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优化路径
——基于H 公司的案例分析
2024-03-21文丨魏泽堃
文丨魏泽堃
农村社区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单元,乡村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农村社区中的适配与延伸。 乡村治理共同体即在党的领导下,社会组织、企业和村民等多元治理主体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农业农村快速发展,村企经济日趋活跃, 企业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渐凸显。
“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提出之前,国内学界就展开了关于企业参与乡村治理的相关研究。 在参与动因方面,企业协助政府完成治理任务,满足村民发展需要,以换取良好的经营环境。 在参与优势方面,企业掌握资本、人才和技术,具有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 在内在机制方面,企业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存在嵌入机制和交换机制,嵌入机制为企业参与乡村治理提供现实条件,交换机制驱动企业主动参与乡村治理。 在参与模式方面,企业与其他治理主体协作配合, 通过介入公共设施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持公共秩序三种模式参与乡村治理。 在监督管理方面,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 政府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约束制度。在外部环境方面, 企业参与乡村治理面临制度缺失、再组织化迟缓和可持续性差的三重困境。
企业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优化路径,有助于企业实现社会治理效能与自身经营发展的有机衔接, 吸引更多企业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H 公司是一家国资控股的支农小贷公司,主营业务为向农村妇女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经营模式与农村社区高度关联。H 公司在实现经营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下文将以H 公司为例,探讨企业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优化路径。
一、H 公司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概览
2022 年2 月,H 公司“311·百村共建”示范村建设项目落地实施。该项目计划用3~5 年时间,在宁夏南部山区、中部和北部山区选择百十来个农村社区,从文化、经济、产业、教育等方面打造3 个农村社区治理示范样板村,10 个农村综合服务“精品”示范村,100 个综合服务中心。截至2023 年7 月底,H 公司已与中卫、 吴忠和固原3 个地市的上百个村庄展开共建,与盐池县D 村和W 村建立起深度共建关系。
(一)农民技术素养提高
发展特色产业是助推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受文化程度和农村社会环境等因素限制, 农户往往缺乏相应的专业素养和生产经验,无法有效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2022年年初,H 公司联合政府相关部门、 农技公司和农资公司共同搭建咨询平台,帮助农户对接农技专家和种养大户, 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2022 年3 月到2023 年7 月期间,H 公司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和农户需求,牵头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10 余场,培训农民550 余人次。
(二)农村产业多元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将社会资源引入农村,激发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H 公司整合社会资源,结合各村村情尝试引入新产业,引导农户和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打造农产品生产销售一体化产业链条。2023 年1 月,H 公司与黑龙江Y 公司等几家企业展开合作,将杂交和牛产业链引入宁夏,在利通区、青铜峡市、同心县、盐池县等地开展杂交和牛试点推广。截至2023 年7 月底,已建立起2 个繁育养殖基地、26 个养殖示范点及1 个育肥生产基地,通过人工授精方式配种杂交和牛200 余头。H 公司还与公益性组织开展合作, 将社会需求引入农村,带动乡村第三产业发展。截至2023 年7 月底,H 公司已协助D 村承接培训、游学和乡村旅游等活动3场,为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共计5 万余元。
2023 年1 月,H 公司与黑龙江Y公司等几家企业展开合作, 将杂交和牛产业链引入宁夏,在利通区、青铜峡市、同心县、盐池县等地开展杂交和牛试点推广。
(三)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宽
H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有帮助客户销售农产品的传统,后逐渐拓展至帮助业务覆盖区域内的全体农户销售农副产品。D 村位于盐池县惠安堡镇,村内长期养殖滩羊。 滩羊养殖户生产经营多以家庭为单位,普遍规模较小且销售渠道单一,在市场供需关系影响下,经营收益难以保障,抗风险能力极差。 H公司利用企业关系网络、员工社会关系和公司电商账号,持续帮助农户开展线上销售,平均每年帮助D村销售滩羊肉1500 余千克、惠及农户100 余人次。
(四)乡村文化活动丰富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基础,乡风文明是文化振兴的重要目标。 2022 年3 月到2023 年7 月期间,H 公司与政府部门、 涉农企业和村“两委”等组织机构合作,以农民文化需求为导向,在节假日和周末组织开展文艺演出、 技能竞赛和兴趣培训班等文化活动10 余场, 丰富了农户文化生活,提高了农户组织能力。H 公司还将公益性社会组织引入农村,为农户免费提供生活健康、金融安全和法律法规教育3 场,提升了农户综合素养。
(五)村庄治理能力提升
当前我国农村的社会治理职能几乎完全由村“两委”承担,村“两委”要管理村庄的方方面面,人员少且任务重。 2023 年年初,H 公司邀请专业人员,协助D 村制定了D 村长期发展规划。 2023 年3 月,H公司与宁夏大学开展校企共建, 建立联合培养机制,选派2 名农学研究生在D 村和W 村驻村,扩充了村“两委” 的工作力量。 2023 年6 月,D 村发生雹灾,H公司得知灾情后第一时间联系村“两委”,帮助村“两委”联系相关专家。H 公司将社会力量引入村庄治理,协助村“两委”开展日常工作,参与议事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乡村治理效能。
二、H 公司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困境
(一)村企信息沟通不畅,资源配置困难
参与村庄事务、提供公共服务是企业发挥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这一过程要求企业有效地将外部资源引入农村社区。不同村庄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各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资源的需求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化。 现阶段H 公司对各村村情的了解不够深入,与村“两委”和农户的沟通不到位,导致村庄的需求与企业能够提供的资源之间难以实现有效的匹配。
(二)团队建设不到位,任务指标难落实
高效的团队建设是企业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基础保障。H 公司基层员工普遍认为参与乡村治理难以为自己带来直接收入,以消极排斥的心态开展相关工作。 员工专业能力不足,无法胜任错综复杂的乡村治理工作,导致相关工作推动困难。 信贷业务和社会治理共用一套班底,组织架构不完善,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协同机制不完善,企业“单打独斗”
当前,社会治理模式正处于由“政府管理”逐步走向“多元共治”转变期,企业与其他多元治理主体间的协同机制尚不完善。基层政府对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态度较为保守,只与企业开展浅层合作。 村“两委”在很大程度上只将企业视为投资方,单方面向企业索取面向村庄的投资, 导致村企协同共治难以深入开展。企业彼此之间尚未建立长效的协同机制,无法整合优势资源以充分发挥企业社会治理效能。
(四)效益转化程度较低,难以扩大规模
盈利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的前提,是企业经营的核心任务。 H 公司主要通过开展产业帮扶、 组织文化活动和介入村庄事务等方式参与乡村治理,营造良好的企业声誉和经营环境,以此来挖掘和吸引客户。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经验不足和转化模式单一等问题,H 公司社会治理效益向企业经济效益的转化程度低,远远未达到预期目标。
(五)缺少制度保障,参与深度和广度难界定
自2019 年“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理念被提出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多元治理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但到目前为止,只有北京等极少数地区制定了支持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相关制度。 由于缺少相应的制度依据,基层政府无法为企业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有效支持,企业无法明确自身参与乡村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三、H 公司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优化路径
(一)建立资源台账,优化信息沟通
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体系化的台账,提升基层员工为农户和村集体对接资源的能力。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帮助农户直接联系专业人员获取资源,确保农户能及时有效地获取服务。 深入开展调研调查,了解不同村庄的实际情况,明确治理目标和资源需求,制订完善的合作方案和资源配置计划。
(二)加强员工培训,明确任务分工
借助教育引导、建立奖励机制等方式,向员工传达公司参与乡村治理的战略目的和重要性,提升员工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为员工提供针对性的能力培训,提升员工参与社会治理的知识和技能储备。明确职责分工,量化目标任务,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保证工作效率。
(三)强化横向合作,提高协同效率
政企协同层面, 加强与县区和乡镇两级政府的交流合作,结合企业状况和需求,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共同开展社会治理工作。村企协同层面,改变村“两委”对企业的固有认识,以提供公共服务、引导社会资源入村和协助村“两委”管理村庄事务等形式,与村集体建立起协同共治关系。社企协同层面,与其他社会力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参与乡村治理, 推动治理共同体的形成。
(四)推广“小额信贷+产业链”模式,提高经济效益
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小额信贷+产业链”的经营模式可将农户与企业联结,形成共同面对市场的发展模式。 以村庄自然资源条件为导向,联合县乡政府和村集体,因地制宜地引入新产业,推广“小额信贷+产业链”模式,带动农民致富增收的同时提高企业盈利。
(五)制定内部规范,明确参与深度和广度
相关制度的缺失导致企业难以界定自身参与社会治理的标准和权限。 以保障企业经营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导向,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规范,明确参与乡村治理的范围、目标和方式,以确保参与的合法性。
四、结论
本研究基于宁夏H 公司的案例分析, 从资源配置、内部建设和协同机制等方面探讨了企业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优化路径。 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要求各多元治理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完善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有效发挥自身优势,与企业资源互补;村集体应摒弃固有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接纳企业参与村庄治理。 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激发企业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助于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助推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