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争讼的故事
2024-02-25蓝莲
蓝莲
安静的下午,典典老师正在批改作业,哲哲忽然急匆匆跑来请老师去教室。
原来,小俊告诉小彤:淇淇听写作弊。小彤信了,接着二人一起说淇淇作弊。淇淇和他们辩来辩去,最后委屈得哭了,停都停不下来。
“你们看到她作弊了吗?”典典老师问。
“我没看到,是小俊说的。”小彤说。
“那你就信了?还传開了?”
听了典典老师的问话,小彤低下了头。
“小俊,你看到淇淇是怎么作弊的了吗?”典典老师问小俊。
“我……我……我看到她的语文书是打开的。”听到发问,小俊有些支支吾吾。他觉得当时淇淇的书是摊开着的,就是在作弊。
“我是忘记把语文书合起来了,但我真的没有作弊。”淇淇哭着说。
小朋友,你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这时,你会怎么做呢?
典典老师综合考察,选择相信淇淇。同时,她讲了一个“瓜田李下”的故事。
曹植写了一首《君子行》,前面几句是这样的:
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
意思是从别人家的瓜田旁经过,即使是鞋后跟松掉了,也不要弯下身来提,免得被人怀疑是摘瓜;从李树下走过,不要举起手整理帽子,以免被人怀疑是摘李子。
“瓜田李下”,是说我们做事要谨慎,要注意避开嫌疑。
针对小俊和小彤的行为,典典老师帮助同学们回忆了《弟子规》里的一句话:“见未真,勿轻言。知未的,勿轻传。”
全班同学细细品味:“看来,当我们不知道真实情况时,真的不能添油加醋妄加揣测。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自己没有真正了解情况的话,不要轻易传话,不然很容易伤害别人,也容易给自己招来灾祸。”
这时,教室里的机器人经经传出了孔夫子的声音:“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讼,争也。以手曰争,以言曰讼。讼的意思就是用语言来争辩。今天咱班就发生了一起争讼事件。孔夫子说,最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条件根本不发生。该怎么做才能减少争讼甚至让争讼不发生呢?”典典老师问。
淇淇早已停止了哭泣,此时她抬起头来说:“我以后听写时要把书放进抽屉里,这样可以减少误解,避开嫌疑。”
小俊和小彤也向淇淇道歉:“对不起,淇淇,我们没搞清楚状况就自以为是地说你,以后我们记住了——‘见未真,勿轻言。知未的,勿轻传。”
这时,经经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孔夫子的话让我想起我们学过的‘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这句话。从今天的事件中,我明白了做事要谨慎,尽量避开嫌疑,对不明确的事情也不要随意传,避免祸从口出。”班长说着,全班同学都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