……中国小说人物缺少深度”[10]。阅读何延华的小说,则较少有这样的遗憾。她笔下的乡村故事平实甚至平淡,情节不设戏剧性的冲突,场景也是简单而微小,似乎所有的故事、情节、场景都是为人物的内心世界而存在。何延华自2008年发表《嘉禾的夏天》到近年来问世的《寂静的雪山》《献羊》《拉姆措和拴牢》《狼虎滩》《三月之光》等作品,她的小说叙事似乎发生了新变,即从“成长小说”开始关注“成人世界”,加重了人物心理特别是女性心理的描写,在主题上也有了更深的开拓。确切地说,日常生活中乡村女性的心理探微,是何延华小说鲜明的美学特色。
《拉姆措和拴牢》是一篇获奖小说,评委会在颁奖辞中说:“中篇小说《拉姆措和拴牢》以相当朴素的笔调叙述了一个关于崇高和拯救的故事,作者何延华另辟蹊径,将善的伦理与个人命运纠缠在一起,让人物从自我的良知出发,并经由自我与他者一路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真正习得善的智慧。显而易见,何延华是在有意矫正一种历史的伦理错误,她借以人物在求善之路上的真实崩溃,表达了针对那种无私之爱抑或忘我之善的狐疑。她试图通过这一作品告诉我们,善是学习,善是成长,善绝无可能放逐自我。她希望我们能够同她一样坚信,所谓善就是借助爱的情感来实现一个崇高的自我。”[11]梁晓声青年文学奖以“青年性”“原创性”“国际性”为评选原则,从颁奖词来看,也极其注重作品的“思想性”:“无私之爱抑或忘我之善”是一种“历史的伦理错误”吗?
拉姆措因照顾似傻非傻的拴牢成为一名道德模范,文本中有如下描写:
你这个害人精!你这头懒猪!曾经因为照顾你,我上过州《民族报》的报纸,上过县电视台的新闻,那是多么崇高的荣誉呀:道德模范,全州全县人民学习的榜样。可我不是因为别人给的荣誉,才照顾你的。我是为我这颗良心。我把我美好的青春,全牺牲在照顾你这件事上。我不曾睡过一个好觉,不曾像其他女人那样,为了一包盐巴,打扮得漂漂亮亮去赶集。我每天都觉得自己在虚度岁月,除了生了个娃娃,在照顾你的缝隙里拉扯大,我一件可以纪念的事情也没干。佛祖把你交给我,拍拍手,就走了。如果用道德和宗教、飞鸟和花草的标准来审判我,我问心无愧。可是现在,哪怕全国人民向我学习,我也不想拉扯你的孩子了。我累了,受够了,再也挖不清,挖不清了。呜呜,我真想到拉姆拉措神湖去看看,我的前世,到底造了什么孽![12]
拉姆措的这一长串自白,捕捉到了一名平凡的乡村女性的孤独、恻隐与崇高,特别把一名道德模范“不道德”的一面尽情地宣泄了出来。尽管笔者不太欣赏文学中过多的思想性,认为其在最坏的情况下会损坏作品的艺术性,但或许是“寓教于乐”或“文以载道”的深厚传统,作者和读者都会默认文学作品的这种命运。然而,任何有用的思想根苗都应扎在日常生活之中。
“真实”是何延华小说的灵魂。对于《拉姆措和拴牢》中的真实(感),笔者不愿挪用阎连科所说的“社会控构真实、世相经验真实、生命经验真实、灵魂深度真实”[13](或“外真实”和“内真实”[13]152)的理论加以解读,也不愿借用中国先锋作家意识到了但没有言明的“真实”[14]观念加以解读,而宁愿相信这是日常生活的一种常态。“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然而,善良要比想象的难,爱人首先是爱弱者。两个孤独的女人,相互埋怨相互依靠相互成全,只不过一个用似傻非傻“绑架”了另一个。试想一下,人存在于这个七情六欲的娑婆世界中,谁会圣洁得像一朵佛前的白莲花呢?可是,人品中唯一值得尊重的,不是权不是名不是利,而是难能可贵的良知。剥离一个道德模范头上的光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恢复生活的本来面目且尊重人性的幽微之处。
回到故事本身,怎样使作品写得真诚?这对许多作家来说是一个问题。程金城在《嘉禾的夏天》序言中,认为何延华的小说是“用心”之作:“创作的诚心、观察的细心、叙事的精心、思考的静心和对现实关切的热心。”[15]诚如斯言,何延华的小说也是一种“本心”之作,她用清新的散文笔触和简短的叙述篇幅,特别将那些乡村女性在日常生活中的希望与失望、快乐与悲伤、隐忍与抗争,细腻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她写得善良,但既不煽情,也不妄下判断。尽管她的小说中叙述的很多故事是乡村生活所特有的,但那些女性面临的两难困境却是人类共通的境遇。在这一点上,何延华的小说具备了“走出乡土”的美学质素。
三、主题表现上的时代症候
文学可能裹挟着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波诡云谲的社会变迁和旗帜鲜明的道德评判。然而,事物发展到极端就会走向反面,文学毕竟不同于历史学、社会学或伦理学。孙郁说:“我们的作家,过于贪大,喜欢史诗,却把生活的平凡漏掉了。”[16]何延华的小说没有漏掉平凡的生活,却也深藏着鲜明的时代症候。
《寂静的雪山》是一个“重新确认乡村”的故事。农村出身的采珠,似乎已习惯了在城市打拼的时候,由于公公的去世使她不得不回到故乡、承担起照顾婆婆的责任。小说详尽地展示了采珠再次适应乡村生活的心路历程。在抗拒收割麦子而导致重大损失以后,采珠才开始努力地割麦草、摘花椒、挖洋芋、掰包谷,最后重新确认了“我们原本就是土地的儿女”[2]110这样一种理念。很难说这是一篇“脱贫攻坚”或“乡村振兴”的应景之作,但读者也能在主题表现上看到表面的婆媳关系背后是城乡经济之间的严重不对等。为了维持城市里那个不足20平米、不温不火的服装店,把农村里本来微薄的收入都拿去垫了服装店的无底洞,最终服装店的关门是否意味着城市反哺农村的必要呢。
《三月之光》可谓是一篇心理小说或意识流小说。在叙述手法上,糅合了“零视角”的有限全知叙述(我母亲)和“第一人称外视角”(我),使故事发展具有了不同的时间观念及行进层次,既给予叙述者极大的叙述自由,也造成虚实难辨的叙述效果。“我母亲”作过裁缝、在外打工、在家养殖,与“我父亲”一起开办的饭馆生意也是浮浮沉沉,写尽了一个乡村女性不甘平庸的跌宕生活。而与莫言笔下的“我奶奶”(戴凤莲)的传奇人生不同,何延华笔下的“我母亲”虽然说“本来就是个老实本分又敢于创新进取的人”[17],但我家还是成了动态的“低保户”。村长说:“低保户的名额是香饽饽,不管真穷还是假穷,全村人明争暗斗,都想得到,但是对于我家,大家除了鄙夷父亲无能,没什么大的争议。”[17]44在这里,什么是“真穷”?什么是“假穷”?什么又是“明争暗斗”?则可能需要另外一篇小说去书写了。
这篇小说的语言准确、流畅而蕴藉,充满了民间的生活体悟和生存智慧。比如,“我父亲”本来是一个庄稼汉,但“凡是离他近的东西,他都懒得去想。他几乎过着悬空的生活,仰头看天,脚不沾地。他周围的一切:庄稼、牛羊、他们母子漏雨的房屋、逢年过节时各种繁缛的礼数……在他看来,都是世界上的异常现象”[17]34。再如,在“我哥哥”因打架离家出走以后,“我母亲”找她的女伴倾诉痛苦:“母亲气息微弱,脸色青紫,好像一只被霜打过的茄子;女伴满脸樱桃色的红晕,丰腴健壮。她爱激动,每说一句话,弹簧就随着她的话音弹跳起来。她说起险恶的人心,丧尽天良的人贩子,被诱拐到黑砖窑的孩子,三言两语,就把母亲扔进了地狱。”[17]57相反,小说语言的粗糙、任性、腐败以及庸俗化、网络化、公文化等现象,使批评家不厌其烦地提醒中国当代小说家要“为语言而奋斗”:“一个作家真正的对象是语言,是一个字、一个词。”[18]福楼拜的“一字说”(或“一词说”“一语说”)更是文学语言的最低和最高要求:“你所要表达的,只有一个词是最恰当的,一个动词或一个形容词,因此你得寻找,务必找到它。”[19]文学语言的恰当、美妙、创新,难道不是文学家的天职吗。
《三月之光》是一篇中篇小说,却具有一部长篇小说的故事时间。在故事结尾,插入了这样的叙述声音:“哥哥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一所著名大学——这看起来有点像不够高明的小说那庸俗的结尾,但事实的确如此——文学让他变得睿智、温柔、谦逊,甚至还保有一丝童真和可爱。”[17]59在《那个人》的结尾,接受者受到这样的邀约:“亲爱的读者,读到这里,关于老鹰之死,也许你们都有了自己丰富的想象,对于一个讲述者来说,这已足够,我不准备再就此事做任何讲述。”[20]这些还原了“小说即虚构”创作理念的句式,曾经的中国先锋作家几乎都能够信手掂来,评论界称之为“元叙事”或“后现代叙事”。在最好的情况下,叙述声音的突显破坏了现实主义小说的情节连贯性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现实的整体性和真实性,从而瓦解了传统全知叙述所制造的客观、逼真的幻觉。吊诡的是,我们曾经为了文学的虚构之“真”尽力掩藏叙述痕迹,但当作者明确告诉读者,你正阅读的故事是虚构的,读者也没有抱怨文学之“假”。如此说来,“真”与“假”并不是文学的第一法则,而读者从这样的叙述中也发现了作者强烈的情感倾向。
何延华的小说大多取材于乡村生活,甚至可以说还原了乡村生活。“艺术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是一句口号式的观念,容易被人记住,也容易被人误读。艺术来源于生活吗?机器人小冰出版了《阳光失了玻璃窗》一书,这算是何种意义上的一部诗集呢。艺术高于生活吗?《说文解字》里言:“高,崇也。”现代汉语中的“高”具有“相对”的属性,但并不自带褒贬的属性。至于把艺术理解为比生活“高明”“高尚”或“美好”,那就离题万里、不知所云了。
四、结语
何延华的小说是一种“本心”之作,其笔调朴素、语言平实、情感真挚,充满了烟火气息之下的感动、感伤和感怀。她以“新农村”生活为原点,地理空间上的平视目光,叙事方式上的心理探微,主题表现上的时代症候,使她的小说具有了一种归真返璞的美学风格。中短篇小说更能帮助失意者、边缘者、沉默者或被辜负者、被侮辱者、被损害者发声;爱身边的弱者,还有一牛一马一羊、一苗一花一叶,良知是何延华小说的底色。因此,独特的地域文化,细腻的女性心理,恰切的叙事方式,或可撑起何延华小说的艺术大厦。作家为了什么而写作?读者对文学的最初期待是什么?为什么日常生活中习而不察的常态成了一种高贵的文学品质?这些问题亘古常新,无论对作者还是读者来说,每一次沉思或许都会有新的启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