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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学思想的暗线与明线

2024-03-20孙少文

书屋 2024年3期
关键词:悖论符号学叙述者

孙少文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今,赵毅衡的敘述学事业历经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小说叙述的中西比较研究。赵毅衡基于叙述形式分析,初步建构了形式-文化论,代表论著为《苦恼的叙述者:中国小说的叙述形式与中国文化》(1994)和《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1998)。第二阶段是自二十一世纪后的广义叙述学。赵毅衡将形式-文化论推向一般的符号意义论,以符号意义论反哺叙述学,突破叙述学界至今依旧流行的小说中心局面,提出符号叙述学。研究任何符合叙述底线定义的叙述体裁——符号叙述学也因此被称为广义叙述学,代表论著包括作为理论基础的《符号学:原理与推演》(2011)和《广义叙述学》(2013)。

形式-文化论也被称为“文化的意义形式论”或“意义形式论”,所涉及的三个关键概念是意义、形式和文化。在赵毅衡看来,是意义使意识和世界联系。具体而言,人类的意识具有寻找并获取意义的倾向,观照世间事物,在意识再现事物和进行解释的过程中,产生了意义。被再现的事物成为解释出意义的对象,而意识再现需要感知形式作为载体。可以充当这种感知形式的,包括物-事件、文本、他人之心-我之心等,这些“被解读出意义的感知”,即“符号”。所以,符号是承载意义的形式,符号活动就是意向观照对象和解释的活动,也即意义活动。所有的这些意义活动构成人类文化实践,文化是一个社会全部意义活动的集合。

形式-文化论构成了赵毅衡小说叙述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小说叙述中,叙述者在叙述中生成,这就意味着叙述者在叙述中显身,但是,叙述者又是叙述的生成和发送者,这就意味着叙述者在叙述前就存在——被生成的叙述包裹了生成它的叙述者,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赵毅衡称之为“叙述自指悖论”。这一悖论反映了叙述形式中存在着根本的龃龉,对它的解释需要上升到文化意识中去,将叙述理解为一个受文化影响和制约的、人工构筑的产物。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国内人文学界加强了对西方研究的引介,其中就包括结构主义模式的叙述学。彼时西方的叙述学,因为过于强调文本形式而忽略文化语境,正陷入低谷,而在引入国内时,因为中国叙述文化传统的不同,叙述学也面临着水土不服。与此同时,国内学界内容批评热潮正盛,对形式研究不甚关注。在形式研究和内容批评呈现为两个极端的背景下,赵毅衡以中国白话小说为基本分析对象,对比西方现代小说,进行小说叙述的中西比较研究,在形式和文化之间搭建起桥梁,提出可以从形式自身的特点研究其背后的文化意识形态问题。而突破口便是赵毅衡所推演论证的“叙述自指悖论”——小说叙述中普遍存在的第一公理。

赵毅衡发现,我们在叙述文本中可以找到叙述者显示自身的各种痕迹,由此形成“叙述者叙述自身的生成”这一悖论。虽然是悖论性的存在,但是赵毅衡分析例证了叙述者自指的各种形式和特征,指出它是一个普遍适用的公理,且这一悖论公理表明:叙述形式无法逻辑自洽为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人为因素介入其中,是文化实践中的一部分,需要回到文化意识形态中去解释它的悖论性。

结合在叙述文本中显现的人称类型,赵毅衡将叙述者的显隐界定为叙述者的不同身份形态,有单个的叙述者,也有两个或多个的复合叙述者;将叙述角度界定为本质上的叙述者叙述权力自限,主要分为全知叙述角度和有限的人物叙述角度两种,而有限的人物叙述角度,又根据人物角色的主与次、集体和单个再作区分。在此基础上,赵毅衡将叙述者身份形态和叙述角度结合,概称为叙述方位,并区分出“隐身叙述者+全知视角”等七种主要的叙述方位和若干叙述方位变体。

历来关于叙述角度的研究,较多地混淆了叙述者身份形态和角度变化,尤其在美国小说理论、法国叙述学引入到国内后,术语、概念的繁杂,使得叙述角度研究难以澄清。赵毅衡明确将叙述者身份和角度区分分类,组合而成不同的叙述方位,比起单独用“视角”“聚焦”等,在分析运用上,相对来说更清楚了然。

赵毅衡特别厘清直接自由式、内心独白和意识流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分:直接自由式是一种转述语类型,内心独白是没有表达出来的思想过程的直接自由式,而意识流是一种自由联想的内心独白。此外他还关注到一种特殊的间接自由式转述语:人物的“抢话”。它指的是人物主体和叙述者之间对叙述意义权力的争夺现象,即在叙述者语流中,人物主体在局部和关键的字眼上发出声音,抢夺叙述者的话语权。

《苦恼的叙述者:中国小说的叙述形式与中国文化》是对叙述形式-文化论的应用和印证。以中国晚清白话小说为例,赵毅衡分析认为,随着拟书场的叙述格局的动摇,叙述者对叙述全权控制的地位受削弱,人物地位相对上升,而叙述者又不断通过叙述干预、叙述方位偏离等手段加强叙述控制。从文化意识层面来看,导致叙述者这种危机处境主要原因在于:直到晚清,中国白话小说处在亚文化地位,小说作者属于边缘群体。这种底层地位使得他们既倾向于偏离主流文化意识形态,由此出现偏重人物的视角方位变化、情节类型转变等,又因为外界的压力而不得不迎合,所以叙述者不断加强叙述干预,不断返回到拟书场的叙述格局,以保证解释意义不歧出。

在二十一世纪的前十年里,赵毅衡在前人理论,尤其是美国符号学家皮尔斯(Charles S.Peirce)的三元符号学的基础上,以当前的文化尤其是国内的各种文化实践为研究对象,集中发展了自己的符号学思想,以《符号学:原理与推演》为代表著作。符号学可以理解为一般形式-文化论。叙述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符号形式,建立在符号形式-文化论基础上,由此,建构广义的符号叙述学的时机已成熟。广义叙述学有三大关键论断:第一,事件必须有人物参与,对没有人物的事件的再现是陈述而非叙述;第二,叙述的时间意义是在接收过程中解释出来的,这是走出小说叙述传统所认为的“叙述必须是过去时”的关键;第三,接收者的解释,也即二次叙述化,是叙述过程完成的保证。这三大论断指出了叙述文本和符号中其他文本的区分、广义叙述学和小说叙述学的区分,以及从形式上升到文化意义中接收者的解释的重要作用。

虚构小说是记录类叙述,文本在过去时间向度中展开和接收,所以可以是一个具体的人物来追述过去,它可以表现为人格形态(在第一、二人称小说叙述中),也可以找不到具体的人物,叙述似乎自然发生,也就是第三人称小说。在第三人称小说中,叙述者框架形态前置,人格形态居后。第三人称小说中,框架背后的各种人格要素,比如次叙述者、人物、叙述视角等,可能会不可靠,但是整个叙述框架显示出来的意义-价值标准是稳定的,这就出现了局部不可靠。当局部不可靠过多,无法从叙述整个框架中找到一个意义-价值定点,那么第三人称小说就全局不可靠。这种不可靠纠正在具体的叙述文本中如何体现,还有待未来研究。

从叙述的底线定义,到叙述体裁的分类标准,再到叙述主体及其叙述行为,理解了这“三步走”的建构思路,也只是对广义叙述学的一次管窥,这座理论大厦在后来学者的研究中不断被发展、完善和巩固。此外,近些年来,赵毅衡提出了艺术符号学,为广义的叙述学注入了更多的艺术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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