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福柯权力理论的女性职场性骚扰及其解决
2024-01-29岳依泉
岳 依 泉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社会学院,伦敦 WC2A 2AE)
一、引言
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最早由美国法学家麦金农(Mackinnon)于1979年提出,是指处于权力不对等条件下强加的性要求,它包括语言的性暗示或戏弄、强行接触、做暧昧动作和以工作为威胁强迫员工发生性关系[1]。性骚扰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受害者大多是女性,相比较而言,多发生于学校和工作场所[2]。我国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性骚扰已经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唐灿于90年代初期就这个问题展开过调查,发现性骚扰普遍化存在并有日益扩大和严重化趋势,但会随着相关制度和法规的完善而得到改变和抑制[3]。
后现代主义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认为,如果能够对某一历史话语的重大遗迹做出知识考古学(archaeology of knowledge)的分析,则可以从话语和陈述的维度重构传统思想史甚至构建新的历史观[4],从而“在对古人知识的追忆中揭示现实世界存在、变异和扭曲的根源”[5]。他认为,“权利完全是一种非人格的、不可名状的力量,它独立于人类主体的行为和意向而运作”[6],他将“权力”引入社会机制之中,揭示出权力能够通过知识及其衍生出的制度规训人体,从而达到对人的控制机制。上世纪中后期以来,女性主义认识到,福柯的反本质主义理论倾向能够解决女性主体悖论的问题,并进一步挖掘了父权制对女性主体的建构,从而试图以福柯的理论视角分析当时社会所面临的问题。本文基于福柯的知识—人体—权力模型,分析职场中针对女性的性骚扰的运行机制,建立权力运行模型,并提出较为宏观的建议。
二、福柯权力理论及其与女性主义的关联
(一)福柯的权力理论
站在经验层面的立场上,福柯的权力理论不仅把权力和知识关联起来,更重要的是还把权力与性结合起来,研究现实社会活动中有关权力的设计和行使的策略、技术和运作,从中深刻揭示了欧洲社会自近代以来通过技术对人性和社会的压制。
1.权力、知识与身体
权力始终是福柯理论中的核心主题之一。在一般的政治理论中,权力总是作为强制性运作的核心来分析的,它指的是一方能够强制性地贯彻自己意志给另一方的机会和能力[7]。面对权力,福柯颠覆了传统的“压迫者—被压迫者”的司法权力观,他从权力的嵌刻入手来揭示权力与知识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他认为权力就是一种机制,并将这种机制归于具有强烈的工具理性特征,权力是支配而非统治,是分散的、多形态的和生产性的。很显然,这是一种后现代的权力观。在福柯那里,知识并不是分散的常识而是体系化的话语及其集合,是具有某种支配力量的话语体系,这种话语体系总是要以话语形式得以表现和展示。于是,知识和国家、社会之间就不再是对立的关系了。任何权力的拥有和行使,都不可能离开对知识的汲取、分配和保留。这样,“权力—知识”的基本形式得以建立,它们二者之间是一个持续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促成的过程。
权力之所以在对人的支配中占据重要作用,无疑与知识有着直接的关系。福柯明确指出:“如果不能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而如果不能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也就不可能会有任何知识。”[8]不仅如此,在加工权力关系的基础上,重新形成新的认识,也通过新型知识的形成与积累,促成权力效应的进一步扩大[8]251。很显然,这里的知识,只能是理性的产物。自启蒙时代后,理性主义成为了时代的主宰。笛卡尔说:“理性是天赋的,是人自然所拥有的”[9],由此可见,理性是本质的、超然的、绝对的,作为理性的载体的人同样具有了本质化、抽象化的特点。在人类思想史发展的长河中,这种认识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不过,素有浪漫主义风格的福柯,向欧洲文化传统发起了激烈的挑战,对欧洲人的理性观念进行了全方位的批判。他不能接受韦伯围绕理性化所建立起来的所有社会学[10],主张在历史维度与社会维度重新考察启蒙学者所谓的被包装为“理性”的知识和被建构起来的“理性的人”。
福柯把人体因素加入到“权力—知识”关系图谱中。对于人生的直接关注使他对于权力和知识的探究更加接近社会,也更加贴近生活。福柯所谓的人体其实指的就是社会生活中具体的人。人作为感性存在的各种经验活动总要受到种种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这也使得他的分析不仅具有厚重的历史社会学的气息,更具备政治社会学的情韵。
在福柯看来,知识对人体的规制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福柯关于临床医学史的研究发现:起初,人总是居于科学和知识之外的,对于医生来说,人体的“主观症状”并不在知识的领域中,而只是定义为需要认识的客体对象。可见,人最初是在科学和知识的视野之外。之后,人体通过语言符号呈现于科学之中,疾病成为人体病变的外在表现,医学症状通过医学语言得以描述。再到后来,人体完全被抛入科学的视野之中,科学的利剑和知识的模具便无情地入侵人体并进入人体了。
人的“疾病的‘实体’与病人的肉体之间的准确叠合,不过是一件历史的、暂时的事实”[11]。这种准确的叠合类似于某种“邂逅”,它的出现是19世纪的医学尤其是病理解剖学获得特权地位之后的事。正是通过“目视”,将医生的目光引向人体内部,试图通过探视人体的内部结构来“读出”机体的病灶,而这不过是在行使着全部权利的权力。自此,临床医学达成了对人体的控制,现代科学知识制约着我们的感性认识,控制着我们的身体,规训着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知识于是在二百年来一直构成规训我们经验的阴暗而坚实的网[11]222。福柯将权力渗透至个人的过程形象地描述为“权力的毛状形态”。于是便形成了“知识—人体—权力”的三维结构运作模型。
2.权力与性
在福柯关于权力理论的“微观物理学研究”[8]28中,权力的使用被视为一种策略、计谋和手段,人们能从中剥离出永远处于紧张状态的社会关系网络,这种关系网络不是统治阶级的特权。权力的实施会成为强加给“无权者”的禁锢,也会在后者反抗它的控制时对其实施压力。这样一来,权力关系就深入到社会深层,并对整个社会网络产生深刻影响。很显然,其分析的核心在于,“权力是如何通过‘反复灌输’作用于身体、举止及日常行为的,权力是如何把人的身体当作一种摆布的对象的。”[8]240于是,权力与性之间就产生了关联。
权利与性的关系是《性经验史》中的一个重要的主题。福柯认为,自18世纪以来,性话语加速泛滥,并且在形式和对象方面各不相同,它们不停地增长着。“性话语也在权力运作的范围内不断增加,权力机构煽动人们去谈性,并且谈的愈多愈好,权利当局还坚持要听到人们谈性,并且让性现身说法,发音准确,事无巨细。”[12]完全不要认为性是与权利毫无关系的倔强的冲动,它是权力的运作手段,并且是权力关系中手段最高强的要素之一[12]77。资产阶级为了稳定人口和国家的发展,将以生育为目的的异性恋行为定义为“正常的性行为”。由此,资产阶级的小家庭逐渐取代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贵族阶级,使得理性主义得以发扬。
(二)福柯权力理论的女性主义关联
“性之于女权主义如同劳动之于马克思主义一样。”也正如此,性之于女权主义就是被社会建构的事物[13]。女性主义是伴随着理性主义诞生的,因而不可避免的也带有主体化、抽象化的理性主义特征。启蒙运动构建了一套差异化的性别话语,辅之以近代科学话语的陈述,女性被构建为能力不如男性、具有天生的母职和歇斯底里的疯女人的主体。福柯对理性主义的本质化、主体化的反对自然而然成为女性主义破解主体化悖论(paradox)的有力武器。
福柯的权力理论是一个监控手段完全自动化的体系。这一理论总是将权力嵌刻于各种话语和制度性场域之中,他的“由下至上”的分析方法,能够将分散的制度性网络和话语分析纳入其中,并对社会科学的每一个领域与社会生活的几乎所有层面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由于“独特的福柯策略”[6]72聚焦于社会及个人生活的所有层面,更为关注分散而非中心化的权力形式,这就决定了这一理论和女性主义之间具有天然的关联。通过对福柯的知识—身体—权力模型支配女性的反思,能够为女性主义解构父权制的运作提供一条新的道路。本文便是基于福柯的知识—身体—权力模型,分析职场中的女性性骚扰现象,剖析其背后的权力运作原因和机制,并提出解决路径之选。
三、基于福柯权力理论的职场性骚扰分析
权力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系统之中,早在麦金农提出“性骚扰”概念时,就已经将性骚扰与男性对女性的权力联系起来。一般地看,支配和服从是权力的实质,支配和服从的基础在于支配者能够控制对于服从者而言比较重要的资源[14]。按照福柯的观点,尽管现代大理论所主张的维多利亚主义(Victorianism)导致了性压抑,但却带来了性话语的爆炸[15],这种话语则会通过权力表现出来。结合我们述论的职场特定场域,在男性对女性的性骚扰关系中包括上级对下级的性骚扰和同事之间的性骚扰。在这一过程中,父权制通过科学知识塑造了二元的性别标准,并通过对身体的控制以达成对个人和社会的支配。
(一)知识和社会建构了性别标准
广泛而言,在所有社会领域中都存在着统治关系。统治者总是将他们的价值观念强加给被统治者,被统治者则在不知不觉中参与到对于自身的统治之中。在福柯看来,现代社会的权力服从关系是借助于知识的力量,构建着看似中立的科学话语,并以科学化建构了一系列的标准以达成权力对个人的控制。
从宏观来看,父权制通过一系列的科学话语构建了女性“能力上较男性不足”“具有天然的母职”“易歇斯底里”等主体形象。近代医学认为,子宫是女性不如男性的根本原因,弗洛伊德更是通过其精神分析中所谓的“阳具羡慕理论”用科学话语控制了女性。在现代社会中,所谓的“神经科学”认为男性与女性在大脑构造上存在不同,并认为男性更适合理性的、脑力的工作,而女性适合家务、更偏向于机械的、重复性的劳动。这一知识构建的标准在职场活动中的直观体现就是:男性更多地从事管理等高质量的工作,而女性则更多地处于被管理和服从的位置。同时,在现代性科学的规范下,社会对正常行为的普遍认识是男女之间的行为也要符合社会认可的基本的规范模式,女性参与交往的基本模式往往被构建为被动的客体。布尔迪厄从地中海卡比利亚社会的人类学研究出发,认为整个社会秩序就像一架巨大的象征机器在不停地运转着,它建立在男性统治的基础之上,这通过劳动的性别分工、空间结构和时间结构等得以体现出来。“社会世界把身体构造为性别显示及性别的观念和区分原则的拥有者。”[16]这样,性别之间的自然区分就成为一种人为的社会建构。男性统治其实并不是天经地义和自然而然的,而是一种历史构造的产物。
于是,女性听话、被动和男性攻击性的、主动的社会性别标准便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渗透于每一个微观系统,并达成了对身体的控制。潘绥铭等学者认为,社会对性关系的规范是通过女性来完成的[17]。日本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在《厌女》中也指出,那些所谓的男性其实是需要依靠女性才能成为标准的男性[18],通过对女性的客体化、对象化,贬低女性以成为社会认可的男性。
从微观来看,作为社会系统之一的工作场所也被这种男性文化所支配。男女之间的统治关系不仅存在于全部社会空间中,同样也存在于学校教育空间和职场劳动世界中,这会使男女之间的统治关系更加清晰地显现出来[16]150。职场文化总是难能摆脱宏观社会文化的烙印,如果我们将分析聚焦于一个男权制文化较为盛行的单位中(见图一),则在该工作环境之中,“厌女”文化自然会盛行,男性需要凭借对女性的性别霸凌以获得“成为男人”的表征,女性的行为表现则通过“听话”“隐忍”而成为这种文化的帮凶。在结构式的侵扰之下,这样的工作场所很容易滋生出并进而形成男性骚扰女性的制度(当然,它总是体现为非正式制度),而这一制度一旦形成则会对其职场文化有着强化作用。逐渐地,这种微观的权力结构也会反作用于社会,也使得男性统治得到巩固和加强。难怪在布尔迪厄看来,如果说,男性统治最不可辩驳的地点是家庭,那么在家庭中其作用的象征力量的持续化和永久化原则,则基本上处于家庭之外,它存在于学校、社会机构以及它们特有的公开或隐蔽的、官方或非官方的其他活动之中[16]170。可以认为,社会通过所谓“男子气概”支配男性在职场中(事实上,这并不只限于职场,而是在于社会的各个系统乃至整个社会)霸凌、骚扰女性,通过“女性特质”支配女性隐忍男性的霸凌与支配。
图1 职场性骚扰微观、宏观系统权力运作图注:社会宏观系统也在构建着作为主体的男性和女性
(二)权力支配男女身体
女性——当然也包括男性——都是被“社会”(而非“自然”)所塑造[19]。女权主义认为,福柯的权力理论能揭示父权制如何通过控制女性的身体以规训女性。桑德拉·巴特基(Sandra Bartky)指出了三种规训女性身体的方式:第一,身体的尺寸,即女性的身材要求随着父权制的变化而变化;第二,身体的装饰性,即女性的身体必须做到诸如化妆、首饰、皮肤管理、穿搭等对身体的装饰;第三,身体的姿势,即社会对女性的姿势、动作、表情有着更为严苛的限制[20]。事实上,这三种方式都离不开对女性身体的权力支配。
布尔迪厄指出,即便那些身处高位的妇女,她们在某种程度上必须以在家庭方面和象征财产经济方面不那么“成功”来为这种职业成功“付出代价”,性别统治的结构关系的真实性由此可见一斑[16]146。在职场中,对女性身体的控制更多的是通过服装和动作来实现的,这两者之间具有连贯的逻辑关系。在部分行业特别是服务业中,女性被要求穿着正式的裙装,同时需要长时间穿着高跟鞋。裙装和高跟鞋的功能是一致的,它们都能使女性看起来更加端庄得体,这两者都是对女性无形的束缚,它们无时不刻地提醒女性注意自己的身份。由此,对服装的控制进而发展为对姿态的控制:女性不能够在身着裙装的状态下随意动作,不能在穿着高跟鞋的情况下奔跑,部分姿势(例如分开双腿而坐、俯身等)都被染上了“不守规矩”和“浪荡”的意味。而部分服饰(例如空姐制服)被沾染上了浓厚的女性职业意味,这种文化的建构又反作用于穿着制服的女性,使她们成为了性的客体,成为凝视的对象,并时常招致来自男性的语言甚至行为的侵扰。不少学者在分析权力对身体的控制时总会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男性身体的控制,这是不全面的。事实上,权力在男性身体上的支配会移化为对女性或者说女性符号的性冲动。上野千鹤子曾经揭露并批判了男性被女性符号“驯化”的事实[18]15~22。男性对女性符号的青睐又影响着职场对女性的着装要求,由此便进行了更深一步的规训,这会使性骚扰中的权力结构逐步稳固并加深(见图二)。
图2 权力规训身体运作图注:实线表示直接作用,虚线表示间接作用。
四、女性职场性骚扰的解决之选
权力与话语的有机结合能有效地改变生存策略。权力有一个最为重要的功能,那就是它能赋予生命以各种各样的权利[9]244。在曾经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女性还是被置于家庭生活的圈子里,但这种研究视角由于妇女运动和以妇女为中心的学术研究而受到挑战[21]。女性主义是基于女性中心视角,以女性处境和经验为起点的思想体系,它总是女性独特的角度出发描述以及批判性地评估社会世界[15]161。尽管女性主义的兴起有助于逐渐打破男性权力与限制女性职业发展之间的逻辑联系,但是,男性作为性的主体进行相互确认的仪式性交谈[18]23并没有消除,针对女性的职场性骚扰依旧存在,对社会性别问题视而不见、对女性所面临的问题持故步自封和敌视的态度依然是长期存在的现实问题[21]190。性别平等不会自动得以解决和消除,打破沉默需要通过行动者意识的自觉及其集体行动和制度性变革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一)唤醒女性的主体意识
针对唤醒女性的自我意识,英国现代女权主义奠基人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曾经指出,“最理想的教育,应该是为增强体质和培养精神而精心筹划的理性锻炼。或者换句话说,就是要使个人获得独立自强的品德习惯。”[22]福柯自创的“全景敞视主义(panopticism)”一词借助于“全景敞视建筑(panopticon)”和“规训社会”来阐释人们如何受制于权力[8]219~255。其实,在现代社会中,男性文化对女性的规训更为隐蔽复杂,靓丽的服装、精致的妆容很多都带有浓重的男性凝视色彩。男性文化通过复杂的方式支配女性,在职场中,将性骚扰正常化、隐蔽化,而深陷于其中的女性受害者往往会由于一系列将男性文化规则自我内化的方式来合理化性骚扰。因此,应对工作场所中的性骚扰,不仅要追究施害者的责任,更要唤醒受害者的自主意识,同时必须强调政府、组织等相关责任人的积极行动[23]。如果女性一直认为自己是“不勇敢的人”“懦弱的人”“无能的人”,一言以蔽之,是“不能成为主体的人”,则永远难以逃避作为别人支配对象的属性[18]227。
(二)解构男性文化对男性自身的“桎梏”
要从根本上消除职场性骚扰,仅有主体意识的唤醒和自觉是远远不够的,只有被困者的境遇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和解放,也就是她们受压制的条件被消灭,真正的男女平等和社会平等才能实现。长期以来,性骚扰被常态化、正当化和无形化,被视为工作和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部分男性由于父权制的桎梏未能意识到性骚扰及其危害。职场性骚扰的防治不能够仅依靠受害者的积极努力,更应当注重对“加害者”的预防教育。此,即为男性文化对男性自身“桎梏”的解构。
“女性解放”争取的事对“女性阶层的解放”[13]55。女性主义兴起的原因和目的就在于保护和增强女性权利,这自然和平等意识的产生和自由、民主的社会秩序改革相关[24]。以福柯的视野来分析,权力始终以不同的方式铭刻在个体身上,当对它的约束和制约通过身体运动表现出来时,道德准则的作用需要得以发挥[9]241。诚然,权力存在于社会身体的每一个点之间,在男性和女性之间,这些微观系统是具体的、不断变化的,是统治权力赖以扎根的土壤。权力对于性的控制,其实质在于“权力的色情化”[18]211。而要消除这一控制,就需要解构父权制对男性的桎梏。只有当明确意识到权力对于个体的支配之后,我们才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以解构权力对主体的构建,这不仅是破解女性职场性骚扰的之道,更是促进性别平等和女性解放的良方。
(三)不断完善现行法律法规
2005年8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制止职场性骚扰,该立法举措具有开创性。2018年《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三篇“人格权”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投诉、处置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了目前对性骚扰的定义及特征。2021年12月20日提请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例举了性骚扰常见的形式。
应该看到,中国在立法禁止职场性骚扰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针对职场性骚扰的定义愈发清晰和明确,对职场性骚扰的具体表现形式的规定也更加具体化。同时,我国相关立法也开始注重对受害者的救济。不过,在具体的司法实践领域中,职场性骚扰法律规制体系仍然存在着立案难、证明难、赔偿难等较为明显的短板[25]。同时,对职场性骚扰的立法依旧没有跳脱出对主体的建构,更多的是对加害者的处罚。总的来说,对防治性骚扰的本土化研究的任务还很艰巨,这既要有国际视野,更要立足中国国情和本土实践,不断探寻具有中国特色的防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