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视角下的0—3岁婴幼儿入托适应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4-04-25邹笑
邹 笑
(浙江开放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2)
2019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党的二十大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在幼有所育上持续用力。”在政府支持和政策引领下,各地大力发展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给许多家长减轻了育儿压力。然而,由于年龄小,且从未离开过家庭,许多婴幼儿都在入托初期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不适状况,例如,持续哭闹、进餐困难、午睡困难、身体不适、活动参与度低等,个别婴幼儿则会出现长时间的适应困难。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良好的引导和教育,将会对婴幼儿的未来成长带来消极影响。本文以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为视角,反思当前入托适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究解决对策,以期更好地助力婴幼儿平稳度过入托适应期,增强他们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一、人类发展生态学概述
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由著名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提出,他将影响个体发展的生态环境视为一种复杂的同心圆层叠结构,由内而外分为微观系统、中间系统、外系统和宏观系统。[1]微观系统是发展中的个体在特定环境中所体验到的活动、角色和人际关系。也就是说,婴幼儿在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活动、角色和人际关系是构成微观系统的三个要素。中间系统由发展中的个体积极参与的两个或更多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对于婴幼儿来说,家庭、托幼机构、社区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为他们的中间系统。外系统是指个体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到某个环境中,但这个环境依然对个体所处的环境产生影响。例如,教师的学历背景、家长的职业情况、经济水平等都是婴幼儿没有直接参与但同样会受到影响的外系统。宏观系统是一个特定文化或亚文化中所特有的制度结构或意识形态,蕴含于宏观系统的微观系统、中间系统、外系统都受到宏观系统的影响。生态转衔也是人类发展生态学的另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人生发展历程中角色或场域的转换。当发展中的个体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变化时,那么该个体在生态环境中的位置也将随之而改变。由此,儿童的发展得以发生的社会生态体系远远超出直接影响他们的活动事件,更大范围内的事情(如社区、国家、世界)也会通过某种途径影响儿童的发展。[2]
二、入托适应教育工作的生态学分析
适应是个体为与环境取得和谐关系而产生的心理和行为的变化,[3]入托适应指的是0—3岁婴幼儿首次离开家进入托育机构后,能顺应外部条件及环境的变化,逐步克服分离焦虑,实现平稳良好的过渡,逐步适应托育机构的各生活环节,并喜欢托育机构生活的一种情绪或行为状态。然而,不少家长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对入托适应有一个认知误区,认为只要婴幼儿上了托班不哭闹就说明对新的环境非常适应,把不哭闹作为适应新环境的唯一指标。我们却常常发现不少婴幼儿虽然不哭不闹,但没有积极的情绪反应,或在进餐活动、如厕环节、午睡环节、人际沟通方面不太顺利,这都代表了他们存在一定程度的入托困难,部分婴幼儿则会出现长时间的适应困难。根据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婴幼儿所生活的周围环境、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更大的环境都对婴幼儿的入托适应产生着不同的影响,因此要结合当前的入托适应教育工作现状,深入分析婴幼儿入托适应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微观系统:忽略生态转衔的重要性
0—3岁婴幼儿进入托育场所是他们从家庭走向社会的第一步,也是他们面临人生中的第一次“生态转衔”。家庭与托育机构是0—3岁婴幼儿最重要的两个微观环境,但这两个环境在人际关系、活动、角色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如果忽视生态转衔过程中的差异,容易导致婴幼儿在入托初期会付出更多的时间和努力去适应新环境。
1.人际关系的差异
在进入托班前,0—3岁婴幼儿与主要照料者建立了稳固的依恋关系,形成了稳定的社会联结;而在进入托班后,这种关系的断裂,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婴幼儿因为与亲人的暂时性分离而产生焦虑心理。在实际工作中,婴幼儿年龄较小,有些入托年龄在2岁之前,有些甚至在15个月就进入到托育机构中,他们更容易产生严重的分离焦虑。如果教师没有充分了解婴幼儿的内在需求,或无暇安抚所有人而采用训斥恐吓的方式进行管教,容易造成婴幼儿安全感缺失,从而加重他们的入托适应难度。
2.角色的差异
生态转衔在发展上的重要性源自其无可避免地涉及角色的转换,入托人际关系的不同也自然引起了角色的不同。婴幼儿不再是家庭关注的中心,而是需要融入集体环境的托班小朋友,角色改变意味着在托育机构环境中的婴幼儿被赋予了新的社会期待,他们是老师眼中需要逐渐独立的照护对象,也是同伴之间的友好交往对象。现实中,托育机构的保教人员往往对初入托的婴幼儿期望过高或一视同仁,急于训练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交能力,甚至对月龄较小的婴幼儿与年长的婴幼儿在适应能力和任务完成度上没有难易程度的区分,忽视了每个婴幼儿的个体差异,使他们难以顺利完成角色的转换。同时,如果家长在子女入托前没有提前让他们了解托育机构的一日生活,未能帮助他们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能力准备,也可能会让婴幼儿产生一定程度上的适应困难。
3.活动内容的差异
在家中,婴幼儿的活动相对宽松自由,在时间和活动安排上都较为随性,活动形式也以独自游戏、亲子活动为主;而在托幼机构中,一日生活有固定的作息时间,每个时间段都有不同的活动,活动内容也由托育机构来安排。除了可以自主选择的分组区域活动之外,还会有一些集体活动,对于婴幼儿来说自由度相对减少,需要跟着托育园的计划来调整自己的节奏,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二)中间系统:缺乏有效的家园双向互动
根据生态学理论,中间系统所包含的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从一个环境向另一个环境传递信息,其明确目的是向另一个环境中的人提供某个环境的具体信息,因此婴幼儿的入托适应离不开家庭与托育园这两个环境间相互的认知和交流。一些托育园在婴幼儿入托前未安排家访活动,家长就没有机会向教师介绍婴幼儿的个性特征和在家表现;而一些家长由于工作繁忙,急于将子女送入托班,没能让他们提前参观托育园、体验半日或一日入托生活;教师与家长的沟通也较为单一,只有在离园时有短暂的面对面交流;当婴幼儿不能积极参与到新的托育环境时,少有教师邀请家长跟随婴幼儿进入到新的环境中进行短暂的陪伴,帮助他们度过适应期。此外,托育园很少面向婴幼儿家庭举办家长会,缺乏向家长普及分离焦虑的知识与应对策略的机会,对个别入托焦虑尤为突出的婴幼儿家庭缺乏针对性的指导。
(三)外系统:社区的协同共育能力有待提升
作为婴幼儿发展的外系统,社区文化和环境间接影响着婴幼儿的入托适应。所属社区内的托育机构在健康服务、招生宣传、家长工作、入托适应教育工作等方面都需要社区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然而在实际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社区与托育机构、家庭的联系较少,缺乏协同共育的意识。社区未能充分了解家长和托育园的真实教养与照护需求,只是被动地为托育机构和家庭提供帮助,所开展的活动频次少,并未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支持服务工作中,因而无法将婴幼儿入托适应教育落到实处。二是社区资源利用的类型单一化,虽然很多社区建立了儿童服务中心、儿童成长驿站,但其中的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表现为往往偏重于物质性资源,而忽视了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
(四)宏观系统:托育人才培养体系有待完善
政府的相关政策影响着婴幼儿托育的各个方面,如对婴幼儿照护的导向、托育机构的生存环境、托育机构开展的保教活动等。宏观系统方面,全社会的托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需要政府政策的引领。目前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托育师资队伍的资格准入机制。当前托育机构的从业人员入职门槛较低,缺乏科学的照护理念、专业的保教知识和技能,在入托适应教育工作上常以一己之见看待婴幼儿的适应问题。二是托育人才培养体系尚处于萌芽状态,关于托育机构保教人员专业发展的支持性政策较少。一方面,职前培养不足,开设0—3岁婴幼儿保教专业的高校较少,导致专业师资缺乏;另一方面,职后培训缺乏,一些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但由于缺少官方层面的在职托育培训,教师常以幼儿园的教学管理模式对待托班婴幼儿。
三、改进婴幼儿入托适应教育工作的对策
(一)微观系统:理解并重视婴幼儿的生态转衔
1.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
入托后由于主要照护者的改变,使得婴幼儿的依恋模式不得不发生改变,托幼机构的保教人员应当成为父母的替代者,与婴幼儿建立一种新的依恋关系。对于刚入托的婴幼儿,是否有机会与保教人员建立密切的依恋关系,是否有机会在保教人员的支持和引导下参加托育园的各种活动,将决定婴幼儿是否能获得相应的发展。婴幼儿入托初期所表现出的分离焦虑程度不一,行为方式也各不相同,教师应理解每位婴幼儿的心理,用耐心和亲切的态度接纳他们的情绪,同时适当满足婴幼儿的需求。例如:允许婴幼儿哭泣,共情他们的消极情绪,经常抚摸拥抱婴幼儿;允许婴幼儿携带依恋物进入托育园,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感;准备一些小奖励,如贴纸、小零食等,在婴幼儿有一些进步时给予口头表扬和物质奖励,使其受到鼓舞,逐步接纳教师和新环境。此外,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大小分批入托,让每个婴幼儿都能得到教师的关注和安抚,有助于师幼之间形成牢固的情感联结,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
2.帮助婴幼儿做好角色转换的准备
一方面,家长可以通过多途径让婴幼儿做好入托前的角色转换准备:与婴幼儿谈论上托班这件事,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册帮助婴幼儿了解未来要去的托育园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托育园里有老师、保育员还有同伴,尽管没有爸爸妈妈,但老师会像妈妈一样爱他;借助一些有关分离焦虑与上幼儿园的绘本故事,理解分离并不可怕,学习可以缓解分离焦虑的办法;给予独立做事的机会,培养婴幼儿自我服务能力,例如:自己洗手、吃饭、穿脱衣服、如厕、独自午睡等;培养表达自我需求的能力,当需要上厕所或有任何不适时能大胆表达;提前了解托育园的一日生活,根据托育园的作息调整在家中的作息时间,特别是在每天下午的四点告诉婴幼儿这是托班放学时间,父母会在这个时候来接孩子,会让他们形成一个初步的时间概念,耐心等待父母的到来。另一方面,作为托幼机构的教师,在对待年龄较小、入托适应较困难的婴幼儿时可以适当降低一些要求,耐心等待婴幼儿的角色转换,例如:尊重原有的饮食行为,尽量不要求他们吃不喜欢的食物,等其慢慢适应以后再循序渐进地引导膳食均衡;对于月龄较小的婴幼儿,可采取弹性的在园时间制度,允许他们只上半日托班,半个月后再调整到一日托班,有利于稳定其情绪,慢慢适应角色转换。
3.营造温馨的班级环境,选择合适的主题活动
首先,保教人员应营造温馨的班级环境。托育园的环境创设应坚持儿童视角,体现儿童在场的基本原则。[4]墙面色调和室内灯光应尽量柔和;在教室角落设置一个半封闭式的“安抚角”,摆放舒适的小沙发、软垫和毛绒玩具,可供婴幼儿释放紧张的情绪;鼓励婴幼儿将全家福照片带入托育园中,集中摆放在某处,以此缓解婴幼儿想家的情绪。其次,保教人员应选择符合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主题活动。在集体活动中,活动的主题应是婴幼儿感兴趣的、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内容,例如:手指游戏、音乐游戏、语言活动等;在自主游戏中,允许婴幼儿自主选择不同的游戏区域,婴幼儿通过参与能吸引自己兴趣的活动,可以适当转移不安的情绪,在游戏中产生的愉快情绪体验也能促使婴幼儿逐渐喜欢上这个新集体。
(二)中间系统:加强家园之间的双向沟通与合作
首先,多渠道开展家园双向沟通工作。在婴幼儿入托前,教师要对每一个家庭进行家访,通过观察和访谈深入了解所在家庭的成员结构、家庭氛围、婴幼儿的个性、生活习惯、兴趣爱好等,便于开学后有针对性地采取策略,帮助婴幼儿适应托育园的环境。除了与家长交谈之外,教师也要和婴幼儿充分接触,例如:向婴幼儿作自我介绍、与其进行简单的游戏互动、询问并记住婴幼儿的小名等,而婴幼儿则会通过对父母态度的观察,慢慢对教师放松戒备,以减轻入托时的焦虑。通过召开新生家长会,教师可以向家长介绍托育园的教养理念、教养目标、工作制度、教师情况,以增强家长对托育园的信任感。在开学前几天,教师可以邀请家长带着婴幼儿来托育园参观,提前熟悉园所和班级环境,熟悉自己的教室、小床、保教教师等。入托后,教师依然要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通过电话、微信、家校练习册等及时反馈婴幼儿在园情况。
其次,托育园应与家长建立长期的合作共育关系。人类发展生态学认为,当发展中的个体第一次进入某个新情境时,若能有一个或以上的熟悉的人陪同进入,那么在中间系统中新情境的发展潜力是会提升的。因此,婴幼儿在完全信任的家长陪同下进入托育园显得尤为重要。教师可以引导家长在入托初期固定一位家庭陪伴人,与婴幼儿一同进入托班进行为期3~4天的全程陪伴。[5]此时固定的入托适应陪伴人成为婴幼儿在家庭与幼儿园两个情境之间的支持链接,帮助他们消除面对陌生环境和陌生成人时的不安全感,进一步探索和适应新的环境。此外,教师也可定期、分批开展家长座谈会,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他们当下的需求,征求他们对婴幼儿入托适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家长的实时反馈加以改进;尤其针对个别适应困难的婴幼儿家长,教师更要耐心倾听他们的教养问题和困境,给出合理的教养建议。
(三)外系统:优化以社区为基础的婴幼儿托育服务网络
一是广泛征求社区内婴幼儿父母的教养需求,提升以社区为基础的广泛参与。例如:社区针对6—12个月、12—24个月、24—36个月的婴幼儿建立成长驿站,提供亲子课程服务。在亲子活动中,让社区内同龄的婴幼儿相互认识、友好互动,进而可以让已入托的孩子带领小月龄的孩子进入托育园。虽然新环境没有家长的陪伴,但有相熟的同伴,能够促使婴幼儿更快融入托班生活。也要鼓励所在社区的成员共同参与和成长,服务对象不仅包括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还有准家长和社区的其他各种人员。例如:社区组织家长育儿沙龙,通过家长的经验分享,大家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准家长也可以在沙龙中提前学习育儿和护理知识,做好充分的入托教育准备。
二是合理开发和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整合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入托适应教育工作。社区人员应协助配合教师、家长等群体将城市、郊区、农村等不同环境下的社区资源作为婴幼儿的互动对象。[6]例如:将社区内一些可供幼儿使用的公园、图书馆、博物馆、游乐场等资源免费开放;邀请专家进行健康教育和婴幼儿心理指导讲座;邀请社区医生科普婴幼儿科学喂养和健康成长评估;邀请托育园老师前来社区活动场地与即将入托的婴幼儿进行师幼见面活动;也可由社区牵头,组织适龄入托婴幼儿在所住地范围内定期开展入托参观活动。通过多种优质的综合服务,婴幼儿能拥有更好的开端,能较好地适应托幼机构乃至幼儿园、小学的生活。
(四)宏观系统:完善全社会托育人才培养体系
我们应当以科学的婴幼儿发展观引领托育行业,以有效的政策完善全社会托育人才培养体系。一是尽快建立国家层面0—3岁婴幼儿教保等各类从业人员的资质标准和资格准入制度。[7]国家应制定统一的托育保教人员资格认证标准,明确托育教师、保育员、育婴师、保健员等从业人员的责任与角色,严格准入门槛,为高质量的托育照护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加大0—3岁婴幼儿托育从业人员的职前培养力度。国家应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等相关专业,通过扎实的理论学习和丰富的实践积累,充分保障准托育从业人员的专业性。三是定期开展托育人员的工作培训。教育部门应当对不同年龄段婴幼儿的入托适应教育各有侧重,培养科学的教育理念,提升教师和保育员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敏感度,并开展科学、专业的婴幼儿入托适应教育工作。最后,各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提升托育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减少经验丰富的人员流失,从而使全社会托育行业稳定且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