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乡镇供水厂规范化管理评估结果分析
2024-03-07乔光毅
乔光毅
(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 100073)
《北京乡镇供水厂规范化管理评估情况分析》编写背景是2020 年北京市水务局组织了北京市乡镇供水厂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该项工作起源于《关于开展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遴选工作的通知》[1],北京市水务局对标城镇供水厂规范化评估,对照《关于印发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2],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的通知》[3]、《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务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的通知》[4]、《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制定评估表对全市99 座乡镇供水厂开展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具体评估工作时间为2020年10—11月,评估方式为评估组对照评分表以实际检查现场打分的方式开展。
通过对评估结果的汇总分析,初步得出北京乡镇供水厂在规范化管理方面的短板和问题,并分区域和级别明确有待进一步加强的弱项。
1 基本情况
北京市农村供水设施主要分为乡镇供水厂和村庄供水站2 类,其中乡镇供水厂主要指供水设计能力在1 000 m3/d、供水人数在万人以上、供水覆盖范围较广的农村供水设施。
截至2020 年,北京市乡镇供水厂共有99 座,涉及10个区,其中通州区19座、大兴区31座、顺义区8座、房山区9座、门头沟区2座、昌平区14座、延庆区3座、怀柔区1座、平谷区2座、密云区10座。
2 评估方法
评估内容主要涉及供水厂的管理制度建设与职责落实、水源保护、水质管理、设施设备管护、水费收缴、供水服务6个方面25项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工作采取逐项评估计分制,评估总分值为100分,其中管理制度建设与职责落实16分、水源保护10 分、水质管理28 分、设施设备管护35 分、计量设施安装与水费收缴5分、供水服务6分。
其中,管理机构有4个分项,分值共16分,主要对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制度以及法定许可事项办理等方面开展评估;水源保护有4 个分项,分值共10 分,主要对水源井保护措施、水源水量计量等方面开展评估;水质管理有6 个分项,分值共28 分,主要对水质检测能力、水质检测频次以及水质公示等方面开展评估;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有7个分项,分值共35分,主要对设施维修养护、安全生产管理以及运行质量控制等方面开展评估;水费收缴有2个分项,分值共5分,主要对水费缴纳、水表数据远传计量等方面开展评估;供水服务有2个分项,分值共6分,主要对设立服务热线、水表鉴定和更换等方面开展评估。
根据评分表的评分标准,90分以上(含90分)评为A 级水厂,表示水厂运行管理情况优秀;80~90分(含80 分)评为B 级水厂,表示水厂运行管理情况良好;60~80 分(含60 分)评为C 级水厂,表示水厂运行管理情况合格;60 分以下评为D 级水厂,表示水厂运行管理情况不合格。
3 评估结果
99座水厂平均得分81.32分,其中90分以上(含90 分)共有水厂16 个,占比16.16%,主要有顺义区、房山区和密云区;80~90 分(含80 分)共有水厂43个,占比43.44%,主要有大兴区、昌平区和房山区;60~80分(含60分)共有水厂38个,占比38.38%,主要有通州区和大兴区;60分以下共有水厂2个,占比2.02%,主要有大兴区和平谷区。平均分以上有56个水厂,占比56.57%。具体情况,详见表1。
表1 评分结果分布 个
4 结果分析
4.1 总体情况
根据全市平均比例和水厂数量,可初步得出各区各级水厂数量分布,详见表2。
表2 按水厂数量计算分布 个
由表2 可知,顺义、昌平、怀柔和门头沟的A 级和B 级水厂实际与平均水平相比数量较多,表明水厂规范化管理水平较高;房山的A 级和B 级水厂实际与平均水平相比数量略多,表明水厂规范化管理水平略高于平均水平;密云的A 级和B 级水厂实际与平均水平基本保持一致;通州、大兴、延庆和平谷的A级和B级水厂实际与平均水平相比数量较少,C级和D 级水厂实际与平均水平相比数量较多,表明水厂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低。
4.2 区域与分数比较
根据各区厂均得分可以看出,在管理机构方面,房山、门头沟、怀柔和平谷4 区得分较低,主要问题集中在制度不健全和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在水源保护方面,大兴和房山2区得分较低,主要问题集中在水源井保护不到位和水源水量计量工作不完善;在水质管理方面,通州、大兴和平谷3 区得分较低,主要问题集中在水厂自检能力较弱、水源水检测频次不足和出厂水检测频次不足等;在运行管理与维护方面,通州、大兴和延庆3 区得分较低,主要问题集中在设施巡查和养护不到位、厂内安全风险管控不严密以及应急供水制度不健全和质量控制薄弱;在水费收缴方面,大兴和平谷2区得分较低,主要问题集中在水源水量远传不到位和水费收取率不高;在供水服务方面,顺义、延庆和通州等区得分较低,主要问题集中在供水服务热线不畅通和水表检定标准不落实。
通州区主要在水质管理和运行管理与维护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大兴区在水质管理、水源保护和水费收缴方面存在短板,平谷区在管理机构、水质管理和水费收缴方面存在短板。
4.3 分数与扣分情况比较
4.3.1 分项扣分情况
管理机构、水源保护、水质管理、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水费收缴以及供水服务6个总项中,管理机构总项总分16 分,厂均扣分2.71 分,扣分比16.92%。其中,落实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分项扣分较为严重,该项7 分,厂均扣分1.61 分,扣分比22.94%;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办理分项扣分较少,该项2分,厂均扣分0.07分,扣分比3.54%。
水源保护总项总分10 分,厂均扣分0.85 分,扣分比8.5%。其中,安装并计量取水水量分项扣分较为严重,该项2分,厂均扣分0.37分,扣分比18.69%;水源保护工作落实分项扣分较少,该项2分,厂均扣分0.05分,扣分比2.27%。
水质管理总项总分28 分,厂均扣分6.3 分,扣分比22.51%。其中,出厂水水质检测和管网水水质检测分项扣分较为严重,管网水水质检测分项6分,厂均扣分3.1,扣分比51.6%;出厂水水质检测分项6分,厂均扣分1.73 分,扣分比28.87%;水质检测超标分项扣分较少,该项10分,厂均扣分0.35分,扣分比3.5%。
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总项总分35 分,厂均扣分5.77 分,扣分比16.47%。其中,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分项、设施维修养护分项以及水厂运行质量控制分项扣分较为严重,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分项3分,厂均扣分0.89分,扣分比29.8%;设施维修养护分项6 分,厂均扣分1.25 分,扣分比20.88%;水厂运行质量控制分项8 分,厂均扣分1.62 分,扣分比20.27%;设施设备巡查扣分较少,该项5 分,厂均扣分0.16分,扣分比3.29%。
水费收缴总项总分5 分,厂均扣分1.29 分,扣分比25.86%。其中,取供水远传计量分项扣分较为严重,该项2分,厂均扣分1.04分,扣分比52.02%。
供水服务总项总分6 分,厂均扣分1.76 分,扣分比29.38%。其中,水表定期检定与更换分项扣分较为严重,该项2分,厂均扣分1.45分,扣分比72.47%。
综上,北京乡镇供水厂在水质自检、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水厂运行质量控制、取用水计量以及水表检定更换方面存在明显短板,约有1/2 的水厂无水质自检,约有2/3 的水厂无应急预案或者应急预案缺少演练,大多数水厂无运行质量控制或运行质量控制不完善,无法很好地落实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但是在保护水源、取水卫生许可证办理以及设施设备巡查方面扣分较少,这说明乡镇供水厂受限于管理人员素质,只能进行清理水源附近垃圾、办理取水卫生许可证以及设施设备巡查等最为基础性的工作,对于制定演练应急预案、水厂运行质量控制等技术性较高的工作难以完成,同时也说明乡镇供水厂对于取用水水量、水质管理较为松散,这对于北京乡镇供水厂的日常供水管理和应急情况下供水来说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4.3.2 各级水厂扣分情况
A 级水厂共有16 座,平均分93.05 分,其中扣分较多的分项是水表定期检定与更换、取供水远传计量、落实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以及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其中,水表定期检定与更换厂均扣分1.19分,扣分比59.38%;取供水远传计量厂均扣分0.81 分,扣分比40.63%;落实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厂均扣分1.34 分,扣分比19.2%;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厂均扣分0.31分,扣分比10.42%。由此可见,A级水厂在水质管理、水厂运行质量控制、取用水计量和水质管理方面比其他水厂有较大的提升。
B 级水厂共有43 座,平均分85.08 分,其中扣分较多的分项是水表定期检定与更换、取供水计量远传、管网水水质检测、制定应急预案与演练、设施维修养护管理、落实制度与操作规程以及水厂运行质量控制。其中,水表定期检定与更换厂均扣分1.5分,扣分比75%;取供水计量远传厂均扣分0.95 分,扣分比47.73%;管网水水质检测厂均扣分2.17 分,扣分比36.17;制定应急预案与演练厂均扣分0.75分,扣分比25%;设施维修养护厂均扣分1.39 分,扣分比23.11%;落实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厂均扣分1.55 分,扣分比22.08%;水厂运行质量控制厂均扣分1.61 分,扣分比20.17%。由此可见,B 级水厂与A级水厂相比,除了在水表定期检定与更换、取供水远传计量、落实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以及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4 个共性问题上较严重外,还在管网水水质检测、设施维修养护以及水厂运行质量控制等方面问题凸显,逐步拉开与A级水厂的差距。
C 级和D 级水厂共有40 座,平均分72.58 分,其中扣分较多的分项是管网水水质检测、水表定期检定与更换、取供水计量远传、出厂水水质检测、水厂水质自检能力、制定应急预案与演练以及水源水水质检测。其中,管网水水质检测厂均扣分5.28分,扣分比87.92%;水表定期检定与更换厂均扣分1.46分,扣分比73.13%;取供水计量远传厂均扣分1.2分,扣分比60%;出厂水水质检测厂均扣分2.96,扣分比49.38%;水厂水质自检能力厂均扣分1.43 分,扣分比47.5%;制定应急预案与演练厂均扣分1.26分,扣分比42.08%;水源水水质检测厂均扣分0.35分,扣分比35%。由此可见,C 级和D 级水厂除了存在水厂的共性问题外,还在水质管理方面较为松懈,拉大了与A级和B级水厂的差距。
5 结论与建议
5.1 分析结论
从行政区的角度来说,通州、大兴、延庆和平谷4 区共有55 座水厂,平均分只有76.53 分,远低于平均分81.32分,应进一步加大对乡镇供水厂的监督管理力度,尤其是在水质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水费收缴方面需着重提高。
从分项扣分的角度来说,应针对水表定期检定与更换、取供水远传计量、落实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以及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的4个通病分项开展重点提升工作。
从不同级别水厂的分项扣分角度来说,A 级水厂应在水表定期检定与更换、取供水远传计量、落实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以及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方面进一步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B 级水厂应在管网水水质检测、设施维修养护以及水厂运行质量控制方面缩小与A 级水厂差距,进一步提高水厂管理水平。C级和D级水厂应在重点完善水质管理和水厂水质自检能力方面形成水质管理调整反馈机制,进一步做好饮水安全工作。
5.2 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北京乡镇供水厂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1)出台乡镇供水厂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出台针对乡镇供水厂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指导乡镇供水厂规范化管理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提升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程度。
(2)编制乡镇供水厂规范化管理相关标准规程。通过编制乡镇供水厂规范化管理相关标准规程,明确规范化管理具体技术要求、专业操作和具体措施,提高乡镇供水厂运行管理人员专业水平。
(3)委托专业化运行。乡镇供水厂产权单位可考虑将水厂委托专业化运维单位,由专业运维人员负责水厂的实际运行,水厂的产权单位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水厂的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4)加强监督考核工作。根据本次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并提供解决措施,同时针对C 级和D 级水厂存在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定期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对于部分水厂技术力量不足、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应派出专家给予现场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