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动物疫病净化过程中的困境与解决措施
2024-04-07毛颖红
毛颖红
广西灵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灵川 541299
目前,动物疫病是危害畜牧业发展和自然生态环境以及食品市场安全的高危影响因素之一。近年来,国内动物疫病的防控形式变得愈发严峻,口蹄疫、禽流感等多种疫病交替出现,各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及净化工作,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相关防疫检疫部门也应积极转变自身工作理念,运用科学有效的动物疫病净化防控措施,尽可能提高动物疫病的防治质量和净化效果,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多安全、优质的动物加工产品。
1 动物疫病净化过程中的困境
1.1 行业结构缺乏合理性
自非洲暴发猪瘟之后,大部分生猪散养户已经消失,全国各地区规模化动物养殖的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即便如此,牛羊、家禽散养户仍然较多,由于散养户的疫病防控意识和净化理念都未能得到及时、持续的更新,大部分都还停留在“疫苗免疫的表层,认为饲养的动物只要不发病就没有问题”的阶段,而对于接种疫苗后,动物实际的免疫效果如何、抗体效果何时下降、是否需补打疫苗以及消毒灭源等多项工作均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种观念和意识导致很多动物养殖场极易被病原微生物所污染,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也缺乏合理规划,一旦发生疫情,往往会快速波及附近其他规模化动物养殖场[1]。
1.2 疫苗免疫模式的负面影响
疫苗免疫可以有效预防大规模的动物疫病暴发,且能够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控制动物疫情蔓延,但是,对于动物疫病净化,疫苗免疫模式等仍然有一定的负面影响[2]。首先,动物接受疫苗免疫后,其生活环境中和动物体内会长期携带相应病毒;其次,体内有潜在病毒的动物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因疫苗免疫导致病毒基因加快变异的速度,因此,即便动物在接种疫苗后,还是可能会因为病毒感染发生疫病,同时免疫疫苗的毒株类型、血清类型也在不断增加;最后,动物接种疫苗后,自身抵抗力在近期会有所下降,且接种疫苗的种类越多,动物出现应激反应的可能也越大,反应程度也越严重,影响动物的健康生长。
1.3 管理模式不够完善,缺乏技术支撑
近年来,随着我国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持续深化发展,各地区都在积极构建规模化动物养殖场和标准化禽畜养殖场,动物养殖档案也随之得以优化完善。动物养殖企业作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企业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当地动物疫病净化进程的推进速度。从目前各地动物养殖产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地区的动物养殖企业在管理意识、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上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要想持续顺利的推进,不仅需要专业技术为支撑,而且还需要通过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以确保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能够切实落实。从目前各地动物养殖场的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养殖场不仅没有配备足够数量的兽医和专业的动物实验室,而且还缺乏专业的实验人员,加上过于繁重的劳动量、人员频繁流动以及工作地址不固定等多种因素影响,致使各地的基层兽医实验室都难以维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涉及诸多方面,如动物免疫、动物检测、消毒灭源以及无害化处理等,对专业技术有着较高的要求,其中任何1个环节稍有疏漏,就会对疫病净化的整体进程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导致净化工作无法推进。
2 动物疫病净化应对措施
2.1 积极寻求外部支持,多部门协作开展净化工作
首先,国家农业部门对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并加大支持力度,协同多方共同推进动物疫病净化的工作进程。要想确保当地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各地农业部门必须要响应国家号召,提高对动物疫病净化的重视程度,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引起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多个部门相互协作,积极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其次,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也并非只是动物养殖企业的工作职责,这是一项涉及防疫、养殖以及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和环节的系统工程,这其中涵盖动物检测、动物免疫、检疫隔离、消毒灭源、无害处理、调运监管等诸多管理内容和专业技术,需要由政府部门牵头,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动物养殖企业以及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才能确保这项工作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最后,要想确保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能够持续有序地推进,动物养殖企业及相关部门不仅要沿用传统方法,还要融入现代信息技术,以不同养殖企业为核心,为其制定切实可行的动物疫病净化方案,积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将动物疫病净化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方案以及进展情况等在平台上适时公布,实现各种技术信息和研发最新进展信息的多方资源共享,只有这样,才能让动物养殖企业避免走弯路,确保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可以切实有效推进[3-4]。
2.2 完善动物疫病净化技术和净化模式
为更好地实现动物疾病净化,相关部门应增加动物疫病防治、净化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将动物养殖主体的防疫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5-6]。首先,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渠道,向动物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大力宣传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现阶段已经取得的成效,以提高他们的认知水平,引起动物养殖企业和养殖人员的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开展动物疫病净化,不断提高自身的动物饲养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对疫病的防控能力,从而促使动物养殖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其次,针对现有动物养殖人员,要加强疫病防控净化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讲座、线上视频授课等多种培训形式和手段,对动物养殖企业加强疫病净化技术的专业指导。促使当地动物养殖企业的疫病净化技术和防控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最后,对养殖企业开展定向帮扶,通过建设疫病净化场,以点带面,充分发挥标杆示范的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通过制定健全的“一人一场”管理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身上,细化基层分工,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每日深入实地,对基层部门的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开展细致的检查督导,以便能及时掌握现阶段基层净化工作的具体推进程度和工作成效,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还可以通过制定详细的工作时间表、项目清单、规划图等方式,明确现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并根据实践工作经验,选择重点的动物疫病净化项目和具体的净化方式,精准掌握当地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规律,动员社会上的多方力量,积极引进各种新进的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在持续扩大动物疫病净化病种和工作范围的同时,确保当地的动物养殖治疗和疫病防控净化水平能够持续有效的稳步提升。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当地动物疫病的实际特点和流行情况,合理运用各种现代化先进的技术措施和手段,引导和鼓励动物养殖企业学习并掌握多种净化模式,如垂直净化、水平净化、免疫净化、多病种净化等,并在此基础上,对部分先进的净化厂给予大力扶持,力争从源头上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和人病兽防,同时,对这些净化厂的疫病净化工作给予专业指导和客观评估;由当地农业部门牵头,积极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厂的增创和项目申报、评估工作,并对现有净化厂的实际成效和经验进行重点宣传,树立典型标杆。
2.3 加强监督监管力度
首先,对于已经顺利通过净化评估的当地规模化的动物养殖场,各地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外公布相关信息,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动物养殖场的监管力度,以便能够及时发现问题,一旦发现病种净化与相关规范不符的情况,第一时间勒令其停业整改,经二次评估后,若仍不合格,立即取消资质。其次,动物疫病防控中心要加强对当地养殖企业疫病净化的指导力度,积极参与动物疫病净化具体成效的评估和监测,对养殖场、净化厂、交易市场、屠宰场以及调运车辆等进行有效监管,同时加强对动物检疫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周围区域动物疫病的防控力度。最后,地方畜牧部门和卫生部门在做到及时监测、科学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还要持续加强与其他各部门相互间的共同协作,主动互通现阶段动物疫情防控和净化工作信息,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各部门能够快速联动,做好疫情监测和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同时及时扑杀已经确诊阳性的动物,并给予无害化处理,对和病畜曾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迅速开展排查工作,以防止疫情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