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用地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2024-04-27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贯彻“千万工程”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加强用地保障。
一、2023 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局充分发挥规划资源的支持保障作用,切实落实用地指标保障。据统计,2023 年全市乡村振兴项目使用减量化指标达119.9 公顷,占全年使用总规模的10.5%。推进“2+8”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以实施方案初步整合各类乡村建设项目约367 个,带动汇聚各类资金约281.2 亿元;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7 宗地块入市,面积121.4 亩、成交金额6.04 亿元,协同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作价入股路径,指导和保障张江镇环东村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展现代设施农业专项规划编制,落实3.6 万亩规模,构建“12+X+1”空间格局;完善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政策,研究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和规划非保留村的规划实施策略,促进乡村振兴各类规划任务稳步推进。
二、围绕持续加强用地保障,推进2024年各项工作
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出发,找准乡村振兴的切入点,提高工作实效。我局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和本市要求,切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引擎,持续加强用地保障,锚定各项试点实施。
(一)完善“点状供地”政策,破解农业生产配套裉结难题
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针对一产配套设施“点状供地”问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形成《关于加强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期将有序推进文件印发和实施落地工作。政策内容突出为农服务,积极构建全周期贯通的政策通道,强调了规划空间保障、用地指标保障和技术服务保障。规划空间上,通过郊野单元控详规划,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布局,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空间。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空间的,针对区镇耕地占用补划后备资源不足的情形,可先行申请市级周转空间保障,按期统一“结算”;对于涉及占用耕地保护空间以外一般耕地的,无需规划补划,后续在项目阶段纳入耕地退出范围。用地指标上,强调“应保尽保”“指标直配”,建立市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库,实行市级统筹,专账管理,及时响应、定向直配,年底统一“结算”。涉及占用耕地的,统一纳入各区年度耕地有序退出计划。技术服务上,优化了规划、测绘技术服务。
此外,简化了用地路径和规划编制程序,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取消了设施农用地“一书”(规划土地意见书)、“一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核,将审核内容合并纳入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的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核中。为集中统一农业项目各类用地管理层级,优化下放农业服务类建设用地“一书”“一证”事权至乡镇政府。同时,针对存量设施改造、归并、更新,明确了政策路径。
(二)深化全市域土地综合整治,协同开展各类乡村建设行动
根据自然资源部一揽子支持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们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平台为实施抓手,协同实施“三整理两整合”(即整理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合各类项目、整合各类资金),腾挪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集聚各类项目和资金,高效配置国土空间资源。重点任务包括: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制定上海全市域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行动方案。二是推进“2+8”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建设,计划基本完成“2”个报部试点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开工,先行启动“8”个市级试点中的青浦金泽、闵行浦江、奉贤西渡的市级土地整治项目,遴选确定新一轮试点。三是充分发挥全域平台的统筹整合作用,协同开展各类建设行动。会同市农业农村委指导各区保障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空间,深化片区规划、推进项目实施;以区为主体开展“沪派民居”乡村风貌保护发展试点,探索“三师”联创设计,综合打造一批“沪派民居”风貌保护传承示范样板。结合“五好两宜”和全域整治试点,配合市住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开展规划非保留村试点,协同指导各涉农区政府编制郊野单元控详规划,优化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点规划布局;积极构建乡村社区生活圈,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
(三) 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利用路径
2024 年,是全面完成本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收官之年。我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委指导浦东新区尽快完成区级试点方案和区级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分3 月、6 月、9 月三个批次指导7个试点区对条件成熟的地块实施入市,每个试点区力争不少于3 幅地入市;联合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开展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通知(试行)》并指导实践,充分实现集体建设用地权能,促进集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