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体育学的构建基础、基本定位与体系设想
2024-01-28钟亚平吴彰忠陈佩杰
钟亚平,吴彰忠,陈佩杰
(1. 武汉体育学院 体育大数据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2. 湖北省运动与健康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3. 上海体育大学 运动健康学院,上海 200438)
2023 年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优化基础学科建设布局,支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冷门学科和薄弱学科发展,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跨学科交叉研究,构筑全面均衡发展的高质量学科体系。当前,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语境下,数字中国和体育强国战略加速推进,“数字+体育”的融合已成必然,与数字体育相关的协作组织、学术会议、科研平台、产业博览会相继成立或举办,数字体育的理论研究(如概念内涵、功能特征、治理逻辑等)不断推进、实践应用(如智慧健身、数字训练、数字运动、虚拟赛事、数字体育营销等)持续拓展,为加快建设体育强国提供了新动力、新引擎,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创造了新方法、新途径。
在此背景下,以“关注体育发展实际、解决体育现实问题”为逻辑起点和研究使命的中国特色体育学自主知识体系理应给予数字体育更多关注和空间。然而,现实中数字体育尚无明确的学科归属,这可能导致其理论研究难以深入、人才培养缺乏载体、实践应用不可持续,进而影响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时代进程。基于此,本文立足数字时代的宏观背景,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视角出发,提出构建数字体育学的设想,并运用新兴交叉学科构建的基本逻辑,系统探讨数字体育学的设立必要性、构建基础、基本定位及其框架体系,以期为数字体育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人才培养提供参考。
1 数字体育学设立的必要性
1.1 推动数字体育高质量发展之需
在新发展阶段,伴随数字中国、体育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数字技术与体育业务(全民健身、运动训练、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体育科教等)深度融合应用的趋势愈发明显,数字体育新产品、新应用、新场景不断涌现,有力推动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等领域发展的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然而,科学技术的“双刃剑效应”使得数字体育在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同时,也可能引发数据杀熟、数据风险、数据孤岛、数字鸿沟、技术垄断、隐私泄露等“技术失范”行为。面对数字化转型全域渗透的新趋势、新挑战,数字体育良性、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全局性、系统性、方向性的理论与方法加以引导和规治,构建数字体育学有利于数字体育领域开展有组织的科研,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为解决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1.2 完善体育学自主知识体系之需
体育学为解决现实中的体育问题而生,其应用性学科特征要求体育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关照体育实际,并结合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在数字时代背景下,“数字奥运”“数字教练”“数字运动”“数字体育藏品”等新兴数字体育概念术语和应用场景不断涌现,深刻变革了体育活动的主客体形态、实践过程、发展空间、组织方式和产业形态,数字体育的多学科交叉融合特性对强调“在场参与”与“具身体验”的传统体育学研究范式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在极大程度上拓展了体育学的知识体系[1]。然而,现实中数字体育尚无明确的学科归属,这种“游离”状态不仅制约了数字体育自身知识体系的构建进程,也将影响中国特色体育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完善程度。数字体育学的建立无疑给数字体育知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提供了一个独立而开放的研究平台,对构建中国特色体育学自主知识体系、提升国际数字体育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1.3 培养体育现代化建设人才之需
数字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纵观国际,数字体育快速发展催生的新就业形态(智能体育工程师、体育数据分析师、体育视频分析师、运动表现分析师、体育平台运营师、电子竞技运营师等)正在成为体育就业市场的主力,是中国式现代化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数字体育是典型的技术和数据密集型行业,对从业者的知识储备、技术应用、数字素养、业务能力要求较高。当前,面对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体育强国的现实使命,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既懂数字技术开发与应用又懂体育业务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体育人才尤为稀缺[2],且现行体育学科体系下相对固化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适应中国式现代化体育强国建设的需要。因此,极有必要加强数字体育学科建设,加大数字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探索数字体育人才培养新模式、新体系。
2 数字体育学的构建基础
2.1 政策基础
引领和支撑数字体育学产生和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支持数字体育发展类政策”和“鼓励学科交叉融合类政策”两大方面。支持数字体育发展类政策主要包括由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这类政策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在体育领域的融合应用,大力支持数字体育赋能体育高质量发展。鼓励学科交叉融合类政策主要包括由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 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等,这类政策强调要聚焦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促进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培养新时代人文理工交叉融合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为数字体育学的构建指明了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
2.2 技术基础
数字体育学的产生源于数字技术在体育领域的融合应用。何为数字技术?目前学界对其概念的界定主要分为以下3 种。①类型论:通过列举数字技术的具体类型(如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来解释其内涵。②元素论:从数字技术的组成元素来解构数字技术的内涵,认为数字技术是嵌入通信技术或由通信技术支撑的产品或服务,主要包含数字组件、数字平台和数字基础设施。③本体论:从信息系统的学科视角将数字技术视为信息通信技术(ICT)的最新发展,其既包括数字硬件等物理部分,也包括网络连接、访问和操作等逻辑部分,还包括数据、产品、平台和基础设施等结果部分[3]。从技术革命推动社会形态变革的视角(表1)看: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数字社会”四大发展阶段,社会核心生产要素经历了“土地—资本—信息—数据”的转变;体育学发展的宏观背景也经历了“农业体育—工业体育—体育信息化—数字体育”的发展历程。只有充分重视数字体育学的技术基础,才能准确理解数字体育的演化进程,形成数字体育学的知识体系和认知框架。
表1 技术革命驱动社会变革的四大阶段Table 1 The four stages of technological revolution driving social changes
2.3 实践基础
数字体育是指应用数字技术促进体育发展的实践活动,互联网体育、智能体育、智慧体育是其在不同的数字技术发展水平和应用程度下所表现出的不同形式。在新发展阶段,伴随数字技术社会化进程的逐渐加快,数字技术开始广泛应用于体育政务、全民健身、运动训练、体育产业、体育科教等体育强国建设的各个领域,形成了新的知识范畴,这为数字体育学提供了丰富的研究内容。此外,部分高校和组织已经开展了与数字体育相关的教学科研与专业建设工作,例如:2009 年山东体育学院建立了数字体育实验教学中心,并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9 年北京体育大学开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旨在专门培养从事体育大数据应用开发的高水平创新型体育科技人才;教育部还分别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智能体育工程增设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前,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浙江大学、齐鲁工业大学等高等院校纷纷开设了数字体育相关专业,并将数字体育概论、数字运动开发、体育大数据、数字体育营销、数字体育管理、智能体育等作为专业核心课程,这些关于“数字+体育”领域学科建设的先行实践为构建数字体育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2.4 理论基础
数字体育学的产生遵循当代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科技革命观、科技融合观、汇聚综合观、加速发展观)的基本观点,即在科学技术化和技术科学化进程的双重驱动下,技术、科学与学科日渐融合,逐步改变了传统科学研究与技术创造模式,科技前沿领域的一系列新成果均展现出跨学科、跨领域、多学科汇聚集簇、立体创新的特征,学科壁垒开始“融化”,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互动协同态势日益明显[4]。数字体育学的生成离不开母体学科的滋养和渗透,其作为数字技术领域学科与体育领域学科之间交叉融合而生成的新型学科形态,是在“技术—体育”共生论的基础上对前(非)数字时代体育学研究的传承与创新,即数字体育学与数字技术领域学科、体育领域学科之间的关系是“连续”的而非“断裂”的,遵循“确立交点—建立共域—扩大共域—生成学科—完善体系”的交叉学科生成的基本逻辑,具有通约性与区隔性并存、交互性与独立性共在、共生性与偏序性兼顾的特征[5]。
3 数字体育学的基本定位
3.1 概念内涵
数字体育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是数字技术学科与体育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从知识层面回答“如何进行深度融合”和从主体层面回答“由谁来推进融合”,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数字体育学的概念内涵。
在知识层面,需要分别阐释数字体育学的“数字学”和“体育学”的本体含义,以及两者之间交叉融合后的创新含义。①数字学是指与数字技术相关的学科(数据科学、人工智能科学、计算机科学、软件科学、信息管理科学等),其中的“数字”既涵盖了当下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为代表的主流数字技术,也给未来的新兴数字技术预留了包罗空间,同时还具有广泛的社会学意义,高度概括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本质特征[6]。②体育学包括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等学科。③数字体育学作为交叉学科的检验标准在于体育学理论(全民健身理论、运动训练理论、体育产业理论、体育传播理论等)与数字学理论(大数据理论、人工智能理论、计算机理论等)在知识融合过程中产生了新的理论,即数字体育学理论(如智慧健身理论、数字训练理论、数字体育经济理论、数字体育传播理论等)。
在主体层面,数字体育学交叉融合的关键在于能否实现数字学与体育学学科背景人员之间的深度合作,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数字体育人才队伍。这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体育学人”的主导作用,主动邀请和对接“数字学人”开展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需要持续提升体育学研究议题的创新性、前沿性和科技性,吸引“数字学人”积极主动投身和参与体育科学研究。总之,数字体育学仍属于体育学范畴,“体育学人”要承担学科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承担对接任务,向“数字学人”发起合作邀请,打造数字体育专业研究团队和科研平台,以构建有效协同、良性合作、知识互补的数字体育学术共同体。
3.2 研究对象
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基本规律证明,学科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必须围绕研究对象这一内核展开,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发展水平越高,对研究对象的认识也就越具体。在数字时代背景下,数字体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迅速发展,从理论上阐释数字体育学研究对象的时机也已基本成熟。从广义上讲,数字体育学是关于数字体育的学问,即人们在研究数字体育这一社会现象过程中所形成的系统认识或科学理论。它不是将“数字”和“体育”割裂开来,而是把“数字体育”作为一种独立且整体的社会现象进行系统、全面的考察。数字体育学的研究对象应该囊括世界上所出现或将出现的全部数字体育现象(既包括传统体育被数字化的现象,也包括经由数字技术创生的新兴体育现象),其不允许被主观、人为地加以取舍而被窄化为体育视频/数据分析、智能/慧体育、虚拟运动、电子竞技、数字体育产业等。
笔者认为,数字体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数字体育实践活动,即数字体育活动的主体、客体、过程和效应所构成的客观存在。从时间上看,它包括自数字技术诞生以来以及未来一切连续发展的“体育信息化—体育网络化—体育智能化—体育智慧化”现象;从空间上看,它包括全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出现的所有数字体育实践活动;从内容上看,它包括所有“体育数字化”和“数字化体育”的现象(技术、应用、产品、服务等)、问题和解决方案。
3.3 研究范畴
数字体育学是主要研究“数字”与“体育”的融合条件、运行机制、辩证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目的是推动数字体育实践活动的良性、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其研究范畴可从宏观、中观、微观3 个层面加以讨论。就宏观层面而言,数字体育学应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探讨数字体育如何有机融入数字中国建设(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文明等)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就中观层面而言,数字体育学应立足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使命任务,探讨数字技术促进体育事业(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科教、体育文化、体育法治等)高质量发展的条件与机制问题,以构筑国家体育竞争新优势;就微观层面而言,数字体育学应着眼数字体育自身的创新与发展,深入探讨数字体育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新场景的建设与规范、开发与应用、效率与安全、培育与治理等问题。
3.4 学科性质
数字体育学是一门具有综合性质的交叉学科,其兼具体育科学和技术科学的性质,技术科学为体育科学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工具支撑,体育科学拓展了技术科学的应用空间,两者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美国学者司托克斯(Donald Stokes)从认识目标和应用目标2 个维度将科学研究划分为纯基础研究、纯应用研究、由应用引起的基础研究、经验整理与技能训练四大类(图1a)[7]。基于该分类模型,我国学者贾宝余等[8]将科学研究与选题创新总体上分为探索性基础研究、使命导向型基础研究、探索性技术研发、战略性技术研发4 种类型(图1b)。其中:①探索性基础研究适用于“线性模型”,需以实验室和科研机构为主体,由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主导,坚持以兴趣而不是应用为导向,要“为学术而学术”;②探索性技术研发适用于“循环模型”,即要求科研机构、企业与消费之间进行互动反馈和高效协同,力求打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之间的阻隔;③使命导向型基础研究适用于“融通模型”,需以社会实际需求和价值创造为导向,聚焦科技发展的特定战略目标;④战略性技术研发适用于“协同模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及其研究和管理人员要坚持多主体、多价值、多学科的集体行动与整合协同,推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相结合,以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高效率创新的目标。
图1 数字体育学的学科性质Figure 1 Nature of digital sport science
数字体育学研究要为数字中国、健康中国等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同时要聚焦解决加快建设体育强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短板,其学科性质应属于侧重“使命导向”和“面向应用”的战略性技术研发类科学研究,但这并非否定和轻视数字体育领域的探索性基础理论研究,而是指数字体育学的基础研究应由应用引起,要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意识,其理论研究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体育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学科理论。因此,未来的数字体育学研究要采用“协同模型”的发展范式,瞄准体育领域的国家意志和战略需求,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的综合力量共同推进数字体育学科建设,加强体育行政管理人员、专家学者、企业家的协同互动,提高全行业的数字素养和技术认知力,加强数字体育应用场景的独创性设计和战略性技术研发。
4 数字体育学的体系设想
4.1 理论体系
教育学家Gary Thomas 认为,自洽的社会科学理论体系通常要具备以下3 个属性:①主要用于发现事实而非达成目标(后者通常属于“实践”);②通常由知识体系(body of knowledge)和阐释模型(explanatory models)构成;③以中性的方式协调不同价值体系的关系[9]。这一针对理论体系而非具体理论本身的认知框架可以作为构建数字体育学理论体系的思考基础。基于Gary Thomas 的观点,笔者认为,数字体育学理论体系的研究应主要围绕“事实发现—理论阐释—价值规治”3 个层面的问题展开(图2)。
图2 数字体育学的理论体系Figure 2 Theoretical system of digital sport science
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是“发现”,即回答:体育在数字时代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数字体育与非数字体育具有哪些关键异同和鲜明特征?数字体育学是否包含关于体育在数字时代出现的新事实?对这类问题的回答意味着要对体育变迁和体育学演化进程进行经验上的描述和勾画,即数字体育的现实表现,这是对数字体育进行理论化认知的基础。这些现实表现不仅削弱了传统体育理论的解释力,且数字技术的快速迭代和广泛渗透加剧了体育学研究范式和学科体系创新的紧迫性。
第二个层面的问题将从“发现”升华到“阐释”,即:为什么会发生上述变化?如何解释体育和体育学在数字时代发生的新变化?这些新的数字体育现象将给现行体育理论带来何种变革(是扩张改良还是革新重塑)?传统体育理论的核心逻辑在数字体育引起的一系列变化中是否仍然适用?对这类问题的回答需要在关照体育学元理论的基础上格外关注“数字技术”这一核心要素,从“技术—体育”共生论的视角将技术在体育中的角色理论化,这就构成数字体育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
第三个层面的问题将从“阐释”迈向“规治”,即展开对数字体育后果意涵的分析,回答:数字体育实践的不断丰富和拓展对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全民健身等国家战略意味着什么?它可能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产生何种正面和负面的双重影响,尤其是它如何重构了公共体育生活、运动训练生态、体育产业逻辑和体育传播格局?需要强调的是,在承认数字体育的未来趋势和价值功能的同时,还要对数字体育的价值极化和价值虚无倾向进行批判性考察和持续性研究,应分别从“数字体育治理”和“治理数字体育”2 个维度对数字体育生态系统中存在的技术失范行为加以规治,以推动数字体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4.2 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是指由学科内部不同层次、相互联系的若干分支学科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当前,数字体育学的学科体系构建仍是一个流动的话语体系,需要更多的研究者加以关注和讨论。依据学科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笔者认为数字体育学科体系构建过程中应重点把握好以下3 点。
(1)要坚持统一性与独立性相结合的原则。统一性是指数字体育学科体系的构建应统一于体育学学科体系,数字体育学应新设为体育学的二级学科,其要在合理继承体育学元理论的基础上融合技术科学的相关理论,与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形成良性互动、协同并进的发展格局。独立性是指数字体育还必须具有与其他体育学分支学科相区别的特征,以彰显自身的独立性学科价值,并确保其不会被其他学科所取代,且学科的知识体系难以被本专业以外的人员轻易掌握 。
(2)要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理论性是指数字体育学科体系构建应紧扣新时代习近平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围绕中国特色体育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命题,加强马克思主义体育观、科技观在数字体育学学科建设中的地位,建立数字体育学学科动态调整机制。实践性是指面对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使命任务,数字体育学科体系的建设要更好地回应体育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推进国家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3)要坚持层次性与完整性相结合的原则。层次性是指对数字体育学科体系这一构成具有元素多样性、内部联系复杂性、结构层次递阶性的完整系统,可以采用系统分类法进行学科分层(图3)。第一层次包括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两大分系统;第二层次是从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分系统中派生出来的若干子系统。其中:理论研究分系统派生出数字体育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三大子系统:本体论是指对数字体育理论基础、概念体系、内涵外延、本质特征等元理论的研究;认识论是指对数字体育发展与演化、结构与功能、价值与意义、逻辑与机制等基础理论的研究;方法论是指在对数字体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过程中采用的实证主义、解释主义、批判主义和数据主义等科学范式。应用研究分系统派生出数字技术主导类和体育业务主导类两大子系统:数字技术主导类子系统侧重强调数字技术的本体性,分别研究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人工智能等单一数字技术在体育领域中的创新应用;体育业务主导类子系统则强调体育业务的本体性,探索数字技术集群在全民健身、运动训练、体育教学、体育产业、体育传播、体育治理等领域的具体应用。这种学科系统分类法既可较为清晰地透视数字体育学科体系的层次结构,又能在数字体育学科整体视角下厘清各子系统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体现了学科体系的完整性。此外,随着数字技术的创新迭代和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数字体育学科体系的建构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创新,以满足体育发展的实际需求、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
图3 数字体育学的学科体系Figure 3 Discipline system of digital sport science
4.3 方法体系
数字体育学的方法体系可以促进研究者更好地认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数字体育学的研究对象,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增强学术话语。未来,要遵循跨学科性、发展性、客观性、对话性、情境性的基本原则,努力构建数字体育学特有的研究方法体系(图4)。①跨学科性。数字体育学鲜明的综合性交叉学科性质决定了它的方法体系必须是开放、包容和灵活的,要积极吸纳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其他数字交叉学科领域(数字史学、数字经济学、数字法学、数字新闻学等)的研究方法,不断拓展对数字体育现象、问题和规律的研究路径。②发展性。数字体育学的方法体系始终处于动态发展的过程之中,要善于运用最新的数字技术工具和方法论资源(社会数据计算、社会模拟、互联网社会科学实验、数字田野等),不断创新数字体育的研究方法(体育大数据计算、体育过程模拟、互联网体育实验等),提高科学研究的效率和水平[10]。③客观性。数字体育学的方法体系建构要以数字体育实践为依据,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以全面、联系、发展、矛盾的观点揭示“数字”与“体育”之间的关系。④对话性。从研究立场看,数字体育的研究者应坚持多元主义态度,通过对话和反思,权衡方法与方法之间的适用性与有效性,确保研究过程、结论和观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⑤情境性。数字体育学研究要正视研究对象的复杂性,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情境针对性选择具体的研究方法,避免出现“重研究方法、轻研究情境”的现象,摒弃方法至上、方法滥用、方法歧视[11]。
图4 数字体育学的方法体系Figure 4 Methodology system of digital sport science
4.4 价值体系
数字体育学的价值体系是指数字体育被社会普遍认可的功能和意义所构成的集合。在数字中国背景下,数字体育的战略价值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被视为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关键引擎。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分别从实践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视角阐释数字体育学的价值体系(图5)。
图5 数字体育学的价值体系Figure 5 Value system of digital sport science
(1)从实践论的视角看,设立数字体育学可以解决2 个“异步”,即数字体育的“应用异步”和“治理异步”。①“应用异步”是指,与教育、医疗、交通、文旅等其他行业领域相比,体育领域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难以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提供技术支撑。②“治理异步”是指,已有的体育数字化转型实践由于缺乏相应的治理规则可能陷入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境地,进而引发技术失范行为,产生新的体育发展问题。数字体育学的设立一方面可以提高人们对数字体育的战略认知,提高数字技术在体育领域融合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解决“应用异步”的问题;另一方面全面系统的数字体育学研究有利于更深入、客观地考察数字体育现象、问题及其规律,完善数字体育治理规则,通过“数治(用数字技术治理)”与“治数(治理数字技术)”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数字体育高质量发展,破解“治理异步”的问题 。
(2)从认识论的视角看,设立数字体育学有利于实现3 个“统一”,即内部研究的统一、外部研究的统一以及与中国话语顶层设计的统一:①内部研究的统一指数字体育学中的“数字”涵盖了当前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所有新一代信息技术,可以把目前相对零散、碎片化的“数字+体育”和“体育+数字”的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如互联网体育、智能体育、智慧体育、虚拟体育、体育大数据、体育元宇宙等)统一起来。②外部研究的统一指数字体育学作为体育学与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科学、软件工程学等交叉融合而衍生出来的一门应用型交叉学科,体现了与数字法学、数字经济学、数字新闻学等其他数字交叉学科等表达的统一,有利于它们之间的交流与融通。③与中国话语顶层设计的统一指《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因此要在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布局中发展数字体育,数字体育学的表达应与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文明等数字中国话语顶层设计相统一。
(3)从价值论的视角看,设立数字体育学可以赋能四大“战略”,即数字中国、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和全民健身战略。①赋能数字中国战略。数字体育学的设立将会加速推进“数字”与“体育”的融合创新,强化数字体育在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进而助力数字中国建设。②赋能健康中国战略。设立数字体育学有利于促进运动与健康领域研究成果的创新与推广,深化体医融合与体卫融合,助力健康中国建设。③赋能体育强国战略。数字体育学的设立有利于引领数字体育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的持续创新和不断升级,完善新时代复合型高素质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助力体育科技自立自强,为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保障。④赋能全民健身战略。数字体育学的设立有利于推动数字体育实践活动的发展,促使全民健身在时空条件、信息资源、参与方式和运动体验等方面得到持续优化,助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让运动健身成为一种生活方式[12]。
5 结束语
布局交叉学科专业、培育学科增长点是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必然要求。作为体育学科新的增长点,数字体育学可能产出具有学科突破和革命性变革意义的创新成果,也最有可能回应和解决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数字体育学不仅是体育、大数据、人工智能、计算机、软件工程等不同学科间交叉、融合而出现的新兴学科,更反映了体育实践发展对体育学科细分趋势的逆向需求,是科学向综合性发展趋势的体现。总之,数字体育的学术化、理论化、学科化关乎体育事业发展的未来,数字体育学的建立与发展将引领体育学研究走向从“学科交叉”到“交叉学科”的道路。本文尝试构建的数字体育学框架体系带有一定的探索性色彩,主要目的在于启发学界对于数字体育这一新兴领域的理论想象力和实践创造力,未来需要更多学者为这个交叉学科体系的建设贡献力量。
作者贡献声明:
钟亚平:提出论文选题,设计论文框架,撰写、审核论文;
吴彰忠:收集文献,撰写、修改、校对论文;
陈佩杰:讨论论文选题,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