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河流域水库与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
2024-03-08木拉丁江木台力甫
木拉丁江·木台力甫
(喀什水文勘测局,新疆 喀什 844000)
喀什噶尔河流域总面积69 650 km2[1],是南疆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用水水源地。为了确保喀什噶尔河流域用水安全,就需对水库营养状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及合格情况进行评价分析。
1 概 况
喀什噶尔河属内陆河流,由克孜河、盖孜河、库山河、恰克马克河、布谷孜河和依格孜牙河6条主要河流及吐曼河等其他小河组成,发源于天山山脉或帕米尔高原。各河流出山口以上,降水量大,蒸发相对较弱,集流迅速,引水量少,加之冰川融水补给,从河源到山口水量逐渐增加;河流出山口后,流经冲、洪积平原,部分水量被引用和渗入地下,水量逐渐减少[2]。
2 评价内容、标准及方法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 395—2007)[3],采用指数法,根据综合分值判断水库水体营养状态,评价指标选取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透明度、叶绿素5项指标。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项目: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23项水质参数。按总氮不参评和参评分别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进行分析。采用单指标评价法,并依据水源地规定水质目标类别中Ⅲ类的水质标准值进行水源地水质合格评价。
3 水库水质现状评价
3.1 水库水质检测结果分析
喀什噶尔河流域共有12座水库,主要为工农业供水,水库基本情况见表1。喀什噶尔河流域无系统的水库水质监测资料,本次评价于2021年12月2—8日对流域内的12座水库的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其中汞<0.000 04 mg/L,镉<0.001 mg/L,铬(六价)<0.004 mg/L,铅<0.010 mg/L,氰化物<0.001 mg/L,挥发酚<0.0003 mg/L,其他水质项目检测结果详见表2。
表1 喀什噶尔河流域水库基本情况
表2 喀什噶尔河流域水库水质检测结果
非汛期,按照总氮不参评分析,水质优良(优于和符合Ⅲ类水)的水库有9座(表3),占评价水库总数的75%;克孜河西克尔水库、盖孜河喀塔苏盖提水库及库山河马场水库的水质均为Ⅳ类,占评价水库总数的25%,主要超标项目均为总磷。
表3 喀什噶尔河流域水库水质检测结果
非汛期,按照总氮参评分析,水质优良(优于和符合Ⅲ类水)的水库有6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50%;依格孜牙河铁提尔米其特水库水质为劣Ⅴ类,克孜河西克尔水库、布古孜河阿湖水库水质均为Ⅴ类,恰克马克河麻扎塔格水库、托喀依水库、盖孜河喀塔苏盖提水库及库山河马场水库的水质均为Ⅳ类,占评价水库总数的50%。分析其原因,主要为所在河流尤其是下游河段总氮背景值含量较高。
3.2 水库营养状态评价
本次评价于2021年12月2日—8日对流域内的12座水库的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各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指标检测结果详见表4。经分析评价,非汛期,12座水库中,克孜河西克尔水库营养状态为富营养,库山河马场水库营养状态处于中营养与富营养临界状态,其他10座水库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结果详见表5。
表4 喀什噶尔河流域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指标检测结果
表5 喀什噶尔河流域水库营养状态评价结果
流域12座水库中,按总氮不参评分析,水质优于和符合Ⅲ类的有9座,水质为Ⅳ类的有3座,主要超标项目均为总磷。按总氮参评分析,水质优于和符合Ⅲ类水的有5座;水质劣于Ⅳ类的有7座,其原因主要为所在河流尤其是下游河段总氮背景值含量较高。
4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
4.1 水功能区达标分析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功能区划》,对喀什噶尔河流域的10个水功能区进行了达标评价。各河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分析结果为:
(1)克孜河。评价水功能区2个,河长475 km,即1个源头水保护区、河长152 km,1个开发利用区(农业用水区)、河长323 km,各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2)盖孜河。评价水功能区2个,评价河长374 km,即1个源头水保护区、河长177 km,1个开发利用区(农业用水区)、河长197 km,各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3)库山河。评价水功能区2个,评价河长200 km,即1个源头水保护区、河长93 km,1个开发利用区(农业用水区)、河长107 km,目标水质均为Ⅰ类。现状沙曼和木华里断面汛期水质及年平均水质为Ⅱ类,不符合目标水质要求,主要是氨氮超标为Ⅱ类;非汛期水质为Ⅰ类,符合目标水质要求。
(4)恰克马克河。评价水功能区2个,评价河长219 km,即1个源头水保护区、河长137 km,1个开发利用区(农业用水区)、河长82 km,各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5)布谷孜河。评价水功能区1个,即开发利用区(农业用水区),评价河长46 km,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6)吐曼河。评价水功能区1个,即开发利用区(农业用水区),评价河长51 km,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4.2 地表饮用水源地评价
经调查,喀什噶尔河流域涉及的行政区内,县、市(团场)级饮用水水源地中,仅乌恰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为地表水水源地,其他县、市(团场)的饮用水水源地均为地下水水源地,故本次仅对乌恰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即库孜洪河水源地(属克孜河区)进行水质现状及合格评价。克州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18年1月6日、4月2日、7月3日和10月7日对乌恰县库孜洪河水源地进行了水质检测,各月水质评价结果详见表6。
由表6可知:在总氮不参与评价的情况下,库孜洪河地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为Ⅱ类,为合格水源地。按照全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的计算公式,库孜洪河水源地水质合格率为100%。在总氮参与评价的情况下,库孜洪河地表水水源地在1月、10月水质类别为Ⅲ类,为合格水源地;4月、7月为不合格水源地。按照全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的计算公式,库孜洪河水源地水质合格率仅为50%,为不合格水源地。
5 结 语
喀什噶尔河流域12座水库中,按总氮不参评分析,水质为Ⅳ类的有3座,主要超标项目均为总磷。按总氮参评分析,水质劣于Ⅳ类的有7座,总氮超标。非汛期,克孜河西克尔水库营养状态为富营养,库山河马场水库营养状态处于中营养与富营养临界状态。10个水功能区中,库山河源头水保护区现状汛期及全年期水质不满足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乌恰县库孜洪地表水水源地全年水质合格率仅为50%,为不合格水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