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化项目中系统集成费快速估算模型研究
2024-03-13杨杰王翠李赫任河
文/杨杰 王翠 李赫 任河
一、概述
随着信息技术高速发展,新产品及其功能日趋专业且多样,用户难以从单一厂商获取所需的全部产品。为了防止过度依赖,用户也会考虑多厂商的产品。如何将多厂商的产品整合为满足用户需求的统一系统,催生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定义, ITAA(美国信息技术协会)认为是将多种产品和技术整合成一个完整方案的过程; IDC(国际数据公司)认为是将软件、硬件和通信技术组合起来为用户解决信息处理问题的业务。徐进鸿认为“系统集成既要从个体出发选择各个适当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更要从全局考虑,组合、搭配、联结硬件设备、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和网络系统”[1];徐晓新认为是“将不同的软、硬件产品根据用户需求构建成统一的系统,并在此基础上为用户开发专门定制的应用软件,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1999〕1047号)中定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
由此可见,信息系统集成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范围广、专业类别多,工作量和复杂度难以衡量,费用也难以快速精确计算。本文针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系统集成费计取进行分析。
二、系统集成费计取现状分析
系统集成费是指在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中,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的相关费用。目前,系统集成费计取暂无国家标准[3][4],各地在政务信息化项目中,对于系统集成费的计取基数和计取比例也各有不同。
(一)地市层面
柳州市、福州市等地市先后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给出了系统集成费计取的指导意见。《柳州市本级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柳财审〔2020〕16号)规定:以“软硬件设备费用总和”为计费基数,施工地点较为集中的项目,按照3%~6%的区间计取,施工地点较为分散的项目,按照4%~8%的区间计取。《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榕政综〔2021〕366号)将系统集成和培训费合并,按不高于工程费用5%的比例取费。
(二)省级层面
各省、直辖市在系统集成费计取方面也进行了探索,2006年《上海市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及管理指南(试行)》规定“系统集成费的取费一般不超过系统软硬件购置费的8%”;北京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通常按照“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的6%~8%计取系统集成费。
山西省、湖北省和辽宁省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山西省发布的《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晋财建〔2018〕182号),规定系统集成费“以软件产品购置费为取费基础,按照8%~15%的费率计取”;《湖北省省级信息化类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试行)》(鄂财预发〔2020〕43号)规定“系统集成费以软件产品购置费为取费基础,按照6%~8%的费率计取”;《辽宁省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申报指南》(辽财办函〔2021〕382号)规定系统集成费费率“综合考虑系统规模、系统复杂度、设备数量、部署难度等因素按5%~8%计取”。
(三)国家层面
国家层面,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已废止)中,附表4项目投资估算表的附注描述为“系统集成费为硬件设备购置费和系统软件购置费合计的 6%~8%”。
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委托编制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预算定额》中,参照“建筑工程类”预算定额计算方式,将系统集成工作细化为硬件集成、软件集成和系统集成三大类,并针对每种设备给出了集成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数量及单价[4]。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系统集成费计取暂无国家标准,各地在估算和评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计取较为随意,评审时的依据也不充分,存在一定的人为操作空间。 《信息化项目建设预算定额》中的计算过程较为复杂,不适用于投资估算,同时,未考虑项目性质、项目类型、建设地点等因素对于系统集成工作的影响。
三、信息系统集成工作重要影响因素分析
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与信息化项目的特征密切相关,通过对系统集成公司、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多位项目经理和专家学者的调研访谈,普遍认为项目性质、项目类型、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是影响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的重要因素,如图1所示。
图1 影响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的重要因素
(一)项目性质
项目性质是指项目是否涉密,相比非密项目,涉密项目对人员素质要求更高,在项目管理、实施场所和设施、实施方式、沟通方式等方面有严格要求,因此管理、人工、时间等成本相对更高。
(二)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分为新建项目和升级改造项目。新建项目无需考虑与已有系统的集成。升级改造项目需要对现状进行充分调研,了解现有系统的技术架构、网络、安全、软硬件设备及应用系统现状,并考虑与现有系统的集成问题。因此,升级改造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量较大,在系统深化设计阶段需要综合考虑现有系统的各种情况,制定利旧方案和集成方案,同等条件下,升级改造项目相较新建项目会有较大的工作量和较高难度。
(三)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主要包括数量和环境两个因素。
数量因素,是指建设地点数量(同一大楼或同一大院内的多个房间视为一个地点)。通常同等规模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越多,交通、时间和人工成本越高。
环境因素,是指建设地点的内部环境和周边自然环境。内部环境是指设备部署地点是否具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操作空间;周边自然环境是指建设地点的具体位置,如偏远山区,交通不便,通电、接网难度大,会增加工作时间和交通成本,并需要投入更多精力防范施工的安全风险。
(四)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是指项目中涉及的软硬件设备类型和数量。通常同等规模的建设项目,设备类型和数量越多,集成工作量越大,对于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也越高。
(五)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指项目中涉及的主要内容,其中,外场设备、信息安全设备、软件开发和开源软件四项内容对集成工作影响较大,具体如下。
1.外场设备
外场设备是指视频监控、测速雷达、交通信号机、小型气象站等部署在室外的各类物联网设备,其对应的中心管理系统费用通常会计入系统集成费取费基数,而本身的购置费用则不计入,但实际集成工作中需要进行数据对接、联合调试。因此,外场设备的种类、数量越多,集成工作的复杂度和工作量越大。
2.信息安全设备
信息安全设备包括防火墙、入侵防御、安全网关、网闸等,系统集成工作需设计安全设备的防护策略以确保系统安全。同时,对于有明确等级保护要求的项目,还需要配合编制各项信息安全制度和规范。通常信息安全等级越高,所需的信息安全设备越多,复杂度和工作量越大。
3.软件开发
对涉及定制软件开发的项目,系统集成单位需配合软件开发单位进行系统部署、联合调试等工作。由于软件开发费通常不计入系统集成费取费基数,因此,系统集成费无法体现这部分工作量。
4.开源软件
部分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开源软件,系统集成工作中需考虑开源软件的安装及适配,由于开源软件为免费软件,因此,系统集成费无法体现这部分工作量。
(六)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通过对多位项目经理和专家学者的调研访谈,影响信息系统集成工作量和复杂度的因素按照重要性排序为“项目性质〉建设内容〉建设地点〉项目类型〉建设规模”。其中,项目性质的影响最高,主要是因为整体的管理方式、管理过程、人员使用不同;建设规模的影响相对最小,主要是因为规模越大、软硬件设备的投资越高,系统集成费用也越多。后续,将对影响因素按重要性排序赋予不同的分值,以辅助系统集成费的快速估算。
四、基于项目特征的系统集成费快速估算模型
本文提出,基于项目基本特征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系统集成工作的重要影响,构建系统集成费快速估算模型。
(一)快速估算模型
快速估算模型以“软硬件设备购置费”为取费基数,综合考虑不同项目的特征,公式如下:
其中,Bl为计取比例下限,U为项目性质取值,C为建设内容取值,S为建设地点取值,T为项目类型取值,Q为建设规模取值。
1.计取比例
各地区的系统集成费计取通常设置上限和下限,Bl为计取比例下限,Bh为计取比例上限,B为计取比例区间,B=Bh-Bl。
2.各影响因素取值
根据重要性的高低,为不同因素赋值,项目性质5分,建设内容4分,建设地点3分,项目类型2分,建设规模1分。则各项因素的权重系数如表1所示。
各项影响因素的取值区间如图2所示。
图2 各影响因素取值区间
(二)模型应用实例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政务信息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评审,采用“快速估算模型”,可以快速估算系统集成费,有效区分不同项目的系统集成费的计取比例,提升了工作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快速估算模型”应用实例如下。
1.计费区间(B)和快速估算模型
各地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大多以8%作为系统集成费计取比例上限,计取比例区间主要为2%至4%。因此,实际工作中,笔者采用8%作为计取比例上限(即Bh=8%),计取比例区间选取中间值3%(即B=3%),计取比例下限为5%(Bl=Bh-B)。则对应的快速估算模型如下:
2.项目性质因素取值(U)
项目性质的取值上限为xu×B=5/15×3% =1%,则取值范围U∈[0,1%]。由于本文在项目性质方面只划分了普通项目和涉密项目两类,因此,即普通项目为0,涉密项目为1%。在实际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根据项目的密级在0至1%的区间内再进行详细划分。
3.建设内容因素取值(C)
建设内容的取值上限为xc×B= 4/15 × 3% =0.8%,则取值范围C∈[0,0.8%] ,建设内容中主要涉及外场设备、信息安全设备、软件开发和开源软件四项因素,每项因素按照相同权重考虑,因此,各因素的取值范围均为0至0.2%,具体如下:
其中,c1为外场设备,可结合外场设备的种类、数量多少确定具体取值;c2为信息安全设备,可根据信息安全等级的高低确定取值;c3为软件开发,可根据是否包含定制软件开发及内容多少确定取值;c4为开源软件,可根据是否包含开源软件及内容多少确定取值。各项因素的取值参考示例详见图3。
图3 各项影响因素的取值参考
4.建设地点因素取值(S)
建设地点的取值上限为xs×B=3/15×3%=0.6%,取值范围S∈[0,0.6%] ,建设地点主要涉及点位数量和环境两项因素,每项因素按照相同权重考虑,因此,各因素的取值范围均为0至0.3%,具体如下:
其中,s1为建设地点数量,数量越少取值越小;s2为建设地点环境,可根据自然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内部环境等因素确定取值,条件越好取值越小。各项因素的取值参考示例详见图3。
5.项目类型因素取值(T)
项目类型的取值上限为xt×B=2/15×3% =0.4%,取值范围T∈[0,0.4%],即新建类项目取值为0,升级改造项目取值为0.4%。
6.项目规模因素取值(Q)
项目类型的取值上限为xq×B=1/15×3% =0.2%,取值范围Q∈[0,0.2%],设备的类型和数量可以划分为一般、较多、非常多等三个等级,对应取值分别为0、0.1%、0.2%。
7.各项因素取值汇总
系统集成费各项影响因素的详细取值如图3所示。
实际工作中,各地区可根据当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要求,对计取比例上限、下限进行调整,也可以根据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特点,对权重分配进行调整,从而构建符合本地特征的系统集成费快速估算模型。
五、结束语
本文结合政务信息化项目特征,分析了影响系统集成工作量和复杂度的重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系统集成费快速估算模型。该模型在政务信息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评审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提升了工作效率。未来,将持续完善和优化这一模型,进一步细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特征影响因素的指标体系和取值范围,提升系统集成费编、审工作效率,促进系统集成费编、审工作的精细化和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