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走融合发展之路
——基于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利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调研启示
2024-03-08李政良
李政良
近期,笔者调研了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利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发现该合作社通过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小农户成员就业增收、安心种粮的同时,还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多元经营,探索多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合作社发展能力,提高了经营收益,探索出了合作社提质增效的发展路径。
基本情况
利丰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1 年,位于长乐区江田镇石门村,成员50 人,“90 后”带头人陈颖负责合作社运营管理工作。合作社主要从事马铃薯、水稻、蚕豆、莴笋等农作物生产销售,同时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机耕、机播、机收、马铃薯清洗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合作社拥有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植保无人机、稻谷收割机、马铃薯清洗自动流水线等农业机械30 多台(套),建设了大型农机库、商品化包装车间、冷藏库等设施。合作社马铃薯、莴苣等农产品通过了4项绿色产品认证和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吴航”牌蔬菜商标及6 项马铃薯生产自主专利,先后获得市级、省级示范社,省级副食品调控基地等荣誉称号。
开展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创新季节性流转模式。长乐区江田镇江田村农户陈某流转所在小组35 亩耕地开展水稻种植。由于晚稻收割时间较晚,不够传统冬季蔬菜的生长成熟时间,造成了冬季土地闲置,农户拿到的土地流转费用也较低。合作社依靠自身冬种生产多样性及规模经营优势,引进晚熟马铃薯品种,探索出季节性流转模式,创新了流转费用和服务费用相抵消的利益联结机制。合作方式上,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一季(约120 天)水稻种植服务,剩余时间(约240 天)农户土地交由合作社耕种。费用支付上,合作社用120 天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抵作农户240 天的土地流转费;农户用240 天的土地经营权抵作合作社的服务费用。季节性流转不产生资金流通,既减轻了合作社的资金周转压力,又增加了农户收入,还解决了合作社冬种所需土地,实现了合作共赢。合作社根据自身能力,与农户(代表)签订为期3~5 年的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收益分配机制。目前,合作社共流转土地2350 亩,流转费800~1000 元/亩,年租金约200 万元。
二是有效利用社有土地。合作社利用成员作价出资的土地,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统一种苗供应,统一肥料、农药采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贮藏、运输、检测,统一销售,打造现代化农业种植基地,实现了年产稻谷600多吨、马铃薯3000 多吨、莴笋等蔬菜5000多吨。另外,合作社充分发挥其成员居中协调的作用,帮助合作社流转集中连片土地。如某成员所在村组有集中连片土地50 亩,涉及多户农户,其他主体想要流转难度很大,但合作社以其成员为沟通桥梁,顺利与农户签订了流转合同。
开展社会化服务
合作社紧盯市场需求,积极引进信息化监控平台、植保无人机等现代农业装备,推广应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为农户提供服务,增加了合作社服务性收入。长乐区江田镇漳坂村村民外出经商居多,留守村民年纪较大且土地情结较重,不愿流转土地。为进一步发挥合作社带动作用,合作社与村委会召集村民共同研讨,确定了在村民全程监督下,由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代耕、代育、代种、代治、代收的水稻生产托管服务,既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也增加了合作社经营收入,同时满足了农户保留土地的愿望。2023 年,合作社为周边村镇230 多户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近3000 亩次,节本增效约300 万元。
带动农户增收
一是增加了成员分红收益。合作社开展多业务融合发展,有效增加经营效益,带动成员增加分红收益。合作社可分配盈余主要按成员账户记载份额比例分配,2023 年,合作社成员人均分红7 万~8 万元。
二是增加了工资性收入。合作社雇工包括成员和非成员。对于成员工资,合作社根据出勤日和工种确定金额,每人每天150~300 元不等,务工成员年均工资收入达6万元。对于非成员,合作社每年提供80 个就业岗位,年工资支出300 余万元,人均工资收入3.75 万元。
启示与思考
利丰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协同发挥成员及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将经营业务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各环节拓展,降低了交易成本,实现了规模经济,提升了整体效益、产业竞争力和带农增收能力。合作社还通过“抱团取暖”提高成员的市场谈判地位,掌握交易主动权,创造了更多收益。但实践中,该合作社存在成员合作内生动力不强的情况。调研中也发现其他一些合作社还没有找到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
农民合作社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主体支撑,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关系着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成色。要进一步强化合作社成员的合作观念、合作意识、合作价值,增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互助合作精神和契约意识,激发合作社成员积极主动参与合作的内在愿望。同时,鼓励支持合作社依法因地制宜探索多元经营、多业融合发展等契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模式,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大、竞争能力强、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