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涧县犬类狂犬病的防控
2024-04-07艾青
艾青
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南涧 675700
狂犬病是1 种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人一旦感染,死亡率100%[1]。近年来,全国狂犬病疫情呈逐年上升态势,云南省境内的狂犬病疫情呈自东向西扩散趋势。2011 年,州内相继发生了多起“一犬咬伤多人”事件,确诊为狂犬病,南涧县处于输入性疫情内外交织传播的危险地带,狂犬病防控工作面临极其严峻的形势,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南涧县采取以抓好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为重点的多项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了狂犬病疫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1 狂犬病的概况
1.1 狂犬病简介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1种人兽共患传染病,也称恐水症,俗称疯狗病。人与所有温血动物均可被感染发病,犬科、猫科动物最易感,发病动物和带毒动物是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2]。潜伏期一般为6 个月,短的为10 d,长的可达1 年以上。主要临床表现为惊恐万状,恐水怕风,狂躁不安、意识紊乱。一般分为狂暴型和麻痹型2 种,整个病程为6~8 d,少数病例可延长至10 d。对环境抵抗力不强,对脂溶性(肥皂水、氯仿、丙酮等)、70%乙醇、碘制剂以及季胺类化合物敏感,也易被巴氏消毒、紫外光、酸(pH<4.0)、碱(pH>10.0)灭活。该病可通过给犬接种疫苗和预防犬咬阻断传播,是1 种通过接种疫苗可预防的病毒性疾病[3]。
1.2 狂犬病简史
狂犬病普遍分布于世界各地。我们祖先很早就认识了狂犬病,称之为瘈咬病(意疯狂)。公元前556 年《左传》襄公十七年载有“国之逐瘈狗”的记载,公元前483 年(哀公12 年),有“国狗之瘈,无不噬也”。在世界历史上,最早记载于公元前2300年,在巴比伦将狂犬病作为公认的疾病列入法律[3]。
1.3 狂犬病流行概况
据资料显示,1933 年,河北省定县狂犬病的发病率高达0.089%;1951 年,开展过1 次全国性的灭犬运动,使狂犬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到60 年代中期,狂犬病呈散发状态,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减少了发病数,基本上控制了狂犬病的流行[3]。但近年来,群众养犬数剧增,对犬的管理和免疫工作欠缺,狂犬病发病率逐年上升,流行范围逐年扩大,狂犬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和谐。
2 南涧县犬类狂犬病防控概况
南涧县位于云南省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南端,地处大理、临沧、普洱3州市和巍山、弥渡、景东、云县、凤庆3 地5 县结合部。境内地处交通要塞,是滇西、滇中地区通往临沧、普洱、西双版纳等州市的要道。全县设有5 镇3 乡,辖81 个行政村、1 156 个自然村、1 614 个村(居)民小组[4]。按上级要求,从2011 年开始,狂犬病纳入强制免疫,每年开展1 次,强制免疫的犬只加施免疫标识,规范建立免疫档案,截至目前全县80个行政村、1 289个自然村犬存栏16 753只,免疫9 027只,免疫密度达54%。
3 犬类狂犬病的临床表现
犬的狂犬病为人类及兽类狂犬病的主要疫源,犬类发生狂犬病最常见的原因是患狂犬病的犬咬伤健康犬辗转传染所致。犬狂犬病临床表现分前趋期、兴奋期和麻痹期,但各期症状重叠,不易区分。狂犬兴奋期主要表现是嚼草、吃泥、颓丧、逃窜、卧地、转圈、攻击、咬头等,潜伏期一般为10 d 至6 个月,小犬可短到5~7 d,平均为20~60 d,也有超过1 年,在出现症状前1 周左右,犬的唾液中已含有狂犬病毒,具有传染性。若被狂犬咬伤,须做紧急预防接种,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5]。
4 犬类狂犬病的危害
人类狂犬病病毒主要由家犬传播。据世界WTO 统计,有狂犬病的46 个国家中40 个国家的狂犬病是由犬传播[3],家犬在狂犬病的流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患狂犬病的犬是该病流行的主要传染源。人群发生狂犬病之前,往往先有犬的狂犬病流行。从流行病学的角度,可概括病死率高、潜伏期长、极其痛苦、人畜共患、谈狗色变、损失惨重24个字[3]。由狂犬咬人而发生狂犬病群体以农村、男性、15 岁以下的儿童和50 岁以上老年人居多,边缘化、贫困的农村尤为突出,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人畜死亡,经济损失惨重。犬类狂犬病严重威胁着人们健康、生命安全,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和谐。
5 犬类狂犬病防控存在的问题
5.1 基层防疫体系职能弱化,防控难度大
南涧县地处交通要塞,处于输入性疫情内外交织传播的危险地带,犬只的存栏数量和密度逐年上升,流通规模增大,狂犬病传播的机会增多;基层动物防疫机构撤并,职能弱化,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对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不够重视,防疫、检疫和监管工作存在短板漏洞,群众对狂犬病防治工作的认识不足,警惕意识不高,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因此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防控难度大。
5.2 经费保障不足,免疫接种难度大
经费不足是南涧县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狂犬病免疫纳入强制免疫,每年1次,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没有纳入预算,狂犬病疫苗、防疫物资、人员安全防护等储备不足,每只犬免疫注射收费15 元,很多养犬户难以支付,犬只免疫接种难度加大,免疫密度低;防疫人员待遇低且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犬只的免疫密度低,免疫效果达不到要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设施设备老化,没有及时更新或改造,不能及时准确掌握相关病种的流行态势和病原分布状况,监测调查和预警分析能力弱;免疫监测工作难开展。
5.3 宣传教育不到位,不文明养犬现象突出
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群众狂犬病知识缺乏,防控意识普遍较差,狂犬疫苗注射意识淡薄,意识不到免疫注射的重要性和狂犬病的危害性,类狂犬病强制免疫计划难以落实到位,农村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相当被动,常出现“钉子户”拒免的现象,不文明养犬现象突出,没有进行拴养、圈养,出门不戴口套,1 家养犬四邻不安,犬随便拉撒粪便,极不文明,影响市容、影响卫生、破坏环境,随意抛弃病死犬只尸体,不按规定消毒或消毒不到位,传染源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给狂犬病流行带来严重隐患。
5.4 监测预警体系不完善,防疫监督存在短板
各级领导、政府对监测预警工作缺乏必要的引导,农牧、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不紧密,造成监测预警工作的不稳定,部门间不能及时相互通报监测信息资源共享;监测预警体系不完善,县级兽医实验室没有疫病监测专职技术人才,无法针对性地开展常规监测、专项监测,无法快速感知、及时发现、准确识别,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弱。
6 犬类狂犬病防控措施
6.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控长效机制
狂犬病可防不可治,狂犬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6]。应加强犬类管理,提升犬只狂犬病防控水平,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法律规定严格落实犬类狂犬病防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为中心、乡镇农业中心(畜牧兽医组)积极配合,成立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6]。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组织供应狂犬病疫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假劣疫苗、倒卖疫苗等行为。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狂犬病疫苗领取、保管、发放等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在当地畜牧兽医组以及重点区域设立犬类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点,开展犬类狂犬病疫苗免疫宣传工作,提高犬类免疫率和覆盖率,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建立健全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开展,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6.2 落实经费保障,完善防疫体系建设
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是社会管理工作也是社会公益事业,县、乡人民政府应将犬类狂犬病防控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乡镇畜牧兽医人员兽医卫生津贴等相关待遇,增加村级防疫员补助并按时发放到位,稳定犬类狂犬病防控队伍;增加经费投入,加强疫苗、防疫器械、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7],提高预警处置能力;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重点是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乡镇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专业技能;完善犬类狂犬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各相关机构协调配合,以养犬户为责任主体,以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为技术依托的强制免疫网络。全面落实犬、猫等宿主动物的管、检、免、灭和人群暴露后处置的综合防治措施[7]。
6.3 强化宣传教育,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1)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狂犬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公共卫生人员、医生全面系统掌握狂犬病的诊断步骤和标准,兽医工作者了解狂犬病的动物贮存宿主和动物狂犬病的诊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各部委、各级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乡镇畜牧兽医工作者上门服务与人民群众接触较多的优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普及狂犬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对狂犬病的识别能力和对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农村群众、城镇居民、机关干部等最好不养犬、少养犬;儿童、青年不玩犬。加强城区宠物饲养者的防控意识,积极倡导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良好社会风尚和习惯,使犬只饲养者从被动接受免疫变为主动接受免疫,提高犬只免疫密度和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8]。
2)调查摸底。各乡(镇)对养犬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底数,进行登记,并将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数量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3)免疫队伍及免疫地点。各乡(镇)根据犬只饲养情况,设置定点免疫点或组织免疫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免疫工作,防疫员或委托动物防疫合作社作为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的主力,实行集中免疫和定点免疫相结合。定点免疫点有固定场所,配备动物防疫人员及相关的冷链设备、服务电话等,参加狂犬病免疫的防疫员做好个人防护,熟知被犬伤的处理方法。
4)提高免疫密度,实施免疫档案制度。各乡镇做好人口密集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犬只的狂犬病的预防接种,县城区和乡镇集镇区犬的狂犬病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对免疫的犬只进行登记,建立免疫档案,发放免疫证,实行一犬一档。
5)加强疫苗管理,落实犬类免疫工作。县镇党委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春秋两季发布《关于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注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开展犬只登记和免疫注射工作。同时,采取以免疫为主、捕杀结合的工作方式,在抓免疫工作的同时,做好拒不免疫犬与流浪犬只的捕杀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保证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指导做好免疫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大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兽用狂犬病疫苗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兽用狂犬病疫苗。乡镇畜牧兽医组做好犬只的免疫接种工作,做好辖区内狂犬病所需要疫苗的组织供应,村级防疫员挨家挨户开展免疫注射,经免疫的犬只全部发放免疫登记证。做好春秋两防,加强平时犬只补免,努力提高犬只免疫密度[7]。
6.4 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做好犬类及产品的防疫监督
县、乡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狂犬病的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和缓报。一旦发现疑似动物狂犬病病例,及时向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对狂犬病疫情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的情况及时向主管局报告,疫情一律由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一条线上报。建立健全各项疫情报告制度,明确疫情报告责任和标准,健全疫情报告体系。加强养犬户、狗肉餐馆、犬只交易市场以及犬类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防死狗、病狗及其制品进入销售环节,捕杀狂犬、疑似患狂犬病的犬只、其他动物,对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管好犬,切断以犬为主的流行环节,杜绝疫病传播[7]。
7 结语
消除动物狂犬病的最终目标是消除人类狂犬病,必须管好犬,切断以犬为主的流行环节,建立完善监测系统,广泛宣传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增加公众意识。这就需要理顺防治体制机制,明确各类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协调各方力量,强化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增强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公众的防疫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