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路径
2024-03-21文丨杨轲杨琰
文丨杨轲 杨琰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和“魂”。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 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成为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但在具体实践中,这一举措还面临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不完善、数字基础设施薄弱、复合型人才较为紧缺、产品及服务同质化严重的挑战。如何借助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为乡村高质量发展开拓新路径、 新方向, 实现乡村经济与文化双赢,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发展力量的关键。
一、 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现实情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提出,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 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及国家政策的引导下, 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作用日益显著。
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应创作文化精品,呈现特色文化、民间技艺、风情风貌、田园风光、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内容。
随着农村物质生活条件的大幅改善, 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长。 近年来,数字技术和文化发展的深度融合,为乡村文化的产生形式、生产方式、管理模式、产品形态、营销模式、消费模式等带来了全方位的改革。 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有利于以全新视角、时代特色、创意手段展示新时代美丽乡村新形象,丰富文化产品、打造文化品牌、创新文化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 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面临的挑战
(一)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不完善,赋能方向不明确
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目前还处于探索发展期,尚未形成主体多元、配合密切、执行有力的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 部分乡村文创产业经营方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急于收回投资成本,抄袭其他文旅特色品牌,将乡村文化资源转化成快消品,造成乡村文化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不完善,使得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实际过程中缺少必要的监管及引导。
(二)数字基础设施薄弱,赋能技术条件不成熟
目前,我国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仍然不足。 以城乡互联网普及率为例,第5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 年6 月,我国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85.1%,较2022 年12 月提升2.0 个百分点;而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0.5%,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距明显。 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农业大数据等数字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和优化。
(三)复合型人才较为紧缺,赋能缺少人力支撑
人才是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 从实践来看,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方面的人才匮乏, 具体体现为缺少复合能力、创新能力不足、知识结构单一等。 同时,人才下乡待遇、配套考核与激励机制不健全,难以留住人才。 相较于专业人才,农村居民文化教育水平偏低,培育村民数字技能、打造本地数字人才库具有一定难度。
(四)产品及服务同质化,赋能过程缺少创新
不同地域乡村的文化资源风格多样, 多样化的文化资源并未带来多元的产品与服务。 这是因为缺乏资金和专业团队支持, 乡村文创产业同质化现象严重,缺少核心竞争力,没有彰显出当地的文化价值。 简单模仿难以代替创新,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过程需要深挖多姿多彩的乡土文化资源,寻找合适的品牌定位,进一步深耕细作、精准发力。
三、 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
(一)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
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管、社会共创、民众参与”的体制机制。 首先,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引导。 政府应理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在建设规划、 政策措施、资金使用等方面统筹管理,加强顶层设计。 其次, 制定并完善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的各类政策体系, 吸引外部资源进入乡村文创产业领域,加快乡村数字文创产业经济体系建设,促进各项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借助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所展现出的创造力, 盘活乡村戏剧戏曲、乡村工艺、特色文化、历史人物等资源。 最后,形成全方位风险预警监管机制,构建乡村文旅市场一体化开发机制,加强顶层设计,提升政府对把握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发展的精准度,并进行科学决策。
(二)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在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过程中,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必要基础,也是弥合城乡“数字鸿沟”的重要手段。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不应局限于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发展, 应该与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水利、智能电网、智慧村务、数字治理等农业农村发展的其他领域相结合,统筹规划,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激活乡村振兴数字化人才引擎
培养乡村振兴数字化人才队伍, 提升农民数字媒介素养。首先,通过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进程中的数字要素重组, 加大对农村数字化建设人力资本的投入。 制定鼓励人才发展的税收优惠、创业支持、科研补贴等支持政策,吸引、激励数字技术人才投身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这一事业中。其次,建立乡村数字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围绕当地发展重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需制宜、因力制宜地确定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案, 持续提升农民数字化技能和媒介素养。 最后,人才培育不会一蹴而就,需要系统性、整体性、长期性的规划作为保障。 根据客观规律, 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的人才培养需要从课程设置、 人才评价标准、程序设置等方面统筹规划,为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四)积极探索产品及服务差异化竞争之路
1.内容创作:创作乡村数字文化精品
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应创作文化精品,呈现特色文化、民间技艺、风情风貌、田园风光、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集成运用人工智能、VR、AR、3D 数字化渲染等技术,将独特的乡村文化资源转化为数字文化资源,以更加逼真、立体、动态的数字化方式进行表达,提升乡土文明的生命力、表现力和吸引力。
搭建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乡村文化资源数据库。 以乡村文化资源数据库为基础,梳理整合碎片化的文化资源,促进“跨域”文化资源的互联互通。
2.产品研发:开发乡村沉浸式体验项目
基于5G、4K/8K 超高清、VR /AR、 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技术,立足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景区、特色小镇等文化场景,规划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 例如,保定市大激店村在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发展上取得一定进展,打造AR 大激店平台,利用VR /AR 技术打造大激店数字经济商圈。
运用动漫、游戏、数字艺术、知识服务、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视频等产业形态,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主题形象,带动地域宣传推广、文创产品开发、农产品品牌形象塑造。文化品牌IP 不仅是一种品牌或者无形资产,还是实现传统产业转型或数字化效率提高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打造独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IP,有助于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开发农业体验经济,包括田园旅拍、文化旅游线路开发、田园NFT 设计开发等。 首先,将田园风光和劳动教育相结合,发展田园研学旅拍服务。 融合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开发以青少年群体为主要受众、以多层次学生群体为目标受众的农业参观体验实践活动。 其次,结合数字展演、剧本杀、虚拟现实技术,设计文化旅游线路。在农业园区层面,通过数字App 引导游客到达目标场景, 播放场景讲解、互动对话、音乐等视听内容,通过数字AR 功能使用户看到数字文化场景,体验数字功能,沟通数字人物,获得沉浸式互动体验。 在区域层面,设计全域旅游线路,利用数字场景和现实的串联,构筑多个农业文旅示范基地、农业文旅示范线路,服务乡村振兴和区域发展。 最后,以田园画作为艺术载体, 结合数字艺术品NFT 设计, 发展田园NFT 艺术,优化田园文化标识,营造文化口碑,吸引参观打卡,参与艺术设计赛事,冲击国内外奖项,提升地方美誉度和文化影响力。
3.形象传播:采用多种新的数字化传播方式
数字科技的发展颠覆了文化产品的呈现形态,催生了多种新的营销模式,随之也带来消费场景和体验方式的革新。 数字科技与文创产业深度融合赋能乡村振兴不断开拓乡村文创产业的新场景, 将文化消费从传统的物理空间拓展至虚拟的网络空间。 用户突破时空限制,通过云直播、云旅游、云演艺、云课堂等形式,感知乡村文化魅力。AR/VR/XR、全息投影、多维感官交互等技术的嵌入,给用户带来沉浸式、互动式的消费体验。 线上与线下、在线与在场多管齐下,以更好地契合新时代人们的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