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将建设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
2024-03-28刘庆宇
科学导报 2024年14期
刘庆宇
科学导报讯 《太原市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笔者2月28日从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了解到,根据《条例》规定,太原市将统筹规划建设太原市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用于公共数据资源的归集、存储、交换、共享和开放,以驱动数字经济大发展。
据介绍,太原市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由市大数据发展应用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運行维护。平台将建立安全、稳定、可信、可追溯的数据环境,制定信息开放共享、自律监管等规则,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个人数据、商业秘密和国家规定的需要保护的数据。另外,各类政务服务专项业务平台应当与太原市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对接,实现系统间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功能深度融合、业务协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