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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正义观的批判建构与当代意蕴
——基于《哥达纲领批判》的分析

2024-05-07赵凤婷贾中海

关键词:正义共同体分配

赵凤婷,贾中海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 130012)

自20世纪60、70年代“塔克—伍德”命题问世后,“马克思与正义”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学界的热烈探讨。虽然马克思直接探讨公平正义的著作很少,但不可否认的是“正义在革命的马克思主义信念中占据着一种核心的地位”[1]。梳理相关研究可知,国外学术界对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关注主要集中于分配正义原则。Cohen[2]肯定了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的重要性,并提出马克思分配正义的两个评价标准:阶级利益与历史生产方式。在田上孝一等[3]看来,马克思认为只要不改变生产状态就不可能真正解决分配问题。资本主义不进行变革,就无法实现分配的正义。John[4]则认为,对资本主义的道德谴责应当置于马克思主义对剥削谴责的基础上,这种道德谴责实际上是以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公正、不平等分配为基础的谴责。埃尔斯特[5]在揭示资本家对雇佣工人剥削的过程中,提出了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认为马克思的分配理论中暗含对共产主义正义观的肯定。国外学者对马克思分配正义思想的研究有着独到见解,但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即对于正义问题解决路径的考察往往只偏重于生产或分配一方,并未将生产与分配二者有机结合。

当前,国内学界对公平正义问题日渐重视,结合对《哥达纲领批判》的文本分析,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集中体现为对《哥达纲领批判》正义思想及当代价值的研究。段忠桥[6]认为,《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按劳分配指涉了一种由非选择的偶然因素导致的实际所得的不平等是不正义的观念,这对于剖析我国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具有一定启发意义。李真[7]认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通过对分配正义的批判分析,归纳出三层分配原则,这是正义观在不同历史阶段的自我展开和自我扬弃过程,最终超越了物质层面的“善品”分配,指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自我实现。夏莹[8]认为,马克思针对《德国工人党纲领》所进行的批判,凸显出拉萨尔主义分配正义原则尚未触及生产资料所有权根基,故而其“正义”之本质规定也只是资本主义社会内在要求的“正义”,马克思的这一指认对于揭示当下英美政治哲学的本质具有现实意义。于褚[9]、冯霞等[10]则从新时代共同富裕的角度剖析《哥达纲领批判》的当代价值。综上所述,我国学者对马克思正义观高度重视,既有理论层面的深刻省思,又有实践层面的现实关照,但对于中国在解决世界性正义问题、贡献中国的正义方案等方面探讨较少。本文从《哥达纲领批判》文本入手,探索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局势,如何以马克思正义观为指导,用自身的正义实践推动世界正义事业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发展,让马克思正义思想在21世纪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一、批判与解构:对拉萨尔抽象正义观的根本揭示

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解构了资产阶级抽象正义理论,从根本上揭示了拉萨尔分配正义的虚伪性。马克思建构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质正义理论,规制了从按贡献分配到按需分配分层次渐进式发展的现实路径,彰显了以全人类解放为己任的终极诉求。故而,厘清马克思批判拉萨尔抽象正义理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全面准确把握马克思实质正义思想的理论前提。

(一)对拉萨尔主义批判解构的逻辑起点

首先,揭示拉萨尔分配正义思想的唯心主义实质。拉萨尔在领导全德工人联合会期间先后出版了《工人纲领》和《公开答复》等小册子,这些小册子不仅集中体现了拉萨尔深受黑格尔唯心主义影响,而且生动诠释了资产阶级分配正义观的伪善性。其一,拉萨尔主义将资本主义特有的“铁的工资纪律”与无产阶级贫困现状当作自然规律,试图以此麻痹无产阶级斗志,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其二,拉萨尔主义幻想工人阶级可以在国家帮助下建立生产合作社,力争以“最小代价”实现全民普选权,建立“自由国家”。其三,拉萨尔主义希望通过改良分配方式解决现存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不平等问题,反对工人和农民联合下的无产阶级暴力革命。这种改良的机会主义路线将改善工人生活状况、实现社会变革的希望寄托于反动政府,正如马克思所言“拉萨尔事实上已经背叛了党”[11]。此外,拉萨尔在理论宣传中“夹带私货”(1)拉萨尔以宣传马克思理论的名义,大肆宣扬自己的机会主义路线,背离马克思的革命立场,决然不提消灭私有制,掩盖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实质,反对无产阶级专政。,歪曲马克思的革命立场和观点。

其次,消除拉萨尔抽象正义观对工人运动的误导。拉萨尔这一错误的机会主义路线在其信徒贝·施韦泽和哈森克莱维尔等人的继续推行下,对国际工人运动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随着1871年德国统一后反动政府对工人迫害的加剧,为了保存实力、应对血腥镇压,原本对立的拉萨尔派和爱森纳赫派将合并提上日程。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告诫倍倍尔“合并的第一个条件是,他们不再做宗派主义者,不再做拉萨尔派”[12]411。然而,李卜克内西不听劝告,背着马克思恩格斯,与哈森克莱维尔共同起草了充斥着机会主义的《德国工人党纲领》,背离了爱森纳赫派原本的无产阶级革命立场。马克思声明这个纲领是极其糟糕的、会使党精神堕落的纲领,“我们和上述原则性纲领毫不相干,我们和它毫无共同之点”[12]425。恩格斯则认为这个干瘪无力的纲领“马克思和我永远不会承认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新党”[12]415。为了扭转局面、匡正错误纲领,马克思抱病撰写下了《批注》,不过出于革命形势发展与策略上的考量,该《批注》没有在当时立即发表。直到1890年10月,德国工人党召开大会修改《德国工人党纲领》,为了“使未来的纲领免除任何不彻底性和空洞的言词”[13],恩格斯指出:“如果我还不发表这个与这次讨论有关的重要的——也许是最重要的——文件,那我就要犯隐匿罪了。”[12]423只有正确的党纲才能消除拉萨尔抽象正义观的负面影响,只有在正确党纲原则的指导下,德国工人党才能找到社会变革的根本动力和实现路径。

(二)对拉萨尔抽象分配正义理论的批判

马克思一方面讽刺庸俗分配正义理论的虚伪性,另一方面在质疑“铁的工资纪律”和“依靠国家建立生产合作社”的过程中消解了拉萨尔打造“自由国家”的现实路径。

首先,马克思反对劳动决定论。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12]428的主张,割裂了物质条件与劳动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财富和文化的创造离不开生产资料与劳动对象,离不开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了丰富资源的自然界,而“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12]428。事实上,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已经确认,劳动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生产资料。他指出,劳动者在被资本家剥夺生产资料所有权后,只能被迫出卖自身劳动力求得生存。不过,此时的马克思尚未明确表述劳动需要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问题[14]。而在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便清晰地指出:“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15]56劳动只有与相应的劳动对象和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创造财富。此外,劳动受到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双重制约。因此,劳动创造既要尊重自然生长规律,又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过度强调劳动、无视客观规律,不仅无法满足人们积累财富、发展文化的要求,甚至会遭到劳动决定论的“反噬”。

其次,马克思拒斥分配决定论。事实上,早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便斥责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割裂生产与分配的无知和荒谬,“李嘉图……显示出了那些把生产当作永恒真理来论述而把历史限制在分配范围之内的经济学家是多么荒诞无稽”[16]。此外,马克思指出“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12]428的虚假性。第一,马克思指出“劳动所得”这一概念的模糊性。拉萨尔将劳动产品、价值、剩余价值等词语不加区分统称为“劳动所得”,并试图以此弥合雇佣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鸿沟,掩盖两大阶级对立的实质,究其原因是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辩护。第二,马克思批判了所谓“不折不扣”分配劳动所得的谬论。因为社会的良性运转必然要对“劳动所得”进行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扣除,可见,“不折不扣”分配劳动所得在此处具有显著的欺骗性和不切实际性。第三,马克思揭示了“平等的权利属于一切社会成员”的内在矛盾性。在现存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对尚未掌握生产资料、受制于资本雇佣劳动关系束缚的无产者大谈平等权的实现,无异于“望梅止渴”“画饼充饥”。而“属于一切社会成员”的笼统表述也体现了拉萨尔抽象正义观的内在张力。一方面,它忽视了人的天性禀赋、遗传基因等自然的偶然因素以及社会阶层、工作岗位等社会的偶然因素对实现平等权的影响。另一方面,它对劳动工人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不平等地位闭口不谈,完全回避了资本家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不劳而获”“少劳多得”的现实问题。可见“平等的权利”带有鲜明的资产阶级法权色彩,单纯局限在资本主义分配领域内探讨正义问题,无法达到真实的公正平等。“权利属于一切社会成员”则是拉萨尔派为减轻资本主义发展阻力、缓和阶级冲突发出的自欺欺人的呓语。

最后,针对拉萨尔“集体调节总劳动并公平分配劳动所得”[12]431的主张,马克思纠正了拉萨尔派颠倒经济关系和法权关系的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观。在马克思看来,将公正平等的法权概念作为调节经济关系的先验原则,把社会主义的实现归结为分配方式而非所有制变革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正义问题。因为它无法真正触及工人阶级不平等的根基,无法找到推动历史发展的现实力量,再次暴露了拉萨尔派维护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本质。马克思阐明:“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12]436这表明分配原则与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密不可分,取决于社会物质生产条件,而非资产阶级法权意义上的永恒正义、普世价值。马克思正义观修正了资产阶级的抽象正义观,破除了局限于资本主义视域内考察正义问题的理论窠臼,真正实现了生产正义与分配正义的有机统一。

(三)对拉萨尔分配正义实现路径的解构

拉萨尔机会主义宣称以“合法手段”建立“自由国家”,主张通过“废除铁的工资纪律”和“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的形式解放无产阶级,并将其视为通往社会正义的必由之路。对此,马克思在拨开“铁的工资纪律”和“国家帮助下的生产合作社”迷雾的过程中,消解了拉萨尔形式正义的现实路径,揭示了拉萨尔以改良方式实现社会主义的空想性与不可能性。

一方面,马克思在批判“铁的工资纪律”的基础上揭露了资本主义条件下无产者贫困的根源。马克思认为,拉萨尔“铁的工资纪律”的观点是对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和歌德的“永恒的、铁的、伟大的规律”[12]440的粗暴嫁接,他指责拉萨尔没有深入考察影响资本主义工资水平的真正原因。其实早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便以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为切入点,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商品的二因素、劳动的二重性,挖掘出了商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的本质。在此基础上,他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剥削的秘密,剖析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进一步发展了剩余价值学说,简明扼要地揭露了工资制度的实质:“工资不是它表面上呈现的那种东西,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隐蔽形式。”[12]441工资制度的双面性在此尽显:在分配领域,工人和资本家双方基于“自愿协商”原则订立劳动合同,表面上看是平等公正的;而在生产领域,工资制度以一纸合约掩盖了资本家对雇佣工人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遮蔽了私有制对工人的剥削、宰制。可见,工资规律无法解决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事实上的不平等,而拉萨尔极力主张的“废除工资制度及规律”也不是工人解放的现实路径。反观马克思,他在批判反思拉萨尔机会主义路线的过程中为无产阶级实质正义指明了科学路线,即“废除了雇佣劳动,我当然也就废除了它的规律”[12]440。

另一方面,《哥达纲领》主张:“为了替社会问题的解决开辟道路,德国工人党要求在劳动人民的民主监督下,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12]442对此,马克思从两方面对该理论进行批驳。第一,他批判了拉萨尔的机会主义路线,揭露了拉萨尔将无产者的解放寄托于封建军事专制国家和资本主义统治的虚妄幻想。以傅立叶、欧文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实验的失败,早已证明改良分配方式无法触及资本主义雇佣制度的根基。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反动政府的统治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生产关系的变革,消除剥削压迫,扭转阶级对立、两极分化、贫富差距过大的局面。第二,马克思申明自己对生产合作社的态度。他首先肯定合作社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在对抗资本吞并上的积极作用。不过,马克思随后指出,拉萨尔引用毕舍“通过建立生产合作社消除社会弊病”的主张之根本目的在于镇压工人运动,反对无产阶级革命。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国家政权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国家帮助”的终极目标是缓和阶级矛盾,维护现存统治阶级利益。而经此建立的生产合作社不过是专制国家维护阶级统治的手段和工具,完全沦为资本主义的附属品,更无法代表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正如《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现代的资产阶级的私人所有制是那种建筑在阶级对抗上面,即建筑在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削上面的生产和产品占有方式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17]因此,马克思提出工人阶级要从根本上改变不公正不平等的现状,必须推翻资本主义统治,以革命手段消除生产资料私有制,不依靠任何其他力量创办真正代表工人阶级自身利益的合作社。

二、建构与超越:对共产主义实质正义的科学展望

不同于霍布斯、洛克等西方传统哲学家脱离物质条件和生产实践,以主观先验理性为切入点考察正义问题的理论视角,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西方普遍抽象正义理论的基础上,逐步建构起以人的解放为终极目标,“按劳分配——按需分配”的两阶段渐进发展理论,清晰展现了其历史唯物主义实质正义思想,对于当代中国推进世界公平正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唯物史观是实质正义的理论基石

马克思将“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8]502的唯物史观贯穿其理论研究的全过程。他的公平正义观着眼于社会历史中的人及其实践活动,破除了空想社会主义从道德伦理维度谴责资本主义非正义性的理论桎梏。马克思阐明了实践作为人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在不断发展中推动社会进步,而公正平等理念作为上层建筑必然以物质生产实践为基础,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化。公平正义并不是黑格尔意义上的“绝对精神”和永恒价值规范,相反,它是具体的、历史的,与特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密切相关。

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抽象正义论局限于分配领域、忽视物质生产条件,脱离历史唯物主义的做法存在致命弱点。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的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用分配领域形式上的平等遮蔽了生产领域事实上的不平等,全然不顾“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19]的残酷现实。资产阶级为了维护统治,将这种脱离物质生产方式的正义理论宣扬为普世价值、永恒理念,同时将维护财产正义的权利以资产阶级法权的形式固定下来。而这种唯心主义的错误立场从根本上决定了资本主义的历史性和暂时性。这种没有触及生产方式、生产关系、所有制关系的资本主义改良方式必定无力解决自身的固有矛盾。正如魔法师无法控制自己召唤出的魔鬼一样,资产阶级在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自己的掘墓人,即无产阶级。随着二者矛盾的尖锐化,资产阶级势必难逃被无产阶级取代的命运,马克思在此生动阐释了资本主义灭亡、共产主义胜利的历史必然性。

因此,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正义问题的解决必须诉诸历史唯主义,实质正义的实现需要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生产正义与分配正义的有机统一共同构筑起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理论框架。工人阶级要想改变不公正、不平等的生存境遇,必须摆脱抽象正义观的梦魇,坚定地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实现生产方式的根本性变革。而无产阶级革命则是彻底消灭两极分化、达到实质平等的前提条件。

(二)渐进发展是实质正义的必由之路

马克思在立足于唯物史观,在抨击拉萨尔分配正义理论的过程中,科学诠释了由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实质正义理论。

一方面,马克思创立了形式正义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决定了按劳分配的必然性。第一,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克服了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弊端,个人劳动直接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这从根本上避免了资本家以等价交换名义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劳动量所导致的不公正。第二,按劳分配实质上是以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为衡量标准的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对资本主义等价交换原则的超越。劳动贡献成为分配的唯一标准,以劳动这一平等权利进行消费资料的分配,打破了封建专制和资本主义按照等级身份、政治特权以及生产资料占有进行分配的根本局限。第三,马克思用辩证的眼光敏锐地察觉到了按劳分配的历史局限性,指出按劳分配原则只是形式正义,并未真正达到过程与结果的实质正义。他承认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只把个人当作劳动者,不考虑其他的发展诉求,此时的个人尚未脱离资本异化的牢笼,按劳分配仍然带有资产阶级法权色彩。另外,考虑到子女数量、性别差异等家庭成员状况的不同,社会难以保证每个人都享有同质同量的消费资料。

另一方面,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原则是直达实质正义的科学路线。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破除社会主义形式正义的藩篱,在生产正义、分配正义统一的基础上达到过程和结果的实质正义。马克思在此指明,共产主义按需分配的实现具备以下三方面的前提条件:第一,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在财富充分涌流的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20]。财富的极大充盈既是按需分配原则的物质前提,又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21]之发展需要。第二,工农、城乡、脑体力劳动间的利益差别消失。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在分工差别、社会差别纷纷消失的基础上,三大差别间的利益对立才会归结于无,这是实质正义的必要前提。第三,劳动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沦为资本增殖的手段、工具,共产主义的劳动本身成为自主自觉的第一需要,真正变成生活的目的,“只有在那个时候……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2]436

(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实质正义的价值旨归

人的发展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议题,他立足于现实的人及其生活状况,在深入挖掘人的本质的基础上归纳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实质正义的价值旨归。可见,马克思正义观是对局限于物性思维的西方传统抽象正义理论的根本超越。

马克思将正义支点建基于“人的自我实现”,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上。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异化问题的深入考察不仅仅是工人所有权的丧失,他更为关注人的类生活、类本质的丧失。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活动着的个人逐渐丧失独立性、自主性,沦为资本的附庸和劳动的工具,成为“利己的人”。对此,马克思在摆脱资本主义工具理性束缚的前提下指出,人是具有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双重特征的存在物,既不能脱离物质生产条件对人的本质仅作抽象意义上的阐释,又不能局限于自然框架内仅作生物学意义上的考察。继而在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主张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界定和把握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8]501。人们无时无刻不处在与自然、与他人、与社会、与自身无法剥离的各种联系之中,而人的自我实现势必要回归到各种关系中。生产力水平落后、封闭隔绝的古代社会决定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古希腊哲学先贤只能构建出美德社会、理想国等虚幻的“人的世界”;进入近代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进步,资产阶级在“对物的依赖关系”基础上开启了以“我”为中心的认识论转向,不过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以绝对理性颠倒了人的现实生活本质与理性精神的关系;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8]185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利益冲突的解决、对立矛盾的消除不仅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历史任务,而且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状态。

三、当代意蕴:破解全球发展失衡的中国智慧

马克思超越物性思维,在批判拉萨尔抽象正义观基础上建构的历史唯物主义正义思想,以全人类的解放及自由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关照的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与未来走向。马克思的终极目标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逐步打造公正合理的社会秩序,最终达到“此岸世界”的实质正义。不过,马克思虽然擎画了共产主义实质正义的科学路线,为当代中国深入推进公平正义的现代化道路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却没有提供现成的正义答案。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结合自身发展现状与当前时代背景,提出了促进全球公平正义事业发展的可行性方案,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在吸收借鉴一切有益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出的摆脱当前人类生存困境、破解全球发展失衡的应对之策。它不仅在理论上创新发展了马克思的正义思想,而且在实践上推动世界正义性事业取得了实质性发展。

(一)把握马克思正义观的实现路径,以高质量发展筑牢人类命运共同体根基

首先,从生产层面解决正义问题,促进世界各国共同富裕。其一,唯物史观认为,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只有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高度,才能真正消灭剥削和社会财富占有的不平等,实现共同富裕。这也是马克思正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物质生产是前提和基础,推动世界各国共同富裕需要雄厚的物质财富支撑。随着信息社会进一步发展,世界各国要把握发展机遇,进行科技创新,推动新一轮的产业革命和科技变革,以创新促发展,为全人类共同富裕打造坚实的物质基础。其二,共同富裕共同体旨在强调,一方面通过物质生产上的合作共赢,激发出巨大的物质生产力;另一方面通过集体性再分配校正物质生产不平等所引发的一系列非正义性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世界人民共同富裕共同体。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12]363,对内盘剥压榨本国劳苦大众,对外欺压挤占发展中国家的生存场域。这不仅没有为共同富裕预留空间,而且衍生出“中心—边缘”的世界格局,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世界局势,加剧了国际冲突。正如皮凯蒂所言:“不平等与收入分配的问题,历来是政治冲突的核心。”[22]反观中国,中国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构想,强调维护和促进世界公平正义,避免世界各国社会阶层分化与利益冲突,防止两极分化和分配不公,尽力确保在发展过程中保持公平的良性状态。

其次,制定公正合理的国际利益分配制度,以“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打造公平正义的治理体系。当前世界政治经济的不平衡发展是影响国际贫困的主要原因,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造成了“贫困、压迫、奴役、退化和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15]874。因此,破解全球发展失衡的正义难题,制定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利益分配制度,构建公平正义的全球治理体系,是各发展中国家的共同任务。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主张以“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打造公正合理的运行机制,由此解决国际政治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23],为马克思正义观的实现贡献了中国方案。其一,“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24]。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离不开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引领,没有共同价值就不会有共同实践。中国近代以来受剥削、受奴役的历史,决定了在全球治理过程中必然强调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平等诉求。其二,推进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中国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加强与共建国家的经贸往来,同各国分享中国发展的红利,为复苏全球经济注入中国力量。随着“77国集团和中国”峰会召开,中国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被列入《哈瓦那宣言》当中,为推进世界正义事业的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此外,中国还建立了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分享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治国理政经验,搭建发展中国家高端人才培养基地和研究交流平台,展现了大国担当。

(二)把握马克思正义观的阶段性特征,分步骤逐步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25],而真正的共同体是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人的本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以及真正的共同体具有内在一致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让我们认识到“现实共同体”与“虚幻共同体”的本质区别,尤其是以私有制为基础所导致的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对立,致使资本主义国家作为共同体难以摆脱其虚幻本性。而真正的共同体的建立必然要经过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真正的共同体在21世纪呈现的新样态。

首先,要深入研究全球发展在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非一日之功,必须遵循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过程,充分认识到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长期性、艰巨性及复杂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美好的目标,也是一个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力跑才能实现的目标。”[26]572不同时代国家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自然具有不同的目标和任务。2013年中国首次向世界人民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2015年,恰逢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稳定环境,提出“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27]。2017年,中国共产党敏锐觉察到了世界局势日益紧张、冲突升级的趋势,有预见性地提出构建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2020年,面对席卷全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中国倡导打造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此外,中国陆续提出全球发展倡议(2021)、全球安全倡议(2022)、全球文明倡议(2023),这些都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当代实践。

其次,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循序渐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内容会随着全球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日趋丰富而不断提高。现阶段全球生产力发展差距明显,地区差异、国别差异、南北差异等发展鸿沟难以填平。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两级贫富差距持续拉大,因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把握好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找准“尽力”和“量力”之间的平衡点。一方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在动态中前进、曲折中发展的过程,是彰显全人类共同福祉与利益的宏伟目标。因此,要发挥世界人民的历史主动精神,激发全体民众的创造性,确保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体力量;另一方面,要清晰地认识到,当前世界总体上仍处于西强东弱的态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必须建立在顺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促进世界财富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现阶段,世界各国要从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全局出发,将重点放在加强各国人民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民生保障建设上来。同时,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要注重本国民众的心理预期,不能好高骛远,作无法兑现的承诺,要警惕落入西方福利国家、福利制度“养懒汉”式的陷阱。

(三)把握马克思正义观的价值旨归,以人的解放为核心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实质正义的根本诉求,人的解放同自由全面发展具有内在一致性。马克思坚持个体与类相统一,曾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人类解放只有通过无产阶级的解放才能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亦是如此。面对当前人类发展的内生瓶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宇宙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有一个家园”[26]562,“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23]。而坚持以人民、人类为中心的发展原则,追求人的解放,则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环节。“只有在共同体中才有可能有个人自由”[18]571,人的自由个性与共同体的公共性具有内在统一性,是个体存在与类存在的辩证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承发展了马克思的“类本位”思想,以全人类的解放为核心的主张,既兼顾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又能确保个人主体性价值与共同体价值的实现。

首先,回顾近代以来西方社会的发展历程,工具理性裹挟下的资本主义国家表现出双重非正义性。从某种意义上讲,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某些人的解放(emancipation)离不开对另一些人的压制(suppression)”[28]。其一,在国内,任由资本逻辑操纵教育、医疗、卫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重要领域,为抑制通货膨胀、摆脱金融危机甚至牺牲就业率和广大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其二,在国外,基于血腥的原始资本积累起家的资本主义各国,以牺牲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权、经济、环境等为代价,转嫁本国的政治、经济乃至社会危机,甚至为攫取国际政治经济利益不惜发动两次世界大战,给全人类的发展进步带来不可磨灭的创伤。

其次,反观中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在全面推进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同时不断开拓出全人类共同发展的新路径。一方面,我国重视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国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问题,雄厚的物质生产基础为个人追求美好生活的提供了强大的物质支撑。另一方面,中国着眼于各民族国家的共同利益,在思考全球未来走向的前提下,主张摒弃狭隘的民族主义观,推动建构以全人类共同福祉为核心的国际政治经济体系。它内含着全人类“利益共生、权利共享、责任共担”的公平正义底蕴,胸怀“世界大同,天下一家”的美好夙愿,体现了中国应对全球治理困境的大国担当。

人类的真正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共同发展,绝不是以牺牲他国利益为代价的单极发展。因此,要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分步骤逐步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实现人的解放,推进世界人民的正义事业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结 语

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本文从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内蕴的正义观出发,探索中国如何以马克思正义观为指导,稳步推进世界正义事业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发展了马克思正义观的研究内容。但本文仅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阐释中国促进世界公平正义事业发展的突出贡献略显单薄,论据不够充分。因而在今后的相关研究中,可以拓展研究范围,如探讨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一带一路”等现实问题。此外,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世界公平正义重要论述的内涵意蕴,增强对中国推进世界正义事业发展的学理阐释,从历史、现实等不同视域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人马克思正义观的创新发展,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方向指引,进而扎实稳步推进世界正义性事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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