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行动指南
2024-03-16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
☉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詹成付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习近平同志是大力倡导、忠实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光辉楷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反复强调“经济社会发展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党的建设也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务实为本”。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又多次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2023年7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7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好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全面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对于我们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持续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习近平同志一以贯之地倡导和忠实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观主要是关于政绩方向和事业道路的看法,决定着党员干部采取什么样的事业态度、遵循着什么样的工作精神、追求着什么样的政绩目标,是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事业观在干事创业中的体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习近平同志始终高度重视、带头践行正确政绩观。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在任河北省正定县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同志就要求“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党员的工作都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建设和改革的大局,特别是在处理利益关系时,一定要自觉地把局部的、个人的利益服从全局的、整体的利益,而绝不能只顾局部不顾整体,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甚至损国家以利个人,损大公以利小公,损别人以利自己”。在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同志大力倡导“滴水穿石”精神、“弱鸟先飞”意识,不搞上任伊始“烧三把火”,也不搞“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是把心贴在人民身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在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福利”“要甘于做铺垫之事”。在任上海市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干部“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反复倡导。2013年2月28日,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党的十九大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提前了十五年,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发展成就超出预期,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2017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作出这种安排,是实事求是的、符合实际的,要脚踏实地干,绝不是要掀起新一轮大干快上,更不是搞什么‘大跃进’。形势越好头脑越要清醒,把握好实现长远目标和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蹄疾步稳向前推进”。2018年1月5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脚踏实地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
2023 年9 月5 日,辽宁省民政厅举办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社会组织助力全面振兴活动。活动吸引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现场捐赠款物1.89 亿元。图为爱心企业向辽宁慈善总会捐赠善款。(供图/辽宁省民政厅)
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是正确的、是好的,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这一中心任务的要求是相适应的。但一些党员干部政绩观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不能忽视。2022年3月1日,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批评了一些领导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的种种偏差:有的为了获取升迁资本,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有的为了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为了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喜欢“做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有的有了一点成绩,就伸手向组织要回报,如果三五年没有动静就觉得组织上亏待了他;有的以为发展就是上项目、搞投资、扩规模,甚至依然把“两高”项目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有的过度举债搞建设,盲目扩张铺摊子;有的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一刀切”、运动式搞“碳冲锋”,大面积“拉闸限电”,严重影响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等等。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反映某地大肆举债留下许多“半拉子工程”、统计造假屡禁难绝等材料上作出的重要批示,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工作指导性,为我们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注入了巨大动力。我们要从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学思想、强党性、纠偏差,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
二、全面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基本内涵和实践途径
早在2004年2月20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上的发言中就明确指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着重解决好这样几个问题”:“首先,必须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其次,必须解决好‘树什么样的政绩’的问题”;“再次,必须解决好‘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2018年1月5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更加集中、更加鲜明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2022年3月1日,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基本内涵,为广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践路径,我们要全面把握。
首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这是个关乎“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的大问题。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的基础和最大底气,一个干部,无论处在什么岗位,只要心系群众,都可以做出一番事业来。在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同志强调,“为官之本在于为官一场,造福一方”“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造福于民,最重要的是做人民公仆,为民办实事”。在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同志强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和政绩,做到凡是为民造福的事就一定要千方百计办好,凡是损害广大群众利益的事就坚决不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近年来,河南省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157 个县(市、区)的7334 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率达100%。图为郑州晚晴社区托老互助中心的老人们在学习剪纸艺术。(摄影/范佳富)
其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解决好“树什么样的政绩”的问题。这是个关乎政绩检验标准的大问题。真正的政绩应该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我国国土广阔,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基础、生产成本和效益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地区在国家发展全局中承担的功能定位也不相同,比如东北和华北等是粮食主产区,青藏高原、大小兴安岭、北方防沙带等是生态功能区,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等是能源富集地区,因此,各地干部树政绩的要求和侧重点应当有所不同。要看GDP,但不能唯GDP。GDP快速增长是政绩,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立竿见影的发展是政绩,打基础作铺垫也是政绩;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是政绩,解决民生问题也是政绩。“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2022年3月1日,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2010年9月1日,在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待政绩,要坚持实践观点,把求真务实作为实现政绩的基本途径;要坚持群众观点,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坚持历史观点,把科学发展作为衡量政绩的主要标准,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
再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解决好“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这是个关乎政绩实现途径的大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靠对党忠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二是要靠心怀“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干部必须把所在地方、所在机关部门、所分管方面的工作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衔接起来、统一起来;要“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要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一切工作都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善于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不能为了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利益、为了暂时利益损害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三是要靠政贵有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官一方,为政一时,当然要大胆开展工作、锐意进取,同时也要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要一换届领导就兜底翻,更不要为了显示所谓政绩去另搞一套,不要空洞的口号满天飞”。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一张蓝图干到底,以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抓成效,积小胜为大胜。多做埋头苦干的实事,不求急功近利的“显绩”,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四是要靠坚持群众路线。群众的实践是最丰富最生动的实践,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智慧和力量。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就会把我们当亲人;我们真心实意关心群众,群众就会拥护和支持我们。”五是要靠实干担当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能力那能力,不落实就等于没能力;这也忙那也忙,不抓落实就是瞎忙。”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一定要真抓实干,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善作善成,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的做法。对当务之急,要立说立行、紧抓快办,不能慢慢吞吞、拖拖拉拉。对长期任务,要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滴水穿石,久久为功。要强化精准思维,坚持“致广大而尽精微”,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六是要靠廉洁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政,“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就不要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当官要当舞台上端端正正的官,当清官,不要当庸官贪官,被人戳脊梁骨。第一步走错了就不行”。各级党员、干部遇到问题、作出决策、处理工作首先要从政治上想一想,对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举一反三,看准能不能干、该不该做,在风浪考验中立得住脚,在诱惑“围猎”面前定得住神,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总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必须牢记初心使命,对人民负责;必须坚持实干担当,对历史负责;必须强化党性锤炼,对党的事业负责。
三、必须解决好“如何考核政绩”的问题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任何目标的实现,任何规则的遵守,既需要内在的自觉,也需要外在的约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除了干部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管理外,考核这个“指挥棒”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不仅阐述了“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而且还强调必须解决好“如何考核政绩”的问题,强调要“把‘指挥棒’的指挥搞正确”“解决好‘如何考核’政绩的问题”,通过正确的导向引领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第一,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强调:“我们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考核评价干部的政绩,坚持抓好发展与关注民生的结合,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结合,科学设定考核政绩的内容和程序,完善考评体系和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又丰富和发展了这一要求,强调进行干部考核时,“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要通过考核这个“指挥棒”推动干部形成重实际、求实效,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劳民伤财假政绩的务实之风,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要发挥榜样的力量,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褒奖。善于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全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中占有重要分量。比如,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发表的《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讲话中,介绍了山西右玉植树造林、改造山河的经验案例,为我们树立了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榜样,指出:“山西右玉县地处毛乌素沙漠的天然风口地带,是一片风沙成患、山川贫瘠的不毛之地。新中国成立之初,第一任县委书记带领全县人民开始治沙造林。六十多年来,一张蓝图、一个目标,县委一任接着一任、一届接着一届率领全县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干,使绿化率由当年的百分之零点三上升到现在的百分之五十三。把‘不毛之地’变成了‘塞上绿洲’。”“一个县里,规划几年一变,蓝图几年一画,干不成什么事。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就要像接力赛一样,一棒接着一棒干下去。”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一定要发挥榜样的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在感动中行动,自觉做正确政绩观的践行者。
第三,要实行问责追责,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些干部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烂账,最后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这是不行的。我说过了,对这种问题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针对一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上存在的严重问题,2017年5月26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重大生态环境事件背后,都有领导干部不负责任、不作为问题,都有一些地方环保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问题,都有环保有关部门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强制力不够的问题。”2021年4月30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先后就甘肃祁连山生态破坏、陕西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青海木里矿区非法开采等典型案例作出指示批示,有关地方和部门严肃查处和追责了一批失职渎职的人员”,有力推动了各级党委和政府“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针对一些城市建设和撤县建市设区上出现的问题,2021年12月8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段时期以来,我就一些地方出现的问题作出指示批示,提出严肃批评。比如,有的城市不顾自身几千年的历史文化沿革,简单模仿新兴城市风格,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内的树木,把长期以来同城市一起生长起来的大树都搞没了,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一个有几千年历史文化的城市怎么能去模仿一个只有几十年历史的城市?!比如,一些地方不断提出要撤县建市设区,很多地方根本没有得到批准就把此作为发展规划的目标提出来,调门很高,把能不能撤县作为一个重要政绩了。我国县的设置有几千年历史,很多县都有很深的历史渊源,是中华文明史的重要标识,一定要有慎重的态度,不能想当然地说撤就撤!”实践证明,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提高一批,对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善于运用好这一重要手段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