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家族式腐败”滋生的土壤
2024-04-15刘鑫
刘鑫
家族式腐败是腐败治理中面临的顽疾,其背后往往存在着一条以血缘和姻缘为纽带的隐秘利益输送链,并对当地政治生态、经济发展、社会环境产生巨大危害。
在一起家族式腐败的典型案例中,涉案干部时任某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他目无法纪,滥用职权,插手工程领域政府投资项目,违反招投标程序,买通其他竞标单位串标并让亲属的公司中标,从中非法牟利;他的儿子依靠他的权势,垄断当地建设领域渣土外运市场,所有区内在建项目均要向他的儿子输送“好处”才能正常进行渣土处置与回填。在当地,以该干部为中心,已经形成了其主要亲属纷纷参与,借其官威进行牟利的工程建设领域“家族式腐败网”,导致当地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丛生,极大扰乱了该地的营商环境。而该干部滥用职权,为所欲为,也极大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
剖析家族式腐败的典型案例,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是稳固性。这类腐败主要参与者基本为干部的家属和直系亲属,因家族成员关系相对稳固,发生利益冲突的机会很小,且家族式腐败发生在干部权力掌控领域内,相对可控。所以一旦沾染,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会结成稳定的利益输送同盟。其次是隐蔽化。行贿人受贿人往往不进行直接权钱交易,干部往往会借亲属之名开设“影子”公司从中牟取不法收入,或代之以借款、投资分红、房产交易优惠等方式进行套现。又因血缘或姻亲的纽带连接,涉案人员会互相掩护,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审查调查,更增加了发现问题的难度。最后是规模化。因为具备“成本低、动力足”的属性,家族腐败具有掠夺财富的“疯狂性”,这类案件往往不但蚕食公共资金、公共资产,而且向侵吞资本、资源转变,有时甚至会垄断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
家风不正、家教不严是家族式腐败发生的直接原因。对领导干部亲属的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和惩治,也为家族式腐败滋生提供了土壤。
铲除家族式腐败,必须在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上做文章,坚决防止公权力成为家族利益“变现”的工具。首先,建立领导干部家风常态化建设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家风正面清单制度,将其作为干部晋升提拔的重要考核因素;建立定期廉政家访制度,多维度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并将家属意见纳入干部日常考核和选拔任用;每逢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关键节点,实行夫妻双方廉政承诺制度;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及家属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教育等。其次,完善有关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的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官员亲属的范围包括直系旁系血亲、直系旁系姻亲及其配偶等所有基于婚姻、血缘的亲属或拟制亲属(如合法领养的子女);按照“级别越高、岗位越重要、权力越大、管理规定越严”的原则,严格设置领导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的禁止性限制性負面清单,对干部亲属的营利行为进行规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近亲属违规经商的一方退出机制等。再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与家属共同惩治制度。对领导干部亲属的违规行为加大力度进行严惩,如责令领导干部亲属退出所涉及的经营领域并没收其违规所得等。家族式腐败中涉腐亲属如同为公职人员的,按照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进行严惩,是中共党员的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处分。
(作者单位:南京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张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