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艺术审美中书法主客体感知的复杂性探究

2024-02-18颜兰华

美与时代·美术学刊 2024年12期
关键词:笔墨

摘 要:从审美的主客体感知角度探究艺术审美中感知的联动和美感的丰富,围绕书法艺术审美复杂性的现象和本质,通过分析在结体的空间美和线条的意义美中瞥得的书法艺术审美的维度,探讨创作者和观者实现共鸣的审美效果。

关键词:审美感知;书法意象;笔墨;抽象美

基金项目:本文系长沙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碑刻书法的图像意义研究”(2019csskkt46)研究成果。

审书法之美,不仅是从视觉到心理的体验,更具有独特的滋养。书法艺术有别于其他门类的视觉艺术之处,在于作品是中国文字的内容与传统哲学思想由笔墨集于一体之后进行呈现的,通常超越审美客体。经过千百年流传下来的经典书法作品,展示的不单是字画形态,更是经历史淘洗沉淀下来的风骨和情怀,即所谓灵魂深处的暗合。书法艺术之美除了笔墨结体等外在的形的层面外,更多的在于传承了中国传统审美哲学,观者能从中获得视觉愉悦和情感触动,甚至人生感悟,这使得书法艺术走向更纯粹的审美和体悟。基于此,书法审美也成了对审美主客体有更高要求的艺术形式。那么书法审美活动中,如何借由感知来实现审美呢?

一、书法审美过程中感知的体现和联动

所有的书写,本质上都起源于生活感知,再上升到超越物质的精神得以传承。当这些感知发生觉知的转移并运用在书法书写上,既有了共同熟悉的常识性文字认可,也有了自然和人文意义的延伸。在这基础上的书法审美有了可联通的感知和共鸣的基础。而感官间的“共通性”也对应西方美学中的“联觉”概念,即身体各个感官融会贯通,一齐感知书写内外的状态。书法艺术由文字的认知感官向其意象感官转换,达到整体的审美认知。像书法笔画的横、撇、竖、捺的取法来源于自然,如《笔阵图》对笔画的意象审美阐述有横画如“千里阵云”、撇画如“陆断犀象”等,正是通过在客体之间达成审美意义的连接,呈现物象之间的一体联系。

当然,在审美活动中,人们是通过感官及其常识经验、文化地域等,进行书法艺术作品的沟通,使得书法视觉艺术借由通感达成的体验,实现观者精神的愉悦和书法艺术作品自身意义的升华。如中国人将佛家“六根说”中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感对事物的感受加以联系,从而感知到艺术类作品,观众在欣赏时也同样无意识地将六感相连接而形成对作品的审美认知。典型的有对于中国传统视觉作品的艺术感知,人们在视觉上看到书法作品的线条、墨色和章法留白在纸上游走,感受到其有如无声的音乐。人们能够通过感官的联通做到感觉系统的“转移”,感知到各感官觉知作用下的“艺术通感”,得到多维丰富的联想和呈现。因此,艺术审美感知中,全身心的感觉会被外在冲击而调动起来。德国美学家费歇尔也认为人的感官功能不可能是孤立的,“它们是一个感官的分枝,多少能够相互代替,一个感官响了,另一个感官作为回忆、作为和声、作为看不见的象征,也就引起了共鸣,这样,即使是次要的感官,也没有被排除在外”。由此可见,感知的共鸣是在各感官的联动下唤起人的感觉系统里其他感官对作品意象的感知。这和人们听到音乐会感知节奏、看到舞蹈会情不自禁地摇摆身体类似。

二、书法审美过程中主客体感知叠加的复杂性

审美主体对客体的感知,有多个维度的复杂性。书法审美是一项集合审美主体多感知的艺术审美活动。审美客体的创作者,通过对客观对象的总体感知与创作表现的创造性活动,把内心的情感、思想与形式、技巧提炼融合,形成一个具有形式美感的书写作品,赋予其多样的审美意义和价值,从而让另一审美主体——观众得到美的感知。

首先,书法审美过程中无论是创作主体还是观赏主体,都是具有不同审美感知和审美素养的人,而个人的审美趣味和审美品位受到家庭、文化水平、职业乃至生活方式和人生经历等多方面的影响。不管是在创造美,还是欣赏美或认识美,作为审美主体的人与审美客体之间都存在着审美关系,这就关乎审美客体本身的复杂性。对各个审美主体从视觉到心理的冲击或刺激效果,审美主体或敏感,或无感。其间,审美的差异性就不可避免。在不同时间和空间状态,同一个审美客体给不同的审美主体甚至给同一审美主体带来的审美感知都有可能存在差异。这是审美主体复杂性的叠加,同时也丰富了审美的体验和呈现。

其次,书法作品作为视觉艺术的代表,是典型的审美客体之一。其审美的复杂性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书法艺术本身的审美复杂性,简而言之,其笔墨和材质交融后的各种变化的叠加,既有精心营造,也有偶然生发之美;二是其从早期的强调书写功能,转变到魏晋后追求独立审美的状态,之后更有众多创作个体在书法作品中注入了自己的理解和经验以及不同的文化社会背景,这就使书法作品产生了不同的表现方式和效果,因而书法作品必定涵盖和展示了不同意义的美;三是不同字体本身的美感丰富性,也会糅合不同的复杂性表现。

最后,书法审美的复杂性还在于毛笔书写时的复杂。作为书法创作的主体,书写者在书写过程中的笔墨呈现出千变万化的状态,如行笔中笔毫的运用、铺毫的力道、落笔的藏收等细微处,它们既有外部形态的差别,又是性情和品位的呈现,既有书写者当下的情绪和思考,也体现其自身的文化底蕴和审美偏好。这些变化的复杂性,本身就决定了其审美的复杂性。其中,各审美主体对笔意的理解程度不同,会影响书法的表现,从而出现不同的审美意象和联想,比如万岁枯藤、老辣苍劲的笔意,让创作主体和观者均感受并体会到生命力和时间感。书法艺术中变化无穷的笔意不仅增加了线条表达的意象内涵,还丰富了书法线条的表现形式,充实了书法和线条的精神情感。

三、书法审美的感知和意象的丰富性

书法艺术的审美中,对应会出现各种审美意象,因此形成庞大的书法意象和语言表达体系,诸如线质的朴素、形态的自然遒劲、笔墨的枯湿润渴等等。这些书法艺术的审美情趣,都有其独立的审美价值,也在审美主体和书法之间建立了艺术通感的纽带。

在书法的视觉感知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大章法形式,以及线条形式和形态美,其次是结体的美、线质的美、留白空间的美,而纯粹的书法艺术之美,正在于其中线条质感的美、意境的美。书法艺术在进入纯粹审美感知后,会展现出令人难以忘怀的美感,在经典的书法作品中,甚至其中的单字所具有的纯粹之美都值得细细咀嚼,让人百看不厌。

书法艺术审美主要是借由文字和结体形态以及线条质感进行抽象呈现。作为书法艺术的一体两面,结体和线条一个向外呈现姿态美,一个向内承载意义美。

(一)结体的空间美

在中国书法中,书写内容以篆、隶、楷、行、草几大字体为主,其各自的字架空间各有特点,为书法艺术的创作和作品的审美注入了美的多样性,丰富了感官体验,升华了意义,也代表着各书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传承。篆书的结体大都偏方正规矩,有平衡的秩序美,笔画之间圆转通融,字形内外结构匀称,给人稳定感;隶书大都气势开张,蚕头燕尾,以平铺舒展为美;楷书自唐朝以来法度成熟,书写规则更趋清晰明确,结体的空间安排有序,因架构简单所以识别度和认可度较高;行、草的结体和空间最为变化莫测,其形式美更有趣味,自由书写的畅意给了审美新鲜的互动,其书写中笔意的发挥在法度和自由之间更为灵动。

结体空间细看有内外之分,外部是整体形态,内部笔画是局部,二者既融为一体,也各自为美。比如当整体字形求平稳时,有审美素养的创作者或书写者会在字内的点画之间求呼应或欹侧,形成内部空间的互动,通过动静结合来营造巧妙的对比之美。诸如此类的结体空间关系的变化和字势的或开或张、欹侧等造势的变化,其中的丰富性举不胜举,由此结体的内外美感也层出不穷。

当然,不论结体空间的外在形式如何变化,书法书写和表现的本质在于线(图1)。因为只有线在承载书写的外形和内在统一时,才会为书法的审美建立不一般的认知与阐释。

(二)线条的抽象美

美学家李泽厚曾说过,“在汉字形体获得了独立于符号意义”之后,“以其净化了的线条美……表现出和表达出种种形体姿态、情感意兴和气势力量,终于形成了中国特有的线的艺术——书法”。从意义角度上看,书法作品是被赋予了人格的,几乎所有的相关研究描述都把书法的美等同于人类的品质或精神。就书法艺术内容本身来说,线条才是书法艺术中最为重要的。文字作为真正抽象符号的线条,与中国书法的线条一结合,便有了观念感。线在视觉艺术中是极具抽象性、真正纯粹的,甚至无关具体的轮廓,它无法让人一眼就找出具体形态,因而线本身就富有象征的意味。

线在中国书法中,集中国文字的抽象概括造型于一身,具有典型的趋向形式和感知。在不同的形态下,线条能让人强烈感知力量、情绪甚至呼吸感,这是书法作品本身的生命情感。同时,书法中的线条的起行转收、圆留停驻等,都是书法艺术审美的内容,它们共同组成以线质为核心的整体审美。当然,其中最核心的是书法线条的美感。

线条去除外形后,留下的就是其本质,也可以叫质感。对于书法线的质感有不同维度的说辞,本文仅从书写和审美关系的角度来谈。作为审美主体,创作者和受众对书法线条的感知,以主观性占先。创作者借由线条这一客体表现书写文字和其延伸的意义,线条即在创作者的技法和情感等的作用下展现出一定的形式美感,让线质的抽象美既具体化,又蕴含哲学意义。书法作品的审美带有主体的审美指向,这就决定了其审美既带有个体性的特征,又有超出个体性的特征。创作者以线凝聚感情来传达深刻的含义,这蕴含在书写过程中的每一个细微动作中,比如起笔的藏锋,既是创作者控制毛笔笔锋的动作,也是书法作品的形态需要,更是含蓄和婉转的传统审美意义的体现,这一份感知会形成一种共识和审美通识。就如书法作品中有以“藏”为美,审美主体也会认可“不显山不露水”的“藏”是一种更优的人生和哲学态度,审美主客体的感知此刻是一体的。这既是来源于大众有基本一致的常识认知,也是审美倾向中,审美主体对质感及其背后的意义有或多或少趋同的追求。

另外,书法线条书写的美感,也因为笔墨和变化增加了微观的多样性。无论书法线条的形态还是其被赋予的观念,当线条中融入创作主体的既有笔墨技法,自然也有情绪意态时,就会形成独具主体个性的意象符号,创作者将心中所想所思通过线条的律动表现出来时,其意味融注于线条的形式之内,同时审美主体的情感、才学与知识涵养等,借由线条表达感性的意蕴和丰富情趣。即使进一步把线条从整体的形体中分离出来单独品味,线条仍具有很高的欣赏价值,因为创作者在书写线条时的行笔中给予的力度、方向,或者说其中抑扬顿挫的节奏本身是值得品味的。在书法审美中微观其形态,可以在双向感觉上达成共鸣。这也是书法之审美中对线条美的认知与敏锐,然后联想和延伸其意义。

作为书法审美主体,观者既在感受中得到书法结体、线条的审美享受和认同,也需对书法作品的内容意蕴、风格特色和价值等产生理性认知。因为书法艺术作品不仅有时空上的历史审美、时代审美的叠加积累,也有审美趣味和主流的美学观念的加入,让审美的对象不是物,而是意象,这是符合书法艺术审美观照的。

概而言之,书法创作过程中审美主体的创造性发挥,给了观者丰富多彩的形态与质感的吸引、感动等审美感知,既助力了书法表达的内外形式的自由度,也在成就书法作品本身和审美的多样性。

四、结语

中国传统书法艺术的审美主要是结合主体的心性,五感心性通达,才指向书法审美复杂面的统一。书写者的整体感知、心手合一,主要在于个人的审美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外显,书写的过程本身有复杂性,不同的审美客体给主体带来的感受也有不同程度的多面性。在“美不自美,因人而彰”时,除了外在时空环境等部分外,只有主客体的心性和心境统一,才能达成文化意义和内涵上的充分理解,从而统摄书法审美中的复杂性。

参考文献:

[1]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陈振濂.当代书法评价体系建设[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19.

作者简介:

颜兰华,硕士,长沙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艺术学。

猜你喜欢

笔墨
笔墨童年
石鲁笔墨之变
否定了笔墨中国画等于零
戎马铿锵 笔墨斑斓
笔墨厨神
笔墨厨神
笔墨问题答问——兼评“笔墨等于零”诸论
笔墨与笔墨经验:一个常新的话题
笔墨厨神
笔墨筑大雅 撇捺写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