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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风险抑或维持关系:审计师职级与关键审计事项披露

2024-02-21张呈张淑棋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审计质量客户关系

张呈 张淑棋

关键词:审计师职级;关键审计事项;法律责任风险;审计质量;客户关系

中图分类号:F23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626X(2024)01-0041-13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审计报告是审计师向资本市场传递信息的重要渠道,对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自2016年12月财政部出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以来,传统审计报告千篇一律的披露模式被打破,审计师对关键领域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与应对过程被公开,进一步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资本市场运行效率[1~4]。但是,随着审计报告改革的推进,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呈现出事项数量较少、信息内容趋同、持续增量信息较少等问题[5~7],引发监管部门及资本市场对审计报告改革效果持续性的担忧。那么,影响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现状的因素是什么?审计师披露较少关键审计事项的原因何在?厘清这些问题,才能持续提升审计报告信息含量,助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国内外学者对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经济后果进行了广泛研究。从投资者决策视角来看,Christensen等(2014)[8]、王艳艳等(2018)[1]以及Lennox等(2022)[9]考察了关键审计事项对审计报告沟通价值的影响。陈丽红等(2019)认为关键审计事项能为投资者评估公司风险提供决策有用的增量信息[10]。王木之和李丹(2019)指出关键审计事项能够促进个股信息融入市场[2]。史永和李思昊(2020)发现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显著抑制了股价崩盘风险[11]。赵玉洁等(2020)研究表明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影响股权融资成本[12]。在分析师预测方面,赵刚等(2019)[13]、刘圻等(2020)[14]发现关键审计事项准则提高了分析师预测准确性。从债权人决策视角来看,姜丽莎等(2020)指出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影响债务融资成本[15]。从审计师行为视角来看,关键审计事项促使审计师更加谨慎执业,进而影响审计质量[16~17]与审计收费[18]。然而,针对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影响因素,现有研究成果较少。阚京华和曹淑颖(2018)指出客户风险与关键审计事项数量密切相关[19]。陈丽红等(2021)發现行业专家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更充分[20]。田高良等(2021)认为不同事务所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各具风格[21]。张婷和张敦力(2023)的研究表明当被审计单位存在舞弊迹象时,审计师会披露更多差异化的关键审计事项[22]。耀友福和周兰(2023)发现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越高,审计师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数目越多、风险匹配度较高[23]。上述文献从客户特征、审计师行业专长以及事务所层面解释了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现状,但在同一事务所内部,不同职级审计师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是否存在差异,其动机是否相同?现有文献尚未提及,这为本文留下了研究机会。

为此,本文基于2017-2021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审计师职级对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影响,研究发现:审计师职级越高,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越少;上述影响在法制化程度高、“十大”事务所审计的情况下更显著。进一步研究发现:对职级高的审计师而言,较少的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并未导致审计质量下降,也未显著降低客户变更事务所的概率;但对于职级低的审计师而言,较少的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与审计质量降低、客户关系维持密切相关。研究结论整体表明:在事务所内部不同职级审计师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动机存在差异,职级高的审计师通过披露关键审计事项降低法律责任风险及其引发的潜在声誉损失、经济损失;而职级低的审计师可能利用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维持客户关系。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从审计师个人特征层面,拓展了关键审计事项影响因素领域的研究。随着关键审计事项准则实施经济后果的研究不断深入[1~4,8,16],学者们开始尝试从不同维度探究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影响因素。但是,已有研究主要考察客户自身风险[19,22~23]以及审计师专业胜任能力[20~21]对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影响,并未关注不同职级审计师在声誉风险、法律责任风险等方面的差异,没有细分不同职级审计师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动机。本文研究审计师职级对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影响,深入挖掘不同职级审计师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动机,对关键审计事项影响因素领域的文献作出了重要补充。第二,本文发现法律责任风险、声誉风险以及客户解约风险是审计师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时考虑的重要因素,审计师会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减少披露关键审计事项,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关键审计事项数量普遍较少的原因,有助于资本市场深入了解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现状。第三,本文提示监管部门关注不同职级审计师的审计风险及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决策,可以为监管部门完善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助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一)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与审计师法律责任风险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以下简称“关键审计事项准则”)的规定:关键审计事项是本期审计中最为重要的事项,包括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领域、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的领域以及本期重大交易和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描述相关事项的影响以及审计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信息打开了审计师执业过程的“黑箱”,促使审计过程透明度提高[24],进而影响信息使用者对审计师法律责任风险的感知[25]。

一方面,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会降低审计师法律责任风险。首先,关键审计事项能够发挥“风险预警”作用[25],提醒信息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中的高风险领域。有限关注理论认为,信息使用者的关注是有限的[8]。面对纷繁复杂的资料与信息,如何将有限的精力快速集中到重要事项上十分重要。关键审计事项是审计师从与管理层、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挑选出来的本期审计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事项,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在浩如烟海的讯息中快速锁定财务报表中高风险领域,正确评估公司风险、谨慎决策,从而减轻其对审计师的法律责任感知,降低审计师法律责任风险。其次,关键审计事项揭示了审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与应对,能够反映出审计师的勤勉尽责[26]。如果未来发生审计失败,关键审计事项信息可能发挥一定程度的“免责”功能[27],从而减轻利益相关者对审计师的法律责任感知[25]。在此情形下,审计师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越多,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越低。

另一方面,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会增加审计师法律责任风险[28~29]。关键审计事项揭示了审计师的执业过程,有利于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审计师的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一旦审计失败,关键审计事项信息将成为利益相关者起诉审计师的重要依据。根据罪责控制理论,不恰当的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特别是当关键审计事项后来被发现存在重大错报时,更可能引发信息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及执业谨慎性的质疑[30]。他们会认为:既然审计师已经关注到了相关事项,那么为何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风险,为什么财务报表中依然存在重大错报?这种质疑会增加信息使用者对审计师法律责任的感知,导致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风险增加[28]。在此情形下,审计师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越多,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越高。

(二)审计师职级与关键审计事项披露

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组织架构比较复杂,不同类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层级各具特点。以合伙型事务所为例,会计师事务所内部通常包括首席合伙人、高级合伙人、部门经理、审计助理等不同职级。首席合伙人与高级合伙人全面负责事务所工作,处理和决策所有重大事项;部门经理负责与委托人就审计报告或审计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协商,直接监督和管理审计工作;审计助理协助部门经理完成被分派的审计任务。不同职级的审计师掌握的资源和权力存在差异。一般而言,审计师职级越高,拥有的权力越大,掌握的资源越丰富[31]。这也就意味着,职级高的审计师在被起诉时,可能造成的声誉损失和经济损失更大。从声誉损失来看,一旦审计师被认为存在过失或欺诈,将损坏审计师声誉,进而导致客户流失、收费下降等不利影响[32]。而通常情况下,职级高的审计师会分配给大客户[33],大客户流失会带来更大额的审计收费下降、更可能引发其他客户解约,从而带来较大的声誉损失。从经济损失来看,审计失败将影响审计师晋升与职业发展,包括审计师失去现有权力及资源甚至被解聘的损失,以及审计师难以再次获得同等地位和权力造成的损失[31]。显然,审计师职级越高,面临的潜在经济损失越大。因此,相较于职级低的审计师,职级高的审计师更有动机规避法律责任风险,以降低潜在的声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结合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来看,如果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得越多,越有助于降低(提高)法律责任风险,则职级高的审计师会披露更多(少)的关键审计事项。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对立假设:

假设1a:审计师职级越高,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越多。

假设1b:审计师职级越高,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越少。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为检验审计师职级对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影响,构建如下研究模型:

其中,被解释变量(KAM_Num)用新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数量(KAM_N)加1取对数表示。解释变量为审计师职级(Manager),借鉴申慧慧(2021)的研究[31],如果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中的职级有质控、总审、复核、所长、负责人、总监、高级、主任、部长字样,则认定为职级高的审计师(高级经理以上级别的审计师),此时变量Manager取1,否则认定为职级低的审计师(高级经理以下级别的审计师),变量Manager取0。

在模型中引入如下控制变量: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盈利能力(ROA)、销售收入增长率(Growth)、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事务所变更(Switch)、事务所类型(Big4)、审计师学历(Degree)、审计师经验(Experience)。此外,增加行业、年份虚拟变量,以控制相关因素的干扰。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由于国泰安数据库中注册会计师个人数据是从2017年开始的,因此本文以2017-2021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基础,剔除金融行业以及ST、*ST上市公司样本,剔除注册会计师的重名数据,剔除关键审计事项、控制变量缺失的样本,最终得到“公司-年-审计师”数据共25983个,并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前后1%水平的缩尾处理。本文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报告了描述性统计的结果。其中,关键审计事項数量(KAM_N)的均值为2.057,标准差为0.643,与路军和张金丹(2018)[6]的统计结果相近。审计师职级(Manager)均值为0.219,表明样本中大约有21.9%的签字审计师达到高级经理及以上级别。资产规模(Size)的均值为22.348,标准差为1.312,说明不同企业资产规模存在较大差异。资产负债率(Lev)的均值为0.423,表明样本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2.3%。总资产收益率(ROA)的均值为0.032,意味着样本公司均有一定盈利能力。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的均值为0.332,标准差为0.144,说明不同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存在差异。成长能力(Growth)的均值为0.150,表示样本公司当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了约15%。事务所变更(Switch)的均值为0.100,说明有10%的公司发生了事务所变更。事务所类型(Big4)的均值为0.060,表示大约6%的公司聘请了“四大”进行审计。审计师执业年限(Ex?perience)的均值为2.489,说明平均签字年限为12(e2.489)年。审计师学历(Degree)的均值为0.116,说明大约11.6%的审计师获得了硕士以上学历。

(二)回归结果分析

表3报告了审计师职级对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影响。列(1)不增加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变量Manager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列(2)增加控制变更的情况下,变量Manager的回归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审计师职级越高,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越少。因此,假设1a不成立,假设1b得到证明,即相较于职级低的审计师,职级高的审计师为了避免因披露不恰当关键审计事项引发的法律责任风险,以及潜在声誉损失、经济损失,倾向于少披露关键审计事项。

(三)稳健性检验

第一,增加控制变量。关键审计事项是审计师与管理层、治理层沟通之后的结果,公司治理层面的因素会影响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为此,本文在控制变量中增加两个公司治理层面的变量:一是两职合一(Dual),若上市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由同一人兼任,则取1,反之取0;二是四委会数量(Decimal),即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立个数,重新代入模型(1)回归。回归结果如表4列(1)显示:审计师职级(Manager)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在增加控制变量之后,研究结论仍然是稳健的。

第二,调整样本区间。我国关键审计事项准则于2017年1月1日起率先在A+H股公司试点,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其他上市公司全面实施。考虑到年报审计的滞后性,我国大多数A股上市公司在2017年年报中首次披露关键审计事项。为了排除政策实施第一年审计师之间模仿效应的干扰,本文将2017年样本数据剔除,利用2018年之后的样本进行回归。表4列(2)回归结果显示,变量Manager的回归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已有结论依然成立。

第三,内生性检验。低风险客户可能基于声誉的考虑,要求事务所分配职级高的审计师对其进行审计,而低风险客户往往关键审计事项较少[19]。因此,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与审计师职级之间存在因自选择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利用Heckman两阶段回归缓解上述内生性问题,表4列(3)中回归结果显示,变量Manager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已有结论依然成立。

(四)异质性分析

1. 区分法律环境

不同法律环境下,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存在差异。地区法制化程度越高,投资者维权意识越强,审计师被起诉的概率较大,相应的法律责任风险更高。根据前文逻辑,在此情形下,职级高的审计师披露不恰当关键审计事项之后,因法律诉讼带来的潜在声誉损失、经济损失相应也会更大。因此,职级高的审计师将会更加谨慎,从而披露更少的关键审计事项。而在法制化程度较低的地区,审计师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相对较小,披露不恰当关键审计事项可能引发的潜在损失相对较小,从而职级高的审计师通过披露关键审计事项规避法律责任风险的动机将大大减弱。因此,本文预期审计师职级对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影响在法制化程度高的地区更加显著。

本文利用樊纲市场化指数中的细分指标“维护市场的法治环境”得分度量地区法制化程度,并按其中位数将样本公司划分为法制化程度高、低两组,分别代入模型(1)回归。如表5所示:列(1)变量Manager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列(2)变量Manager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说明职级高的审计师,对处于法制化程度较高地区的上市公司披露了更少的关键审计事项。

2. 区分事务所类型

通常认为,来自大所的审计师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声誉风险更大。因此,相较于小所的高职级审计师,大所的高职级审计师利用关键审计事项披露降低法律责任风险的动机更强。前文研究发现,职级高的审计师倾向于减少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减轻因披露不恰当关键审计事项引发的潜在法律责任风险及其他损失。因此,本文预期审计师职级与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负相关关系,在大所中更加显著。

为了验证上述猜想,本文按照中注协规定的事务所综合排名,将排名前十的事务所认定为大所,并将样本划分为“十大”、非“十大”两组分别进行回归。表5的回归结果显示:列(3)中变量Manager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列(4)变量Manager的回归系数不显著,意味着来自于“十大”职级较高的审计师更倾向于少披露关键审计事项。

五、进一步研究

(一)职级高的审计师披露较少关键审计事项后,审计质量是否受损

前文研究结果显示:相较于职级低的审计师,高职级审计师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更少。那么,这种披露是否以牺牲审计质量为代价?如果是,那么高职级审计师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越少,对应的审计质量将会越差。如果否,那么上述高职级审计师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数量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将不成立。为此,本文构建研究模型(2),进一步检验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具体模型如下:

其中,变量absDA为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利用按照修正琼斯模型(Dechow等,1995)計算的上市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34]来表示。通常认为被审计单位上市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越小,盈余管理程度越小,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盈余管理的抑制程度越大,审计质量越好;反之,审计质量越差。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数量(KAM_ Num)的定义同上。为了控制其他因素的干扰,在模型中增加如下控制变量: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盈利能力(ROA)、销售收入增长率(Growth)、两职合一(Dual)、是否国企(SOE)、四委会数量(Decimal)、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事务所类型(Big4)、上期审计意见类型(MAOl)、审计延迟(Delay)、审计师学历(Degree)和审计师经验(Experience)。其中,上期审计意见类型(MAOl)表示上市公司在上期年报审计中是否收到非无保留意见,若是取1,反之取0;审计延迟(Delay)采用审计报告日与资产负债表日之间的天数间隔取对数衡量。其他变量的定义与模型(1)一致。

表6报告了审计师职级、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与审计质量的回归结果。列(1)利用职级低的审计师进行回归时,变量KAM_Num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对职级低的审计师而言,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越多(少),被审计单位的盈余管理程度越低(高),审计质量越好(差)。这与陈丽红等(2019)[10]研究结论结论一致。列(2)利用职级高的审计师进行回归时,变量KAM_Num的回归系数不显著,意味着对职级高的审计师而言,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数量的减少,并未带来审计质量的显著下降,说明高职级审计师在披露较少的关键审计事项时,并未损害审计质量。可能的原因在于:职级高的审计师,专业胜任能力更强,能够更加精准地识别被审计单位高风险领域,只关注少数高风险领域便可将审计风险降低。

(二)职级高的审计师披露较少关键审计事项,有利于维持客户关系吗

较为充分的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往往意味着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较多,能够传递出的增量风险信息越丰富,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影响越大[1]。被审计单位,特别是高风险客户,有动机游说审计师减少关键审计事项披露,以隐藏自身的风险[35]。此时,如果审计师向客户妥协并减少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更可能得到客户续聘。那么,职级高的审计师在披露较少的关键审计事项之后,是否会显著降低客户解约风险呢?本文构建研究模型(3)进行检验。

模型中变量Switch表示下一期被审计单位是否发生事务所变更,若是取1,反之取0。模型(3)中控制变量包括: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盈利能力(ROA)、销售收入增长率(Growth)、是否国企(SOE)、两职合一(Dual)、四委会数量(Decimal)、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事务所类型(Big4)、上市公司是否受罚(Violat:若是取1 ,反之取0)、上期审计意见类型(MAOl)以及上市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absDA)。相关变量的定义同上。

表7列(1)利用职级低的审计师进行回归时,变量KAM_Num的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对于职级低的审计师而言,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越多(少),下一年发生事务所变更的概率越大(小),即较少的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有助于维持客户关系。列(2)利用职级高的审计师进行回归时,变量KAM_Num的系数不显著,说明对于职级高的审计师而言,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并未显著影响客户变更事务所的概率。回归结果说明职级低的审计师更有动机通过减少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维持客户关系。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

自新审计报告改革实施以来,审计执业过程的“黑箱”被打开。审计师通过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揭示被审计单位的高风险领域,有效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促进资本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是,随着审计报告改革的推进,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呈现出事项数量较少、信息内容趋同、持续增量信息较少等问题,引发监管部门对审计报告改革效果持续性的担忧。深入挖掘审计师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动机,有助于识别导致当前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现状的深层次原因,持续提升审计报告决策价值。

本文利用2017-2021年A股上市公司數据,实证检验审计师职级对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影响,研究发现:审计师职级越高,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越少,上述关系在法制化程度高、“十大”审计时更显著。进一步研究发现:当职级高的审计师披露较少关键审计事项时,审计质量并未显著下降;当职级低的审计师披露较少关键审计事项时,客户解约风险显著降低。说明减轻法律责任风险及潜在声誉损失、经济损失,是职级高的审计师减少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主要动机,而维持客户关系是职级低的审计师减少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主要动机。

为持续提升审计报告的决策价值,本文提出如下建议:第一,监管部门应当重视不同职级审计师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动机,特别是低职级审计师披露较少关键审计事项时,要恰当评估审计师与客户合谋的风险。由于低职级审计师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越多,被客户解约的概率越大,因此,当职级低的审计师披露较少关键审计事项时,监管部门应当谨慎评估其风险,考虑是否存在审计师为维持客户关系向被审计单位妥协、甚至与客户串通舞弊的可能。第二,建议事务所在进行质量管理时,重点选择低职级审计师所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较少的公司进行检查、复核,以合理控制审计风险。对职级低的审计师而言,较少的关键审计事项披露通常伴随着更差的审计质量,这意味着低职级审计师更可能通过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对审计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进行掩盖。因此,对于审计师职级低且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数量少的年报审计项目,事务所应当提供更多的监督与复核,以控制审计风险。第三,出台相关准则完善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数量与审计报告决策价值密切相关,通常来说,关键审计事项越多,审计报告的决策价值越大。但目前无论是高职级还是低职级的审计师,都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减少披露关键审计事项,影响审计报告决策价值。建议准则制定部门完善关键审计事项准则及其指引,对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数量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审计师增加关键审计事项披露数量。

(责任编辑: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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