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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4-03-28崔永良淮北兴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淮北235000

中国房地产业 2024年7期
关键词:职责法律法规业主

文/崔永良 淮北兴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淮北 235000

引言:

水利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水资源管理需求的日益增加,水利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其科技含量、投资额和社会影响力也在不断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下,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关乎工程质量和安全,还涉及到资金使用效率和工程的可持续运营。

1.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中国是一个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水资源较少的国家,水资源的分布不均也十分显著。通过水利工程建设,如修建水库、调水工程等,可以有效调节和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各地区、各行业的用水需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水利工程是支撑农业、工业、城市发展的基础设施之一[1]。灌溉工程可以提高农业产量,促进农业现代化;供水工程能够为工业和居民生活提供稳定的水源;防洪排涝工程可以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水利工程对于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有着积极作用。例如,湿地恢复、河流生态修复等工程可以提升生物多样性,改善区域气候,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水旱灾害风险上升。水利工程通过建设大型蓄水设施、改善调水调蓄能力等措施,提高了对极端天气事件的防御能力,减轻了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有助于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特别是通过南水北调等跨流域调水工程,可以解决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均衡发展。水资源是国家战略资源,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尤其是在跨国界河流上的水利工程,还涉及到国际合作与议题,对外交关系有重要影响。水利工程为广大民众提供了更加便利和安全的水利服务,比如饮用水安全、休闲娱乐等,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

2.水利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监理人员素质不齐

水利工程监理中存在的监理人员素质不齐的问题是指在实际监理工作中,不同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经验水平、职业素养以及责任意识等方面存在差异,这种现象可能会对水利工程的监理质量和效果产生不利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水利工程涉及的专业领域广泛,包括水文学、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等多个学科。监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才能准确理解工程设计意图、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然而,由于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因素的差异,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参差不齐。水利工程监理不仅需要理论知识,还需要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有些监理人员可能缺乏必要的现场工作经验,无法有效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现场情况,处理突发事件。监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责任心直接影响到监理工作的执行力度和质量。部分监理人员可能缺乏足够的职业操守,对待监理工作态度消极,不愿意深入现场,或者对问题处理不够严谨细致。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出现,监理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但是,有些监理人员可能对此缺乏足够重视,导致自身知识和技能无法与时俱进。监理工作需要与工程的其他各方(如业主、设计师、施工单位等)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监理人员如果沟通协调能力不佳,可能会影响到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监理制度与实践脱节

随着水利工程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实践的深入,原有的监理规范可能不再适应新的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但是,监理规范的更新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这就导致了现行监理规范无法及时反映最新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理念。在具体的监理实践中,由于缺乏详细的操作指南或者执行标准,监理人员在面对具体问题时可能会出现操作上的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导致监理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2]。监理单位在工程中的职责和权限有时并不明确,这可能会导致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职责时权力受限,无法有效地发挥监理作用,或者在处理问题时超越权限,造成与其他参建单位的冲突。在一些工程项目中,监理单位的职能与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可能会出现重叠,这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而且还可能引起双方的职责冲突,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理机构应当作为第三方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但在实际操作中,监理机构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与业主存在利益关联,导致监理的独立性受损,无法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职责。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和协调流程,监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信息不对称、理解偏差,甚至对抗情绪,这会影响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监理独立性不足

水利工程监理中存在的监理独立性不足问题,是指监理单位在执行监理职责时,不能完全独立于施工方和业主方,无法做到公正、客观地对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监理单位在面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时,无法做出最符合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的决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某些情况下,监理单位可能与业主或施工方存在经济上的利益关联,比如监理费用由业主支付,这可能导致监理单位在执行职责时考虑到业主的利益,而不是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行事。监理单位通常由业主方选择和聘用,这种机制可能会使监理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对业主方的决策提出异议,因为监理单位可能担心失去业主的信任和未来的合作机会。监理单位的人员配置可能受到业主方的影响,业主可能会对监理单位的人员配置提出自己的要求,这样就可能影响监理单位的独立性。在某些情况下,监理单位可能无法获取与业主和施工方同等的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削弱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展情况的了解和把控,影响其独立性。监理单位如果内部管理不善,可能导致监理人员在执行职责时受到来自监理单位内部的不当影响,比如追求速度超过质量,或者对某些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对监理单位独立性的保护不够,或者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力,也会影响监理单位的独立性。

2.4 监理范围和内容不明确

水利工程监理中存在的监理范围和内容不明确的问题,主要是指在实际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的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具体的监理内容没有得到清晰的界定和规定。这种情况会导致监理工作无法有效地进行,甚至可能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业主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明确,有时候各方对监理职责的理解和期望存在差异,容易造成工作重叠或者遗漏。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管理、成本控制、合同执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若没有详细的规定,监理人员可能不清楚自己的工作重点和监控标准。在水利工程监理中,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或者执行标准存在差异,不同的监理单位可能采取不同的监理标准,导致监理结果的不一致性。监理单位的权力和责任可能不相匹配,即监理单位承担了监理责任,但实际上并没有足够的权力去推动问题的解决或施工单位的整改。监理阶段划分不明确:水利工程通常包括多个阶段,如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监理单位在每个阶段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若没有明确规定,可能会导致监理工作的不连贯性。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是常见现象。如果监理单位在变更管理方面的职责不明确,可能会导致变更处理不当,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2.5 监理法律法规不完善

水利工程监理中存在的监理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主要是指在实际监理过程中,相关的监理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备,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执行监理工作时存在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当前我国水利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并不完全,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监理范围不明确、监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目前的水利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虽然存在,但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间配套性不强,如施工合同法、建筑法等,导致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把握自身权利和责任。即使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些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可能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或者执行能力不足,无法正确地运用法律法规进行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工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但有时候可能会存在法律适用不当的情况,如监理人员缺乏对法律术语和概念的准确理解,导致法律适用出现偏差。水利工程监理的发展很快,但相关的法律法规修订速度较慢,无法及时跟上监理工作的发展变化,导致监理工作存在法律空白或者法律漏洞。

3.解决问题的措施

3.1 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加强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包括工程技术、施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知识,确保他们具备扎实的专业背景。加强水利工程监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包括施工法律法规、土建工程相关法规等,提高他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注重对监理人员职业道德的培养,提倡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确保监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加强监理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培养,使其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沟通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推进。加强监理人员的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培养,使其具备及时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风险,并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3]。鼓励监理人员学习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监理能力,如BIM 技术在工程监理中的应用等。通过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培养监理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其工作实践能力。

3.2 完善监理制度

制定或修订相关的水利工程监理法律法规,明确监理的职责、权限和规范,为监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明确监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机制,确保监理机构具备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要求监理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以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明确水利工程监理的范围和标准,包括监理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等,确保监理工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确保监理人员具备专业知识、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提高他们的监理能力和素质。建立监理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公开监理报告、监理结果等信息,增加监理透明度,促进监理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强监理机构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的协调与合作,形成监理与其他主体之间的良好互动机制,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推进。建立监理评价和考核机制,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激励优秀监理机构和人员,提高监理质量和水平。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处机制,对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失职行为的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3 保障监理独立性

监理机构应当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财务独立性,不受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其他主体的控制和干扰。监理机构应当规范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责任,确保监理人员能够依据职责、规范、标准等客观性的标准进行监理工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责任,为监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监理标准[4]。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独立思考能力,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独立、客观履行监理职责的能力。建立监理工作的监督机制,对监理工作进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在履行监理职责中独立客观。加强监理机构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的协调与合作,形成监理与其他主体之间的良好互动机制,同时保证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独立性。建立监理评价和考核机制,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激励优秀监理机构和人员,提高监理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强对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失职行为的监理机构和人员的惩处。

3.4 明确监理范围和内容

水利工程监理中明确监理范围和内容非常重要,可以帮助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在履行监理职责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以下是关于明确水利工程监理范围和内容的一些要点:首先需要确定监理的具体范围,包括监理的对象、内容和阶段。水利工程监理的范围通常涵盖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规划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明确监理内容:水利工程监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水利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水利工程施工图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的技术合理性和施工可行性。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包括材料使用、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满足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在确定监理内容的同时,需要明确适用的监理标准和规范,确保监理工作能够依据客观性的标准进行。根据监理范围和内容,编制详细的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明确监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步骤和方法。明确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后,需要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确保监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5 完善法律法规

需要明确水利工程监理的立法依据,即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明确水利工程监理机构的合法地位和资格认定标准,确保监理机构具备合法的资质和资格,能够依法从事监理工作。法律法规应当明确水利工程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职责,包括范围、内容、要求等,为监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通过法律法规,规范水利工程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行为,明确监理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其行为,保证其独立、公正、客观地履行监理职责[5]。明确水利工程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理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监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建立健全的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明确水利工程监理中可能出现的争议解决机制,为相关各方提供公正、高效的争议解决途径,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通过完善水利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可以为监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保障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结语:

在水利工程监理中,明确监理范围和内容以及完善法律法规对于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通过明确监理范围和内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可以有针对性地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完善法律法规能够为监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保障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水利工程监理的相关工作,加强监理机构建设,完善监理法规,从而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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