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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海事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考

2024-04-13阳,刘

交通财会 2024年1期
关键词:海事审计工作监督

宋 阳,刘 佳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山东 青岛 266000)

党的十九大做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要求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新时代赋予了审计工作新职责新使命,审计工作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海事系统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拓展监督范围和提升审计质量上下功夫,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推动海事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

一、海事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1 年8 月,《中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事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单位党组织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由单位党组织审议决定的要求。同年10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审计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将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运行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党中央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法治化。

(二)内部审计独立性需要进一步强化

为贯彻落实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构建党集中统一领导的审计监督体系,强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成为必然要求,内部审计独立性包括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履职的独立性。

审计署、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一系列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均对内部审计独立性做出相关规范,一是要求内部审计机构或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二是提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约束和保护制度,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职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同时单位应当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履职的独立性创造条件并提供保障。

(三)内部审计职责范围需要根据新时代新要求作相应调整

2018 年印发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与原定义相较,增加了“建议”职能,将监督范围拓展至内部控制、风险管理领域,将目标定位为“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同时《规定》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拓展至涉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12 项职责,与原职责相比,增加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等内容。新修订的《审计法》也将审计监督范围从国有资金拓展到包括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以及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由此可见,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不再仅局限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应提高站位、放眼全局,本着服务海事事业发展的目标,构建全面覆盖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四)对内部审计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新形势下,内部审计的监督范围进一步拓展,服务中心工作。为管理决策提供建议的职能被赋予,这就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2021 年发布的《中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事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依法监督、全面覆盖”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总体目标,同年相继发布的《海事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海事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做出了具体规范,为新形势下海事系统改善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指导性纲领和操作指南。

二、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组织领导机制优化改革

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首要的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单位党组织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成为系统内各单位内审工作管理机制改革的第一动作,如何确保机制运行通畅、管理高效则是实际工作中应该思考的重点和难点。构建高质量的内部审计组织领导机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把握方向,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使内部审计工作体现党组织主张,与党组织重要决策部署保持一致,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二是如何协调调度,挖掘和运用内部审计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发展的建议职能;三是如何确保组织领导机制运行有效,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独立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鼓舞内审人员敢于履职、积极履职、创新履职。

(二)全面发挥审计职能,提高审计服务水平。

新形势下,在充分发挥传统审计监督职能的同时,创新开展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战略规划推进、业务计划执行推动等服务型审计,不仅是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也是值得挑战的工作难点。一方面,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执行多年,总结积累了不少经验,但随着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资产、政采、财务支出等规范文件相继更新,管理要求和财务环境更加成熟,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追求也不能停滞,及时准确地发现经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是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前提,也是保障海事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创造性地开展新型审计,发挥内部审计在为重大决策提供建议、推动业务计划执行、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的服务作用,是新时代国家赋予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能和期待,海事系统内部也从顶层设计层面做出了相应部署和规划,因此,发掘内部审计的服务建议职能成为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课题。

(三)审计队伍建设需求迫切

审计力量充足与否、审计人员素养高低是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关键因素,审计工作的一大特点在于需审计人员对监督活动和内容进行职业判断,而做出高效准确的判断有赖于丰富的知识储备和长期的经验积累,因此,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和人员锤炼不是一蹴而就的。内部审计职能的拓展不仅要求审计人员精通财务审计专业,也需要一定的业务知识储备,拓充审计人才领域、壮大审计队伍力量成为海事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应长期关注的重点。

三、海事系统内部审计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机构设置不健全,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受限。

目前,海事系统在直属海事局层面设立审计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海事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分支局层面,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仍存在困难,大部分基层单位将内部审计职能设在财务或者监察部门,这就使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可能造成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大打折扣。

一方面,基层单位将内部审计职能安插在相关部门,导致内部审计无法独立地制定工作计划,其工作开展和汇报势必会受到部门其他工作职能的干扰,内部审计工作的视角从源头上不客观,权威性更是无从谈起;另一方面,基层单位内部审计不独立,对上级审计机构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执行起来就容易流于形式,导致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政策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二)内部审计规范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从顶层设计来看,海事系统自部局层面已基本构建起内部审计法规体系的框架,将国家层面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到交通运输领域,而关于具体实施规范和操作指引的制度和文件仍较为缺乏。首先是范围不全面,例如财务对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涉及预算、收支、资产、政采等多维度多方面,而内部审计的规范性文件尚未全面覆盖其审计范围和领域,具体规范的有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建设项目审计程序等,但对其他审计职责和审计结果运用等涉及较少;其次是内容不具体,当前的法规规章大多是指导工作方向,界定工作职责和规定工作程序,执行实施时需要基层单位较大的主观判断。从基层单位来看,确有不少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部分内部审计制度文件,但由于各单位内部审计水平参差不齐,对上级文件要求的理解程度也不尽相同,自制制度文件与规范化要求有差距或者执行效果不理想。同企业审计相比,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缺少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督规范,灵活性更高、限制条件更少,因而为了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效率效果,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审计规范体系,逐步形成统一标准势在必行。

(三)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后备力量不足

新形势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期待,海事系统内部审计人才力量不足的问题愈加凸显,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无法满足高质量内审工作的需求,主要表现为:一是专业水平不高,知识更新不及时。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工作首先需要掌握充足的专业知识为基础,要想形成高水准有价值的审计成果,一定的业务知识储备和系统思维也必不可少,当前大部分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较为单一、知识结构不合理,综合素质不高。二是工作经验不足,审计能力欠缺。大部分基层单位的审计人员为兼职审计,人员的审计经验相对不足,实践锻炼不够,工作职责的分散也使得人员无法专注于钻研审计业务,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内审人员视野的拓展和能力的提升。

四、海事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系统思维。

1.转变审计理念,加强思想重视,营造良好的内部审计环境和氛围。

首先要转变审计理念,改变认为审计工作只是查账找错、只是特定部门职责的传统认识,内部审计不应仅仅是事后诸葛亮,而应对单位管理和经济活动全过程介入,在行使好监督职能的同时发挥服务作用。其次要加强思想重视,系统内部特别是基层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从主要领导层面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报告,为内部审计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充分保障。通过自上而下的理念和思想传导,激发审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担当作为的果敢性,在系统内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和氛围,使内部审计真正成为经济活动规范运行的监督者,重大决策部署、战略规划推进、业务计划执行的推动者,经济管理活动绩效的评价者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认定者。

2.统筹谋划,相互促进,发挥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协同作用。

审计的监督作用是其最基础和本质的职能,新形势下内部审计的监督触角要涉及到单位管理和经济活动各个层面,审计监督的全面覆盖、权威高效需要同党内监督充分有机融合。从组织层面协调,加强巡视巡查、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的信息互通和人员交流,区分审计监督和党内监督的重点,将监察线索和审计结论换位考量,优势互补提高监督效率,通过合理融合运用单位监督资源,拓展内部审计的覆盖面,改善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依法依规监督。

内部审计是对单位管理活动和经济活动的体检,其工作的开展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是保障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的必要条件。通过不断细化内部审计工作方案、操作规程、操作指南等,切实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强化过程控制,防范审计风险;尽快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疏通海事系统内信息传递通道,及时全面反映内部审计成果;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结论事前、事中的风险防范,规范事后的问题整改,将内部审计监督结果扎实贯穿到单位活动全过程。

(三)创新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机制,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见实效。

1.创新工作方法,在工作效率上见实效。

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职责进一步扩展,内部审计范围要求全面覆盖,在当前内部审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不断创新方法、拓宽思路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尤为必要。合理制定工作计划,采用周期轮动的模式,运用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审多用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加强统筹协调,为内部审计参与单位重大事项事前决策、事中推进和事后监督创造条件,实现内部审计在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的全面覆盖;围绕海事系统中心工作,加大对重要事项、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督服务力度,把准影响海事事业发展的关键要素,使内部审计工作在全面覆盖的同时又突出重点。

2.改善工作机制,在工作效果上见实效。

创建内部审计经验交流研讨机制,打通系统内部各监督机构之间、纵向横向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信息共享、成果共用、难点共研;创建内部审计结果分享运用机制,将审计发现问题汇总成库,整改问题的同时分析成因,警示各单位引以为戒,帮助提前防范化解风险;创建内部审计工作多元化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技术,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效果改善和创新审计发展,拓宽思路通过采购服务等方式,运用外部审计力量发现盲点。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

内部审计工作的长久稳健开展,需要高素质的审计人才储备。一是要强化队伍理论武装,通过党风廉政和作风纪律教育,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内部审计队伍;二是要加强知识培训更新,新形势下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体系要求更加全面,通过对审计人员专业技能、业务知识、经验分享、信息化技术等多方面培训,优化更新人员知识结构,更好地应对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需求;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发挥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发掘培养年轻内部审计人员,合理建构内部审计人才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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