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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

2024-04-15袁进展刘琳娜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人民至上法治思政

袁进展, 刘琳娜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河南 洛阳 471822)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其中第二条经验为 “坚持人民至上”。 党的二十大报告阐述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其中第一条就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 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到党的二十大报告, 每份报告中“人民” 二字出现的次数都逾百次, 这些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为民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 “一切脱离人民的理论都是苍白无力的, 一切不为人民造福的理论都是没有生命力的。 ”[1]19这表明推进理论创新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 必须要深深扎根于亿万人民的伟大实践, 以人民为中心, 不断形成人民认同、 喜爱的理论成果。 高校思政课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的价值理念意义深远, 要求思政课教师要在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建设奋进史中寻找人民之力,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思想精髓中回溯人民之根, 在创新课堂教学方法, 设计特定情境的新定势中体验人民之光, 从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的深度、高度和温度。

一、 在溯本寻源中讲深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

讲深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就要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人民立场、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民本理念、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中溯本寻源。 要向学生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人民立场中的深厚渊源而形成的, 是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本理念为脉络起点的, 更是沿着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为民史这一思维主线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

(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溯源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人民立场

马克思在青年时期就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法的性质和功能的论文, 这些著作充分展现了他对法律领域唯物史观的精准把握。 作为马克思的第一篇政论文《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 中指出, 普鲁士政府新的书报检查令以专制之法律扼杀民众言论出版之自由, 其实质是一种虚伪的自由主义。 马克思从多个角度对书报检查令进行了深刻批判, 指出书报检查令是一部恶法, 而真正的法律应该反映人类自由, 保障人类应有的自由权利。 1841 年在普鲁士召开的第六届莱茵省议会辩论中, 当专制政府支持把穷人违反林木管理条例的普通行为纳入 “盗窃” 范畴时, 马克思站在人民立场上分析这个法律规定, 为穷人辩护, 他认为如果盗窃法把人们在森林里捡拾树枝、 采摘野果的普通行为升格为盗窃犯罪, 那么法律就是撒谎, 穷人就会成为恶法的牺牲品。 1842 年10 月, 马克思更是发表了 《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 一文, 文中再次谴责普鲁士立法机关无理偏袒林木所有者, 随意剥夺贫民捡拾枯枝的基本权利, 并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森林立法观。 青年马克思在处理书报检查立法问题, 思考森林立法状况时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 为人民维持生活习惯不断探寻法理依据, 为他们寻求权利自由, 以以人为本的观点去探讨阶级利益对法的滥用, 认为对法的干涉会造成恶法乱治的后果。 思政课教师应通过挖掘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的唯物史观, 向学生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的确立和体现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人民立场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只有明确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唯物史观, 才能彰显以“人民至上” 为核心价值理念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

(二) 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民本理念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王朝, 虽朝代更替、 家族更迭, 但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 特色鲜明、影响深远的中华法系。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 “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 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2]289新时代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要及时研究和阐发中华法系的总体特征、 文化基因和精神内核, 结合时代条件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以“民为邦本” 为集中体现的传统民本理念是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史上的一股清流, 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个优良传统, 而 “人民至上”的法治思想正是对这一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中国古代的民本理念表明了国家治理中人民的重要性, 这是不断落实“以法治国” 理念在对待“人” 这一客体理性意识上的转变, 也说明了统治者逐渐意识到民众才是整个国家政权的根基, 所以随着以民本理念为基础的一系列法律的推出, 稳定了国家政权,促进了社会繁荣。 《商君书·更法》 中就有 “法者所以爱民也, 礼者所以便事也。” 这句话充分表明,统治者制礼制法要充分考虑百姓的利益, 要用法和礼来爱护百姓和方便百姓。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 要把保障和维护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和根本利益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职能发挥到极致。 从“轻徭薄赋、 赈灾济民、 重惜民命、 援法断罪” 到法治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从民本理念仅局限于少数开明的统治者和士大夫阶层到建设法治中国, 推动全民守法。 思政课教师应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民本理念的梳理, 向学生讲清楚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的系统提出和实践演绎, 进一步明晰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民本理念的内在关联, 即在继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三) 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承续于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中国共产党对法治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的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人民性的鲜明品格。 毛泽东早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就强调要制定出一个体现整个民权革命的政纲, 包括工人利益、 土地革命和民族解放。 1931 年, 中国共产党制定的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第一次将人民放在了宪法规定的最首要位置, 用根本大法的形式确保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充分听取民意、 汇聚民智的基础上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更是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3]18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立法区别于其他政党立法的显著特征, 而且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的重要理论来源。 改革开放后,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不断建立健全法制体系, 发展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思想, 将民主和法制紧密联系起来, 他多次强调: “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要加强” “民主要坚持下去, 法制要坚持下去。”[4]146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党的十六大更是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党的十七大强调, 要从各个层次、 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5]49。 党的十八大再一次指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 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这些论述明确了依法治国与满足人民美好需求的内在统一,依法治国乃是民之所需、 发展之所需[6]26。 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 最深厚的基础, 要坚持法治为了人民、 依靠人民、 造福人民、 保护人民,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更是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关系党执政兴国、 关系人民幸福安康、 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 思政课教师应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关于法治思想中“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的归纳, 向学生讲清楚这些论述既彰显了党的根本宗旨, 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更诠释了法治要保障人民之利的价值指向。

二、 在厘清逻辑中讲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

讲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就要厘清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形成和实践发展的逻辑进路。 要向学生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 首先体现在紧紧依靠人民, 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法治建设的最大成就; 其次体现在不断造福人民, 必须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法治建设; 最后体现在牢牢根植人民, 在党的领导下厉行法治, 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

(一) 紧紧依靠人民,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人民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 坚持和拓展的最强底气。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这样的法治建设实践充分证明,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也是党执政合法性的试金石, 更是党领导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实基础。 思政课教师要向学生讲清楚道路问题关系国家的兴衰成败, 法治道路的选择更是关系到民族复兴能否如期实现。 在探索法治道路的征程上, 党带领人民高度警惕西方“宪政民主” 的话语陷阱和 “颜色革命” 的政治阴谋, 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 紧紧依靠人民, 立足“中国之治” 的制度基础,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探索形成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道路。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征程上, 中国共产党始终站稳人民立场, 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主要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根本权益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目的, 紧紧依靠人民, 将人民立场贯穿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始终,充分展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人民本质。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 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民负责、 一切为了人民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稳步向前的根本遵循, 紧紧依靠人民, 打开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从 “依法治国” 到 “全面依法治国”,从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到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及 “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的不断完善, 党依靠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路越来越清晰, 举措越来越到位。

(二) 不断造福人民, 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来阐述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 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公平正义不仅是全人类所追求的价值属性, 更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法律只能用来为民造福, 决不能用来为某一特权阶层谋私。 思政课教师要向学生讲清楚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决定了我国各级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必须要把公平正义作为自身的永恒追求, 尊重法律权威, 保护人民权益。 党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领导核心, 只有确保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 才能保证立法为民、 执法为民、 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每一个执法机关必须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理念, 既要严格执法、 依法办事, 又要执法谦抑、 理性文明, 不断改进执法方式, 注重执法过程中的公正力、 服务性、 温情感, 防止粗暴、 过度、 简单执法, 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司法是捍卫正义的最后防线, 如果出现司法不公, 对当事人和整个社会都会造成严重危害,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一次不公平的审判, 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司法不公会严重挑战法律权威, 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扩大社会矛盾, 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和信仰。 思政课教师要向学生讲清楚,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公正司法, 多次强调各级司法部门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原则, 要本着为民造福、 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的要求促进司法体制改革、 诉讼制度改革。 把法治建设与民生需求联系起来, 通过法治化途径解决民生问题, 通过强化执法司法力度, 提升执法司法温度, 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民生领域的法治化水平。

(三) 牢牢根植人民,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当前,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 国际国内各种矛盾和挑战层出不穷; 而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思政课教师要向学生讲清楚, 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加快推进, 越来越需要健全完善国家治理所需、 国家安全所急、 人民群众所求的法律制度。 2018 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对 “82 宪法” 进行了第五次修改, 这次修宪通过全民讨论, 反复听取民意, 广泛凝聚民智, 既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理论观点写进了宪法, 又做到了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 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 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 当前, 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 而是立的法好不好、 管用不管用、 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2023 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立法法修正草案, 进一步完善了立法体制、 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 而修改立法法的重要考量就是要贯彻和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用高质量立法解决发展问题, 推动高质量发展。 思政课教师要向学生讲清楚社会主义法治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的价值理念体现在我国法治实践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在科学立法中, 我国立法机关始终恪守立法为民的理念, 着眼于人民群众面临的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在民主立法中, 我国立法机关坚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充分保证公民有序参与, 在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完善法律制度。 在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中,我国大力推进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 持续推进普法进学校、 进社区、 进企业等, 通过出台法治宣传教育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提升群众法治思维、 法治理念, 塑造崇尚法治、 遵守法治、 捍卫法治的良好氛围, 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 在自然融入中讲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

讲活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要做好实践教学, 汇聚多方主体, 挖掘社会资源,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 注重教学供给与学生需求相结合, 让学生通过多维互动和参与体验实现“行” 与“知、 情、 意” 的统一。 思政课教师要不断推进教学供给结构性改革, 在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章节时既要有理论教学, 又要有实践教学; 既要体现知识传授, 又要注重价值引领; 既要重视学生学习思政课的动机和态度的培养, 又要重视学生思维力、 判断力等能力的提高。

(一) 建设社会实践“大课堂”

高校应立足整体规划, 以全局视角将体现“人民至上” 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学生思政教育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 统筹思量各种成分, 制定具体的教学策略和教学计划, 开辟第二课堂, 丰富学生课外生活, 建设社会实践 “大课堂”, 让学生亲身感受良法善治。 第一, 可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 组织学生开展校内外实践活动。 如3 月15 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可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讲座, 让学生了解消费者群体的各项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 6 月5 日是世界环境日, 可开展环境保护法律的宣传活动, 让学生了解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断丰富完善的全过程, 也可开展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竞赛等校内实践活动, 让学生通过参与体验了解我国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建设为美丽中国做出的法治贡献。 第二, 我国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开启了我国法治的新时代, 这部生活的百科全书赋予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强烈的向往, 彰显了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社会发展更高的法治需求, 是“法者, 治之端也” 的完美诠释, 可以说, “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贯穿全篇。 因此高校可开展“法庭进校园” 等校内实践活动, 从具体的司法案例切入, 阐明民法典的法治意义, 让学生真正感受法治为民的价值追求。 第三, 互联网时代, 高校思政课教学模式也要更多借鉴新媒体元素, 通过直观形象的表现形式,强化视觉冲击, 给大学生提供一种新鲜的解读方式。 积极利用新媒体, 设置法治为民专栏, 即时融入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 及时推荐和大学生息息相关的法治案例故事, 从而达到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

(二) 汇聚社会育人“大合力”

高校可结合域情、 校情、 生情, 与当地政府、法院、 检察院、 律师事务所、 企业等形成长效的合作机制, 组织党员、 团员和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实地参观了解, 感受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给社会带来的变化, 实现多方主体之间的教育合作和实践教学。 思政课教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课程的教育中应积极推广“政校行企社” 协同育人的理念, 不断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做好顶层设计, 积极搭建平台, 促进相关思政课教育改革创新典型经验的交流与分享, 实现所有参与者在这个强大的教育磁场中精神共振。 还可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教育为主题,开展“政校行企社” 协同育人的实践探索, 以学校教育为中心, 基于“法理表达人民至上” 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秉持立德树人教育理念加强学校、 法院、 检察院、 律师事务所等法治教育团队建设。 同时整合团队资源, 开设“理论学习型” “社会实践型” “法治体验型” 三级课程, 在多方主体合作互动中开放办学, 在多方主体法治共育中让社会关心。 为促进学生全方位参与, 思政课教师还可以定期开展邀请人大代表进课堂、 金牌律师进课堂、 胜诉原告进课堂等活动, 用我国法治为民的经典案例鼓舞大学生必须要实事求是地看待社会现象, 理性公正地分析法治问题, 提高对当前法治领域错误观点的辨析能力, 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的价值理念。

(三) 挖掘社会生活“大资源”

让学生更好地体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 讲好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的相关故事, 挖掘整合社会生活“大资源” 至关重要。 如2023 年开年的电视剧 《狂飙》, 受到了人们的追捧, 剧中警察安欣在20 年前与鱼贩高启强相识, 而后产生一系列交集, 两人在人生选择上渐行渐远的同时, 也开启了长期的正邪较量。 此剧除了剧情跌宕起伏, 引人入胜, 更让观众了解到像安欣一样奋斗在一线的警察在全国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背景之下始终维护人民利益, 不改初心, 不怕牺牲, 同犯罪分子作出坚决斗争, 这种坚持“人民至上” 的法治精神让人动容。 此类影视作品节奏紧凑, 有悬念、 有张力, 可以让学生感受到唯有真正的法治, 才能保障人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这样的故事胜过枯燥的说教, 自然而然学生也就更容易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的价值理念。 再如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个个民法典案件, 就是人民法院 “以人民为中心” 的真实写照。 让老旧小区电梯加装不再难; 让 “强行啃老”不再理所应当; 依法公正审理小区保安送老人就医被索赔案; 对 “扶不扶” “劝不劝” 亮明司法态度; 及时发出家庭教育令, 让“依法带娃” 成为家长必修课等案件, 都在说明人民法院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参与感。 教师能够讲好这一个个鲜活的司法案例, 就可以更好地讲活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的温度。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西方法治理论和中国传统法律体系最大的不同, 就在于是否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法治的基本原则和价值指向。 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理应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高校思政课教师在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时, 应当清楚, 人民性贯穿法治建设的始终, 立法上反映人民意志, 执法上有刚有柔, 司法上公平正义, 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 价值理念的落实也同时反映了法治的要义就在于解决问题, 就在于保障人民利益, 人民是当前推进法治建设的中心, 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国底色。 思政课教师要旗帜鲜明地讲清楚任何照搬照抄西方法治理论、法治制度、 法治观念的行为均会 “水土不服”, 这是因为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 制度不同, 法律也要结合国情, 考虑人民。 法治为民、 人民至上这一原则和理念永远不能丢, 它既是当前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更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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