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YYDS”看汉语字母词的规范问题
2024-04-10卢毅琨
卢毅琨
近几年来,汉语字母词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其数量不断膨胀,随处可见。“YYDS”作为2021年度十大网络用语之一,一经公布便引发了众多讨论。“YYDS”原先是电竞用语,随着中国电子竞技的成绩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电竞圈层,圈层边界松动,这一圈层用语开始“出圈”。“YYSD”的“出圈”警醒我们:网络语境下未经规范的汉语字母词大量衍生,且显示出侵入全民语言系统的趋势。这一趋势为我们重新反思和解构汉语字母词提供了现实契机。
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学界对汉语字母词在名称、定义、产生原因、规范措施、语言归属和入典与否等一系列问题上已经有过大量探讨。笔者在此着重以在网络语境中诞生的汉语字母词为研究对象,对这一类字母词的异化现象和规范问题进行反思。
一、字母词“YYDS”的流行
首先要提出的问题是,这类由汉语音节首字母缩写而成的词或短语该如何称呼?如何区别它与字母词?刘涌泉将它叫作“汉语字母词或中文字母词”[1]。郭伏良称为“汉语拼音简缩词”[2]。胡明杨认为应该叫作“汉语字母词/语”[3]。钟志平(2006)将它归入“来自汉语词语的字母词”中的第一类[4]。付妮妮(2007)都将其认定为“汉语字母词”[5]。
笔者认为,“YYDS”称为汉语字母词是简便且明确的。这类词与字母词是上下位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第一,汉语字母词的仍然是使用西文字母作为记录符号,符合字母词的定义;第二,虽然这类词和字母词的原式不仅有词,还包含着比词大的语言单位,但是一旦以字母形式进入语流则必须看作一个整体,不能再次拆分,所以为了方便称说可以勉强称其为“词”。这类词不仅来自于汉语拼音简缩,而且在汉语语境中使用,为汉语母语者所接受,因此,称其为“汉语字母词”可以标示其最显著的区别特征。
二、字母词“YYDS”的形义异化分析
随着“YYDS”被大众热议,这一类诞生于狭小语境中的词便暴露在社会语境中,其异化的特点自然在一众规范化的词语中突显出来。
(一)“YYDS”的缩写异化
“YYDS”的缩写异化具体表现在用西文字母简缩汉语音节。汉语字母词都具有拼音表达式和汉字表达式,从其拼音式与概念的联结关系上可以看出这类词语缩写形式的异化方式。如图1:
图1 YYDS音义分析
如图1所示,拼音表达式并非先转化成汉字式后再和语言中的音义结合单位相联系,而是和汉字表达式一样,率先记录汉语音节,然后和语言中的音义结合单位相联系。从作为记录语言的手段来看,拼音表达式和汉字表达式属于同一层次,拼音表达式不需要转化成汉字表达式后再理解其义。汉语字母词体现了字母词从缩写英文单词到缩写汉语音节,从缩写单词音读到缩写音节音读的变化,以至于在汉语中异化出了以西文字母作为汉语记录符号的异化形式。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网络流行语中还存在着一部分“形似”汉语字母词的一些词语。如果不仔细分辨,很容易混淆(见表1)。
表1 部分字母词语言归属辨析
表1中,仅有“YYDS”和“HSK”是本文提及的汉语字母词。这些词虽然在形式上都以西文字母为基本构成材料,但其形成机制和所记录的语言各有不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后面三类词语,因为它们所记录的语言并非汉语,所以它们与拼音缩写式词语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决不能与拼音缩写式词语混淆。“U1S1”算不算汉语字母词呢?笔者认为它可能是缩写形式异化的另一条路径:数字谐声与字母简缩并举。谐声的自由度比简缩的自由度来得低,因此,可以预见这一类数字谐声的词并不会大量涌现,目前常见的仅有“U1S1”。
(二)“YYDS”的表义异化
汉语字母词所对应的原式具有多样性,这是其又一异化表征。这种多样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汉语字母词的拼音式和汉字式并不完全等价,二是汉语字母词的拼音式与汉字式在语法单位归属上相背离。
汉语字母词的拼音式可以对应多个汉字式,表义并不确定。从记录符号本身来看,拼音缩写式词语使用的是异于汉字的西文字母,在记录、表达汉语上远不如汉字精确。从记录内容来看,拼音式是汉语音节的缩写,直接记录的仅是部分汉语音节,而汉字式所使用的记录符号是汉字,不仅记录了完整的汉语音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意义范畴。从符号解码的角度来看,汉语字母词必须还原其汉语音节才能为听者所理解,这是一个解码的过程。但在这个至关重要的解码过程中,因为记录符号形式与意义的约定俗成,造成了解码的困难。例如“YYDS”既可以与汉语音节“永远的神”相联结,也可以与“有一点事”“一衣带水”等一系列词语的音节相联结。
选取我院2017年5月~2018年5月我中心血站采集到的51280份血液标本进行筛查,24521份标本需要进行核酸检验。
汉语字母词中有很大一部分在音读上已然固化,其内部不具有停顿标记,而这恰恰是词的语音形式[6]。例如“YYDS”“HSK”。通过对其内部构成成分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类词语以词的固定形式“异常”地表达着短语或句子。拼音式由于是整体汉语音节的缩写,一旦拆分,其构成成分之间的关系就会松散从而造成成分意义的变动,这一点与其表义的不确定性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HSK”本指向汉语水平考试,不论是拆分成“H”“S”“K”还是“HS”和“K”抑或是其他的片段形式,其构成成分所具有意义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甚至无法确定构成成分的形式指向哪一个意义。因此可以说,拼音式是不可拆分的,其构成成分之间具有极大的稳固性。反观汉字式,其构成成分是可拆分的(如果不是一个词),成分之间并不具有一经组合就无法变动的稳固性而具有一定的离析性。例如,“HSK”的汉字式“汉语水平考试”可以拆分成“汉语”“水平”“考试”,拆分后构成成分的意义并不会发生剧烈的变动,而是基本维持着拆分前的意义。这并非孤例,试比较表2:
表2 部分字母词拆分辨析表
如表2所示,语言中大于等于词的单位都可以转写成汉语字母词。从语音上看,“YYDS”“HSK”“RMB”属于同一类别,这类拼音缩写式词语可以直接使用西文字母来读音;“AWSL”“XSWL”“SSFD”属于同一类别,这类拼音缩写式词语因为使用范围狭窄、使用频率较低,所以仍然只能使用汉语拼音读音。
三、汉语字母词的规范
关于字母词的规范,学界有过许多讨论,特别是在字母词“入典”以后。但是,对于汉语字母词的规范还并未十分深入。上文所言及的异化分析已经让我们清楚这类词的语言特性,针对这些语言特性我们可以更好地探求其规范措施。
(一)规范动机
1.语言规范的本体动机
以“YYDS”为代表的汉语字母词已经在形、音两个方面上发生异化,这迫使我们从语言本体的纯净性来规范汉语字母词。“从语言的事实出发,我们把字母词语视同汉语词语”[7],其中汉语字母词更加经常地在汉语语境中使用,那么异化现象的发生就相当于汉语的一部分词汇正在逐渐异化。这种趋势是可以预见的,如果不加以规范,其异化的范围会越来越大。首先,异化的缩写方式会造成语言系统的毁损。缩写汉语音节是汉语字母词最为基本的造词方法。这种造词法作为一种规律不光贯穿于那些已显化了的汉语字母词之中,而且依托异化的缩写方式能将所有的、任意的汉语词汇转写成汉语字母词。其次,表义的异化造成交际困难。汉语字母词拼音式和汉字式的不对等造成了理解上的巨大障碍,圈层之外的人无法从“YYDS”中理解到“永远的神”这一含义。因此,如果在社会交际中使用汉语字母词会造成言者和听者的交流障碍,语言的交际功能将受到破坏。
2.语言规范的社会动机
汉语字母词的规范具有社会动机。表义的模糊性带来了汉语字母词使用的隐蔽性,使其可以轻松逃避网络监管,例如,处于饭圈文化中的网民为了逃避网络监管常常将自己迷恋的明星用汉语字母词来代替。语言使用一旦逃避监管,便会滋生一系列不法内容的传播,对于网络环境乃至社会环境而言都是一种污染。
(二)规范原则
语言规范要有原则,不能在没有原则的情况下依据主观性对语言系统这一棵大树随意修剪。邹韶华认为“语言规范的原则可以大别为二,一个是理性原则,一个是习性原则”,而且理性原则是习性原则的下位原则[8]。李铁范提出了针对网络语言的柔性规范原则和多层次规范原则[9]。下面将从这四大原则入手,阐明其在汉语字母词规范问题中的具体应用。
1.习性原则
习性原则包括了任意性、客观性和可行性三大特性,始终强调语言规范是出于人们的语用习惯。语用频率作为语用习惯的一个量化指标成为语言规范的一个重要考量。依据习性原则,高频使用的汉语字母词“YYDS”似乎是可以被语言系统接受。但是,语言中存在着许多“积非成是”的语言现象,这些语言现象无一不是依据语用频率扎根于语言系统中。因此,不能仅仅将语用频率作为“YYDS”这一类汉语字母词的规范考量。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依据其习性原则中的可行性特点,从本体、语体、对象以及时段来统筹考虑汉语字母词的规范。
2.理性原则
理性原则包括简明性、类推性和保守性,始终强调语言规范要依据学理。简明性要求语言简洁明了,剔除多余、重复的成分。类推性要求总结出汉语规律来指导汉语规范的实践。保守性则指出语言中需要规范的成分往往是新词新语,这就要求利用类推以古律今、以旧律新。
3.柔性原则
语言规范并非语言取缔,语言规范的目的在于净化语言系统,从另一方面来说语言规范也是为了赋予新词新语融入语言系统的合理性。对此,汉语字母词适用柔性规范原则最重要的一点原因就是它诞生于汉语语境之中,虽然它存在着许多异质的地方,但作为汉语表达的一种新形式,我们应当宽容与规训并存。
4.多层次原则
多层次原则指出了网民的构成存在着新旧、老少等不同层次以及职业、身份的差异,这些在语言规范时都应当被考量。不同的语用主体处于不同的社会圈层之中,圈层性同样是汉语字母词的特性之一,因此,针对不同圈层需要采取不同的规范策略。
综上所述,对于汉语字母词的规范,我们可以从理性原则和习性原则以及柔性原则和多层次原则出发,对于其中异化的部分进行修正,以期使其回归到正确的发展道路。
(三)规范措施
我们明确了汉语字母词的异化特点、规范动机以及规范原则之后,可以更好地提出一些具体的规范措施。对语言本体而言,词形、词音和词义是词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是规范的主要对象。从语言外部上看,语用主体和语言文化是规范的次要对象。我们不妨从这两个维度、五个对象入手,对汉语字母词提出一些系统性的规范措施。
1.语言内部的规范
词形方面,最为突出的是汉语字母词的书写符号问题。西文字母作为汉语的记录符号是否规范?能否将其视作汉语系统中的一员?要怎么缩写算规范?第一,允许在某些语境中使用西文字母来记录汉语词汇。语言的记录符号并不能作为语言归属的判别标准,“文字的书写形式并不能决定一个词语的性质”[10]。日、韩借用汉字表示日语和韩语,欧洲许多民族也都借用拉丁字母来表示自己的语言。那么,汉语是不是也可以借用西文字母来表示汉语呢?这不单单是一个语言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战略问题。利用简缩后的汉语字母词,我们可以更好地向国际输出汉语以及汉文化。在全球汉语学习者中,“HSK”指向“汉语水平考试”已然固化。那么,这是否说明了以西文字母作为中介来记录部分汉语词汇并向国际传播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汉语国际化途径呢?第二,不能认定所有汉语字母词完全是汉语系统中的一员。“当一个字母词语的读音是汉语语音系统中的音,其意义又能为我们理解时,我们没有理由不承认它是汉语词语。”但是,汉语字母词诞生的时间短,使用范围狭小,大部分词无法承担正常的社会交际功能,与日、韩借用汉字的情况不完全相同,因此,我们仍然需要暂时将其边缘化并监测汉语字母词的发展动态。第三,单音节词不简缩,双音节或多音节词简缩时保留各音节的第一个音位。前文谈及汉语字母词还有一类是由词组或短语简缩而来的,对于这一类来源的词,仅能保留词组或短语中每一个词的第一个音位。
读音方面,有的人认为要按西文字母的读音来读,有的人则认为要按汉语拼音的发音来读,还有的人认为要特地为这类字母制定一套规范的音读系统[11]。笔者认为无论是按西文音读或是按汉语拼音亦或是制定音读系统都不是一个十分妥当的解决方案。第一,完全按照西文音读也仍然会受到汉语声调的影响。例如“YYDS”的“D”一般人都是读为去声。因此,用汉语拼音去注字母,常常要加上声调,如果没有声调这就意味着被注音的音节是轻声,这显然不符合汉语母语者的发音实际。一个汉语字母词一般包含两到四个字母,如果都没有声调或念轻声,这是多么奇怪的音读。第二,汉语字母词虽然是通过简缩汉语拼音而产生的,但不能按汉语拼音的发音来读字母。如果完全按照汉语拼音的发音来读,那么零声母后的“Y”念齐齿呼的[i]呢?还是念撮口呼的[y]呢?“YYDS”便是一例。第三,以趋近而非等同西文字母音读的方式用汉语拼音来为西文字母注音,这显然会造成音读上的差异,甚至会出现一些突破现代汉语声韵配合规律的现象。例如“Q”读“kiu”,而在汉语的语音演变中舌根音[kh]在[i]介音前已经腭化为[tch]。那么,如何在音读上规范汉语字母词呢?这需要依据习性原则来区分言者、听者以及语体的不同。在国际交流中,无论是言者还是听者都具有较高的英文水平,加之英文语境本身就契合西文字母,因此,完全按照西文字母的发音来读汉语字母词是合理的。在中文语境中,我们要抛弃其简缩式的音读,还原成原式的完整音读。在口语中我们要避免把“国标”读成“GB”,把“永远的神”读成“YYDS”。因为在口语中,无论是完整的汉语拼音,或是西文字母,都是以音节为单位,在发音时并不存在省力。那么依据理性原则,我们可以将语音系统中的赘音部分删除,保持系统整体的简明。
词义方面,从语用和成员两个角度,我们可以很好地解决汉语字母词词义模糊的问题。付妮妮(2007)认为“一词一音一形”是最为基本的简缩原则和规范原则。汉语字母词由于其表义的模糊性,在造词时显然无法遵守这一原则。那么,我们仅能从语用的角度入手,要求人们在书面语中使用汉语字母词时要拼音式和汉字式并举。例如在文章的开头或结尾标注拼音式所对应的汉字式,或在第一次使用拼音式时用小括号备注其汉字式。可是,哪些词可以简缩成汉语字母词呢?笔者认为,被简缩的词必须符合以下三大条件之一。第一,对外交流中使用范围广的汉语特有词汇;第二,语用频率高,且汉字式较为复杂的专业术语;第三,通用性强且指向性明确,由国家强制力推行的词语。在这三大条件之外,我们也要明确哪些词需要取缔。第一,汉字式已经十分简便且明确的汉语字母词需要取缔;第二,由于网络上某些敏感词汇为逃避监管而临时简缩形成的汉语字母词需要取缔;第三,拼音式和汉字式的语言单位归属严重失衡的汉语字母词需要取缔。
2.语言外部的规范
汉语字母词反映了青年亚文化在言语体系中对主导文化的反抗[12]。这种反抗是温和的、非暴力的,因此,主导文化可以通过“柔性规训”亚文化以达到语言规范的目的。其一,放弃对诞生于网络语境中的汉语字母词进行解码,消解该类词的编码合理性,令其回归至原有的圈层文化之中。其二,主导文化的输出机构——主流媒体,应摒弃诞生于网络语境中且未经规范的异形词语。其三,主导文化的教育机构——学校,应当加强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教育。在网络世界中存在着许多不同层次的语用主体,这些语用主体依据职位、身份、地位、学识水平的不同相互叠置。那么,对不同的语用主体自然需要提出不同的语言规范要求,这是合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特别是对于那些具有巨大网络传播力、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要避免使用汉语字母词,在必须使用的情况下也要遵循前文所谈及的形、音、义三大方面的标准。
四、结语
从“异形”出发,在具体分析以“YYDS”为代表的汉语字母词之后,发现其语用主体、应用语境、词汇发生无不植根于汉语,但是其形义又呈现出不同于汉语的异化特点。针对其异化特点,我们从主体和社会两个方面阐明了汉语字母词的规范动机,阐明了规范汉语字母词时需要遵守的理性原则、习性原则、柔性原则以及多层次原则,从语言内部、语言外部两个角度提出了规范汉语字母词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