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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与富民金融
——金融强国战略下金融驱动乡村振兴战略路径新选择

2024-03-06郑雁升陆岷峰

关键词:农村金融共同富裕金融

郑雁升,陆岷峰

(江苏警官学院 侦查系,江苏 南京 211899;南京工业大学 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41)

一、引言

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2023年10月中央召开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金融强国的发展战略,在此背景下,富民金融成为金融业升级转型的重要发展方向。[1]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如何促进城乡融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亟须破解的难题之一。要破解这一难题,就要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通过产业兴旺、经济增长、分配公平、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及生态文明建设,从根本上融合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金融作为主要的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提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样的,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要实现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完善农村基础建设、构建现代化农业体系、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等目标,均需要金融资源的高效投入。然而,当前农村金融供给不仅规模小而且效率低,远不能满足乡村振兴建设的需要。202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从优化结构、完善体系、数字化建设和加强监管四个方面为金融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了具体规划。如何围绕《意见》规划,合理布局农村金融供给,持续驱动乡村振兴的实施,充分发挥金融富民功能,进而实现共同富裕,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二、文献综述

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而是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全体人民可持续地共享发展成果。因此,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是实现“发展、共享、可持续”的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金融要素的流通为农业技术进步、乡村产业兴旺、乡村建设完善提供了资金源头,为乡村振兴的实现提供了重要支撑。近年来,有关共同富裕、富民金融与乡村振兴的研究逐渐增多,对共同富裕背景下金融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路径的探索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共同富裕的内涵及实现路径的研究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体现,自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提出“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后,我国在实践探索中不断丰富共同富裕的本质内涵,并进行了归纳总结。郁建兴等人认为,“共同富裕”这一理念涵盖了“发展、共享、可持续”三个维度。[2]首先,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收入的增加、财富的积累、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增加“富裕”程度。其次,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既要在横向公平之上完善分配制度,使更多民众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要保障全体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实现纵向公平。最后,我国的共同富裕不同于东欧国家的“高福利”,不能以牺牲环境和后代的利益为代价进行短期激励,而要通过制度设计保障“可持续”的共同富裕,让广大人民在发展中共享成果,增强获得感。蒋永穆认为,解决地区差异、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其中,要解决城乡差距问题,需建立长效的相对贫困治理机制,增加农民致富增收的内生力量。[3]李实认为,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以金融要素为代表的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能够有效带动农村产业化现代化,进而激活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4]

(二)关于富民金融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的研究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高频率和国内金融安全建设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思考如何引导资本向善,使资本要素能够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方面发挥更多积极正向的作用。龚滔认为,资本向善的目标与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标具有一致性,即通过价值塑造和道德引领,使资本走向共享,进而实现资本流动、个人需求和社会进步的有效结合。[5]杨丽萍认为,在共同富裕政策的背景下,资本运行可在市场化运行的基础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伦理道德的重构,承担社会责任,实现资本向善,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强大支撑。[6]吴本建等认为,富民金融是资本向善的重要体现,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扶持,降低农村投资门槛,提升资本流动效率,拓宽农民收入来源,提高农民增收能力。[7]冯华通过分析2011—2020年31个省的面板数据,认为数字金融可通过金融均衡和收入增加两个维度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一方面,数字金融能够完善资本要素的配置结构,减少长尾市场信息采集成本,增强农村地区企业和居民的金融可得性,从而实现金融公平,为共同富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数字金融通过资本要素的流通,激活农村经济,扩大增收渠道,进而减少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8]刘晓春认为,金融机构在助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可通过发展普惠金融、推动ESG投资等方式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实现金融服务向善;同时,做到金融机构向善,提升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既要实现效率和收益的提升,也要平衡短期与长期发展目标,履行好自身社会责任。以监管规制资本无序行为,打击违规行为,激励金融向善,引导资本要素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推进共同富裕战略的实现。[9]

(三)关于共同富裕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路径的研究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重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问题。与实践发展相适应的是,自2018年以来相关理论研究急速增长,并继续呈上升趋势。其中,如何在共同富裕的背景下选择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路径,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贺立龙等人认为,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城乡融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平衡区域协调发展,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10]钟钰认为,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核心,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通过金融创新和资金支持,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金融需求,提高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效率,培育农村产业活力和内生增长潜力,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效能。[11]

(四)关于金融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研究

共同富裕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且具有可持续性。金融助力共同富裕战略的实现也从“富裕”“共享”“可持续”三个维度开展。田轩认为,一方面,金融要素是重要的生产要素,通过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改善市场环境、提供跨时空资源错配等方式,为经济发展注入增长动力。另一方面,为了实现发展成果的共享,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解决金融资源结构错配问题,增加低收入者的金融能力;同时,需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创新,营造良好资本市场环境,打击金融犯罪行为,减少不合理收入。[12]欧阳文杰认为,当前农村经济基本面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使得农村金融需求的规模结构、利益机制与内生储蓄等方面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为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需结合农村实际,在优化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通过金融科技、数字普惠金融等方式平衡农村金融供需两侧,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13]为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侧的新变化,提高“三农”金融服务水平,金融机构应制订个性化、差异化、可持续的金融支持计划。陆岷峰认为,在新发展阶段,商业银行应将实现共同富裕列入自身发展战略,不仅要重视农村金融的完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而且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设立共同富裕基金、捐款、提高农民金融素养等方式发挥第三次分配的积极作用。此外,要加强金融监管,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为金融机构的创新发展提供保障。温涛认为,除了商业银行加强信贷服务能力外,保险市场、资本市场、金融中介等金融机构也应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强化农村金融体系建设,通过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有效摆脱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困境,从而实现乡村振兴。[14]

综上所述,学者们对共同富裕的内涵目标、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富民金融的历史使命以及金融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理论逻辑与实践应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研究表明,在新发展阶段,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和题中之义,而完善的金融体系是激活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撑。相关研究对布局金融科技、发展普惠金融、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实现金融精准扶持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但随着全面脱贫任务的完成,农村基本面情况已发生变化。新时期,如何使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效衔接?在金融供给侧改革的过程中,多种金融供给如何有机结合共同驱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这些都是当前学者们关注的热点和亟须解决的问题。下文将通过相关数据分析,梳理在共同富裕目标指引下乡村振兴过程中金融需求的新变化,及当前农村金融供给的薄弱之处,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新时期金融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路径。

三、共同富裕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金融需求

金融驱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实际情况来开展,金融要素投入的重点领域、农村金融供给体系的构建、农村金融服务的设计等,都离不开对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农业农村农民新变化的了解。[15]下文将分析当前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村金融需求的变化,为探索金融驱动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奠定基础。

(一)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1.农业科技投入需要金融全长期投入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农村产业兴旺的重要表现之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业供给体系的完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2年我国第一产业总产值达15.61万亿元,较前年增长约5%,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第一产业总产值逐年增长的趋势相同,2016至2021年间我国粮食总产量、农业机械总动力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也呈增长趋势。尽管如此,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由图1可知,近年来,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增长缓慢,2016至2021年间每年增长仅为2%,而由于农业机械应用的限制,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规模有限,严重影响到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进而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

图1 2016-2021年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情况

由于缺乏有效的扶持机制,我国现有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难以扩展产业链条,进而限制农业生产的盈利能力。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例,2018至2022年我国高标准农田从6亿多亩增长到10亿多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我国将继续增加8 000亩高标准农田,最终在2030年将全部永久基本农田升级为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治理和改造需要长期的资金投入,而若仅依靠财政资金的支持,将会对地方财政支出造成一定的压力,进而影响改造进程。通过金融机构将社会资本引入高标准农田等现代农业的建设,是拓展资金来源的有效途径。

2.农村经营主体的培育需要创新金融服务

农村产业兴旺除了要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改善生产条件外,也要发展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链条价值,提高农业产业的收益能力。如图2所示,2016-2021年间家庭农场数量增长迅速,特别是在2019年后急速增长,至2021年已增长至394.1万个。但除家庭农场之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数量增长缓慢,此外,虽然农村经营主体的经营收入和销售总额总体上有所增长,但增速缓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收入的变化为例,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收入仅比2016的营业收入增长了7.97%,其中2019年的营业收入非但没有增长,反而减少了2.24%。这表明,当前我国农村经营主体规模小且经营能力低,缺乏规范性和可持续性,远远不能满足振兴乡村产业的需要,也不能充分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进而实现共同富裕。为提高农村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其组织辐射作用,要发展具有针对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从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产业兴旺。

图2 2016-2021年我国农村经营主体经营状况

3.农村特色产业开发需要完善农村金融供给

农村特色产业是激活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也是乡村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多地通过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将当地特色产品培育成辐射全国的特色产业,不仅解决了农民的就业问题,而且带动了地区经济发展,实现了特色产业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以发展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通过特色产业合作社的开发,不仅有利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间工艺等特色产业的挖掘,而且在电子商务的助力下,有效拓展了特色产业的流通渠道,完善了相关农产品的生产链条,增加了特色产业的附加价值。尽管各地特色产业的开发如火如荼,但特色产业规模小、效率低的情况仍较多见。由于特色产业的培育周期长的特点,相关经营主体的自有资金难以进行长期的投资,使得一些特色产业因资金短缺而难以持续。针对发展农村特色产业资金占用周期长、经营风险大等问题,金融机构需通过金融创新,在满足其资金需求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要

共同富裕的第二个维度是“共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后,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产业振兴为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提供了物质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农民收入得到了提升,2021年我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8 930.9元,较2015年增长了53.12%。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逐渐缩小,城乡收入比由2015年的2.73降至2021年的2.5。但不可忽视的是,我国城乡收入仍存在较大距离,农民收入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通过分析2021年我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构成(见图3、图4,39页)可知,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占比较大,分别达到42.04%和34%,这也是发展现代农业、振兴农村产业带来的成效。然而,相对于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17.9%的占比,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仅有469.4元,占可支配收入仅2.48%,这说明资本要素难以为农村居民带来收入,从金融资产角度究其原因,这一情况主要是由于农村居民财产累积不足所造成的,收入有限而负担较重,且缺少健全的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体系,导致农村居民财产积累缓慢,金融财产存量少,相应利息收入较低。此外,相较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金融可得性低,不仅较难获得流动性好收益高的理财产品,也缺少足够的金融素养进行有效的金融投资。农民增收不仅需要金融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所带来的经营收益的增加,也需要通过普惠金融的发展增强农民金融可得性,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图3 2021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

图4 2021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

“共享”发展成果的另一个重要体现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养老体系和社会保障的完善不仅能够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而且能够进一步为乡村振兴注入动力。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我国农村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但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差异仍然存在,表1归纳了北京、江苏、云南、甘肃四省各两个地级市农村基础公共服务建设情况。如表1所示,以北京、江苏为代表的东部地区的农村,其基础设施、受教育程度、教育资源质量、卫生水平在总体上高于西部地区,同时,在省内不同地级市之间其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也存在差异。因此,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应更加重视其发展质量。金融机构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不仅能够补充财政支出的资金缺口,而且能够提高公共服务建设需求的匹配度,增加金融资源配置的精准度,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共服务建设效率。目前,我国金融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是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项目贷款、担保服务、融资优惠、保险服务等途径展开。但商业银行等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不够,基本公共服务获取金融支持的阻碍仍然存在。

表1 东西部四省地级市农村基础公共服务建设情况

(三)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生态宜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实现“可持续性”共同富裕的根基。农村拥有相对较多的绿色生态资源,实现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生态保护减少环境污染,也要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在增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的同时,依托自然资源发展生态旅游等农村特色产业,筑牢农民增收的基础,提高增收的耐久性。[16]

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已经显现,特别是在耕地保护方面,2012年以来,我国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了40.85%,至2022年全国耕地总面积达到19.14亿亩,耕地净增130万亩,已连续两年实现回增止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用地与建设用地的矛盾。此外,在土壤修复、生活污染物处理、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图5(见40页)所示,2023年财政部下达各省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达20亿元,为各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然而各个省市获得资金的规模差异较大,虽然财政支出需重点突出,但也会限制一些地区环境保护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西部地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相对东部地区仍较为落后。

图5 2023年财政部下发农村环境治理资金预算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绿色金融的支持,绿色金融不仅能够在政策的指引下将社会资本引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财政资金安排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形成生态保护合力,而且能够基于市场机制,针对性地将资金注入污水处理、绿色农业、绿色产业之中,以此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村金融供给的薄弱之处

面对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对高质量金融的需求,我国金融行业对涉农领域也越来越关注,金融科技开始布局,金融供给体系不断完善。尽管如此,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侧仍存在薄弱之处。

(一)支农金融资源错配不能有效衔接农业现代化建设

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特别是金融资源,城乡金融资源长期存在差异,不仅影响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进程,也限制了农民的增收路径,阻碍了共同富裕的实现。以我国近年来涉农贷款为例,如图6所示,2010—2021年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逐年增长,特别是在2018年后,其增长速度不断提高,金融资源逐渐向农村注入。但是,其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不高,且在2014年后开始下降,到2021年仅占比22.43%。这说明金融要素在涉农领域与非农领域的投入差距仍然较大,城乡金融资源存在错配。支农金融资源规模较小,涉农行业不能基于金融公平而获得足够的支持,造成农业生产力转型升级、农村产业振兴等动力不足,进而限制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影响共同富裕的实现。[17]

图6 2010-2021年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

除城乡金融资源结构错配外,支农金融在不同的涉农行业分布也不均匀,如图7所示,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所投入的领域中,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的特点,所占比例最多,达6.27亿元,其他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农田建设和生产资料制造所获贷款较少,共占2.07%;传统的农林牧渔业的资金支持占比11.28%,而物流、加工等新兴产业所占比例仅为7.79%和3.3%,金融支持力度较小;需要注意的是,对现代农业发展进步起到关键作用的农业科技,其获得的贷款极少,仅占0.12%。这说明金融资源仍然较集中于传统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中,而在新型农业和农业科技等领域,金融扶持相对较为薄弱。

图7 2019年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结构分布

(二)绿色金融供给不足难以有效支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农业生产的转型发展、农民的宜居生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也能够通过农业生产链条的延伸影响到经济社会生活的高质量发展,进而影响共同富裕的根基和延续。[18]随着我国“双碳”战略的推进,我国绿色金融规模不断增大,相关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为代表的绿色金融市场不断增长。根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数据(图8),截至2022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信贷余额达22.03万亿元,较2021年末增长了38.55%,增长速度较快。绿色信贷主要支持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清洁能源产业以及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在绿色债券发行方面,根据国泰安数据库,2022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8 720.16亿元,较2021年增长了43.35%,且至2022年底,绿色债券存量达1.54万亿元。此外,2022年,我国ESG总投资规模约24.6万亿人民币,较2020年增长近80%。绿色金融市场的壮大将更多的资金引入绿色产业之中,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

图8 2016-2022年我国绿色信贷余额

相比之下,农村绿色金融规模相对小,以农村绿色信贷规模为例(图9),2017年6月,在绿色信贷中用于绿色农业开发的余额为536.03亿元,用于绿色林业开发的信贷余额为446.98亿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及其他水项目的信贷余额为2 992.17亿元,相对而言,农村绿色信贷占比较小而且增长速度慢,严重影响到农村绿色产业发展。农村绿色金融支持力度不够,一方面是由于农民自身缺乏绿色发展的理念,对绿色金融及其相关产业了解较少,不能及时调整生产方向,影响到绿色金融的推广与应用;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仍以县城为中心,不仅数量少、贷款规模小、金融业务单一,而且其绿色金融产品设计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相关审核标准不严,严重影响绿色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图9 2013-2017年我国农村绿色信贷结构变化

(三)农村金融数字化建设滞后限制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

乡村振兴过程中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缺口较大,且农村金融数字化信息化发展滞后,金融科技布局不足,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不能有效满足乡村振兴的需要。其具体表现在:

一是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如图10所示,近年来,我国农村互联网宽带入户数量尽管增长较快,但仍远远低于城市互联网宽带入户数。根据中国政府网的数据,2021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73%,而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仅为57.6%,城乡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差距较大。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的落后严重限制了农村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发展,也阻碍了农村金融科技的布局应用。

图10 2013-2021年我国城乡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

二是农村金融征信体系发展滞后。一方面,农户及乡镇企业由于经营活动多样,数据标准缺乏统一性,导致信息繁杂数据零乱,形成“数据鸿沟”,难以形成结构化数据供金融机构使用;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技术落后资金不足,使得农村金融机构没有足够的能力应用先进的金融科技,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征信体系。此外,由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较大,个人信息较为分散,不仅难以准确采集,也极易造成信息失真等数据安全问题,使农村金融征信体系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全面性难以保障。

三是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金融科技的不断更新加速了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在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的同时,也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聚。目前,金融机构通过线下智慧取款机、助农取款服务、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等方式将金融科技融入农村金融服务中,尽管其应用还略显不足,但农村金融数字化已逐渐成长。然而,由于农村地区现有监管体系的滞后,导致对农村金融的监管标准相对较低,不仅导致农村金融风险的隐匿性增强,而且难以保障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农村金融产品结构单一不能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变化

伴随着金融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水平更具综合性。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不仅包含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还涵盖了保险、证券及其他新型金融服务机构;金融服务类型也逐渐出现农业保险、金融担保等适合农村实际的金融服务。此外,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通过扩大农村信贷抵押物、开发惠农金融产品等方式增加对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资金支持。

尽管农村金融供给改革不断深入,但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金融需求正加速扩张,不仅需要更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而且需要更加多元高效的金融服务。以家庭农场为例,作为农村主要的经营主体,其发展壮大亟须金融服务的支持与保障。《中国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2021年)的数据表明,2021年我国家庭农场数为391.4万个,但获得贷款支持的家庭农场为11.29万个,仅占2.89%;同年,购买农业保险的家庭农场数为148.57万个,约占总数的37.96%。这表明,一方面,农村经营主体的资金大部分仍为自有资金,获得金融贷款的支持较少,阻碍了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农业发展不仅需要金融资金的注入,也需要更多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等其他金融创新产品的支持。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体系仍以短期存贷款为主,农业保险、担保、证券等金融业务占比较少,金融科技应用不足,业务传统,产品单一,同质化突出,难以满足乡村振兴的需要。

五、金融驱动乡村振兴实施的路径选择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对农村金融驱动乡村振兴提出了具体规划:首先,优化结构配置,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地流入粮食安全、农业科技、绿色发展、防止返贫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其次,各类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优势,相互补充,共同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第三,加大农村金融数字化建设,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作用,发展普惠金融,提升农村金融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后,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构建监管体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升监管效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意见》既高屋建瓴又紧贴农村实际,为金融推进乡村振兴提出发展规划。下文将结合《意见》的推进路径,以实现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为目标,运用市场机制,针对农业现代化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生态环境建设等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从金融供给、数字化转型及金融监管等不同维度,探索金融驱动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

(一)市场为基政策为引完善农村金融供给顶层设计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农村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然而农业现代化、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农村生态保护等问题仍然是乡村建设的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而要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破解建设难题,提高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至关重要。首先,以市场有效配置为基,拓宽农村金融融资渠道,将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之中。金融资源的配置需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金融融资服务,为现代化农业建设引入更多优质投资,帮助农村经营主体扩大资金规模,拓宽乡村建设的融资渠道,满足乡村振兴多元化资金需求,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其次,以政府有为施策为引,引导农村金融资源均衡分布,减少城乡发展差距。在市场的作用下,金融资源基于逐利的本质将更倾向于流入经济基础好、技术水平高、产业发展成熟的经济发达地区的乡村振兴中,而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因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投入、特色产业开发的需要,资金缺口相对较大,对金融资源的需求也更多。因此,为缓解金融资源错配,政府需积极实施各项优惠政策,统筹区域发展,减少金融资源均衡配置的阻碍。一方面,打造良好金融生态,升级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向西部地区扩张,规范金融机构发展,完善配套服务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金融人才聚集提供政策倾斜;另一方面,创新金融优惠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均衡流入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如为涉农扶困贷款提供财政贴息,将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偏远地区的乡村振兴之中,促使财政金融协同发展,为乡村振兴实施注入更多动力。第三,以驱动乡村振兴为目标,完善农村金融供给顶层设计。将金融驱动乡村振兴作为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以精准政策为支撑,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提质,构建全面的金融供给体系,着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合理布局金融科技,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引导金融资源高效配置,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二)多元供给创新提质健全农村金融供给体系

在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不仅能够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供给能力,而且能够为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农业生产链条的延长注入活力。

完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一是要拓宽多元供给渠道,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数字金融平台、证券机构、保险机构、担保行业等不同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形成农村金融供给合力。[19]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应以国家战略目标为指引,针对需长期投入的、受益范围广泛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全周期资金支持;商业银行着力创新授信模式,开发惠农金融产品,拓宽农村抵押物范围,加大涉农贷款投放;证券、期货等资本市场适当增加涉农债券和绿色债券的发行,支持农民创业并鼓励农业相关企业挂牌上市,增加涉农企业融资渠道,设立特色农业产业开发、农业科技研发等基金,鼓励天使投资投入,利用更多社会资本撬动农业现代化建设;此外,保险行业应增强保障能力,扩大保险范围,设计更多惠农保险产品,提高农民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的能力。

二是要创新金融产品,提质金融服务,保障重点领域金融供给。一方面,结合《意见》指导精神,深入农村开展调研工作,准确把握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并利用数字化手段随时监测其变化,以找准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地区,为实现金融资源的精准供给打好基础。另一方面,为重点领域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方面,加大对农业机械应用、农业科技进步及种业振兴方面的金融投入。在增强粮食供给能力方面,金融机构可为农业生产提供长期涉农金融产品,如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等项目提供长期信贷支持,保障农产品增产稳产。在发展特色产业、延长生产链条方面,通过开发特色产业贷、全生产链条贷、整村授信、长期贷款等金融产品,结合当地实际,构建多维度金融产品体系,灵活运用金融工具,创新授信和信用担保模式,增强银行、保险、担保机构与政府的协同性,加大对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农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提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方面,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引导作用,加强政企银合作,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紧跟国家战略,鼓励金融市场积极参与第三次分配。

(三)数字化转型加快金融科技布局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数字普惠金融的开展、绿色金融的应用、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建设都离不开金融科技的支持。[20]而当前农村金融的数字化建设仍存在不足,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善和提高:其一,加快数字乡村建设,补齐数字化转型短板,在基础设施方面,通过通信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加强5G网络覆盖,为金融科技的应用奠定基础;在数字技术使用方面,提高农村居民数字素养,特别要消除老年人数字技术应用障碍,扩展数字金融应用的空间。其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无论是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还是当地农村金融机构,均需顺应时代潮流,将数字化转型融入自身发展战略之中,加大资金投入,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的应用提供基本支撑。其三,实现数据共享,完善农村金融信息管理。一方面,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电子信用档案建设[21],并将农业生产过程、农田建设、特色产业经营状况、自然资源保有与开发、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公共设施投入、公共服务提升等内容进行数据结构化处理,以便更好地与金融科技应用相适应,提高金融科技应用效率。另一方面,以政务信息、农民支付信息、农产品交易信息、物流信息为基础,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全面完整的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为金融科技的应用提供充足的数据支撑。

(四)发展普惠金融增强金融可得性与精准度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不仅要提高农村金融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而且要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达到“普”与“惠”的结合、“普”与“精”的协调。要实现这一目标,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是必经之路。一方面,通过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能够实现无感授信、线上评估,进而破解农村金融交易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降低交易成本,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及时充足的资金支持,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22]另一方面,将以金融科技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应用于普惠金融中,能够实现对农村金融主体的动态监测,不仅可以实时获取其信用状态的变化,及时进行风险预警与应对,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而且可以深入了解其金融需求的变化,为设计配适度更高的惠农金融服务提供数据参考,也为金融资源的精准投入提供数据依据。

数字普惠金融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而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一是以金融科技应用为依托创新金融服务。数字经济时代,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不可避免地进行着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在与农业现代化相关的生产流通环节应用已逐渐深入。金融机构可通过金融科技的应用,将农业数字化转型所形成的生产数据、交易数据、资金数据接入自身数字化平台,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提供依据。二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展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的应用空间。为适应现代农业网络化的特点,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时,既要做好传统农业金融服务,也要开发如PPP、投贷联动等新型投融资工具,布局适合现代农业大发展的新型数字普惠金融。此外,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普惠金融的可得性,利用线上金融平台满足在外务工和求学人员的金融需求,同时通过线下金融服务下乡、上门服务等方式保障农村老年人在保险缴费、存取款等基本金融服务。

(五)扩源建制提升绿色金融供给效率

绿水青山是农村发展延续的根基,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生态宜居”的重要助力,不仅能够支持绿色农业的建设,而且能够为环境治理保护项目的开发提供支撑。首先,建立绿色发展“政企银”联动机制。一方面,通过财政贴息、担保基金、产业基金等形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村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23]另一方面,鼓励涉金融机构开发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撑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此外,完善绿色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企业制定生态保护规范和标准,强化企业生态保护意识,引导企业低碳转型。[24]其次,构建信贷、债券、担保、资本化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农村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围绕农村绿色产业开发、土壤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薄弱环节,精准投放中长期信贷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绿色债券,支持绿色项目的运行;支持优质环保企业和绿色农业企业在证券上市,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吸引社会资本流入。[25]第三,以金融科技的应用为契机,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搭建绿色金融数据库,推动企业、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的数据共享,以实现对企业和相关项目的全周期实时监测,不仅能够依照指标体系对相关项目的生态保护实效进行监督,而且也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及时发现相关风险点,并实施有效应对。

(六)机制与技术并行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当前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应有之义。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也出现了资金占用、非法吸储、违规发放贷款等诸多“暴雷”事件,其存在不良资产规模大、风险点多、治理难度大、市场化不足等监管困境。为破解这一困境,要加快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建设,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其一,统一监管机制,为构建农村金融监管体系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以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为依托统一农村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的指导思想,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充分尊重并保障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提升基层金融机构的自我管理水平。[26]其二,以农村金融信息管理为基础,建设农村信用主体动态监管体系。为信用主体在农村环境建设、志愿服务、遵纪守法、诚信守约中的表现赋予信用评分,同时结合政务数据、经营交易数据、移动支付数据对其进行信用风险监测。其三,以金融科技应用为机,强化金融机构风险监测能力。金融科技应用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够实现农村金融风险监测的前置化、动态化、全面化。[27]其四,加强“政银”“警银”合作,有效防范金融犯罪风险。农民是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侵害对象,通过加强对农村金融主体的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测预警,及时冻结止损,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农村数字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的监管,在完善的预警指标体系基础上,运用金融科技,实现数据共享并进行动态监测,防止发生“暴雷”事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稳定。[28]

六、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同时,以共同富裕为目标能够指引乡村振兴更好地朝着“经济高质量发展、农民获得感强烈、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奋进。金融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是激活农村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无论是现代农业建设、农业科技发展、特色产业开发还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质、生态环境保护都需要大规模资金支持,而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财政收支不平衡加剧,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供给、满足乡村振兴需要成为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驱动力量。然而,农村金融供给存在着金融资源错配、绿色金融供给不足、数字化建设滞后、金融产品结构单一等问题,难以满足乡村振兴建设的需要。为破解这一难题,本文建议,发展农村金融应以市场为基、政策为引制定农村金融供给顶层设计,通过多元供给、金融创新健全农村金融供给体系,同时,在农村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基础上,加快金融科技布局,并以此提高普惠金融可得性与精准度、增加绿色金融供给途径。此外,还需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防范发生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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