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媒体时代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外传播途径
2024-03-18李林岐刘文欣
李林岐 刘文欣
(哈尔滨师范大学 黑龙江 150025)
一、新媒体的定义
新媒体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利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或智能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途径,准确来说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严格地说,新媒体应该也可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从定义中便可以看出新媒体平台指不同于传统上的媒体平台,是一种在互联网时代新兴的崭新信息传递平台。
一部分人认为新媒体运营并不存在高门槛,也没有专业限制,的确,新媒体行业相较于其他行业的门槛确实不高,专业纯度也不高,但是新媒体从业者之间竞争也很激烈,不次于热门行业。新人在此行业的成长速度取决其适应速度,适应速度决定其竞争力,然而,若想利用好新媒体的优势,在新媒体时代借助全新的手段对传播对象进行有效传播,仍需要扎扎实实的基础底蕴,因此具有雄厚传统文化底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这一点上具有绝对优势,因此,在新媒体时代,更应大力且有效宣传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新媒体时代的特点
(一)个性化显著
传统媒体时代,无论是传播者还是接收者,接触到的信息是高度一致的,灵活性较差。受众的个性化需求得不到满足;受众的反馈接收也不及时,时效性差,所以曾经的媒体是大众化的,即传播的一方传播较大程度上决定接收者所需要接收的信息内容,局限性比较明显。与之相反的是新媒体则可以通过全新的技术,针对不同受众的不同个性化需求进行精准投放,任何受众都可以在海量数据中找到属于个人专属的特定信息。同样的社交娱乐客户端界面在两个不同的人的手机上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内容。
(二)表现形式多样
曾经的媒体主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的形式进行信息传播活动,形式较为单一。新媒体是通过多重信息平台,同时融合音频、视频、文字等多种形式为一体的传播表现形式,使内容呈现更为丰富、灵活,这样的内容更容易吸引更多的受众,缓解单一形式造成的审美疲劳带来的受众流失的现状。如今的热门短视频娱乐客户端,例如抖音、快手等平台,上到耄耋之年的大龄用户,下到风华正茂的年轻用户,几乎包揽所有年龄层的用户,这与其多样表现形式密不可分。
(三)传播者和接收者的界线消弭
新媒体时代,海量的信息使得每一个人都成为了信息的接收者,与此同时,新媒体时代人人皆可为传播者。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手机的摄像“记录”功能,很多一手资料在当下更容易出现在非专业媒体从业人的身上,再者,各大社交平台对上传信息过程的简便化,减少了因程序或技术的复杂而主观上“劝退”受众上传的积极性,更有利于新鲜、热门信息的“诞生”,使得受众更愿意且可以随时随地发现并传播最新发生的事件。另外,极具个人特点和特色的传播形式,相较于以往传统单一的传播形式,其中的不可预测性和兼具个性特点的传播形式同样提升了接收者的兴趣,有效提升传播效果。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立的名词便是物质文化遗产,二者并称为文化遗产。大致是指各民族的人民代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并且一定是视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多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相关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联的实物和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因其本身的特殊地位和魅力,构成了其所在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因此,各国家和各民族都会不遗余力地将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并传承下去,还会尽可能地将文化宝藏有效地传播给本国和全世界,前者是向全世界传播的基础,后者是建立具有民族特色国家的关键。
四、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顾名思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物质,重点应该关注的是其本身非物质的一面,即精神性和文化性的一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以活态文化而存在的遗产,其重中之重是“人”本身,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本身便具有一身的匠人本领或者说是非凡技术,他们通过练习了半辈子的高深技术创造出了许多富有深厚人文底蕴的艺术作品,这样的艺术作品本身是具备巨大的文化价值的,可单单这件艺术品却并不足以体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只有当非遗传承人与其创造的艺术品结合在一起时才能被称为是优秀且全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伟大精神。
因此,以人为本、以人为核心的技艺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所在,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的一面,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脆弱的一面。
以人为本的传承重要的是“人”,文化本身便是一种社会活动或社会行为的产物,尤其是非遗中所蕴含的文化魅力,非遗产的属性更多偏向不依赖于物质而依赖人,只有与人结合才可以展现出其全貌,所以“人”在传承和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但凡事具有两面性,人在非遗中更多扮演着一个有着相对“不稳定性”和较大“流动性”的角色。
许多文化和重要信息需要人类代代相传才能延续下去,之所以需要代代相传便是因为人作为自然界的生命体同样遵循着生老病死的自然法则,因此人本身其具有实际意义的肉体做不到永恒,即便如此聪慧的人类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实现“不朽”——精神。人类的精神产物可以通过正确且有效的传承一定程度上实现永恒,理论上只要传承不断,文化就不会断,但作为主观能动性极强的生物,人与人之间要做到良好的信息对接和文化传承其中会存在很多因素的影响和阻拦。
例如同一节课上,老师对所有人讲授的内容都是一样的,但每位同学最终接收到的信息是不同的。任何信息的传播过程都会有其他“信号”干扰的可能,即便没有干扰,译码者是否能将编码者所传递的信息良好的接收也存在不确定性,不存在绝对的无,也并不存在绝对的完整,而偏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要求相对较高,这便意味着传承过程需要接收者接近完整地接收上一代的文化传承。
如今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皆面临“后续无人”的窘境,艺术品可以再现,但其精神性的底蕴却很难传承。造成这种现象有两点原因:一是当今时代节奏快,受经济效益影响,许多年轻人只追求获得眼前的短期利益,并不在意其蕴含的深刻精神性意义,很多年轻人选择放弃传统手艺,去城市打工;另一点原因是人们并没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提起足够高的重视,社会整体对此的态度并不热情,如今的确在相关部门的政策扶持下得到许多改善,但如若需要精神上产生巨大变化,是需要通过点点滴滴的相关信息不断出现、不断加深印象才能实现的,所以这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实现这一目标。
五、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如今文化作为一个民族重要的组成部分,各民族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将其保护并传承下去!
保护并宣传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智慧,其实归根到底是为了凝聚民族的向心力,大力增强文化自信,尤其是在如今西方霸权和文化入侵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更应该将本国拥有悠久历史的民族智慧“刻在”我们的民族“DNA”中,这样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且优胜劣汰的历史洪流中稳稳坚守住拥有中华特色文化的一方天地,在世界版图中留下一抹独具东方魅力的绵绵智慧。
我国许多非遗最突出的特点是绝不会跳脱出民族本身所特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关于自然法则和宇宙法则的知识和实践,这一方面展示出了一方民族的审美思维和民族智慧,另一方面可以使本国人民更好地了解自己民族的“根”,以此形成具有一定民族特色的思维习惯、生活习惯、文化习惯、审美习惯,这样才可以更好且有效地向世界宣传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智慧。
六、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传播途径探析
(一)新媒体传播
利用新媒体平台是当下宣传非遗的必然选择之一,因为新媒体平台拥有大量不同年龄层的受众,年龄较大的受众相较于年轻受众对于非遗的认同感和熟悉感会相对容易产生,因为他们曾经生活的时代与非遗的联系,尤其是生活上,会更为密切和紧密,因此大年龄段的受众会更喜欢在新媒体平台以一种崭新的方式看到曾经的非遗。年轻受众本就属于新媒体平台的常驻受众,他们对新事物的接受度更快,接收速度也更快,眼界也更为开阔,因此在新媒体平台宣传非遗无论是哪一年龄阶段的受众都会更容易接受这样的信息内容,并且新媒体平台的新鲜元素和时尚元素也为非遗的结构增加新的元素,更好地吸引受众的关注。
新媒体平台除了具有大量受众以及良好的时效性外,新媒体平台对于沟通海内外的受众有得天独厚的便捷优势,在新媒体平台的受众可以是国内,亦可以是大洋彼岸的受众,所以非常有利于扩大对外传播的范围。抖音平台目前已有多项非遗的信息内容,上亿的点播量足以证明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是正确的选择。
(二)数字化大众传播
对外宣传不仅可以依靠新媒体,同样可以依托数字化的大众传播,传统媒体仍可以做到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外传播。传统媒体中的报刊同样可以呈现良好的传播,有一部分期刊是专门面向国外的双语期刊,例如:《荷花》《布达拉》《大陆桥》等。这类期刊的版面完全可以刊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内容。文字的力量是巨大的,文字对一个人的思维习惯的影响亦是巨大的,并且期刊等图书的传播,也有利于更多海外受众更全面、更细致了解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更好地了解真实的中国。
除了纸媒,还可以通过电视等大屏显示器,利用与互联网融合的电视等媒体,可以实现居家式的视听享受,所以依然可以大力发展和助力电视的对外推广,并在电视中提供非遗专栏节目,大力宣传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沉浸式传播
增强现实技术,以及前段时间大火的虚拟现实技术都可以为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外传播贡献至关重要的力量。增强现实技术、虚拟现实技术、3D技术等技术,通过交互式的别样体验,最大程度以及最大限度让体验者直观且逼真地感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甚至可以完整地体验到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过程,与当年的开创者做到尽可能地“感同身受”,如此近距离的触碰和体验不仅会加深体验者的感受,而且从这一份份真实的感受中体验者可以更深入地了解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蕴藏的智慧和魅力。沉浸式体验的传播方式对于海外受众更快了解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核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相比于文字和视听画面的影响,沉浸式传播的影响会以最快的速度将体验者带入非遗的精神内核之中。
(四)艺术作品以及文创产品
我国影视行业尤其是动漫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诞生了许多蕴含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国特色动漫电影,例如:《大鱼海棠》《大圣归来》《哪吒之魔童降世》《白蛇:缘起》《新神榜:杨戬》《深海》。这些优秀的动画电影都是建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上的。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同样可以很好地融入这些优秀的艺术作品之中,而这些艺术作品不仅可以创立属于我国特有的文化IP,而且同样可以在海外影视市场进行文化传播。
我们还可以通过生产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周边文创产品来进行良好的对外传播。这类文创产品可以是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用品,例如杯子、牙刷等每日都可以用到的产品,同样也可以是一些具有收藏价值的文物,如雕刻葫芦等。通过艺术作品和文创产品中的文化元素一点一滴影响人们的思维去接受我国优秀非遗文化魅力。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悠久历史的见证,其中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是深入国民内心的,新时代有新的挑战,但我们依然可以利用新时代的红利,发现并找到全新的解决之道。相信优秀的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可以做到代代相传,还可以走出国门,为世界各民族提供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