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建设前后,国家战略物资储备的布局
2024-03-10
战略物资储备布局是国防布局和经济布局的要素,对国家整体战略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在20世纪开展的三线建设前后这段时期,我国战略物资储备布局随着国防和工业布局的调整而调整,取得了一些宝贵的历史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即开始着手建立战略物资储备。1950年,政务院组织对全国清查收缴的官僚资本企业仓库物资和敌伪物资进行清理、调配,其中一部分用于抗美援朝战争和经济建设,另一部分转入储备。1951年,政务院财政部成立物资管理总局。同年4月,政务院财政委员会和财政部,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参照国外建立战略物资储备制度的做法,提出在我国建立国家物资储备制度的建议,得到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的肯定后,立即进行准备工作。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同意将物资管理总局改为国家物资储备局,受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直接领导,后隶属关系几经调整,至1964年9月,国家物资储备局划归国家物资管理部领导。经过10年时间的发展,至1964年三线建设前夕,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已经初具规模,并在抗美援朝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布局上,这一时期的战略物资储备大部分集中在京广铁路沿线和华北地区,其次是沿海地带,再次是西北、西南地区。1953年国家物资储备局成立之初,全国按照当时的五个行政大区设立了东北、西北、中南、西南、华东五个大区分局,并在山西设立储备处,全国共有30多个从日伪和国民党政府手中接管的旧仓库。1954年,全国五大行政区撤销,各大区储备分局随之撤销,转而设立省市分局。到1964年初三线建设前夕,全国计有13个省设有储备物资管理局,仓库数量近50个。这些仓库大部分分布在华北、东北等主要铁路干线和工业聚集区,少部分分布在西北和西南等地。
进入1960年代,我国战略环境持续恶化,国家安全面临严重威胁。1964年8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指示,“要准备帝国主义可能发动的侵略战争,现在的工厂可以一分为二,要抢时间迁到内地去,各省都要搬家,都要建立自己的战略后方”。1965年11月,中央批准第三个国民经济五年纲要,明确要“立足于战争,从准备大打、早打出发,积极备战,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强三线建设,逐步改变工业布局”。
所谓三线,又称大三线(区别于各省小三线),其实是指三个区域:一线地区是指沿边沿海地区;二线地区是指一线地区与京广铁路之间的安徽、江西及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四省的东半部;三线地区是指长城以南、广东韶关以北、京广铁路以西、甘肃乌鞘岭以东的广大区域。
在中央加强战备思想指导下,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布局进行了重大调整,布局重心开始西移,即从原来的京广铁路沿线、华北以及沿边沿海地区为主,向以西北、西南为主的三线地区调整。1965年9月,国家储备工作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增建各种类型仓库,并对仓库布局进行重大调整,除按需调整部分仓库外,新建的综合库、油库、火炸药库绝大多数建在大三线地区。到1970年代初期,大三线地区的各类型仓库已占全国总数的2/3以上。
这一时期战略物资储备的高速发展,还体现在建设经费上。以1967年为例,当年国家战略储备仓库的基本建设计划经费是1960年代之前的年均10倍左右,与1961年财政困难时期相比,增长了约20倍,此后这一数字始终维持高位,并在1978年达到峰值。经过14年的艰苦努力,到1978年底,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数量、质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三线地区的仓库规模,占仓库总数的60%以上,大致形成以西南、西北等大三线地区为重点,沿三线、二线、一线逐级梯次分布的储备布局结构。
1970年代末,党中央敏锐捕捉到国际形势的重大变化,并在1978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在这一新的战略思想指导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开始进入新一轮改革,对三线建设以来“三线重,一、二线轻”的战略物资储备布局也作出了相应调整。
从1980年代初期开始,新的综合库、油库相继停建,火炸药库存储备总量也在达到峰值之后,通过外贸等手段逐年压缩。同时,这一时期对战略物资储备的基本建设经费也进行了大幅压减,1980年代年平均实际完成投资数不到三线建设期间的一半。1980年代后期,国家物资储备的主要任务明确为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除直接调拨储备物资外,通过出售物资换取资金的办法也成为一种重要的支援经济建设方式。物资收储的品种从以战备物资为主转向“平战结合,军民通用”,并促使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布局最终实现从三线向一、二线的充实平衡。
(摘自《军事历史》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