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青年干部治村的实践样态与作用机制研究
——基于赣鄂两个村庄的调查
2024-02-21李海金刘凤萍
李海金,刘凤萍
(中国地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乡村人才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必须建设一支政治、本领、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作为乡村精英的村干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领路人”,青年治理人才则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中的新鲜血液,也是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生力军和中坚力量。然而,随着现代化、市场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中西部农村地区人口流动性与分化程度加剧,引发村庄空心化、空巢化、原子化与人口老龄化等问题。现阶段,农村精英人才流失、乡村青年治理人才不足、村治主体缺位是制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乡村有效治理的突出瓶颈和短板问题。
村干部是村庄治理的重要主体,其治理行为直接决定着乡村治理的成效。学者们基于农村区域特征与社会背景差异,对不同类型的村治主体进行考察。一是“富人治村”。在资源密集型村庄,经济精英主导着村庄公共权力,富人村干部能够凭借人脉关系带领村民致富增收、向上争取到更多的资源,但也会产生排斥机制、瓦解村庄公共性[1]等问题。二是“能人治村”。乡村能人是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有着优势资源的精英能人。富有经验学识、技艺专长和道德素养的新乡贤,以文化道德感染教化乡民,能够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2]。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项目进村的背景下,能人村干部将经济运作中的经营理念引入村庄治理领域,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治理风险[3]。三是“混混治村”。“混混”是乡村社会中的一股灰色势力,基层组织利用“混混”完成治理钉子户、维稳等行政任务,“混混”由此介入基层治理中,并借机汲取大量资源,导致基层治理内卷化[4]。四是“老好人治村”。由于村庄治权弱化和资源匮乏,村干部扮演“老好人”形象,奉行不出事、不得罪逻辑,造成村级组织悬浮、干群关系疏远以及基层矛盾积聚等政治后果[5]。五是“中农治村”。中西部农村地区存在一群中坚农民,其主要收入来源与社会关系均在农村,是村庄公共物品供给的积极参与者和维护村庄秩序的骨干力量,也是村组干部的后备人选[6]。六是“常人治村”。常人意味着村干部的去精英化,没有优势的普通农民成为村治主体。这种村治形态的特点是村干部属于社会中间阶层,呈现出半职业化的趋势,同时存在较为普遍的兼业现象[7]。这些代表性研究成果构成了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差异化的村治主体谱系。
针对青年村干部这一类村治主体,学界主要从以下3 个方面开展深入研究。一是关于青年村干部群体治村形成的结构性背景。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转型背景下,村干部群体呈现年轻化趋势。“被选中的年轻人”群体是新时代基层治理最新实践中“国家吸纳”的结果,得益于国家政策红利[8]。二是青年担任村干部的动力机制与行动逻辑研究。在制度性激励不足的情况下,闲暇、顾家、发展与成就等非制度性激励因素构成农村青年担任村干部的重要动机[9]。三是不同类型青年村干部的治理效能与发展困境研究,包括返乡青年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与青年女性干部等。返乡青年治村能够匹配基层治理转型的需求,但也会导致村级治理体系失衡的问题[10]。大学生村干部在现实中由于实践能力不足、赋能有限容易导致身份边缘化[11],难以发挥治理功能。青年女性任职村干部的专职性更强,其将治理工作当作一种职业,在治理目标上呈现出任务导向的特征[12]。
综上所述,学界关于村治主体的研究成果颇丰,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第一,学者们大多侧重于从经济社会分化的视角考察不同村治主体的差异化治村模式,而较少从村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变化的视角研究青年村干部群体的治村实践。第二,现有关于农村青年村干部的研究着重关注返乡青年治村的结构性背景、动力机制与治理困境,而对青年村干部有效助推乡村治理的内在作用机制与实践逻辑却未进行深入研究。那么,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背景下,青年村干部群体与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联机制?青年村干部助推乡村有效治理的作用机制是什么?基于此,本文试图将青年村干部群体类型化,在中部农村地区赣南F村与鄂西T村田野调查的基础上,从经验层面探讨与构建青年村干部群体与乡村有效治理的内在关联机制。
二、理论分析
责任与治理密不可分。对于公共服务而言,责任的确处于核心地位,其可以在一个不中断的、明确的层级指挥链中找到[13]。上至中央政权机构,下至基层政权组织,都离不开责任政治的规约与指引。责任是实现现代国家有效治理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乡村善治的关键所在。责任与责任主体的社会角色相联系,包括两个层面的涵义。一是积极意义上的责任,社会成员负担与自己社会角色相适应的行为,满足社会对于责任主体的行为预期。二是消极意义上的责任,社会对于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的成员所给予的谴责和制裁。只有社会成员正确认识积极意义上的责任,才能真正履行自己的责任,并成功完成履责行为[14]。在乡村治理场域中,善治的责任性体制主要体现为官员或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责行为[15]。对于农村基层青年干部而言,如果没有高度的责任认知与责任意识,就难以产生有效的履职行为助推乡村善治。
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不仅取决于主观层面的责任认知,还取决于青年村干部自身所具备的治理能力。能力是系统、组织和个体的知识蕴含、素质结构和行为表征的综合体,表示达成行为目标的可能程度[16],其能够作为区分优秀与一般绩效的潜在个体特征。治理能力是指治理主体在参与治理过程中达成既定治理目标所展现出来的能力总和,包括潜在能力与显性能力,前者意味着治理主体可以在持续性的治理过程不断积累治理经验之后得到增强的能力,后者则是治理主体在时间截面上所展现出来的现实能力。基层干部的治理能力与治理绩效高度相关[17],治理能力是影响治理绩效的关键因素,治理绩效是评估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在乡村治理实践中,能力禀赋较强的青年村干部群体之间可以形成增强治理绩效的整体性、系统性治理能力,从而产生助推乡村有效治理的持续性、聚合性效应。因此,对于农村基层青年干部而言,如果自身个体层面没有较强的能力禀赋,也难以增强青年干部的群体性治理能力,从而影响乡村治理绩效的提升。
图1 青年村干部的四种类型
从治理型青年村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的结构性位置与功能性作用来看,也可将其称为“中坚青年干部”。“中坚”指的是集体中坚强有力且起主要作用的部分,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中,学者们提出“中坚农民”“中坚居民”“中坚青年”“中坚干部”等与治理主体相关的描述性与解释性概念。借鉴学界已有关于“中坚”主体的研究,本文提出“中坚青年干部”的概念,特指农村基层社会中能够凭借强责任认知与强治理能力,有效改善乡村治理绩效与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治理型青年村干部群体。在公共性、治理性、责任性、能力性要素条件下,年轻有为的中坚青年干部作为乡村社会发展的领头人与生力军,构成基层自治组织运作的核心主体要素与骨干性力量,能够为乡村治理、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性内生动力。
三、中坚青年干部治村的实践样态:以F村与T村为例
本文的案例材料来源于笔者2021—2023 年寒暑假期间在赣南F 村、鄂西T 村两个村庄的持续跟踪调查。调研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半结构式深度访谈,对两个村庄的所有青年村干部进行访谈,同时通过访谈其他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党员、普通农户、乡镇干部、驻村干部来侧面了解青年村干部的治村行为;二是参与式观察,在暑假期间以大学生志愿者和实习生的身份参与到村“两委”日常工作中,近距离观察青年村干部在公共事务治理中的表现。赣南F 村与鄂西T 村均为中部地区普通农业型村庄。F 村共有农户1 315户5 450人,辖45个村民小组,现有村“两委”干部7人,外加乡村振兴信息员1人、党建宣传员1人。T村共有农户458户1 448人,辖5个村民小组,现有村“两委”干部7人。根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 年)》对于青年年龄范围的界定,F 村14~35 岁的青年村干部有6 人,T 村14~35 岁的青年村干部有4 人。F 村与T 村在村庄规模、资源禀赋等条件上虽有不同,但青年村干部均占整个村干部数量的一半以上,且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发挥不同程度的治理效能。
(一)中坚青年干部的主体肖像与特征
在F村与T村的调查中发现,并不是所有的青年村干部都会积极主动作为,只有部分青年村干部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推乡村治理绩效的提升。按照中坚青年干部“强责任认知、强治理能力”这一基本原则,F村的中坚青年干部有4位,占村干部总数的44%;T村的中坚青年干部有3位,占村干部总数的42%。两个村庄中剩余的其他青年村干部,有的是毫无治理经验的后发型青年村干部,有的是治理经验丰富、个人能力较强但一心只想挣钱的趋利型青年村干部,有的是既无责任心又无能力的撞钟型青年村干部。从表1 可以看出F 村与T 村中坚青年干部的主体形象。第一,中坚青年干部担任村干部的年龄为24~35 岁,工作年限为2~5 年,大多是毕业后外出务工或创业,因为家庭变故或生活压力等缘故返乡后加入村“两委”。第二,中坚青年干部以男性为主,女性较少。青年女性留守村庄的基数本身就少,能够加入村“两委”参与乡村治理的比例也小,中坚青年女性干部则更少。第三,中坚青年干部的学历基本在大专或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与其他中老干部相比较高,也反映了农村基层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趋势。第四,中坚青年干部大多为已婚状态,家庭生活完整且保持在村庄、乡镇或县域内,平时生活半径最多不会超出县域范围。第五,中坚青年干部大多存在兼业情况,其副业主要集中在种养殖、家电销售、电信服务、商品杂货销售等,且通常有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其在村收入水平不会低于外出务工收入水平,总体而言家庭负担并不重。
表1 F村和T村中坚青年干部的基本情况
(二)中坚青年干部的主要类型
具体而言,F村与T村的中坚青年干部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走读型”中坚青年干部,即工作在村里、生活居住在县城的中坚青年干部,其已经实现家庭城镇化,在县城有房有车,其他家庭成员都在县城生活、工作和学习,为了保持家庭生活的完整,选择每周或每天通勤。“走读型”中坚青年干部凭借自身或家庭的市场经营能力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和人脉,在乡镇或县域社会中拥有较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与乡镇干部、驻村干部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来往。这一类中坚青年干部具有较强的发展性责任认知,能够基于自主性和能动性,利用社会资本与关系网络多方援引资源、向上争取项目,为村庄注入发展要素,具备捕获村庄发展机遇、实现村庄发展目标的发展能力。
案例1:YYC,男,1989 年出生,本科学历,T 村党支部委员。2014 年在老支书的推荐下成为后备干部,分管党建、网格管理等工作。在县城买了房和车,家人都在县城居住。村里距离县城30 分钟的车程,选择每天回县城居住,属于“走读型”干部。在村委会工作近9年,积累了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在项目推进和协调方面能力较为突出。
二是“在地型”中坚青年干部,即工作在村里、生活居住也在村里的中坚青年干部,其不需要像“走读型”干部一样,为了兼顾工作和家庭在城乡之间来回跑,能够在村庄范围内保持家庭生活的完整,其社会关系和经济收入均来源于村庄内部。“在地型”中坚青年干部的生产生活深度嵌入乡村社会中,能够每天密切接触村民,在与村民打交道的过程中慢慢了解其生活习惯和行为逻辑,将难以理解的政策语言转化为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耐心听取且积极回应多数村民的利益诉求,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以此积累自身的社会权威。这一类中坚青年干部具有较强的治理性责任认知,能够积极回应村民公共服务需求、满足村民公共利益期盼,具备及时回应村民提出的各种正当性与合理性诉求、有效作出回应行为的回应能力。
案例2:DSY,女,1991 年出生,大专学历,T 村后备干部。2017 年通过乡镇公开选拔进入到村“两委”,负责民政、政务平台等工作。家人都在村里生活,经营一家小商店和一个柑桔专业合作社。家离村委会只有3分钟的车程,属于“在地型”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与村民打交道比较多,做事细心、善于倾听,能够与大多数村民共情。
1.5.1 色谱条件。色谱柱:Agilent C8(2.1 mm×100 mm,2.7 μm);柱温40 ℃;进样量为10 μL,流动相:A为水溶液(含2 mmol/L甲酸铵和1‰甲酸),B为乙腈溶液(含2 mmol/L甲酸铵和1‰甲酸),采用等度洗脱方式,A/B=20/80(V/V);流速350 μL/min。
(三)中坚青年干部的治理功能及效应
F村与T村的调查表明,中坚青年干部群体具有独特的治理特质与明显的治理优势,其凭借自身较强的责任认知和治理能力,能够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的治理功能和效应,具体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第一,发挥年轻人的人力资本优势,适配基层治理规范化、标准化的发展需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来,国家通过项目制的形式将大量的资源输入乡村推动基层公共品供给和村庄发展,为了保证项目资源的合理配置,各种制度、规范、监督相伴而生,村干部不得不面对一系列上级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标准化审批流程、精细化管理模式、定量考核指标等。与传统的老干部相比,中坚青年干部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文化基础、办公技能、学习能力,能够适配乡村治理规范化、精细化的转向。第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和数字乡村建设。中坚青年干部能够熟练地使用电脑和基础办公软件,利用网站平台、自媒体、小程序等互联网工具,灵活处理上级政府指派的各种数据统计任务,如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房屋信息排查系统、国家反诈中心、党建云等信息网站和App,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智能化和信息化。第三,凭借高度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助推村庄大量行政事务和多中心工作的开展。随着国家越来越深入地介入乡村发展,各种行政事务大量增加,村干部除了开展党建、民政、计生、残联等常规性工作,还需开展乡村振兴、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中坚青年干部具备专业化、知识化和年轻化的特征,解读上级政策和执行任务的能力较强,能够比较高效准确地将政策文本转化为执行效度和实践势能。第四,积极发扬青年敢闯敢干的创新精神,推动村庄整体发展和引导村民共同致富。中坚青年干部大多为返乡创业典型、村庄致富能手和复员退役军人,相比于老干部往往更有热情、思想也更为活跃,且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其通过规模化种养殖、建立农业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商等方式带动村民致富,助推村庄经济发展。
案例3:LSY,男,1997年出生,高中学历,F村乡村振兴信息员。2021年通过村委会的社会招聘成为乡村振兴信息员,主要负责乡村振兴相关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协助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维护、公众号运营等工作,数字化办公能力较强,会耐心地教村里的中老年干部使用电脑和手机。
案例4:LSL,男,1987 年出生,大专学历,T 村后备干部。2018 年回村发展柑桔种植业,成立柑桔专业合作社,免费为村民提供柑桔管理和销售服务,带动全村发展柑桔产业。2021 年通过乡镇公开选拔成为村级后备干部,主要分管农林业、水利、土地。2022 年向上面争取了柑桔改良项目,建立了10 公顷柑桔精品园,引导农户改良柑桔品质,为其提供技术服务。
案例中的LSY 和LSL 都是中坚青年干部,能够在农村基层治理中发挥积极的治理功能。虽然F 村和T 村的中坚青年干部绝对数量都不多,但给整个村干部群体带来新鲜血液,改变了村庄治理生态,引导责任认知模糊与治理能力薄弱的后发型、趋利型、撞钟型青年村干部向治理型青年村干部转变。
四、中坚青年干部提升乡村治理绩效的内在作用机制
F 村和T 村的中坚青年干部能够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的治理功能及效应,既离不开外在包容性制度环境和治理环境,也离不开其自身内在因素的影响,作为乡村治理中的积极青年和中坚干部,责任性和能力性是解释其治理行为和治理绩效两个关键因素。
(一)包容性制度环境是中坚青年干部参与治理的基础
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导致农村人口呈现单向流动状态,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向城市,间接导致在村治主体精英结构中鲜有青年人的身影。在村民自治制度的规定下,村“两委”干部的产生需要经过严格的民主选举程序,村民们往往会选择处事公正、不谋私利、富有原则、具有一定社会权威和社会资本、深度嵌入乡村社会的乡土精英作为村干部,而流动性大且跃出乡村社会之外、社会经验不足、与村民关系不够紧密的青年则难以成为村民选择村治主体的理想对象。随着城乡融合发展进程的加快和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国家以各种形式向乡村输入大量的公共资源,也吸引资本、企业下乡,更多的人才、技术、信息等发展要素向农村聚集,触发农村本地发展机会。进城务工的农村青年群体也出现逆向回流的趋势,在乡村一二三产业就业或创业,这些群体成为正式治理主体的重要后备人才资源。
为了更好地承接国家自上而下的项目资源、行政任务和适配基层治理技术化、规范化、精细化、现代化的转型趋势,地方政府或基层政府以更加制度化的形式参与以村干部为核心的村治主体精英结构的改造[18],即对村干部选任制度进行适当调整,不再局限于将民主选举制度作为村治主体产生的唯一制度来源,这也意味着返乡青年群体也能够通过制度化的渠道成为正式的治理主体。如F 村和T 村所在的乡镇政府,通过村级后备干部制度和村务专职聘用制度将农村青年群体中的积极分子和中坚力量,吸纳至村治主体的队伍行列中,并制定相应的培养、激励、保障等制度帮助青年村干部适应村级治理。两个村庄的中坚青年干部也大多是后备干部、聘用干部或是从后备干部成长而来的正式村干部。由此可见,包容性的制度环境和治理环境是中坚青年干部参与治理并得以发挥积极治理效应的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
F村的村支书LB说:“当时他们都是当了十多年的老干部,没有人会选我这样的毛头小子。我只能从后备干部做起,有老干部带着我,多跟村里人打交道、处好关系,把村民的事当作自己的事,这样他们才会真正认可你、信任你,选你当村干部。”(访谈编号:LFP20220721LB)
(二)以积极青年正向责任认知形塑村干部群体履责行为
以村干部为核心的村治主体能否积极作为是影响乡村治理、乡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关键前提。村干部积极主动作为意味着其能够凭借自身拥有的村庄正式公共权力有效地完成履责行为。村干部的治理行为和履职行为是在观念驱动下开展的,只有积极的责任观念和认知才能驱动村干部有效履责行为。中坚青年干部的关键性特征就是“责任性”。“责任性”作为治理主体的一种积极的、正向的治理特质,是指村治主体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认识到自己作为“代理人”和“当家人”所应该肩负的职责以及有多少决心能够将这种责任认知转换为有效履责的行为实践。村治主体的“责任性”越强,其对于行政责任、治理责任、发展责任的认知就越强,越能够产生积极有效履责行为。
中坚青年干部的数量不多,但确是助推乡村有效治理的关键性群体,不仅以正向的责任认知影响自身行为选择,也形塑着农村青年群体的治理行为和整个村干部群体的履责行为。作为农村青年群体中的“关键少数”,中坚青年干部属于体制性村治精英和积极青年,相比于其他青年而言,更加具有话语权和权威性,但又因为年龄相仿,与年轻人有更多的共同话题,可以借助自媒体建立青年人的社会关系网络,将更多有志青年吸纳到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来。作为整个村干部群体中的“关键少数”,中坚青年干部属于积极主动作为的“积极官员”,能够凭借自身高度的责任感和有效的履责行为,感染、带动原本责任性弱的趋利型、撞钟型青年村干部和任职时间较长的“老油条”干部。受到村庄社会结构的影响,部分乡村干部存在形式主义的行政方式、遵循“不出事”逻辑和热衷于“拉关系”这三种比较典型的不积极作为表现[19]。这种不积极作为的治理行为大多发生在任职时间较长的“老油条”干部身上,而中坚青年干部的存在将打破原有的治理生态,将老干部裹挟至积极履责的治理氛围中。
F 村的驻村干部CZH 讲述了F 村治理生态的变化:“以前村干部都是老面孔,一干就是十多年,个个都混成了老油条,有些政策落实也不到位,闹的最严重的就是低保关系户,村民对村干部普遍都不信任。2018年以后村干部大换血,只留下了两位老干部。现在有一半以上都是青年干部,比较有朝气,做事积极性也高,上面安排的工作能够尽快落实。”(访谈编号:LFP20220805CZH)
(三)以年轻干部聚合性治理能力强化基层组织治理能力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基层治理能力来源于基层组织能力,是参与基层治理活动各类基层组织治理能力的集合体。在乡镇党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村“两委”、业委会、社会组织等各类基层组织中,村“两委”是直接参与村级公共事务治理的农村基层组织,其治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基层治理绩效的好坏。村“两委”的治理能力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个体能力,即村干部作为组织成员的个体性治理能力,包括自上而下的履职能力、自上而下的回应能力和内外结合的发展能力;二是组织能力,即村“两委”作为农村基层组织的整体性治理能力。组织能力是影响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因素[20],是一种可以提升治理绩效的系统性治理能力。在基层组织参与治理过程中,各个组织成员发挥个体性治理能力积极行动,且相互之间能够进行各种有序的一致性行动,形成聚合性组织能力。
农村基层组织中的个体能力与组织能力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若每个村干部都能够凭借高质量的个体性治理能力参与到乡村公共事务中,就能够共同汇聚成促进乡村善治的系统性治理能力。然而在实践中,并不是每个村干部都具备高质量的治理能力,如在F 村和T 村就存在治理能力较弱的后发型、撞钟型青年村干部和履职能力、发展能力较差的传统老干部。这部分治理能力不强的村干部需要发挥中坚青年干部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汇聚和整合中坚青年干部群体的履职能力、回应能力和发展能力,能够形成增进治理绩效的聚合性治理能力,在持续性村庄治理实践中不断强化基层组织治理能力,从而将能力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T 村已有12 年村干部工作经历的副书记ZXF 在谈到青年干部的工作能力时说道:“村里现在有3个年轻干部,一个写东西很厉害,申报示范村的材料、新闻稿都靠他来写。一个是退伍军人,执行能力特别强,做事的效率也很高。还有一个女孩子,做事情很细心,会关心村民的想法和需求。我们大大小小的项目很多,不仅靠经验丰富的中老年干部,也要靠年轻干部的积极参与。”(访谈编号:LFP20220730ZXF)
五、结论与讨论
通过对赣南F 村和鄂南T 村青年村干部治村实践的调查发现,村干部队伍中存在一定数量的年轻干部,但并不是所有的青年村干部都会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积极主动作为,只有部分具有较强的责任认知和治理能力的治理型青年村干部可以增进乡村治理绩效。从治理型青年村干部在乡村治理中的结构性位置与功能性作用来看,也可将其称为中坚青年干部。中坚青年干部作为“关键少数”群体,在参与乡村治理实践过程中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自身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凭借着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治理能力发挥着积极正向的治理功能及效应,助推乡村治理绩效的提升。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青年村干部群体与乡村有效治理的关系研究,对从村治主体出发探索一条增进乡村治理绩效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之路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在具体的基层治理实践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充分发挥中坚青年干部的引领带动示范作用,促进村干部群体积极有效作为,增强基层组织治理能力。第二,构建老中青干部梯次配备的干部架构,不要过度追求村干部年轻化。第三,进一步优化青年干部的在地化培养机制。立足群众一线培养“实干型”青年干部,尤其是加强青年干部回应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实现个体性治理能力的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