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测度的维度、方法及指标体系的建构:一个文献综述
2024-03-22李欣欣王美玲
李欣欣 王美玲
内容提要: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其准确测量对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深入剖析现有文献,本文发现关于共同富裕测度的相关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界的热点议题,主要体现在共同富裕测度的维度、方法及指标体系构建等方面。虽然既有研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的空间。本文建议,将宏观与微观数据库相结合,设计更合理的权重确定方法,注重精神富裕内在与外在的统一。
一、引 言
2021 年8 月17 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回顾党的百年历史,共同富裕的正式提出最早见于1953 年毛泽东主席在《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首次提出,“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此后,虽然中国的政治、经济环境一直在阶段性变化,但是共同富裕的目标从未变过。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并给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规划是“允许一部分人或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同富裕的内涵得到进一步拓展、深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由此可见,共同富裕已成为解决中国经济难题的核心议题。
目前学术界针对共同富裕问题的研究已经颇具规模,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对有关共同富裕的基础理论的界定,主要包括共同富裕的历史演进、内涵和实现路径。在历史演进方面,蒋永穆、豆小磊(2021)指出共同富裕的思想经历了初步萌芽期、初步探索期、质的升华期和初步实现期四个阶段,并且各个阶段呈现逐步递进和渐进发展趋势。侯晓东等(2022)将共同富裕的发展分为理论探寻、初步发展、改革转型、深入推进和创新提升五个阶段。在内涵方面,李实(2021)认为富裕包含了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共享意味着社会成员有差别地分享收入、财产和平等地获得公共服务。李军鹏(2021)提出共同富裕是指富裕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都拥有满足其美好生活需要的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人人都达到富裕生活水平但存在合理差距的普遍富裕。在实现路径方面,张来明、李建伟(2021)表示需要将促进共同富裕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公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机会均等、健康公平、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资源普惠。
其二,关于共同富裕测度的相关研究。学术界在此方面争议较多,目前尚未形成统一认知。万海远、陈基平(2021)借鉴人类发展指数的思路和方法,从国民总体富裕和全体居民共享富裕的结果角度构建共同富裕指标评价体系,其中国民总体富裕用人均国民收入表示,全体居民共享富裕用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来反映,并定量测度了全球162 个国家或地区的共同富裕状况。刘培林等(2021)从总体富裕程度和发展成果共享程度两个维度构建了共同富裕指标评价体系。其中总体富裕程度包含人均国民收入、人均财富保有量、人均物质财富保有量与全员劳动生产率;发展成果共享程度考虑了人群差异、区域差异与城乡差异。李金昌、余卫(2022)也紧扣“共同”和“富裕”两大关键词,构建了由经济质效并增、发展协调平衡、精神生活丰富、全域美丽建设、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优享6 个一级指标组成的过程指标体系,以及由共享性、富裕度、可持续性三个一级指标组成的结果指标体系,并测度了2015—2020 年浙江省共同富裕实现程度。徐菁(2022)从总体富裕、均衡水平、弱势保障三个维度构建了共同富裕指标评价体系,并对中国24 个省份2013—2019 年每年的共同富裕水平进行了测度。
其三,关于共同富裕与其他经济问题的相关研究。张金林等(2022)探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指出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推动共同富裕,其中创业活跃度的提升是重要的传导路径。魏浩等(2022)指出贸易开放能够提高中国的代际收入流动性,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王美玲、姜竹(2023)讨论了政府转移性支出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发现政府转移性支出与共同富裕之间呈先降后升的U 型关系。庞凤喜、郑铿城(2022)强调了税收、社会保险及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在构建橄榄型社会和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应发挥的重要角色。
从以上三个方面的研究来看,共同富裕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然而,现有研究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基础理论研究中的历史演进和内涵较为完善,但实现路径缺少具体的数据支撑;第二,共同富裕测度的指标体系建构由于维度、方法和指标选择缺乏科学性,导致不同学者测度的共同富裕程度差异较大;第三,共同富裕与其他问题相结合过程中,研究重点往往放在两者相关性和影响机制上,对共同富裕的测度准确性较低,使得研究结论的可信度较低。综合考虑,共同富裕测度的科学性成为研究共同富裕问题的核心重点。推进该领域的研究,必须建立科学的指标构建体系,以及严谨的论证思维,这需要对共同富裕测度的维度、方法和指标体系建构分别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本文在厘清现有共同富裕测度相关文献逻辑脉络的基础上,分析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未来进一步探索的方向。
本文将通过如下三种方式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第一,对共同富裕测度的维度进行划分。包括空间维度和指标选择维度。空间维度细分为全球、国家、地区、城乡、家庭五个层面,指标选择维度则涵盖了富裕、共同和其他多个维度。第二,对共同富裕测度方法的原理、优缺点和适用场景进行总结与分析。包括纵横向拉开档次法、熵权法、变异系数法、等权重法与层次分析法。第三,对指标体系建构进行系统性梳理。包括建构的原则、流程以及动态演化的相关模型。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讨论了共同富裕测度的未来研究方向,以期为研究者在共同富裕测度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二、共同富裕测度的维度
本部分重点阐释共同富裕测度的不同维度。共同富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而在国际层面上,这一理论通常被称作“共享繁荣”(Shared Prosperity)。鉴于国内大多数学者是基于对“共享繁荣”概念的学习和借鉴(贺立龙等,2023),因此有必要先对共享繁荣测度方法的研究进展进行阐述,这有助于理解国内学者在共同富裕测度方面的研究工作。
(一)国际上关于共享繁荣测度的研究
共享繁荣由Kozmetsky(1997)提出,而在此之前,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就已经提出了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HDI),从健康长寿、知识的获取和生活水平三个维度对不同经济体的发展情况进行综合测度。此后,共享繁荣这一概念被广泛重视是因为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增长,贫富差距愈发严重。2013 年世界银行提出“消除贫困”(Ending Poverty)和“共享繁荣”(Shared Prosperity)两个重要目标,其中共享繁荣旨在提升收入分组处在底层40%人群的平均收入。相比于传统的以人均GDP 来衡量经济增长的方式,共享繁荣更关注底层人群的生存状况。2020 年世界银行又提出了共享繁荣溢价(Shared Prosperity Premium),通过计算底层40%人群与总人群收入或者消费增长率的差值来反映是否存在溢价,若差值为正,则存在溢价,表明底层40%人群的相对生活水平在提升。
收入层次的划分最早源自于Basu(2006)提出的五分位收入概念,他将经济体内部所有居民按照收入不同,划分为五等分(20%、40%、60%、80%、100%),并且提出最应该关注的是最贫困的20%人口的收入增长率。在此基础上,Alkire and Foster(2011)以教育、健康、生活条件为主要维度,构建多维贫困指数(Multidimensional Poverty Index),为共享繁荣的测度提供了方法基础。
综上可知,共享繁荣的测度并未形成统一定论,考虑居民的不同层次,采用不同的维度建构出来的指标体系可以满足不同的研究需求,但也存在着较大的偏差。在中国共同富裕指标体系建构过程中,居民层次往往以城乡居民划分,这一划分方法模糊了城镇中的低收入群体和农村中的高收入群体对研究结果的影响,因此本文认为可借鉴世界银行的方法对不同收入层次人群的划分进行细化。
(二)国内关于共同富裕测度的空间维度研究
从目前国内关于共同富裕测度的文献来看,空间维度的划分可以按照由宏观到微观的方式进行,包括全球、国家、地区、城乡以及家庭这五个维度。然而,不同空间维度的指标构建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分别讨论。
第一,全球维度。万海远、陈基平(2021)以人均国民收入反映“发展程度”,以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来反映“共享程度”,衡量了全球162 个经济体的共同富裕程度,得出中国的共同富裕程度接近全球平均水平。值得重视的是,该研究仅用了两个指标来测度共同富裕,而不是像大部分研究中采用数十种指标建构体系,因为该研究认为将过多指标纳入研究体系中,会容易导致指标之间关系复杂,很可能不满足变量间的单调性、一致性、可加性等公理化准则,最终可能会违背现实逻辑。
第二,国家维度。刘培林等(2021)提出国家的共同富裕程度可以从总体富裕程度和发展成果共享程度两个一级维度来衡量,这也是国内最早提出以富裕和共享两大维度来度量共同富裕的研究。陈宗胜、杨希雷(2023)以富裕和共享两维度测度了中国2000—2019 年的共同富裕程度以及与2035年目标的差距。在此基础上,陈丽君等(2021)设计了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三个维度。指标体系建构最复杂的是马京莎(2023),其基于社会质量视角,以经济发展、生活富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社会和谐、精神文化、发展共享七个维度构建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综合来看,国家维度的共同富裕测度源于富裕和共同两大维度,并衍生出其他附加维度,较为完善地测度了中国的共同富裕程度,但是有一个共同缺陷在于,现有研究对富裕维度测度时,往往集中在物质富裕上,对精神富裕的测度重视程度不足。
第三,地区维度。随着对共同富裕测度工作的逐渐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使用省级、地级市甚至县级数据来衡量地区维度的共同富裕程度。地区维度的共同富裕指标体系是最早开始研究的,也是目前研究的焦点,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纯对不同地区的共同富裕情况进行测度(李金昌、余卫,2022;徐菁,2022;龚斌磊等,2023),另一类是除了进行测度外,还通过核密度估计、空间莫兰模型、Dagum 基尼系数法和马尔可夫转移概率矩阵等方式,对各地区共同富裕情况进行动态演变分析(彭刚等,2022;陈钰芬、胡思慧,2023;张磊等,2023;张旺,2023;张瀚禹、吴振磊,2023;王青等,2023),详见表1。
表1 地区维度共同富裕测度
第四,城乡维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差距逐渐拉开,席恒、王睿(2023)利用人均可支配收入构建富裕指数,用基尼系数构建共同富裕指数,测算了中国31 个省级地区的城乡共同富裕程度,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不同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巨大。与其他维度相比,城乡层面的研究相对较少,但缩小城乡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刘尚希,2022)。因此,城乡维度的共同富裕指标体系建构可以成为未来相关研究的重要发展方向。
第五,家庭维度。得益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微观数据的发展,家庭维度的共同富裕测度成为可能。目前,部分学者已经利用CHFS 数据库来测度家庭层面的共同富裕程度。张金林等(2022)将家庭层面的共同富裕分为基础层级(物质富裕)、提升层级(精神富裕)以及高层级(社会共享),并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有学者利用该指标体系研究政府转移性支出对家庭层面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研究结果呈现出先降后升的U 型趋势(王美玲、姜竹,2023)。尹志超等(2023)在研究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时,直接使用CHFS 数据库计算了社区基尼系数、社区泰尔系数和社区收入对数偏差均值指数来衡量家庭层面的共同富裕情况。此方法较为简洁,但是忽略了精神富裕,不能全面反映我国共同富裕状况。此外,家庭层面的共同富裕在衡量精神富裕时具有其他维度无法比拟的优势,因为CHFS 数据库包含了被调查人的主观幸福感等主观感受,而其他维度则是选择了一些可能与幸福感有关的指标,如地区的受教育程度或预期寿命,这些指标作为幸福感的度量可能存在偏差。
(三)国内关于共同富裕测度的指标选择维度研究
国内现有研究中,虽然指标选择多样,但是框架基本一致,通常采取三级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一级指标是基于对共同富裕内涵的理解来制定的广义指标;二级指标则是根据一级指标进行细化,代表含义更为具体;三级指标则是具体数据。经典框架图如图1 所示。
图1 共同富裕指标体系建构框架
鉴于一级指标选择中采用最多的是富裕维度和共享维度,本文将指标选择维度分为富裕维度、共享维度和其他维度三个层次来讨论。
第一,富裕维度。共同富裕中的富裕是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双重富裕,物质富裕的衡量,一般采用人均收入、人均财富水平、人均消费、恩格尔系数和公共服务便利程度等指标(刘培林等,2021;陈宗胜、杨希雷,2023),而精神富裕的衡量则根据采用的数据层级不同有所区分。宏观数据中通常采用文化产业发展、综合素质提升、社会和谐和睦以及受教育程度等指标,微观数据中则追加健康程度、自评幸福感、社会保障和数字应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更细致的测度(王美玲、姜竹,2023)。
第二,共享维度。共享维度通常以三大差距来衡量(李实,2021):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具体而言,针对不同层次的差距往往采用的是人均收入差、人均财富差、人均消费差、基尼系数、中等收入群体占比和劳动收入份额等指标。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收入差距指标,如帕尔玛比值、库兹涅茨倒U 型曲线、“了不起的盖茨比”曲线尚未见到在国内相关研究中有所应用。另外,张瀚禹、吴振磊(2023)提出可以利用物质财富差异、生活保障差异和公共服务差异来衡量共享维度。
第三,其他维度。李金昌、余卫(2022)提出可持续性是衡量共同富裕的重要维度,具体包括社会稳定状况、人力资本发展和自然资源状况三个子指标。徐菁(2022)引入了弱势保障维度,包括低收入保障和农村保障,通过关注弱势群体的生活状态多维度地测度了共同富裕。刘亦文、谭慧中(2023)将高收入规范与调节纳入共同富裕指标建构体系,通过税收和收入调节两个方面衡量了不同区域对高收入人群财富的调节效应。
三、共同富裕的测度方法
在构建共同富裕指标体系时,为各指标分配适当的权重是一个关键环节。学术界已采用了多种方法,包括纵横向拉开档次法、熵权法、变异系数法、等权重法和层次分析法等。表2 列示了这五种方法在指标权重赋值方面的优势和局限性。
表2 常见权重分配方法的优缺点概述
(一)纵横向拉开档次法
纵横向拉开档次法适用于处理时序立体数据,能够有效地减少指标合成中的信息损失(郭亚军,2002)。它不仅能够反映各系统在不同时间点的总体分布情况,还能揭示各个维度之间的分布差异。冯苑、聂长飞(2022)运用这一方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同富裕水平进行测量,指出中国共同富裕水平呈现出“东高西低、南高北低”的空间分布格局。此外,钞小静、任保平(2022)在纵横向拉开档次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BP-神经网络法对相关权重进行优化。针对传统无量纲化方法在保持原始数据横向序关系的同时可能破坏纵向序关系的问题(王常凯、巩在武,2016),沈实、杨宏(2023)采用修正指标规范方法的纵横向拉开档次法,对中国各省域的共同富裕指数进行测度。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方法得到的权重系数具有“不可继承性”,会随着评价对象、评价指标和研究时间段的变化而变化。
(二)熵权法
熵权法通过计算各属性的信息熵来确定它们在决策中的权重,以综合考虑不确定性和信息贡献度。张旺(2023)利用熵权法测算了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水平,发现整体水平偏低但呈逐年增长趋势,同时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鉴于TOPSIS 法能够通过比较评价对象与理想解的接近程度来进行排名(钞小静等,2021),一些学者选择将熵权法与TOPSIS 法相结合(谭燕芝等,2022;韩建雨、葛汉琪,2022)。需要指出的是,熵权法在数据分布要求、不考虑属性相关性、结果敏感性、解释性和计算复杂度等方面存在一些限制。
(三)变异系数法
变异系数法利用数据的变异系数进行权重赋值,其权重与指标所包含的信息量成正相关。李金昌、余卫(2022)采用这一方法测算了浙江省的共同富裕水平,结果显示在2020 年,共同富裕进程指数和结果指数均超过了80%。考虑到传统的变异系数法通常专注于整体差距而忽略了年份差异,刘亦文、谭慧中(2023)分年度采用变异系数法测算了中国各省份的共同富裕水平,揭示了中国共同富裕水平正经历着以2014 年为底点的“V”形波动。此外,李建军等(2023)在家庭层面运用变异系数法构建了富裕和共享指标,而严芝清、杨子生(2023)结合变异系数法和熵权法来确定最终的权重。值得强调的是,变异系数法在不考虑指标间相关性的同时,还存在精确度问题,特别是当平均值接近零时,微小的数据变动可能会对变异系数造成显著影响。
(四)等权重法
等权重法假定所有评价指标的重要性相同,未考虑各因素之间的重要性差异。在宏观层面,陈宗胜、杨希雷(2023)借鉴人类发展指数(HDI)的构建方法,运用等权重法对中国共同富裕指数进行测度,指出中国在考察期内已取得重大进展,可能会在2035 年实现中等发达共同富裕水平。杜宏巍(2023)使用等权重法对近十年中国共同富裕指数进行了动态评价,并探讨了共同富裕水平的时空分布。在微观层面,王美玲、姜竹(2023)采用等权重法测量了中国家庭的共同富裕水平,发现该水平在总体上呈稳定增长趋势,且城市高于乡村,东部高于中西部。
(五)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通过构建目标、准则和方案的多级框架,利用成对比较矩阵和一致性比率来确定指标的权重。陈丽君等(2021)利用基于问卷调查的层次分析法,测算了中国区域层面的共同富裕指数。张金林等(2022)采用层次分析法,估算了中国家庭层面的共同富裕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层次分析法的结果可能会受到决策者主观偏好的影响,导致结果存在差异。
此外,还有少部分学者采用CRITIC 法(张瀚禹、吴振磊,2023)、主成分分析法(王亚飞等,2023)、几何平均法(吕光明、陈欣悦,2022)、TOPSIS 方法(Wang et al.,2022)等来测度中国的共同富裕水平。这些方法提供了多样的视角来评估共同富裕,增强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未来的研究应该关注如何综合利用这些方法的优点,并克服它们的局限性,以提供更全面、准确和客观的共同富裕测量。
四、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建构
(一)指标选择的原则
构建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首要任务是确定构建的原则。指标体系的建构是一套完整的科学性流程,彭张林等(2017)指出指标选择时需要满足目的性、完备性、可操作性、独立性、显著性与动态性六个方面的原则,其中目的性是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第一原则,主要体现评价问题的实质以及价值主体的偏好。
关于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测度,刘培林等(2021)提出了六个原则:第一,必须对总体富裕程度和发展成果共享状况同时加以度量;第二,需要对共同富裕实现过程和实现程度都加以度量;第三,要引导缩小差距但不能搞平均主义;第四,精心构造发展成果共享程度的度量指标;第五,根据指标性质选择合适的度量方式和量纲;第六,指标体系不宜逐项层层分解。徐菁(2022)则认为新发展阶段下共同富裕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应该包括三点:首先,必须兼顾发展和共享两个主题,特别要考虑社会弱势群体的共享水平;其次,必须兼顾经济财富和物质精神财富,还要关注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最后,必须兼顾结果公平和机会公平,特别是教育方面的机会公平。
(二)指标体系建构的流程
构建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首先,需要根据研究问题明确空间维度;其次,根据构建原则选择合适的指标;第三,采用适当的测量方法构建指标体系并计算出共同富裕指数;第四,对测量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这个过程中的主要挑战点包括:
第一,指标选取。鉴于指标之间通常存在相互关联和潜在矛盾,因此需要解决多种甚至数十种指标之间的交叠性和矛盾性,以确保构建的指标体系尽可能地符合科学原则,以达到研究的目标。为解决这一问题,张磊等(2023)提出了对共同富裕指标体系进行效度和信度检验的方法,效度检验包括内容效度、结构效度和效标关联效度三种方式,而信度检验则通常使用Cronbach'α 系数检验。
第二,数据预处理。选取了一系列指标后,必须对数据进行初步处理。这个初步处理的主要目标是对各项指标进行标准化,因为不同指标通常具有不同的度量单位和量纲,这可能导致不可比较性。为了克服这一障碍,常常采用无量纲化方法,具体包括极差正规化法、标准化法和均值化法等。
(三)动态演化的分析
关于共同富裕的分布动态和演进趋势,学术界已经展开了广泛讨论。韩建雨、葛汉琪(2022)利用Dagum 基尼系数法进行动态分析,认为地区差距是中国共同富裕水平出现相对差异的主要原因,而这一差距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扩大。陈钰芬、胡思慧(2023)利用核密度法,分析发现共同富裕水平较高的省份一直保持着迅速提升的趋势,与共同富裕水平较低省份之间的差距持续扩大。彭刚等(2022)采用空间莫兰模型,提出了共同富裕具有显著的空间聚集性。王青等(2023)利用马尔可夫转移概率矩阵,发现省级共同富裕状态的转移通常发生在相邻类型中,难以实现跨越式的发展。
五、结论与展望
(一)既有研究的现状和不足
基于对共同富裕测度全流程的文献梳理,可以得出如下重要结论:
第一,共同富裕测度的结果会根据所选择的空间维度而不同。不同层面的测量反映了全球、国家、地区、城乡、家庭的共同富裕水平。目前,国家和地区维度的测量最为常见,而城乡和家庭层面的测量相对较少。最为关键的缺陷之一是现有指标体系的构建未充分结合宏观和微观层面,而是单纯依赖于同一维度的数据进行测量。
第二,共同富裕指标体系建构过程中,以富裕和共享两大维度居多,富裕又分为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两个层面,物质富裕占比过大,精神富裕占比不足,同时在衡量精神富裕时,指标只选取健康、教育、文化的外在指标,缺乏对居民幸福感、安全感、价值感等内在主观指标,使得共同富裕的测度不能全面反映共同富裕的内涵。
第三,共同富裕测度的方法包括纵横向拉开档次法、熵权法、变异系数法、等权重法和层次分析法等,研究者根据研究目的和数据来源灵活选择测度方法,选择性较高,同时也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同时测度,从而进行更深入的横向分析。
第四,既有研究中,初期的研究者集中在共同富裕的指标建构上,而后期的研究者则更多关注共同富裕的动态演化,利用核密度法、空间莫兰模型、Dagum 基尼系数法和马尔可夫转移概率矩阵等方法进行研究。
(二)未来研究的方向
第一,宏微观数据库相结合。针对目前空间测度维度单一的情况,可以采用地区数据和家庭数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弥补优化。例如,采用地级市的统计年鉴数据和CHFS 数据库相结合,甚至是县级的统计年鉴数据与微观数据库相结合。
第二,设计更合理的权重确定方法。目前关于北京和浙江哪一个地区在共同富裕程度上居首的问题存在分歧,这可能是因为富裕指标在权重分配中通常被赋予较高比重,挤占了共享的比例,使得这两个地区在共同富裕评价中的得分偏高。因此,如何恰当地平衡富裕与共享的权重值得进一步探索。
第三,精神富裕内在与外在的统一。当前的研究过度集中于外在经济指标,忽视了人的内在发展,未来研究可以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相结合,将人的主观精神富裕的比重提升,这样更符合共同富裕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