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市场监管在行动
2024-04-07
3月15日,山西省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太原举行。全省各地同步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启动仪式上,与会领导为列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培育库”的创建培育单位代表颁发证书;创建培育单位代表集体发出“诚信经营,创优消费环境”倡议;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宣誓。活动现场还设置了“活动主展区、品牌展示区、检测服务区、执法成果展示区”等区域,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烟草等部门及省检验检测中心,向消费者讲解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并为消费者提供检测、咨询服务等。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太原市委、市政府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晋享放心消费,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宣传活动,旨在深化拓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成果,更好解决消费者后顾之忧,充分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有效巩固全省消费回升向好态势。
2023年,山西省市场监管12315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7 0468件,同比增加25.37%。通过受理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 634.26万元。
从投诉举报类别看,有10大热点:
食品类,投诉的主要问题为销售的食品存在过期、变质、有异物、缺斤短两、三无食品、使用非法添加物等问题;进口水果没有进口标识;食品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食品存在虚假宣传和功效夸大等。
餐饮住宿类,投诉的主要问题为用餐过程中发现食品有异物、食材不新鲜;办理会员卡后限制消费、优惠券与储值卡不能同时使用;住宿服务不到位,住宿环境差等。
教育培训类,投诉的主要问题为部分培训机构涉嫌虚假宣传;中断培训或退出培训后剩余的费用难以退回;诱导消费者办理培训贷;机构停业不予退费等。
服装鞋帽类,投诉的主要问题为服装存在面料起球、褪色、开线、破洞、缩水、面料成分不实;鞋类存在鞋面开裂、脱线、开胶、鞋底裂开等质量问题;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商家拒绝退换货、不履行“三包”义务等。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的主要问题为办理的健身卡因商家装修、经营者转让等原因不能使用且不予退还余额;与消费者办卡时的宣传、承诺不符等。
家居建材装修类,投诉的主要问题为购买的家具建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换货或保修;商家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货物,或者送货的型号与购买时的型号不相符;定制家具存在色差、尺寸不符等。
交通工具类,投诉的主要问题为汽车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变速箱、中控设备、刹车系统等核心部件出现故障;商家不履行购车合同条款、不按承诺日期交车、订金不予退还等;新能源汽车在质保期内出现电池衰减故障、续航里程缩水、电路系统故障等问题及售后服务差等。
家电类,投诉的主要问题为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不按约定履行送货或安装义务;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金银首饰类,投诉的主要问题为项链、戒指、手链等断裂;实际重量与标称不符;首饰变形;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
广告类,在受理的举报中,广告违法行为举报最多,占举报量的27.89%。
一年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消费保障制度机制,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水平,坚持消费环境共建共创共享,全力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高质量共建共创优化消费环境。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修订出台《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新条例细化了消费者权利、强化了经营者责任、明确了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职责,在法规层面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围绕涉及民生领域消费投诉突出问题,在全国率先以多部门联合方式出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暂行办法》,构建了全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治的消费维权新格局,进一步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强化了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山西省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建设,持续加强消费纠纷快速处置,积极引导经营者在线解决消费纠纷,全省发展的ODR(在线消费纠纷和解)单位较往年总量增长1.7倍,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同时,加快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目前全省建立的消费维权服务站较往年总量增长1.5倍,全年调解消费纠纷5.6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 200余万元,有效缩短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
下一步,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维权效能,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