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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字经济推动共同富裕的逻辑理路、现实困境与实践进路

2024-04-13李明桂曹玉涛

中州学刊 2024年1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数字化数字

李明桂 曹玉涛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新经济形态,也是重组要素资源、重塑经济结构、重构竞争格局的关键引擎。整个社会经济体系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指引下,“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共同富裕路子应当怎么走”成为新征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之问[1]208-210。数字经济是激发财富创造活力的重要源泉和构建分配新格局的战略支撑,厘清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逻辑理路,探寻在数字化进程中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进路,是回答时代之问的内在要求。

一、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逻辑理路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数字经济加速了社会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数字化变革。从生产力维度看,数据要素为社会财富的创造提供新动力,数字经济重塑劳动者的思维认知,在技术、要素、创新、融合等层面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拓展劳动对象的时空范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从生产关系维度看,数字技术改变了生产的组织方式,使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更加合理,数字分配力的普惠效应有利于创新分配方式,数字流通力有利于提高资本周转与价值实现的效率,数字消费力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扩大内需。

(一)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生产力逻辑

1.数字技术改进劳动工具和创新生产技术

马克思用“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标准来划分经济时代,因为“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2]210。数字经济时代的生产工具被数字化信息所武装,数字技术使劳动工具智能化、自动化和标准化,极大地提高了人的财富创造力和对自然界的支配力,“这种无法估量的生产能力,一旦被自觉地运用并为大众造福,人类肩负的劳动就会很快地减少到最低限度”[3]77。数字机器的运用加速了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对经济发展起到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更像是“用法术创造了如此庞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4]37,客观上奠定了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开发出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数字技术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五位一体”建设,激发数字经济活力、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优化数字社会环境、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努力消除不同收入人群间、不同地区间的数字鸿沟,“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2]683。

2.数字劳动提高生产效率和扩展劳动对象

数字劳动是人们利用数字化基础设施、互联网平台,通过对数据、信息、知识、经验、情感、思想等劳动对象的加工与改造,创造出数字化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新型劳动形式。数字劳动涵盖人们在数字平台上的各种具体行为,包括数字媒体生产、流通和用于资本积累的全部劳动。数字劳动提高生产效率和扩展劳动对象。一是数字化技术解放人的体力、拓展劳动对象和丰富劳动产品,推动生产要素从自然资源延伸到数据要素、劳动对象从物质自然界扩展到虚拟客体的深度变革,将各种信息转化为计算机识别语言并进行加工、储存、分析、传递,提高了人们的生产技能,激发了新的市场需要。二是数字经济下的新业态、新模式既为高素质劳动者创造了更多高技能就业岗位,也倒逼劳动者改变自身知识结构以适应新的劳动需求、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以获得更丰厚的劳动收入。三是数据与其他要素的融合既能提高劳动、资本、技术、土地等传统单一要素的生产效率和配置效率,降低社会成本和提高资本生产力,还能用更少的物质资源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在社会主义制度规制下,智能算法激发数字劳动在经验发生与理论建构之间的张力,以去中心化方式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以数字化基础设施构筑网络化信息和价值连接,促进应用场景间的信息数据交换,突破内部资源有限性与同质性的屏障,实现资源高效分配和多方主体自主参与资源共享。

3.数字资本赋能劳动者数字素养和技能提升

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破解了“斯芬克司之谜”,彰显了劳动者主体地位,崇尚价值无限增殖的资本不自觉培养“具有高度文明的人”[5]90。在新发展格局下,数字资本造就大批高技能新型劳动者,在数字世界中“靠消耗最小的力量”专注于创新性工作,“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的自由富足生活将逐步变为现实[6]928-929。一是人力资本赋予创造财富和实现富裕的核心能力。数字时代的技术与知识快速迭代,重塑个体的社会价值创造能力与合作能力,推动虚拟资本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超过物质资本,物质利益驱动逻辑受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抑制,代之以能力财富观引领财富创造。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人力资本的稀缺性不断增加,打破物质资本主导的“资本雇佣劳动”的管理模式,数字化企业为保证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不断增强对人力资本的内在需求,物质资本的控制权也将让渡给人力资本。二是数字化教育降低人们获取学习资料的成本。数字劳动是以智力、创造力为主导的非物质劳动,新的智能化工具扩展人的体力和智力,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非常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本身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5]198。工业时代“被机器排挤”的劳动者转型为数字时代的“一般智力”创造者,数字经济催生的在线教育、智慧教育提供了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学习内容和方式,让每个人随时随地都能学习,并以较低的时间成本与资金成本获取知识和信息。三是数字技术提高人力资本密度和激发创新效率。马克思把人放在生产力诸多因素的核心地位,指明财富生产就是“社会个人的富裕发展”,个人的充分发展又“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5]203,在数字经济中“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就具化为数字素养与技能[5]200,数字效能的指数性提升赋予个人前所未有的能力,数字化技术降低创新成本和催生新知识,人力资本集聚激发知识溢出效应,人力资本密度与创新水平呈正相关,而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为人才集聚提供重要工具和支持平台,线上线下聚合、信息网络共享、大数据算法高效匹配都有助于实现人力资本从聚合转向共享,知识共享与思维协作的非线性特征有利于个人将集聚创新内化为自身发展动能,进一步提高协同工作效率和增强获取“真正的财富”能力。

(二)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生产关系逻辑

1.所有制关系由物质资源独占性转向数字资源共享性

数字资本发挥文明作用,推动所有制关系的优化调整,进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4]34。企业以员工持股的产权模式颠覆传统劳资关系,数字资本越是为多数人服务,越能推动技术创新、消费升温、信息共享。由于物质资源的所有权“独占性”与分配权“独享性”紧密关联,数字资源的主体“依附性”与使用“共享性”密切相关。因此,数字化生产关系要求生产资料使用普惠化、数据分配均等化、消费需求个性化、消费资料占有共享化。数字时代生产资料多呈现为数据、信息、代码等虚拟形式,较厂房、机器、土地、能源等物质资源而言,各类数据库中储存的极其丰富的数字资源就成为经济增长、要素重塑的新动力源。有些数据诸如平台数据具有公共性价值,个人与企业共享数据所有权收益,既能限制信息隔离和资源垄断,又能激发不同主体萌发新创意。个体掌握知识、信息的多寡与其收入分配的地位成正相关,知识虚拟价值的获取手段和途径相较于物质财富的积累而言更具有广泛性、便捷性,“知识改变命运”的价值认同会进一步激发数字劳动者自我奋斗的能动性。

2.市场主体关系由内卷逻辑转向共生逻辑

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改变了传统的用工形式,知识资本成为市场最具价值的资源,企业发展依赖劳动者的智慧积累和技术创新,劳动者通过习得的知识提高素养和致富能力,成为“使用实践力量的人”[3]320,进而发展为精神富足和物质富有的“行动着的主体”[7]。这使得劳动者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富裕阶层与普通民众的隔膜化逐渐蝶变为平等互助,彼此从生存博弈的底层逻辑转向合作共进的顶层逻辑,社会流动的加快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数字平台作为社会财富新的创造和分配场域,得益于区块链技术的支撑,可实现区域内外部充分的数字化网络连接与协同共享,有利于实现公平而精确的财富分配和区域协调。数字技术破除了企业内外部合作中原有的边界,释放了全部资源连接与整合的潜力,超级个体的社会合作改变了生产者协同方式、消费者消费习惯和政府治理方式,进而加快了生产关系数字化重构。

3.财富分配机制从经验化转向数字化

任何一次经济转型都会引起财富的重新分配,数字经济产生新的生产结构和财富模式,“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5]19。创新驱动下智力股权融入所有制经济形式,迭代升级的智能技术所创造的财富越来越丰富,可选择的分配方式更加多样。过去财富分配机制的运行主要依靠不断积累的管理经验,而数字经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资本、信息、技术的自由流动使财富的创造和分配突破时空局限,知识、信息、科技虚拟要素所创造的财富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虚拟要素总量是无限的、可共享的,便为缺乏物质生产资料的智能劳动者参与价值分配提供有利条件。马克思把工业时代的货币资本视为商品生产“第一推动力和持续的动力”[8],如今,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数字资本成为社会主义“普照的光”“特殊的以太”,发挥“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的作用,成为一种要素创造的更高效率和更高形态的文明模式。数字经济对初次分配的改善作用在于催生大批包容性创新和大量新型就业岗位,使得劳动者多元就业成为可能,为低收入人群提供获取收入的便利途径。数字技术降低就业和创业门槛,个人和小微企业通过数字平台为全球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实现个性化、定制化、差异化的创业模式。数字金融通过减少银行垄断收益来提升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促进微观层面居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数字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政府以更高水平的资本治理和更精细的市场监管,加快数字政府的职能转变,利用精准的收入数据掌握分配不平等情况并明晰改善方向,通过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的数字化转型实现对收入分配的合理调节,进一步提高二次分配的精准度、灵活性。数字化有利于整合第三次分配中的捐赠方、受益方、公益慈善组织、网络公益平台等主体,驱动其从“分配参与方”转向“共同创造者”。信息技术的迭代推动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数字公益,孵化面向全社会的公益性数据应用和服务,降低参与公益慈善的成本,促进慈善捐赠直达受数字经济冲击的弱势群体,减少中间环节的政策阻力和资源浪费。

二、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遭遇的现实困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数字经济运行在制度层面内含公有化趋势,在技术效率层面具有资本化倾向,数字生产关系从原来的“工资—雇佣模式”变成“平台—用户模式”,有利于数字生产力创造几何级数财富、变革所有制关系、推动人自身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重大契机。然而数字技术、数字生产资料、数字劳动的资本化倾向会产生就业、区域、城乡、代际等方面的数字鸿沟,让人陷入贫富悬殊的时代焦虑中,在多个维度阻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这主要表现为城乡数据鸿沟加剧城乡经济分化、数字垄断提高社会进步成本、数字壁垒阻塞市场要素流通、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引发低技能劳动者无法分享数字红利等方面,这些都将加剧发展的不平衡,从而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为此,必须从我国数字化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中深化理论研究和完善制度体系,在维护好制度层面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基础上,遏制数字经济要素过度资本化,引导数字技术发挥对经济社会的正外部性作用,为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实现增添有力的“数字翅膀”。

(一)数字技术资本化造成的劳动新异化抑制财富创造活力

数字技术虽然使劳动者摆脱传统工业中劳资之间的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没有超越对人和物的依附,“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6]922。数字劳动只要受制于资本逻辑,就会产生异化现象。在物质利益驱动下,数字生产渗透到社会生活中,数字信息技术的运用给劳动者带来时代发展的红利,也使其面临遭受数字资本奴役的风险,智能机器既“直接成了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的手段”,又“成了资本驾驭劳动的权力”[5]300。克里斯蒂安·福克斯从美国、德国、印度等国信息和通信技术行业大量案例中得出私有制下“数字劳工一生往往都变成了劳动时间”的结论[9]。数字资本利用新机器和新技术来驾驭劳动者,异化的隐蔽性使数字劳动者逐步丧失对异化的否定能力,也弱化劳动者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能动要素的主体地位,产生“促进人能够自由、自觉地发挥自身的潜能”与“遭受算法规训下的隐匿剥削”的悖论,抑制劳动者创新创业积极性和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

数字技术异化是数字时代的“利维坦”。在劳动过程中,数字平台利用垄断优势盘剥用工,在生存和竞争压力、平台严苛考评体系下,骑手、快递员等“数字零工”工作环境复杂、强度大、工伤高发,数字劳动者高强度、长时间处理由代码、符号、数据组成的数据资源,在劳动中有时会感到“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3]159。在数字产品与劳动者的关系上,互联网用户免费劳动所生成的数字产品被数字化的资本平台占有,产销者生产的数字内容愈多,在被数字化裹挟中愈感“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3]157。从人的类本质上,数字经济将人的整个生活数字化并抽象为数据,一些数字化行为是非自由自觉的,零工经济从业者权益缺乏有效保障,数字劳动者独立性和个性为数字资本所规定。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资本利用数字技术跨时空特性支配数字劳动者,增加的自由时间并没有完全转换成“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5]203,而被异化成资本积累的手段,劳动者摆脱劳动场所的限制却被更为强大的抽象空间所淹没。

(二)数字资本配置的失衡加速贫富差距

随着数字经济资本化进程加深,资本对效率和成本的数字化控制催生劳资收入差距拉大和劳动者内部收入分化,其根源于不同地区、行业、群体对数字生产资料的不公平占有,阻碍数字技术收益的公平分享。区域间存在“南强北弱、东强西弱”的不平衡性,东部和南部地区具有数字经济先发优势,平台经济“市场黏性”使中西部地区很难超越,数字经济的自我膨胀和报酬递增属性会产生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极强极弱的“马太效应”。行业间存在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差异性,广泛应用的人工智能颠覆了传统的产业发展模式并加速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新技术持续提升高新企业劳动生产率,加剧不同产业部门的贫富悬殊。群体间存在数字技术工人与传统雇佣工人的分化性,数字职业的市场需求呈上升态势且薪酬明显高于传统职业,传统产业劳动者遭遇数字化转型压力,拥有智能设备和数字信息的现代群体容易获得更好的教育和更多的财富,生活在偏远贫困地区的人们可能变成“数字穷人”。

在市场经济中,数字经济不会自发产生共享作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地受到资本逻辑的裹挟,出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收集个人信息、诱导消费、监听等失范问题,平台企业为在竞争中获取尽可能大的市场份额,先利用资金优势为供需双方提供高额补贴,市场地位稳固后再逐步取消相关补贴,引发网约车、外卖、平台商户营销费用上涨以及骑手、司机分成下降等问题。同时,“大数据杀熟”“二选一”“高比例抽成”等经济乱象损害平台内外经营者、消费者、就业者的利益,阻碍生产、分配、交易、消费的有效循环。平台企业凭借自身掌握的流量、数据和算法对上下游企业额外收取因竞价排名、广告投放、流量控制而产生的费用,对顾客采取精准的价格歧视并将消费者剩余转化为自身利润,从而加剧贫富差距。

数据壁垒高砌抑制资源互通共享,数字技术发展方向、应用领域、运用方式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无法根据以往经验推断其对生产要素流动和收益分配带来的影响,缺乏科学治理和有效监管的数字资本会加剧数字鸿沟。平台企业往往以保护用户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其他平台和企业接入数据,又利用其垄断力量不断跨界扩张,阻碍其他企业进入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数据利用的黑箱化。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以及城乡二元结构制度障碍,加之农民数字应用水平和数字技能跟不上数字化转型步伐,城乡“数字鸿沟”阻碍了城市数字要素流向农村。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因职能原因汇聚大量数据,囿于数据流通产权归属不明、定价机制不清、交易信任机制不畅,导致共享既没有完善的法律支持,又缺乏数字道德的主观意愿。一些地方政府将数字基建项目发包给技术积累和创新能力不足的当地企业,人工智能算法在商业伦理和人文关怀缺失下容易诱发“技术中心主义”,衍生出电商平台“流量购买”、知识产权“版权霸凌”等数字陷阱。

(三)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引发技术性失业

数字技术催生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在促进劳动生产率提升、增加积累、实现扩大再生产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会降低数字资本对数字素养与技能不足的劳动力的需求,不利于增加普通劳动者就业。人力资本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和共同富裕的动力源泉,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是共同富裕的实现之道。数字经济打破工作时间和地域限制,增强工作的灵活性、选择性和包容性,同时,数字资本与人工智能联姻主导收入分配,容易造成传统劳动技能与现代社会生产不匹配,智力因素在生产力诸因素中的作用更加突显,以至于“发展为自动化过程的劳动资料的生产力要以自然力服从于社会智力为前提”[5]196,数字技术和智能机器成为重要的生产工具,自动化生产要求劳动者具有科学精神和创新文化,对其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提出更高要求。

每一次技术革新都会引发“机器排挤工人”的担忧,数字赋能个体引发个体间社会分工的变革和人机分工模式的质变,使得“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当事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5]196。劳动者市场主体地位弱化与机器对人的替代效应,推动了更高质量的就业转化升级,市场对数字技能型人才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由于数字素养提升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发展的过程,就业前景广阔的智能制造、虚拟现实等专业领域饱受招不到人才的“用工荒”难题,在高技能劳动者需求增加的同时,又带来结构性失业的风险,引发大规模低技能劳动力失业。低技能劳动力个人技能重塑滞后于市场需求,可能被锁定在低端制造业和服务业领域,数字外卖、快递等服务行业将制造业流水线上的年青人吸引过来而成为“数字零工”。人才供需结构性错配叠加成为制约人口红利转向人才红利、工业经济蝶变数字经济的瓶颈。

三、数字经济助推共同富裕的实践进路

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依然是科学真理[10]66。要更加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深化对数字经济助推共同富裕新课题的认识。数字经济推动共同富裕的逻辑理路不会自动运行,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共享的“涓流效应”不会自动产生,实践层面的共同富裕数字化探索需要制度规制、政策优化和教育引导,驾驭数字资本、加强数字治理是数字经济背景下政府职能转型的必然结果,也是数字生产力对上层建筑提出的变革要求。因此,不仅要以数字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创造丰富的社会财富、提供更多的高质量就业机会,还要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价值指归,推动生产关系深度变革以构建数字财富共享机制。

(一)加强数字资本治理,厚植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1.强化数字经济监管,以制度的力量强基富民

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基础制度的支撑,“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要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1]207。数字经济的发展环境经历了“宽松—无序—监管—有序”的过程,先进入市场的高科技企业享受数字经济多边市场、跨界经营与网络规模效应的红利,一些从业者和投资者率先富起来,部分数字平台企业利用数据与流量优势过度逐利,野蛮生长和无序扩张严重扭曲市场竞争机制。因此,各级政府一方面要从数字治理探索中总结治理经验,逐步厘清科技创新与资本扩张的边界,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全链条监管制度,切实引导、保障数字经济有序地规模化发展,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和更多的自由时间以全面夯实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另一方面要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特征和规律的监管规则,优化监管技术和手段,从制度层面极力遏制垄断、暴利、恶意炒作及不正当竞争所带来的各种异化现象,从严整治以低俗媚俗情节博流量、直播带货虚假宣传、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等不正当行为,推动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企业规范化经营和维护数字劳动者自由劳动权益。

2.树立负责任的发展理念,用法治力量引导科技向善

人工智能在数字经济中的应用有拉动经济、服务民生、造福社会和安全失控、道德失范、伦理失常的双重效应,“要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1]208,加强对科技向善的政策性引导和立法步伐,引导互联网平台资本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强大力量。在《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对人工智能场景进行专门立法,构建算法审查问责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数字平台企业劳动保护、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规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等文件明确提出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政府、行业、企业、智库和公众要运用政策法规、伦理规范、技术标准对人工智能进行多方协同共治,遏制大数据杀熟和规制算法运行逻辑,努力在绿色发展中消除数字鸿沟,推动数字经济生态圈的良性循环。

3.有效规制数字资本,让数字发展成果造福人民

每个人都是在网络世界的数字工厂中进行数字劳动,实现数字主体身份的确认是应对算法权力、数据垄断、平台异化问题的关键。零工经济容易引发劳资冲突等问题,易导致治理赤字,给平台监管带来新挑战。因此,必须保障劳动者在数字化转型中的权利,克服劳动异化,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数字经济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1]208,既要增强有效约控数字资本的能力,熟练运用马克思主义资本理论,发挥资本发展的法律制度、人文教育的力量,为违规炒作的资本亮“红灯”,为促进共同富裕的资本开“绿灯”,又要增强调控劳资公平分配的能力,引导数字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国有资本服务民生的积极性,用制度内的同化力量引导私有资本主动进行利润分享。

(二)构建数字化生产资料共享机制,夯实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

1.优化多元主体数据产权配置结构,实现数据各参与方共享

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的发展程度如何[4]66。“数据二十条”聚焦所有制改革,创造性地提出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产权制度,淡化数据所有权,更加注重数据使用与流通,对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一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公共数据的开放开发,遵循“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向公众提供数据,并按照“有条件无偿”“有条件有偿”方式使用公共数据,促进数据在安全和产权明晰的前提下开放使用。二是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持有、使用、获取数据收益。为防范数据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中小微企业应双向公平授权。三是强调个人数据自决利益的保护,禁止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的方式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可由受托者代表个人利益监督市场主体对个人数据的处理行为,更为专业地保障个人的利益。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提高数字劳动者在剩余分配中的地位,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合理倾斜。通过“使用而非拥有”共享数字生产资料来完善分配制度,按市场化原则有偿共享数字生产资料,使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摆脱以传统物权保护理念束缚数据生产力的发展范式,克服数字资本主义过度攫取数据要素租金盈余的异化现象。

2.建立多元生产要素分配体系,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数字文明的良性发展不是自发、被动的过程,需要成熟完善的社会制度来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在“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政策指引下[11],切实建构全民参与数字产品共享的分配机制。一是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有机耦合。政府工作人员增强数字意识和提高数字化认知,规范数据要素市场、规约数字劳动主体行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基础性资源作用,构建数据基本制度使数据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加快释放数字经济红利。二是鼓励资本让利和支持劳动分成。政府力量是影响数字文明进阶的重要因素,要将资本增殖纳入共同富裕的数字化劳动发展轨道,让数字生产资料“围绕着劳动这个太阳旋转”[12],适当减少劳动要素的税收、增加资本要素的税收,积极探索数字税、数据税等新型税收,使财富生产与财富分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管控下达到均衡。国有企业要打破资源封闭瓶颈,构建多元主体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各种所有制经济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全面履行促进分配公平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彰显内部分配制度的优越性,为其他企业的公平分配起到示范作用。其他企业在有偿共享数据生产资料的过程中,要降低市场主体获取数据的门槛,推动市场主体凭借创造性劳动实现物质富足。

3.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发挥数据要素效能

2023年《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提出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一要引导平台企业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开放和共享。允许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数据采集,打破技术和协议壁垒,深化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拓展共享经济在生活服务领域的应用空间。二要发挥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应用协同共进的正向驱动作用。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社会治理,通过数字平台体系建设,政府可以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和服务效率。诸如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把东部密集的算力需求有序引导到西部,使数据要素跨域有序流动,有效发挥产业协同和技术溢出效应。三要实施“数字+交易”赋能工程。各地设立数据交易所,促进数据使用权有序流通。建立数据要素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机制,强化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最大限度“做大蛋糕”以推动数据价值倍增。四要畅通城乡要素流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政府通过各类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等方式推动乡村产业孵化、数字农人培训、农产品仓储物流发展等,落实各级农业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服务、产业等社会资本下乡,把有致富需求的“新农人”纳入现代化产业链条,将5G传感器采集的农产品数据上传云平台,城市消费者在线可追溯,优质优价让土特产实现价值蝶变。

(三)推动数字技能培训全民化,增强共同富裕的智力支撑

1.培育劳动者“数字工匠”技能

人力资本投资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数字化时代的知识和技术要素对经济的贡献超过资本要素,成为约束社会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关键要素[13]。劳动者数字水平高低决定数字经济的成色,获取挖掘数据、理解数据、让数据增值的能力离不开教育,因为教育“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14]530,教育赋予民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使之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14]195,更重要的是“教育传递了知识和能力,使一个国家的民众能够产生并采用一些新的思想,激发创新和技术进步”[15]。因此,要从战略高度“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力度,着力把教育质量搞上去”[10]369,联动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与产业端的实训资源,开设规模化、个性化数字通识课程和深化技能培训产教合作,培育和壮大数字医生、数字老师、数字服务员队伍。鉴于人机协作已突破生产工具层面而跃升到认知能力层面,每位劳动者也要主动适应数字化文明新要求,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成为“数字工匠”型人才,增强致富本领。

2.帮助农民和农村老人接轨“数字化生活”

为防止数字化程度较低人群沦为“数字遗民”,各地应适度开放数据和云服务普惠资源,让更多人能够享受到数字化红利。比如,增加专项教育经费,向社会购买专项服务为数字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数字技能培训等。由于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146,政府要加快布局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偏远乡村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字乡村,帮助老年人跨过“数字鸿沟”,越过“数字陷阱”,享受“智慧生活”。高校、职业学校、各类老年办学机构及社会各界力量也要主动扛起农民线上线下数字培训责任,深入田间地头、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工地、城市社区,普及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提供健康素养专题培训、数字素养技能实训,促进数字公共服务公平普及。

3.培养未来高素养的“数字公民”

人才培养关乎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大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最优先位置,大力建设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16]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我国目前数字人才缺口巨大,在互联网环境中成长的“数字土著”虽具备一定应用技能,但并不会自发成长为“数字公民”,需要精心培养。《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提出,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政府、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都要心怀“国之大者”,推行大中小学校平台化。网络使用费用、人工智能算力、东部发达省份名校课程由国家补贴,把优质课程开放到网上,以便中西部地区薄弱学校的学生均等分享。另外,注重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数字技术与劳动教育融合创新,把学生培育成为智能社会负责任的生产者与分享者,以高水平数字素养与技能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正确的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践行“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的发展理念[5]200,使学生成长为推动共同富裕的自觉力量。

综上,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数字经济发展必须秉持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作为新型生产关系,数字资本在不同生产方式下的作用不尽相同,正如“机器本身是好的,没有机器不行;但是机器的使用,它们为个别人占有而不为整个国家占有这种情况却不好”[17],必须以人本逻辑为主导将数字经济置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予以重构。个人竭力洞悉数字时代演进的共同富裕逻辑和未来趋势,提升新知识、新技术的获取能力,实现自身新的财富理念与新的财富创造能力相匹配;企业实行自组织模式要更加注重员工与企业的协调发展,跳出分配性努力的内卷式窠臼,跃迁到生产性努力的数字生态;党和政府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1]206,涵养数字人才发展的源头活水,激发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聚合数字财富造福人民的时代合力,在数字经济赛道上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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