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的《中国文化要义》
2024-03-31常利兵
常利兵
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梁漱溟(1893—1988)不仅是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而且作为现代新儒家的早期代表人物更是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位儒家”。
梁漱溟在其自述中多次强调“认识老中国,建设新中国”是他的两句口号。他不是“为学问而学问”的,而是“感受中国问题之刺激,切志中国问题之解决,从而根追到其历史,其文化,不能不用番心,寻个明白”。在我的阅读印象里,梁漱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乡村建设理论》和《中国文化要义》四书是他在20世纪前半期探寻中国问题之解决、民族国家之出路的重要思想结晶,尤其是后两书更是我们理解和把握他投身于乡村建设运动及其历史影响和时代意义的学术经典。
正如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的自序中指出的:“因要解决一个问题,必须先认识此一问题。中国问题盖从近百年世界大交通,西洋人的势力和西洋文化蔓延到东方来,乃发生的。要认识中国问题,即必得明白中国社会在近百年所引起之变化及其内外形势,而明白当初未曾变的老中国社会,又为明白其变化之前提。”基于这样的问题意识,梁漱溟在书中以“中国文化个性殊强”为讨论中心,分别从中国人的家族本位、中国社会的伦理本位、中国的德性礼治传统、中国的民族精神、中国文明中的治道与治世、中国文化早熟的弊病等角度,深入阐发了两千年中国文化绵延不绝、且具有“极强度之个性”“高度之妥协性、调和性”,直至“已臻于文化成熟之境者”的要义和肌理。而且,这一切又都是与西方人“集团生活”的个人本位文化逻辑根本不同的。
在梁漱溟看来,中国文化之特殊,正须从“社会是伦理本位的社会”来认识的,即以伦理组织社会,由此决定了中国的社会构造是“举社会各种关系而悉伦理化之,亦即家庭化之”。而身居此社会中者,每一个人对于“其四面八方的伦理关系”,各负有相当义务;同时“其四面八方与他有伦理关系之人”,也对他负有义务;这样,全社会之人便“辗转互相连锁起来”,无形中“成为一大家庭……得以稳稳行之二千年”。而通常所說的“国家”“社会”等,并非传统观念中所有,而是“海通以后新输入的观念”,所以在中国人心目中,国家消融在社会里面,社会与国家浑融,“天下观念就于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