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控机制分析
2024-05-08姜博王鑫蒋婷
姜博,王鑫,蒋婷
(1.安徽皖江高速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 236500;2.安徽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 合肥 236500;3.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 236500)
1 引言
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就业方式的多变性,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投身到各个行业。高速公路建设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参建人员中农民工是一线建设者的主力军。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2 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562 万人,其中本地农民工12372万人、外出农民工17190 万人。作为建设大军,农民工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但在一些区域和环境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曾经也一度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
拖欠最基层劳动者应有报酬影响着全国众多家庭的温饱问题,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为了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保障农民工权益并持续改善高速公路建设行业用工环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等都应改变观念,做好农民工工资管理和保障工作,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维护企业应有的形象及社会稳定。本文依托铜商高速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项目(以下简称“S30 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控情况,对该现象进行简要论述。
2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2.1 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
各建设、施工和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思想觉悟参差不齐,未能全面领会国家对农民工管理、工资支付的各项政策精神。在思想上认识不足,未能将其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放在同等重要层次,重点管控。
2.2 管控力度不够,执行不到位
我国早已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各地的指导意见文件等措施,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月、足额直接将工资发放至农民工本人。但一些施工单位仍然存在经过老板、包工头进行工资支付,而不是直接将工资发放至农民工手上的情况,从而导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农民工实名制进退场管理等制度不完善,有章不依的现象尤为突出。
2.3 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方式单一
农民工是社会的底层群体,法律知识和意识匮乏,如:一般的农民工不会在受雇用时和劳务分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通常是以口头形式和老板、包工头约定,一但发生纠纷,往往缺少书面凭证,最后导致农民工的权益受到损害;又因身处异地,受信息相对闭塞、外界环境陌生的影响,广大农民工往往不知如何正确、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2.4 惩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
我国《劳动法》在第五十条中规定“工资应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不排除一些劳务用工单位没有履行相应的责任,及时、足额地发放农民工工资;另外由于农民工群体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单薄,无法第一时间寻求法律手段解决,无法让责任单位受到惩罚。同时,我国现阶段正在逐步设立机构和采取措施来维护农民工的权益(比如设立民工免费法律援助机构),但这些机构没有执法权,当农民工的权益遭到侵犯的时候,只能通过协调的方式进行解决。
2.5 主体经营不善,资金运转异常
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也反映出了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经常出现的资金方面问题。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如果不能妥善经营,就容易出现建设资金不能及时支付、回收及专款专用,资金运转就会出现问题,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面临多方面的资金压力,如工程款、材料款、管理费等,很容易波及农民工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很难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2.6 层层违法分包,权益无法保障
目前的建设领域,层层转包时有发生,在这种模式下,出现“层层剥皮”是最普遍的,所谓的分包大多是“皮包公司”“挂靠公司”,靠转包获取利润,如果出现资金问题就会推卸或逃避,无力支付民工工资。
3 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义
做好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和“六保”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打造良好和谐的施工建设环境的重要环节。
4 S30高速项目概况
4.1 项目基本概况
铜陵—商城高速是安徽省“五纵十横”高速公路网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铜商高速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项目全长27.456km,共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3座、中小桥2座、分离立交7座。设置互通式立交4 处,其中枢纽互通2 处、服务型互通2处,养护工区1处、预留服务区1处,初设概算总额为49.75 亿元,项目工期36 个月,于2023 年3 月全面开工建设。高速路段建成后,将提升高速公路网络密度,带动周边经济高速发展。
该高速项目的投资主体(即建设单位)为安徽皖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公路公司”),由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股70%)与芜湖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占股20%)、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股10%)共同出资。
4.2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控的难点
由于高速公路项目地理上呈线性特征,施工区域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开放等特点,各工序并行或交叉进行,因此直接参与施工的一线工种、班组数目众多,流动性大。S30 高速项目农民工进场数量已超过千人规模,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5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的措施
作为建设单位,皖江公路公司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要求S30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第一版)》等法规政策规定,充分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根据S30项目特点和管控要求,在做好总承包合理价中标、保障建设资金的同时,制定了《铜商高速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铜商高速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实施细则》,在常规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开创“五位一体”的创新管控机制,打造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皖江模式”。
5.1 常规管控措施
5.1.1 设置劳资专员,规范考勤管理
要求各施工单位配备专职劳资员,每月如实核实分包劳务单位的农民工出勤情况,并将月度考勤表及时送交至监理单位审核,考勤表须经项目经理部、劳资专员、劳务分包单位、农民工等多方签字确认并公示。
5.1.2 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落地执行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铜商高速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铜商高速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实施细则》,并要求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落地实施。各施工单位通过劳务分包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进行农民工实名制登记、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名制工资卡、购买意外保险等相关手续,农民工退场时签订农民工退场无欠薪声明等。
5.1.3 制定实名制工资卡,实行委托支付
要求施工单位专职劳资员深入项目现场,对农民工实行动态登记和实名制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现场摸底排查农民工实时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及时分档管理、动态更新管理。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施工单位劳资专管员必须会同银行人员深入生产一线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卡,现场一一签领激活。所有劳务分包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署劳务分包协议时,必须签署农民工工资支付委托书,确保所有农民工工资由施工单位直接支付到农民工实名卡内。
5.1.4 真实编制工资表,保障农民工权益
施工单位专管员每月按农民工考勤表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制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农民工等多方确认后,由施工单位财务人员将工资表报送到农民工专户银行,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必须次月结算、发放完毕,不得延迟或拖欠。
5.1.5 设立工资专户,实行保证金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区别一般工程款结算户并作为资金监管户之一,皖江公路公司对专户拥有查询权限,同时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存入定额保证金或开具等额保函。
5.1.6 发挥监理职能,提升管理质量
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负有责任,同时也对农民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负有监管责任。将该管理工作纳入到监理单位的日常考核范围,通过多种措施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
5.2 “五位一体”的创新管控机制
5.2.1 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战斗堡垒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利用支委扩大会议、党小组学习会、“芜铜夜校”《芜铜公路》等学习形式和载体,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学习频次和力度。深入推进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党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日常工作中落到实处。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与施工单位党支部联动,要求施工单位成立农民工用工及工资支付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加强宣传农民工工资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宣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掌握和跟进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设立农民工接待室,在固定的接待日集中听取农民工诉求,及时解决农民工所思所求所盼。
5.2.2 加大政策宣传,增强维权意识
为切实增强农民工群体的权益意识,坚持深入一线,送政策、送宣传,努力把政策讲透、把权利讲清、把路径讲明。在农民工进场前,组织集中学习相关法规政策并发放告知卡,确保民工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及维权渠道。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告示牌、工资发放公示牌,了解工资发放信息。通过现场走访、发放《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等方式,提高农民工权益保障意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驻地设立农民工接待室,听取农民工诉求,及时解决农民工所思、所求、所盼。
5.2.3 做好资金保障,专户专款专用
资金保障是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招投标环节,坚持合理价中标,杜绝恶意低价中标;打击层次转包行为,确保将责任落到实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及时开展中期计量,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聚焦监管重点,将农民工工资纳入施工单位月度资金预算,联合监管银行做好资金监管。在中期工程款计量结算支付环节,按比例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按季度开展施工单位建设资金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真正做到前期预算、中期支付、后期检查的闭环管理。
5.2.4 深入施工现场,倾听真实诉求
面对面沟通交流是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最有效途径。坚持通过“四不两直”形式,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主动与现场农民工面对面交流,随机抽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针对存在的异常情况,及时通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进行核查、整改。
5.2.5 巧用信息平台,提升管控质效
信息化是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力抓手。依托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专栏,要求施工单位定期更新上传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劳务合同、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银行回单、工资结清证明等资料,公司定期核查资料数据,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6 创新管理的效果
自S30 项目全面开工以来,《铜商高速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铜商高速无为(塔桥)至巢湖(沐集)段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各施工单位得到有效实施,各施工单位有序发放农民工工资。S30 项目累计进场农民工已超1100 人,目前在场农民工人员超800 人,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2000 多万元。组织开展过2 次对各施工单位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现场专项检查和7 次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线上线下专项核查,全面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资料,累计抽查农民工约150 人次。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农民工欠薪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项目建设的平稳有序推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7 后期新举措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如何践行使命、发挥价值是摆在每一个国企面前的重要课题。建设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担当起社会责任,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落实到位,执行到底。在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通过深入调查、完善制度、改进措施等,不断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质量,助力提升S30项目高质量发展目标。在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中,将与项目属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联动,主动邀请其现场指导、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落实情况。
8 结语
农民工是施工单位的主力军,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亿万普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是一项保障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建设单位将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主体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已有成效,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下去,让农民工放心、让社会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