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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高质量评价构建初中道德与法治高品质课堂的策略

2024-04-29南宁市第十八中学

教育 2024年11期
关键词:建构法治道德

王 芸 南宁市第十八中学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念的重要途径,新时代背景下,道德与法治教学应当将立德树人放在重要位置,培养学生良好道德品质,促进学生认知、行为和谐发展,实现知行合一,以评价为基础,使学生愿学、乐学、善学。现阶段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建构仍然面临一些问题,评价标准与核心素养脱节,评价实施方式创新不足,评价实施主体单一,对评价后续追踪反馈缺乏深入性的现象普遍存在。基于高质量评价建构的初中道德与法治高品质课堂必须与时俱进,重视评价标准的科学建构,创新评价实施方式,有效拓展评价主体,做好后续追踪反馈,在保障教学评价常态化的同时,促进学生个性成长。

一、基于高质量评价构建初中道德与法治高品质课堂的必要性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持续深化,传统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模式难以满足学生的成长需求,因此教师要做好对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教育,应格外重视评价活动的深度落实,关注学生成长表现,做好对学生的个性指导,在良好的道德与法治教学环境中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立德树人是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根本任务,在有效落实高质量评价的过程中,教师能够基于道德与法治教学的相关要求,做好对学生的科学指导,在关注学生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体验的情况下,带给学生更加深刻的认知与体验,以良好的评价机制建构为核心,促进学生自我认知的不断成熟。结合学生实际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表现,教师对相关评价机制的建构同样需要做出相应调整,在把握好学生已有认知的同时开展多元化的管理,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的基础上,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基于高质量评价产生的积极影响,学生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中同样能够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并能从教师的评价中及时了解自身存在的不足,然后以更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身,以评价为导向促进道德与法治教学育人价值的有效实现。

(二)提高道德与法治教学质量的前提

教学评价是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实施与改革的重要环节,对提升道德与法治教学水平、构建道德与法治高品质课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道德与法治作为一门重要的基础性学科,具有不可替代的德育价值和作用,在有效推进高质量评价全面落实的情况下,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的整体效果能够得到极大提升,以教学评价为基础的教学组织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和趣味性。面对不同成长环境下学生的实际表现以及道德与法治教学的相关要求,教师对活动组织和实施也能够做出相应调整。教学评价具有重要的诊断功能,能够很好地帮助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明确学习方向,促进学生自我意识的觉醒。基于高质量评价构建初中道德与法治高品质课堂,学生学习态度也能得到及时转变,学生能够在教师的影响下,始终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同时也能够反思在学习方面存在的不足,为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提供保障。基于教学评价实现师生协同,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整体实施效果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关于高品质课堂建构的相关需求才能得到满足。

二、基于高质量评价构建初中道德与法治高品质课堂面临的问题

(一)评价标准建构与核心素养脱节

教学评价标准是教师开展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评价的重要依据,目前关于初中道德与法治的相关评价标准建构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教师大多只是考虑到学生考试成绩,而忽略了学生在核心素养方面的具体表现,这是影响评价质量的重要因素,极大地限制了初中道德与法治高品质课堂的建构。目前,一些教师只是将教学评价看作一项常规任务,在开展评价活动的过程中,希望促进学生提高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而没有考虑到新课程标准下核心素养的重要价值和意义。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教师的评价标准与学生的学习方向息息相关,由于评价标准与核心素养脱节,导致学生在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中缺乏明确的目标方向,很难真正实现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教学评价实施方式缺乏创新性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中,一些教师对评价的实施方法缺乏科学创新,大多强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而没有考虑到学生在看待问题时的相关表现,对评价活动的组织实施缺乏科学规划,导致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效果受到影响。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大多强调教师对学生的点评,在课堂上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评价,而没有考虑到评价活动的多元创新。关于评价活动的内容选择大多局限于基本的道德与法治课程知识,而缺乏适当的拓展和延伸,没有真正挖掘道德与法治课程背后蕴含的德育价值和内涵,最终影响了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德育渗透效果。

(三)教学评价实施主体过于单一化

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主体存在一定的单一化特点,通常强调教师对评价活动的实施,忽略了学生的整体参与,导致评价活动的实施效果受到影响。教师是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同时是为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教师对学生有着直接且深刻的影响,但是只以教师为主体进行评价而忽略学生的自主评价,很容易导致学生自我认知不清晰。初中阶段的班级人数较多,在开展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时,教师很难关注到每位学生的表现,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同样很难考虑到每位学生的实际特点,导致评价针对性不强,仅仅依靠教师对学生的观察,很难实现教学评价应有的育人价值。

(四)教学评价反馈追踪缺乏深入性

教学评价作为一项系统性的活动,其实施效果与学生学习状态息息相关,目前关于教学评价的各项活动组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教师只是对学生成长状况和学习能力进行点评,而忽略了教学评价过后的追踪与反馈,导致评价的教育价值难以得到有效落实。在对学生实施评价,并且指出学生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教师忽略了后续对学生学习情况的继续关注,只把评价作为一项常规活动,而忽略了如何基于评价帮助学生进一步调整学习状态,导致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习惯养成教育难以落到实处。

(五)教学评价实施频率缺乏科学性

教学评价活动作为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本身具有很强的教育价值和作用,对于初中生来说教师的评价与自我认知发展息息相关,但是目前一些教师在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对评价活动的实施频率缺乏有效设计和规划,只是偶尔开展评价,而忽略了评价的常态化。一些教师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没有做好评价程序的科学规划,只是随机开展评价,而没有将评价作为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一个必备环节。还有一些教师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在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过分追求效率而忽略了评价的育人价值,认为课堂评价会打乱预先设计的教学规划,导致出现教学评价频次较低的情况。

三、基于高质量评价构建初中道德与法治高品质课堂的有效策略

(一)围绕核心素养设置教学评价标准

设置明确清晰的评价标准是开展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活动的关键,教师应当紧密关注核心素养的相关要求,结合学生具体情况作出相对应的指导,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学习观念,提高解决问题能力的同时建构适合学生的良好氛围,通过对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核心素养内涵的挖掘,真正突出评价标准的导向作用。评价标准的设置应与核心素养结合在一起,从道德标准、法治观念、健康生活和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出发,对学生成长过程以及学习表现进行监测,确保评价活动具有更强的导向作用。例如,在关于道德品质的相关评价标准建构中,教师应考虑到道德标准本身难以量化考察的特点,在评价标准的建构中,应当以观察为主要方式,根据学生自身表现出的德育素质以及学生在班级生活中的表现设置评价标准。再如,在关于社会责任感的评价中,除了关注学生道德与法治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之外,也应重视学生课余生活表现,重视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的参与情况,进而增强评价标准的育人导向作用。在评价标准建构取得预期效果的情况下,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各项活动才能得到有效落实,基于评价活动带给学生的深入体验,促进初中生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的全面培育,以评价标准建构为导向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二)创新评价方式,突出评价育人价值

全面创新评价实施方式能够帮助学生适应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活动,为此教师应当在评价实施方式上做出调整,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选择适合学生的评价方法,在体现学生个性差异的同时,帮助学生养成良好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习惯。根据学生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相关表现,教师对评价活动的组织管理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采用激励式的评价方式,在教学过程中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在关注学生真实学习状况和实际学习表现的同时,开展适合学生的管理活动,让行之有效的激励性评价成为学生主动探究道德与法治相关知识的内在动力。所谓激励性评价就是指在常规教学活动中挖掘学生的优点,采用鼓励和赞美的语言,培养学生对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学习自信心,在评价中能够根据学生的真实学习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且在对学生进行激励的同时,培养学生主动探究道德与法治知识的积极性。此外,教师还应重视形成性评价的作用,能够以过程为导向,关注学生具体情况,在评价中结合学生的课堂学习表现作出科学指导,如课堂互动环节根据学生的反馈作出“非常好”“很有自己的想法”等类型的评价。

(三)师生协作构建多元评价实施主体

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主体是突出评价活动育人价值的关键,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为了充分体现高质量评价的特点,教师应格外重视与学生之间的有效协同,能从多角度出发实现对评价主体的拓展,在教师评价和学生自我评价相结合的同时,真正实现评价活动应有的教育效果。从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来看,教师应以平等的态度看待学生,保证评价活动的公平公正,在紧密结合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评价和指导,采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增强学生对评价的认可度,并在教师开展评价的同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促进学生及时调整学习状态。从学生自我评价的角度来看,教师应培养学生自我反思的良好习惯,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应积极引导学生进行自我剖析,既要通过课堂上的提问互动,引导学生自我审视是否掌握知识点,同时也要鼓励学生针对自身道德品质、法治意识等方面的素养做好自我评价,让学生能够在评价中做到正确认知自我并且悦纳自我,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及时改正问题。基于多元主体的评价机制,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评价实施才能取得预期效果,进一步推动学生道德与法治修养的全面提升。

(四)做好追踪反馈,促进教学全面优化

落实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的最终反馈是帮助学生持续改善的关键,为此,教师应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做好对评价活动的有效追踪,根据学生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表现,对学生的成长情况做好监测,能够在实施评价过后关注学生的后续成长,推动学生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对学生进行评价时,教师应结合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具体内容,以及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发现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对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做好及时的反馈,引导学生主动发现问题,并且帮助学生做好下一步的规划。对学生进行评价后,教师应做好后续的追踪,根据学生在接受评价后的具体表现,进一步帮助学生了解自身的情况以及依然面临的问题,在评价中准确把握学生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学习情况。此外,教师还应在评价实施过程中做好后续的追踪和管理,在评价活动的设计管理方面,借助评价表等多种工具,对学生的成长做好进一步监测,确保评价活动伴随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全过程,伴随初中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全过程。

(五)着力保障教学评价活动的常态化

全面推进教学评价活动的常态化建设发展是保障教学评价教育价值的关键,为此,教师应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上将评价放在重要位置,客观看待评价活动的教育价值,在日常教学活动以及考试测验等方面重视评价的作用,适当提高教学评价的频率。教师应将过程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作为两个重要的评价类型,既要关注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也要以时间为单位进行总结性评价,通过多种评价机制的共同作用,促进评价活动的常态化发展,能够真正将评价活动贯穿于道德与法治教学。在充分保障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频率的同时,学生同样能够及时发现自身的优缺点并且调整学习状态。

综上所述,结合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基本要求以及初中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教师应重视对评价机制的优化建构,从道德与法治教学改革的角度出发,帮助初中生了解自身的学习规律,以行之有效的道德与法治教学为核心,切实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全面实现。基于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的独特育人价值和作用,教师在推进教学改革过程中也需要做出相应调整,以高质量评价建构初中道德与法治高品质课堂,最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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