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历四年张群墓志考
2024-04-28苗轶飞
苗轶飞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内容提要〕 敦煌张群生于开元盛世,以明经入仕,中年遭逢安史丧乱,参与收复洛阳。其人曾相继转隶郭子仪、刘晏、李光弼,为大军供应粮料,以及在淮泗地区实行营田政策,以备军国所需,在理财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张群墓志为深入了解唐中后期财政状况、财政政策及理财家形象提供线索,因而颇具参考价值。
2019年2—7月,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在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街道新寺村三义庄陕西师范大学陆港小学建设工地发掘出一批墓葬,其中,M8唐墓出土墓志一合,墓主为张群①。据志文显示,张群,字之才,敦煌人。远祖张湛曾任北魏中书博士,曾祖张德裕唐任司刑少卿,祖父张钦则为洛州垣县尉,父亲张景曾任新丰丞、赠尚书吏部郎中。张群高曾祖父辈名氏、职官皆得到胞弟张参墓志记载印证。张群本人,正史无传,仅记曾任刘晏京兆府司录参军②。墓志记载张群任职迁转的具体过程,特别凸显其理财方面能力,当可管窥唐中后期特别是安史之乱后的财政情况。以下将结合史传,重申敦煌张氏世系,对张群仕途流转、经学家族渊源,特别是其理财专家形象予以探讨。
一、家学渊源及经世致用
中古张氏郡望经过多次重新整理,在姓氏—血缘—地域三者交互作用影响下,后代往往出于利害关系考虑再次进行“条贯”,张群这一支敦煌张氏也是如此。通过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元和姓纂》比对,发现张群一支张氏至少在唐宋之交就已经出现“不辨先世郡望”的情况了。此种现象多由于家族聚散迁徙,姓氏书、史书记载舛误,以及后人的攀附追溯等原因造成。对照可直观反映时人认知情况的墓志材料显示,张群这支张氏明确是由信都(河间)迁往敦煌且最终定籍。墓志中的北魏中书博士张湛,应即早先仕宦北凉沮渠氏政权,入魏后与司徒崔浩相善者。再以“世为河右冠族”一句推测,信都张氏西迁应不晚于魏晋,暂无证据表明该支张氏与前凉张轨所属的安定张氏有何血缘地缘关系。时至隋唐,史书仍称张群兄弟为信都(河间)张氏显然就存在问题。由于同时代同姓名但不同郡望现象的存在,《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立足于撰《五经文字》的“国子司业”张参,将不同郡望族支的张氏予以混淆③。张群墓志及胞弟张参墓志④适可廓清该问题,此为墓志等地下出土材料补史纠谬作用之一。
敦煌张氏族系繁盛,据张正则墓志⑤及张群墓志显示,张群兄弟姊妹有张载、张季连、张参、张氏等。张载一支其后迁居定籍洛阳,张群、张参兄弟仍籍长安,附葬祖茔⑥。张群、张载兄弟虽然离析,但作为维系家族势力长盛不衰的文教事业则未见稍衰。张氏兄弟及族人多嗜学嗜书,早习儒业。胞弟张参更是亲撰《五经文字》,辨析经义,正读正形且流传至今,俨然一派经学家。通观张群仕宦官履痕迹可以看出,在动荡世变的环境与波谲云诡的朝局之中,其经世致用思想得以贯彻。张群先后从军从政,参与营粮募料、营田勤王等军国大事,凸显其中晚唐理财家形象。有关这一形象,以下结合传世史料具体分析。
二、洛阳勤王及供食大军
张群最早以明经调补温江县尉,数次迁转后方至监察御史。天宝十四载(755年)十一月初九,安史起兵西向直取两京,势如破竹。唐廷因长期贯彻执行“外重内轻”政策,导致内地防务空虚。仓促之际,虽有封常清、高仙芝等蕃将募兵勤王,始终无法展开有效阻击。叛军旬日间攻克东都,翌年初安禄山即于洛阳称帝。社会动荡陷入战乱,其时财政状况与军事行动密切相关。军国禄饷牵动战事,乃至李唐国运。据载:“安史之乱数年间,天下户口什亡八九,州县多为藩镇所据,贡赋不入,朝廷府库耗竭。中国多故,戎狄每岁犯边,所在宿重兵,仰给县官,所费不赀。”⑦安史之乱是有唐一代乃至中国古代经济制度演变的重要节点,同时也作为开元天宝年间“开拓边境,多立功勋,每岁军用日增……其时钱谷之司,唯务割剥,回残媵利,名目万端,府藏虽丰,闾阎困矣”⑧财政状况之结果,形成叠加发挥作用。从制度层面看,总天下经费的尚书度支使、转运使等职官也应运而生。战时状态呼唤理财家群体登上历史前台,凸显其影响战局的作用。张群正是在此背景之下逐渐脱颖而出,展现其理财之能。
洛阳沦陷后,唐中央与各方才真正意识到问题严重性,而封常清、高仙芝也避开叛军兵锋,回防陕东,企图利用空间换取时间重新整军备战。大军所到之处,粮料颇成问题。“当安禄山横行于河南并切断了自淮河而来的运河路线时,政府立即遭受了严重的打击。甚至在762年末,唐朝在回纥的帮助之下从叛军手中收复了洛阳之后,史朝义的军队依然在宋州附近活动,并再次切断运河上的交通。”⑨运河实际控制权的易手,导致粮料难以及时、长期稳定输送,增加后勤保障成本。
封常清、高仙芝退守潼关,为玄宗所杀。唐廷启用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出任兵马副元帅,屯兵陕郡,很快兵败。叛将崔乾祐败逃,郭子仪收复陕郡、永丰仓,才得“自是潼、陕间无复寇钞”⑩。自此收复洛阳成为唐军首要军事目标,乾元元年(758年)七月,郭子仪借兵回纥,收复洛阳,此役当即墓志所言“王师次于河上”。为实现抵抗安史叛军、收复东都乃至为确保河运通畅等不同层面战略意图,最为迫切的就是供军劳军。“行营粮料使”一职正针对“夹河列营,粮不淹月”的紧急情况。
墓志载张群为行营粮料使,大军粮饷“量足而税均,且不扰勤而无私。于是人安而军用给矣”。因军用涉及到税赋,故应对墓志语稍作分析。以“量足——不扰勤——军用给”与“税均——无私——人安”这两组对应关系,已能看出安史之乱后、军兴之际某些税赋征收原则的变化,这一变化看似有复归唐初如武德七年(624年)均田赋之制的迹象。特别是其中“均税”一条,正可以置入中晚唐赋税由“人丁”向“田亩”征收重点变化的背景中去理解,即在土地兼并、人地逐渐剥离的前提下,要保证赋税足额征收,则必强调人地重新结合,征收重点由人丁转移至田亩,政府或出面打压土地兼并现象。经历数代,土地再次集中于少数人之手,导致税赋重新与人丁捆绑,造成“贫者失其田而犹纳税”的局面。这一因果循环及所引发的财政危机将再次推动统治阶层进行土地(税收)改革。该逻辑当即“两税法的征收原则,税赋支用方式,在肃代之际已得到确立并且实际得到实行”一语之深刻内涵。然而,即便如此,行营粮料使税赋催收之方式仍无法排除偶然性,其是否代表着财政改革的方向与趋势则是另一问题,此不赘述。另外,撰书者不免有虚美之词,甚至有夸大张群担任粮料使所发挥作用之嫌,这一情况不可不察。
三、职转京兆及辅翼刘晏
无论如何,张群在军前效力颇见成效,其“经济”才能受到赏识,得由地方幕府征还入朝。考虑到具备财货度支经验,张群遂转入京兆府,成为唐代知名理财家刘晏府司录参军(正七品上),迎来仕途中又一重要转折。据载,刘晏第一次为京兆尹时(761年),即已“加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判度支”,具体事务全权委托“司录张群、杜亚,综大体,议论号为称职”,这一时期张群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刘晏“振纲纪、息贪竞”。
综合刘晏职务大致能看出,“财政向”与整顿京畿吏治结合这一特点,应是“代宗以府尹刘晏判度支”的初衷。该动机实则落脚于张群“不盖不义,不罚无罪”的原则,以至“政清务简,备于名实,人到于今纪之”。张群为刘晏府掾,料其前后时间并不长久,盖因刘晏“无何,为酷吏敬羽所构,贬通州刺史”。此后,元载接替刘晏出任户部侍郎、充度支,江淮转运等使。刘晏再尹京兆已是代宗继立之后,墓志也并未明言期间张群之处境,其后两人是否存在交集、是否仍有差使授派皆不得而知。
由玄宗朝至德宗朝,第五琦、元载、刘晏、杨炎等人见证唐王朝政治军事上的败亡与经济上的凋敝,乃能针砭时弊,以不同角度“为国理财”。这几位宰衡之臣又因相互间关系及权利斗争、财政税法改革等问题矛盾重重,以至影响朝局。扬弃旧法于前而委任能吏于后,是理财家们实践财政主张的重要途径,张群、张参兄弟实际就在这样的“理财家”群体之中,只是未能入阁拜相罢了。
张氏兄弟出身经学世家,当天下丧乱时,皆有投身军幕、供军献策之举,如张参亦曾兼职屯田员外郎、户部郎中加朝散大夫,从兄弟二人的仕宦经历大致反映出动荡社会中经学世家的经世思想。墓志文中所言“终于正寝,道也;不绝于妇人之手,洁也;启手启足,全而归之,孝也;奉礼杖义,殁而后已,贞也;可谓能以道终矣”,可认为是张群秉持该思想的盖棺定论。据两人墓志推测,张群、张参兄弟曾有过一段共事李光弼幕中的经历。
四、淮泗营田及募贫安民
乾元二年(759年)九节度兵败邺城,在肃清安史旧部游勇,重树李唐王朝中央权威的过程中,淮泗地区曾一度作为唐中央政府经略要地,“外重内轻”的防务策略因此有所变化。宝应元年(762年)八月,袁晁起义,连陷台州、浙东,对淮泗、浙东浙西构成威胁。中兴元勋李光弼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于同年以河南副元帅、太尉兼侍中出镇临淮,至次年四月生擒袁晁,才平定浙东。此后李光弼一直坐镇徐州,直至广德二年(764年)病逝。淮泗地区之所以被重视,主要因为东夏未宁,安史虽败而藩镇势力需羁縻、民乱需镇抚,战时政策亟需调整;再者该地作为国家赋税来源重地,地位骤然上升。前述张群的上司刘晏曾就转运之务亲自考察长安—河洛—淮泗地区,“至江淮,以书遗元载曰:‘浮于淮泗,达于汴,入于河,西循底柱、硖石、少华,楚帆越客,直抵建章、长乐,此安社稷之奇策也’”。确保漕运系统(包括水陆交通路线、仓储枢纽)之通畅与高效运转,在隋唐时期也是极为重要的军事辅助行动。徐州作为江淮漕运枢纽和军事要地,此后一直深被重视,这一点认识在唐人墓志中就有体现,如《唐故盐铁转运等使河阴留后巡官前徐州蕲县主簿弘农杨君(仲雅)墓志》载志主在徐泗节度使张建封幕下经略江淮之事。
据大历五年(770年)三月,《复尚书省故事制》对当时财政形势分析:“自王室多难,一纪于兹,东征西讨,略无宁岁,内外荐费,征求调发,皆迫于国计,切于军期,率以权便裁之。”即欲以开源节流为目的,实施扩大税源增加税种税额,以图财政收支平衡的“以支定收”策略。而中原、淮南地区调整地方建制逐渐确立节度、团练,所征作为自保与互保之用,然而,同时提留分成,导致唐中央财政收入逐年减少。
考虑到丧乱之后社会经济的恢复,张群在李光弼坐镇徐州期间被诏为“召募使,改太子舍人,累迁殿中侍御史,尚书刑部员外郎,兼侍御史,加粮料营田使”。各职务之中尤以召募使、粮料营田使之职最为引人关注。德宗建中四年(783年),曾以神策军使白志贞为京城召募使,白志贞之任京城召募使已在张群之后20年,具体执掌为“令(京城)家出子弟甲马从军”,该职为五品。张群所任召募使,具体执掌在配合行营屯田。墓志中透露出非常重要的“开淮泗间隙地千余顷,募贫人以业之”信息,需做重点分析。
唐代屯田,经安史之乱亦为之一变。建中元年(779年)四月,宰相杨炎建言发关辅民于丰州屯田,开陵阳渠,“人颇苦之”。有过朔方经历的京兆尹严郢上疏认为此举不可,他的理由是:“况二千余里,发人出屯田,一岁方替,其粮谷从太原转饷漕运,价值至多。又每岁人须给钱六百三十,米七斛二斗,私出资费又倍之。据其所收,必不登本。而关辅之民,不免流散,是虚扰畿甸而无益军储。与天宝以前屯田事殊。”抛开杨炎、严郢矛盾,就事论事,由记载可知,从降低营田成本、足额供给军需,以及稳定京畿社会等各方面考虑,严郢所论站得住脚。更重要的一点变化,在于募民屯田,不同于军屯或徭役。营田的具体组织,大概也形成“田有官,官有徒,野有夫,夫有任,上下相维如郡县,吉凶相恤如乡党”的局面。
将张群之任召募使与粮料营田使二职置于以上背景中,应更容易理解具体职能。唐廷在增强江淮藩镇兵力问题上所持态度并不明确,或者确切来说,平叛后对该地军事力量都进行过不同程度地削弱,实际出发点则在平衡军费开支与赋税岁入。无论是“中原大乱,江淮多盗”,还是“天下方镇,东南最宁”的时人认识,皆在强调淮泗、江淮地区“有乱民而无强藩”的地域政治特征。由张群墓志“开淮泗间隙地千余顷,募贫人以业之”来推测,均田制崩坏产生的流民逃户恐怕不比因战争逃窜山泽间者为少,“淮泗间隙地千余顷”的成因可能比较复杂。另外,也无法否定借助营田屯田方式检括户口,为流民贫民重新定籍均田的可能。以至出现墓志所言“于是□无旷土,军有余粟。徐泗之郊,人到于今受其赐”的局面。这一点,早在玄宗朝就已有实践。淮泗屯田凸显江淮地区之重要性,张群亲历其事,作为召募使与营田粮料使,执行募民括户,定籍均田等公务,开垦荒地、促进粮料生产、保证供应及维持淮泗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此后,张群被征召回朝,改任著作郎,并卒于任上。
五、仲方嗣后及郑宝撰志
职转行营、戎参幕府,还京改授著作郎,张群的仕宦经历还算丰富,抱负虽远,奈何“中年而夭”,大历三年(768年)卒,终年44岁。墓志于后半部分回顾张群年少德高、遍通五经且为人敬畏的人生基础,又将王室多难的背景与张氏兄弟经世致用的理想结合,塑造张群的立体形象。张群与夫人陇西李氏唯有一子庐六,年幼无以为继,幸而张群有一爱侄仲方可以继嗣。一切身后之事,则由亲弟季连操持。墓志铭词用“四岁不迁……中年而落”再次表达了叹惋之情。
墓志撰者前尚书左司员外郎郑宝,张群弟妻郑氏从父,名列“唐尚书省郎官石柱”,位成贲、李仲云间。独孤及撰大历九年(774年)《唐故商州录事参军郑府君(密)墓志铭》言:“公母弟尚书刑部郎中宣秘书省著作郎宝,以其兄之德善,授牍于及,及跪读三,复敢以实录刻石。”元和十五年(820年)《唐故荥阳郑氏男(绲)墓志铭》载:“祖讳宝,赠左散骑常侍。父鲁,前任左金吾卫仓曹参军。”两志所提及的郑宝,当即同一人。郑宝还为张群弟媳郑氏撰墓志铭词部分,皆因“起居郎郑宝,夫人从父,且予(张参)之友也,请为铭焉”。除了郑宝,张氏兄弟(含郑氏)墓志撰书者还有崔儆、颜传经,既反映敦煌张氏与荥阳郑氏的联姻关系,也透露出张、郑、崔、颜几个姓族构成特定人际网络,值得进一步发掘。
六、结 论
大致可以从三个阶段看安史之乱后的财政政策演变:首先即备军国之用的战时体制,在军政大权下移的同时分散财权,减轻唐中央巨大官僚体制及常备军财政压力,此为一变;其次,随着安史叛军势力范围进一步扩大,官军与叛军的争夺逐渐长期化、拉锯化,勤王之师与依旧服膺中央号令的地方势力逐渐从财政依赖转向“自给自足”,此为二变;最后,唐中央面对“遍地藩镇”之情况,同时调整与藩镇关系,予以绥抚羁縻,依赖忠王势力继续对抗河北、北方类型藩镇,在形势变化之中寻求“削藩”机会,以期重振李唐王室权威,此为三变。经此三变,李唐中央财政政策从短期到长期发生重大调整,由解围纾困的战时目的逐渐演变为举国体制。
随着淮泗与东南财赋地位升格,“经济唐帝国”与“军政唐帝国”逐渐分层,战时政策面临变通与变革,从调集均输向屯垦、开荒募农等措施转变。财政政策无法兼顾收支平衡,加之社会财富消耗无度,导致唐王朝“奉长安文化为中心,仰东南财赋而存立”的局面形成并得以续命百余年,最终也因此衰亡。
土地兼并与抑制兼并、税收征人与征地、安史之乱后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都是税收政策改革的背景与演变原因,互相联动。张群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展露出其理财家形象。虽从未入阁拜相,墓志记载仍显简略粗放,但已在关键处显露出两税法改革的契机。将张群置入其中,对描绘时代背景,钩沉个人事迹,反馈时代变迁很有助益。当然,在发掘其鲜活生命的过程中,反而模糊个人形象的可能依然存在。
注 释:
①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陕西西安市国际港务区三义庄唐张群墓发掘简报》,《北方文物》2024年第1期。
② 〔宋〕王钦若等编纂,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校订本)卷716《幕府部·倚任》,凤凰出版社2006年,下同,第8261页。
③ 《新唐书》卷72下《宰相世系表》,中华书局1975年,下同,第2714—2715页。
④ 杜镇、苗轶飞、刘皓妍:《新出唐建中四年〈张参夫妇墓志〉与唐代经史问题》,《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1年第10期。
⑤ 赵振华、王学春:《唐张正则、张知实父子墓志研究》,《碑林集刊》(十一),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5年,下同,第123—128页。
⑥ 张载一支后人张正则、张正德、张茂弘、张知实等墓志参见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出土历代墓志辑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周绍良总主编:《全唐文新编》卷792,吉林文史出版社1999年;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下同;赵振华、王学春:《唐张正则、张知实父子墓志研究》,《碑林集刊》(十一)。
⑦ 《资治通鉴》卷226“唐纪四二·德宗建中元年七月”,中华书局1956年,第7284页。
⑧ 〔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6《食货六·税赋下》,中华书局1992年,第111页。
⑨ 〔英〕杜希德著,丁俊译:《唐代财政》(FinancialAdministrationUnderTheT’angDynasty),中西书局2016年,第89页。
⑩ 《旧唐书》卷120《郭子仪传》,中华书局1975年,下同,第34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