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宁波怎么做?
2024-03-25毛思洁责任编辑杨芝
文/本刊记者 毛思洁 责任编辑/杨芝
(上图/国网宁波供电公司供图)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在奉化滕头景区指导车主使用充电桩充电。
2023 年11 月,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8 个部门在全国15 个城市启动了首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宁波与北京、深圳、成都、郑州、柳州等一同入选试点。此轮试点将鼓励这些城市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推广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方面,宁波有哪些优势和成效?目前宁波市公共交通领域车辆的新能源化工作开展得怎么样?接下来有什么计划?本刊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解。
嘉宾
宁波市经信局汽车与装备工业处处长 杨世兵
宁波市交通局科技信息处处长 金曙光
宁波市能源局综合规划处二级调研员 沈良龙
宁波舟山港工程技术与信息管理部部长 任建乔
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 胡海
(上图/国网宁波供电公司供图)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为纯电动公交车充电。
记者: 宁波为什么能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在推广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方面,宁波有哪些优势和成效?
杨世兵:宁波积极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一是以新技术新模式加速拓展创新应用。目前,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已实现“远控桥吊+ 远控轮胎式龙门吊+ 智能集卡”单个泊位的全自动化作业;光储充放一体化应用加速推进;在“双碳”管理领域,宁波以吉利汽车产业链为依托,制定城市交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方案。二是持续增强服务设施的支撑保障能力。针对充电设施管理,宁波已搭建全市统一的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服务平台及公众服务App。三是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建立了多部门分工合力推进的协同机制。出台《宁波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支持拓展规模化应用场景,利用港口、机场等封闭场景资源,加快新能源集卡、无人物流车推广应用。出台《关于加快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的若干意见》,安排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资金12 亿元。出台《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23 年本)》,支持基础公益保障性公用充电(不含换电)设施建设和新技术新模式创新,补齐城市老旧小区和农村乡镇充电设施短板,在充电设施“镇镇通”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村村通”“路路通”。
近年来,宁波加快推进清洁能源、纯电动公交车的应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2022 年,宁波成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目前,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已基本建立,全市城市公交领域纯电动公交车占比已达72.8%,出租车领域电动化进程明显加速。
记者:目前宁波市公共交通领域车辆的新能源化工作进展怎么样?接下来有什么计划?
金曙光:宁波高度重视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工作。早在2016 年,宁波就开始购置应用新能源公交车,与中车、比亚迪、吉利等多家车企开展合作。2021 年起,宁波要求除应急抢险车辆和山区公交车外,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必须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至2022 年底,宁波主城区实现了公交车100%新能源化。在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推广方面,宁波规定,2021 年7 月起,新增网约车必须使用新能源车辆。
在制度引导方面,宁波出台了《公交车新购更新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巡游出租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的通知》《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车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在车辆准入限制及奖励补贴等方面,宁波多措并举引导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今年将对更换新能源车的巡游出租车给予每辆2 万元的购车运营补助,另外对提前更新的车辆给予每辆最多5000 元的额外补助。
下一步,宁波将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的工作部署,按照“增量部分100%新能源化、存量部分加快更新”的思路,加快推进公共交通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到2025 年,宁波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新增和更新车辆新能源化达到100%。
记者:港口电动化示范应用,是此次宁波先行试点打造的特色场景。宁波在梅山港区已经开展了智能网联汽车试点运行,可以为公共领域智能网联汽车运行方面提供哪些经验?
任建乔:宁波在港口电动化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构建统一框架体系。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将关键技术与港口业务场景结合,依托“港口大脑”建设港区的无人驾驶试验区,形成“一脑统领、一网覆盖、一链作业、一区示范”“四个一”核心框架,构建出模式可复制、发展可持续、港城更融合、数智化转型领先的港口发展新格局。二是丰富港区作业应用场景,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已实现“5G+ 北斗”网络全港域覆盖,建成“36 桥吊+110 轮胎吊”高效规模化的远控自动化设备集群,投入62 辆纯电智能网联集装箱卡车到码头装卸作业中,建成一座智能换电站和20 台充电桩,实现“六路”(铁路、公路、航运、航空、管道和空间综合信息网络)无人化常态化作业,具备全天候作业和局部区域的混线作业能力。三是建立起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四个部门联合批复了梅山港区自动驾驶试验区建设方案,为下一步制定市级层面公共领域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方案打下基础,逐步形成更加规范完善的制度体系。2023 年,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智能网联集卡已完成集装箱作业超16 万标箱,作业效率为每小时4.5 标箱。
宁波在技术创新和制度方面有较多亮点。在技术创新方面,围绕“港口大脑”建设,宁波自主研发港区全感知系统、智能集卡自动驾驶系统、车路协同系统、智能调度系统、桥吊龙门吊远控系统、外集卡进港预约系统等一系列相关信息系统。在制度重塑方面,一是港区智能交通组织制度创新。通过梳理港区交通组织需求,分析混行交通场景,制定无人智能集卡行车规则、港区交通组织设计标准、有人集卡港区驾驶及作业规范、有人集卡积分管理等制度。二是应急管理制度创新。建立基础设施巡查维护标准、异常事件响应处置机制、应急管理预案、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等制度。三是保险理赔制度创新。借助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契机,推动保险公司针对港区涉及无人驾驶车辆推出交通保险产品,建立相应的事故理赔机制。
(左图/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供图)宁波自主研发的港区桥吊龙门吊远控系统。
记者:目前市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建设运营情况如何?如何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监管?
沈良龙:宁波市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于2020 年4 月开始运行,是浙江省首个地方性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目前,平台已接入44 家车企,包括吉利、中车、比亚迪等,接入在宁波市上牌的新能源汽车4.8 万辆,覆盖95% 以上的公共领域车辆。
宁波市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服务平台于2017 年12 月委托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建设运营,2020年1 月上线。目前,平台接入平台运营商39 家、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主体200 余家、充电站2258 座、充电桩2.13 万台、充电枪2.62 万把,覆盖全市公用、专用充电设施,日接入充电量最高超160 万千瓦时。
下一步,宁波将推动平台数据互通互联,加强与省充电设施平台“一键找桩”、市智慧停车平台“甬城泊车”、省交通平台“浙里畅通”平台合作,实现“车桩网”融合。同时,做好数据价值挖掘,根据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新形势新要求,推出相关数据分析数字新服务。另外,进一步强化运营监管,进行服务评价、消防安全、网络安全等考核,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
记者: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在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方面有哪些特色做法?下一步有何计划?
胡海:目前,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已累计投运公用、专用充电站495 座,充电桩(枪)4260 台(把),初步形成“郊区县服务半径5 公里,环城区服务半径3 公里,城区服务半径1 公里”的“531”公共充电服务网络。
2023 年,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在镇海区开展环卫领域车辆电气化试点,为镇海枢纽港低碳园区提供车辆租赁、充电一体化服务,促成15 辆车的电动化替代,同步配置60 千瓦、7 千瓦专用充电桩各4 台,运行半年以来节省燃油费20 万元。
政企协同推进公路沿线充电设施建设。国网宁波供电公司联合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印发文件,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沿线充电设施建设,明确到2025 年全市逐步实现公共充电“路路通”。
(图/国网宁波供电公司供图)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公交场站的充电设备。
在省内率先基于“工作地充电”场景,打造车网互动示范。国网宁波供电公司累计建成V2G(车辆到电网)充电桩24 台。其中,在江北区绿地中心打造省内首个“V2B”(车辆到商业楼宇)模式,让新能源车主能够利用峰谷价差赚取收益,并在电网负荷高峰时向电网反向送电,参与电力保供。
2024 年,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将持续发挥“电力先行”作用,新建充电桩500 台以上。结合源网荷储(以“电源、电网、负荷、储能”为整体规划的新型电力运行模式)互动及充电新技术应用,打造福明光储充换变“零碳”站、超级充电站等示范站点。继续建设一批公路沿线、特色乡村公共充电站示范点,助力全市逐步实现充电“村村通”“路路通”,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
(左图/国网宁波供电公司供图)宁波市级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服务平台截图。
记者:下一步,宁波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方面有何举措和目标?
杨世兵:提升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稳步提升公务用车、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在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等公共领域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3—2025 年,在公共领域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标准车)6.2 万辆,使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显著提高。
加快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积极开展多场景示范运行和多级别、多种类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创新交通形态验证环境,聚焦充换电、光电储能、低碳等领域,加快推进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
持续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2023—2025 年,累计建成公共充(换)电设施6.2 万个,其中180 千瓦以下充电桩(标准桩)5.6 万台,180 千瓦以上充电桩(标准桩)3520 台,换电站(标准站)2700 座。
健全支持政策及管理制度体系。至2025 年,涵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应用推广、老旧货车淘汰、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汽车使用便利化、碳资产开发等多层面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化、常态化新能源汽车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记者: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如何助推宁波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杨世兵:宁波市交通运输碳排放占全市总碳排放的5%—7%。积极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构建低碳交通示范区,是宁波迈向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之一。宁波正在制定低碳交通规划,推进低碳交通政策出台和标准建设,为交通运输行业低碳转型提供重要的指导和支撑作用。
搭建监测平台。以吉利“吉碳云”为依托,在交通领域大数据基础上,搭建交通运输能耗及碳排放监测平台,实现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科学监测、统计、分析,针对性地提出减排措施,积极推动交通领域碳减排资产开发,持续鼓励和引导公众低碳交通出行。
试点示范引领。结合宁波市区域及产业特点,计划以梅山、穿山港区为试点,推进零碳示范区建设,致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零碳港口”,引领交通领域迈向碳达峰、碳中和。
优化产业布局。宁波正积极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推进低碳交通示范试点建设,致力于将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试点工作打造成全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重点工程和亮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