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隐形冠军”培育:位势跃迁、能力进阶与政策建议
——基于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与德国“隐形冠军”的比较分析
2024-01-26张各兴
张各兴
内容提要:借鉴德国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的基本理念,我国逐步形成了从创新型中小企业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再到领航企业的中国式“隐形冠军”梯度培育体系。梯度培育本质上是企业实现位势跃迁的过程,能否实现位势跃迁是中小企业从专精特新迈向单项冠军的关键所在。位势跃迁的根本动力在于企业本身的能力进阶,而公共部门政策制定或设计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由低位势向高位势跃迁。本文基于中国式“隐形冠军”梯度培育体系,并对照德国“隐形冠军”培育体系的基本特点,总结出实现位势跃迁应重点关注的六个能力进阶维度,即专注与聚焦、创新能力、市场领导力、持续增长能力、国际市场拓展以及治理、管理与文化,以此为基础提出实现能力进阶的政策着力点和具体政策建议。
一、中国式“隐形冠军”培育体系
德国学者赫尔曼·西蒙1996 年在其著作《隐形冠军》中首次提出“隐形冠军”(Hidden Champions)概念①在其早期的研究中,西蒙提出一个合格的隐形冠军,必须符合三条基本标准,一是该企业市场份额必须在其所在领域的全球市场上占据第一或第二的地位;二是该企业必须是中小企业,一般来讲,年销售额不超过10 亿美元;三是该企业的公众知名度较低。在该书第二版中,西蒙将相关标准作了调整,一是将全球市场份额占据第一或第二的地位调整为世界前三强的公司或者某一大陆上名列第一的公司;二是将销售额由不超过10 亿美元调整为低于50 亿欧元。不为外界所知或公众知名度较低的条件保持不变。。借鉴德国“隐形冠军”企业的基本理念,我国逐步以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为重点推进中国式“隐形冠军”的培育。经过持续的政策升级迭代,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从创新型中小企业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再到领航企业的中国式“隐形冠军”培育体系。中国式“隐形冠军”培育体系形成过程可分为方向性鼓励阶段、机制化培育阶段以及梯度标准化培育阶段。
(一)方向性鼓励阶段
1999 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使它们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这是中央文件中首次提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此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重要文件中越来越多提出“专精特新”概念,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2011 年9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将“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转变生长方式的重要途径。从1999 年到2012 年,尽管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但这些要求仅为文件中的方向性要求,并没有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更没有形成培育路径。
(二)机制化培育阶段
从2013 年开始,我国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从方向性鼓励阶段进入实质性培育阶段。2013年7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 号),这是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第一份文件,就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做出系统部署,明确了总体思路、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各地据此迅速推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各成体系,认定标准差异较大,不利于培育工作的持续开展。2016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具体条件,以引领和带动更多的企业走单项冠军发展道路。专项行动旨在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引导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自此,中小企业培育沿“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两条路线分别推进。2018 年1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 号),明确了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的工作目标和培育条件,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含义。根据该通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至此,我国先后形成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机制。尽管进入实质性培育阶段,但并没有明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之间的关系,没有形成梯度培育体系,中小企业位势跃迁路径仍不清晰,同时还存在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选标准差异大、评选标准粗放等问题。
(三)梯度标准化培育阶段
2021 年6 月,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 号),提出分类制定完善遴选标准、健全梯度培育工作机制,这一文件明确了制造业优质企业的培育路径,即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导“小巨人”等各类企业成长为国际市场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引导大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具有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领航企业。2022 年6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 号)。这一文件是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出台的,不仅明确了优质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还给出了优质中小企业三个层次的具体评价和认定标准,为各地方各部门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提供了遵循,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明确相应认定标准,同时也是首次提出在培育体系中加入创新型中小企业,从而将中小企业培育路径向前延展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2023 年8 月29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 号,以下简称《办法》),这是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历程中又一里程碑式的事件,结束了以前以每年发布的评审通知为主要依据的评选方式,以《办法》细化明确了评选的标准与程序。《办法》从专业发展、市场竞争、创新能力、经营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单项冠军评选的具体标准。自此,我国形成了完整的中小企业梯度标准化培育体系。
二、相关理论
尽管赫尔曼·西蒙1996 年就提出了“隐形冠军”的概念,我国后来倡导的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方向发展,也是源自于“隐形冠军”的理念,但我国学术界从理论上探讨相关问题起步较晚。根据相关文献搜索结果,大部分关于隐形冠军问题的理论探讨集中在2018 年以后。
(一)精一管理理论
精一管理理论由华人学者陈明哲(2018)提出,陈明哲认为,进入互联网时代,产品迭代的速度越来越快,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企业唯有正视经营“变”的本质,然后不断采取行动,回应竞争者的行动,才能拥有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君子务本,本立道生”,在变动的环境中,企业更需聚焦、紧扣核心,追本溯源,在混沌中突围制胜。因此,“精一管理”①陈明哲精一管理的思想源自于中国传统文化,“精一”出自《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阙中”。意思是人心是不安的、浮躁的,道德心是微弱的,只有用精、一的功夫,诚恳地秉持中道,因时制宜、顺应人性做事,才是解决之道。显得更加重要。战略,需要专注和专一。其涉及选择,而每个选择都需要权衡利弊,做出取舍。如何做出有效的战略选择,不仅牵扯到核心价值观,也涉及如何从宏观角度来思索企业的目标和责任。精一,有助于企业家从总体来思考商业战略,在紧急性和重要性之间达成一致,在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之间实现平衡。它就像指南针指引我们的决策,帮助我们在艰难的权衡间做出取舍,协助解决决策和行动中可能存在的矛盾。
随着关于隐形冠军理论探讨的深入,精一管理理论逐渐成为探讨隐形冠军问题的理论基础。在陈明哲“精一”管理思想和生命周期理论的基础上,葛宝山等提出“精一战略”概念,认为隐形冠军企业的成功得益于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始终坚持实施“精一战略”。精一战略的内涵体现在隐形冠军企业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始终聚焦于特定细分市场和满足行业内特定客户群体需求,通过提升专业化程度来获得战略优势。隐形冠军企业精一创业战略要点体现在产品专业化、市场专一化和机会资源一体化(葛宝山、王治国,2020)。
(二)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是当今研究企业管理的重要理论之一,该理论将企业的发展视为生物体生命周期现象的一种模拟,存在着从出生到成长、成熟、衰老与死亡的周期性。研究人员普遍认为,随着企业生命周期阶段性的发展,管理思路与方法只有采取相应的权变策略,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本文研究专精特新向单项冠军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本质就是研究企业成长与发展问题,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是本文的重要理论基础。Adizes(1989)出版了《企业生命周期》一书,奠定了其在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研究领域的核心地位。Adizes 认为,企业的成长与老化同生物体一样都是通过灵活性和可控性这两大因素之间的关系来表现的,按照这两个因素,企业的生命周期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十个时期,分别是由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构成的孕育阶段,由青春期、盛年期和稳定期构成的成长阶段,以及由贵族期、官僚化早期、官僚期和死亡期四个时期组成的老化阶段。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体系本质上是公共政策对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权变政策,进而帮助企业更好实现位势跃迁,而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所揭示的企业成长阶段性规律对于公共政策的精准施策提供了帮助。
(三)企业位势跃迁理论
企业位势的概念源于物理学中的位势理论,即处于社会网络中的企业总会位于某一位置,拥有对资源的吸引能力,相对处于高位势的企业对资源的吸引能力要强于低位势的企业,因此高位势企业会具有最终的资源优势。换言之,势能越大的企业对于外界资源的吸引力也随之越大,并且由于势差的存在,资源会从低位向高位流动,最终高位势企业由于具备了强大的资源整合与调控能力,可以成为产业或行业的领导者。位势跃迁对企业本身的竞争优势有直接影响,这对于我国技术密集型的科技型企业实现从专精特新向单项冠军的发展尤为重要。根据安轶龙等人的研究,除了本身技术优势之外,政策型市场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位势跃升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安轶龙、张英华,2019)。
借鉴Adizes 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安轶龙等的研究揭示了高新技术企业是如何依靠组织学习、不连续创新和政策型市场的共同作用实现向高位势跃迁的。他们的研究将孕育期至稳定期作为企业向高位势跃迁的核心阶段,并特别强调了政策型市场的重要性。有研究表明,政策设计可以创造市场机会。传统观点认为,应发挥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政府不应直接干预市场。但对于创新发展的转型经济来讲,政策制定者——政府的角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其不再局限于支持创新能力发展的互联互通,而是越来越多地被视为塑造创新方向的主要参与者。高新技术企业自“孕育期”在向高位势跃迁过程中,如何跨越企业所面临的“死亡之谷”将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极大的考验。已有研究表明,政策制定或设计可以有效地帮助高新技术企业跨越“死亡之谷”,这对于后续企业能否继续向高位势跃迁非常重要。
三、梯度培育政策与中小企业位势跃迁
经过持续探索,我国形成了从创新型中小企业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再到单项冠军企业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也为我国中小企业实现位势跃迁提供了路径参考。本部分以现阶段梯度培育政策为基础,重点分析中小企业实现位势跃迁所需要的能力进阶。
(一)概念比较
从西蒙提出“隐形冠军”的概念,到各国开始鼓励隐形冠军企业的实践,尽管学界和实务界提出了一定的标准,但标准并不统一,对于什么是“隐形冠军”没有公认的定义。我国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发展,借鉴了隐形冠军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或价值链某一环节的核心理念,同时也结合我国的中小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创新界定。目前理论界关于什么是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没有明确界定,相关定义主要出现在培育政策中。表1 是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 年颁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培育标准以及2023 年颁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关于单项冠军的界定,以及与西蒙“隐形冠军”界定的比较。
表1 有关概念界定的不同
从表1 可以看出,无论是我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还是单项冠军企业,与隐形冠军企业的共同之处在于均强调专业化水平、技术创新能力。而随着企业位势的不断抬升,衡量的标准不断提升,并出现新的衡量维度,这一过程的背后是企业能力进阶的过程。
(二)中小企业位势跃迁与能力进阶分析
位势跃迁1(从创新型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都强调专业化和创新性,但相关要求和程度体现出显著阶梯性。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主导产品如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即可作为高得分项;但对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导产品所属领域进一步细分到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以及是否属于工业“六基”、中华老字号名录等更加细分的领域,体现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深的专业化程度要求。创新性方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比创新型中小企业更强调自身的研发能力,增加了研发人员占比以及自有研发机构级别的指标。精细化管理方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加了对数字化水平以及质量管理水平的考察,此外,净利润率指标体现了对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同时还增加了对从事细分领域的时间、研发费用总额及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最低限度的要求,并作为入选的基本条件。相较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还增加了特色化指标,具体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状况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自主设定。
位势跃迁2(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指标相比,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评价体系在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以及创新性指标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跃升。专业化指标方面,“小巨人”的认定对于从事细分市场的年限、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以及主营业务增长率都设定了最低限度要求,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是对以上指标的不同水平赋予不同分值。精细化管理指标方面,“小巨人”的认定增加了对企业发展战略、公司治理、信誉以及社会责任的考察,在注重数字化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核心业务是否采用信息系统支撑以及绿色化发展提出要求,同时对资产负债率提出了明确的最高限要求。特色化指标方面,不只是强调地方特色指标,而且更加强调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基础上在技术和产品方面形成的自身独特优势,同时明确主导产品在国内的市场份额要达到10%以上,并要求有自主品牌和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创新性指标方面,“小巨人”认定将知识产权数量、研发强度和投入、设立研发机构情况由根据不同数量或等级赋分升级为必须同时满足条件,并且将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且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 强企业组名单列为直通条件。相较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更加强调其是否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并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以及是否属于工业六基、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产业领域。
位势跃迁3(从专精特新“小巨人”向单项冠军)。相较于“小巨人”的认定体系,单项冠军能力进阶要求显著抬升。专业化方面,需要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从事相关领域的时间从“小巨人”的“至少3 年”提升到“10 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也由相对值调整为绝对值,要求达到4 亿元以上。管理方面,由“小巨人”的精细化管理要求调整为对经营管理能力的全面要求,包括:战略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水平高,质量管理能力强,管理体系系统完善。同时经营业绩优秀,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单项冠军的认定还首次对企业文化和人才引育提出要求,包括:企业文化先进,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作用彰显,高层次人才引育能力强,拥有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与“小巨人”认定强调特色化指标不同,单项冠军更加强调特色、优势基础上的市场竞争力指标,将“小巨人”的国内细分市场份额指标升级为国际市场份额达到前三位,同时将产品质量、技术与工艺、产品性能由国内领先提升为国际领先,并强调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国际业务收入行业领先,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创新指标方面,单项冠军认定要求拥有高水平研发机构,对研发投入强度、国内外专利数量等也不再是数值要求,而是要求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并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在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发挥强链补链、带动产业链发展方面,单项冠军被寄予更大的期望,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主动服务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等都被作为单项冠军认定重要的加分项。
位势跃迁4(从单项冠军走向隐形冠军)。尽管我国单项冠军的概念源自于西蒙的隐形冠军,但我国还是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单项冠军的认定体系。例如,西蒙的隐形冠军企业对所处行业并无限制,我国的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则限定在制造业,这与我国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是密切联系的。西蒙首先界定了隐形冠军的基本条件,即全球市场份额为世界前三强的公司或者某一大陆上名列第一的公司,销售额低于50 亿欧元,同时不为外界所知。我国单项冠军的认定在全球市场份额方面参照了隐形冠军,对于销售额没有限定,同时也并不强调不为外界所知,而是更加强调品牌战略和国际影响力。西蒙在对隐形冠军的基本条件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基于对大量隐形冠军样本的分析,从持续增长能力、市场领导地位、专注与聚焦、产业链或价值链深度、全球市场拓展、客户关系、产品与服务、创新能力、竞争优势、融资、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管理层与治理、数字化等角度分析了隐形冠军的具体特征。我们将以上方面根据相似性整合为专注与聚焦、创新能力、市场领导力、持续增长能力、国际市场拓展以及治理、管理与文化六个维度,并以此六维度为基准将单项冠军认定体系与隐形冠军的特征进行比较。
专注与聚焦方面,隐形冠军强调在很小的市场里运作单一产品或单一市场的企业,强调价值链深度和加工深度;单项冠军强调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二者并无差异。但我国的单项冠军更加突出对参与国家创新战略、强链补链以及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鼓励。创新方面,隐形冠军和单项冠军都强调产品、研发和专利方面的行业领先水平。市场领导力方面,隐形冠军和单项冠军都要求市场份额达到全球前三,并都特别强调在产品、技术、工艺方面的领先地位。持续增长能力方面,隐形冠军和单项冠军都强调经营业绩优秀,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企业表现出较强的持续增长能力。国际市场开拓方面,二者都强调国际化战略和全球市场拓展。治理、管理与文化方面,二者都强调战略管理和经营能力,企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
根据上述六个维度的比较分析,我国单项冠军的认定与隐形冠军的特征总体上保持了较高的一致性。西蒙在《隐形冠军:未来全球化的先锋》一书中提到在中国常被问到隐形冠军与单项冠军的区别,西蒙认为,“单项冠军或许可以被培养、被扶持,而真正的隐形冠军怕是只有‘心里有团火’的企业家和他们的志同道合者才能缔造。因为归根结底隐形冠军不仅仅是一个值得追求的荣誉称号,从更深层次来说是一种坚定的信念。支撑这种信念的是对客户价值的尝试挖掘,和对产品服务质量的精益求精的追求。”①赫尔曼·西蒙:《隐形冠军:未来全球化的先锋》,张帆、吴君、刘惠宇、刘银远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 年版,第398—423 页。尽管我们认识到单项冠军企业的重要性,在认定体系上与隐形冠军也保持了较高的一致性,但指标的一致性最多只能说做到了“形似”,只有进一步做到“神似”,才能“神形”兼备,实现单项冠军企业的能力进阶。“神”与“形”的差异本质在于理念与信念,事实上,我国的单项冠军企业在此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例如,隐形冠军的“隐形”即不为人所知的理念,重视创新但更强调聚沙成塔式的微创新理念;通过卓越的性能、品质、创新和服务而“赢得”市场份额,而不是通过不惜代价的降价策略;强调自有资金的重要性以及不追求上市融资的理念,以及背后专心致志、追求卓越的企业家精神等。我们或许可以找到一些指标去认定培育单项冠军,但成为真正的隐形冠军式的单项冠军企业,背后所需要的理念与信念的支撑,离不开企业家精神的培育,而这很难简单量化,需要在更长期的迭代、探索中形成。
四、能力进阶与政策扶持着力点
企业发展关键还在于自身的能力建设,能力形成的过程主要在于企业的主观努力与进化。与此同时,企业能力的进阶也离不开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小企业在实现位势跃迁的过程中,针对性的政策扶持是重要的助推力量。本部分在对企业位势跃迁的关键能力进阶进一步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梯度培育政策以及实践情况,提出助推企业实现能力进阶的政策着力点。
(一)关键能力进阶
我国从创新型中小企业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再到单项冠军的认定与培育,基本采用了“专、精、特、新”的评价维度,考虑到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的概念主要源自隐形冠军,我国使用的评价维度与前文中总结的隐形冠军六维度高度重合,为了能将我国的评价维度与隐形冠军进行对标分析,本部分从隐形冠军六维度对企业位势跃迁的关键能力进阶进行进一步的总结提炼(见表2)。
表2 隐形冠军六维度对企业位势跃迁的关键能力进阶
(二)关键能力进阶与政策扶持
专注与聚焦能力方面,随着企业位势抬升,对于专业、专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创新型中小企业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处领域逐步从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要求到是不是产业链关键环节或领域。对于“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除了要求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或领域外,更要求在“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方面发挥作用,同时从事相关领域的最低年限也由3 年大幅提升至10 年。尽管如此,单项冠军专注某一领域的年限比德国隐形冠军66 年的中位数还是有很大差距,这也是未来我们单项冠军企业应该努力的方向。要提升企业的专注度,除了企业自身经营理念与持续经营能力外,需要政府部门创新政策支持,政策着力点应放在进一步提升培育政策的“发现”能力方面。
创新能力方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相较于创新型中小企业,除了考察知识产权数量、研发强度或投入外,还将研发人员占比及研发机构级别作为指标,进一步强调了自主研发能力,专精特新“小巨人”将知识产权数量、研发强度或投入以及研发机构级别等同时作为评选条件,改变了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不同等级进行赋分的做法。单项冠军则进一步要求知识产权的数量、研发强度以及研发机构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对创新能力的要求抬升到一个新的能级要求。德国隐形冠军要求在各项创新指标上均遥遥领先于行业平均水平和大型企业。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离不开政府部门创新政策、财税政策等的支持。
市场领导力方面,培育政策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无特别要求,但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了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的要求,单项冠军的认定则将市场占有率指标进一步提升为位居全球前3 位,隐形冠军则为市场占有率世界前三强的公司或者某一大陆上名列第一的公司,这一点上单项冠军与隐形冠军并无差异。无论是“小巨人”还是单项冠军,抑或隐形冠军,都强调高质量的市场占有率,也就是产品质量、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关键性能指标领先基础上的市场占有率。“小巨人”要求做到国内领先,而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都强调国际领先。提升企业市场领导力,需要政府部门在创新政策、财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国际市场拓展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持续增长能力方面,主要体现为对财务指标的要求,如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利润率等。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考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小巨人”企业则对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提出了最低数值要求,单项冠军进一步提出了金额要求,即3 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4 亿元以上,且要求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隐形冠军则不仅强调持续增长能力,更强调稳健经营,将自有资金作为最重要的融资渠道,甚至大多数的隐形冠军企业并不会考虑上市,这一点值得我国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参考。企业的成长需要积极又稳健的融资政策支持。
国际市场拓展方面,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小巨人”对此均无特别要求,但单项冠军则要求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国际业务收入行业领先,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国际市场拓展维度,单从认定和培育政策角度来看,“小巨人”向单项冠军位势跃迁显然是直线型跃升,实际上这也要求中小企业在专精特新发展阶段就要重视国际市场拓展问题,否则很难跨越发展鸿沟。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的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相关市场拓展政策的支持。
管理、治理与文化方面,创新型中小企业并无特别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则特别对数字化和质量管理提出要求,专精特新“小巨人”在对数字化提出要求的同时,进一步对获得质量和产品认证以及可持续的发展战略、规范的公司治理、绿色化发展社会责任履行等提出要求,单项冠军进一步升级为对企业战略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水平和企业文化的全面考察,并将企业家精神和高层次人才引育纳入考量范畴。从创新型中小企业到单项冠军,管理、治理与文化维度同样体现出了显著的梯度性。隐形冠军在管理、治理与文化方面的特别之处应引起重视与关注,背后的企业经营理念与信念,或许是我国企业成长与发展应该学习的根本。要实现管理、治理与文化的能力进阶,政府部门应从产业政策以及服务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
根据上述分析,从创新型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乃至可以真正对标隐形冠军企业,企业需要从专注与聚焦、创新能力、市场领导力、持续增长能力、国际市场拓展以及管理、治理与文化六维度实现能力进阶,相应地,可将政府部门应提供的扶持政策分别与之对应(如表3)①由于各能力维度之间本身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扶持政策也并不是孤立的存在(如各类政策都离不开财税政策的配合支持),所以表3 中的划分也仅是相对划分。。
表3 能力进阶过程中政府部门的相关扶持政策
五、进一步加强中国式“隐形冠军”培育的政策建议
(一)创新政策:加大对协同创新和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持
技术创新能力是中小企业实现位势跃迁的核心能力,从现行培育体系来看,比较看重企业国际、国内专利数量,研发强度或投入情况,以及研发机构水平等,这些都是强调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的指标。事实上,随着企业位势越来越高,自主技术创新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此过程中,除了鼓励自主创新外,应进一步加强对协同创新的政策支持。无论是从技术进步角度还是企业位势跃迁过程中不断实现技术突破的视角,企业面临的技术创新难度越来越大,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创新变得越来越需要协作。从全球技术创新趋势看,个人或单个团队发明创新的比重持续下降,协作创新比重持续上升。前沿技术多数是共同研发技术,发明者共同注册专利,共同分享收益。未来需要提高创新政策包容性,让中小企业有机会在各类创新平台尤其是高层级创新平台上参与共性技术开发,提高技术可获得性,帮助中小企业在持续的技术突破中更加快速高效实现位势跃迁。
(二)产业政策:健全产业链图谱实现精准培育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发展、国际产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全球经济竞争从企业竞争向产业链竞争转变,产业链整体效率和稳定性成为影响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产业链政策已成为发达国家引导产业发展、保持产业竞争优势的通行做法。为此,通过补链强链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也成为中国式“隐形冠军”培育体系的重要目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的评选都强化了是否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是否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作用等指标的考察。培育的前提是“发现”,要实现培育目标,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健全产业链图谱以提高精准“发现”能力。健全产业链图谱是精准培育的重要基础和条件,产业链图谱是分析产业链网络形成与演化趋势的有力工具,通过健全产业链图谱,一方面能够精准识别产业链各环节的空白点,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提升产业链韧性提供“延链”路径,提升产业链完整性。健全产业链图谱还需要具有全球视野,从更开放的视角考虑产业链的完整性,主动占领全球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制高点,这与单项冠军企业培育的国际化要求也是高度契合的。
(三)财税金融政策:重点加强财税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提升政策精准度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我国从财政补贴、融资担保、政府引导基金、政府采购、税收优惠、上市融资、银行贷款支持等方面,形成了完善的财税与金融扶持政策体系。近年来,尽管政策作用越来越注重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作用的发挥更加强调边界与方式,但在这方面还有进一步优化空间。财政政策在支持基础研究的同时,应把重点放在如何促进基础研究跨越“死亡谷”方面,重点通过税收政策加强对持续研发投入的支持。注重财政与金融政策的协同配合,尤其应通过间接的政府融资担保、政府引导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减少直接的财政资金补贴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为企业培育和成长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强对产业集群的政策支持。例如,德国无论联邦政府还是各州层面,都高度重视发展产业集群,制定了大量产业集群计划,培育出了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创新集群。鼓励产业链协同创新行为并给予政策支持,在加大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支持力度的同时,也要加强对运转高效的市场化服务组织的政策扶持。
(四)数字化政策: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因企制宜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是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与成长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国数字经济正在沿着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两个路径向纵深推进,但数字经济的发展也面临不平衡的问题,当前数字产业化的发展速度要快于产业数字化的速度,服务数字化快于制造数字化,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水平也体现了这一特征。总体而言,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在数字产业化的赛道,涌现出一大批数据密集型中小企业,而另一方面,在产业数字化的领域,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较低,普遍面对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的问题。同时中小企业数字化还存在着显著的地区差异。面对这样的局面,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需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因企制宜的策略。未来需要加快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充分运用大企业构建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开放业务体系优化资源,协同赋能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驱动更多中小企业朝专精特新道路发展。同时利用工业互联网吸引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企业供应链与创新链,驱动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实现深度互联,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集成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共性应用场景和生产环节的工业APP,并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
(五)绿色发展政策: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意识并加大第三方服务机构培育力度
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整体绿色减排规模可观,是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市场参与主体,但也因为单体排放量低往往容易被忽视,推进中小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引起进一步重视。在广泛的中小企业群体中,专精特新企业特别是“小巨人”等营收能力与科技属性较强的中小企业低碳发展潜力更大。然而许多中小企业受限于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及资源不足限制无法积极采取转型措施,导致中小企业绿色化转型比例远低于大型企业,降碳潜力仍然较大。尽管当前各行各业都在践行低碳转型,但中小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与数字化转型一样普遍存在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的问题。针对这一现状,未来要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管理层的绿色低碳转型意识。同时针对当前企业比较关心也比较困惑的碳排放交易规则和碳资产开发等主题开展专项培训。大力培育和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破除中小企业低碳转型过程中技术支撑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例如,借助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来帮助链主企业评价碳减排贡献,解决链主企业痛点;提供减排贡献可量化工具,丰富减排贡献的应用场景,隔离传统供应链金融确权风险,支持链主企业启动数智绿链建设。此外,还可以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帮助构建碳信用体系,解决链上企业痛点。可通过碳排放评价证明企业与链主的履约信用关系,分享降碳的绿色贡献,满足金融化应用要求,获得绿色金融支持。
(六)市场拓展政策:加强中小企业国际化能力培养和国际融资环境
全球市场份额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的重要指标,因此中小企业的国际市场拓展对于中小企业的梯度培育至关重要。中小企业的国际化发展重在提升其国际化能力,这也是未来相关支持政策的重要着力点。能力培养方面,政府部门应着力加强中小企业国际化人才培养。专精特新企业行业细分度比较高,与此同时受限于企业规模和影响力,企业引进国际化人才困难,但支持政策可以引导高等院校、社会教育机构等,分区域、分行业帮助中小企业加强自有人才培养,尤其是市场拓展、会计、投资、法律等专业人才培养,以及企业自有科技人才管理能力的培养。未来可开展全国性的中小企业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并带动地方开展中小企业国际化人才培养,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层层递进的中小企业国际化人才梯队培养模式。引导中小企业关注国家及地区间合作的走出去机会。例如,RCEP 落地后,会形成庞大的一体化区域经济贸易市场,中小企业无论是开展传统贸易“走出去”还是通过跨境电商出海,都有巨大的潜力。鼓励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与大企业合作过程中的“走出去”机会,尤其是与大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当前中小企业国内融资环境已经大大改善,但“走出去”过程中的国际融资环境并不友好,需要针对性改进。
(七)服务体系政策:提升数字化、市场化、国际化服务能力并加强“软性”能力培养
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在中小企业的培育过程中,都非常重视全方位服务体系的打造。经过几十年的持续努力,我国也形成了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公益服务为一体的完备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总体看,随着服务型政府的深入推进,地方政府对于中小企业的服务意识越来越强,政府在服务体系尤其是社会服务体系方面的投入持续加大。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向纵深推进,未来应更加注重对市场化服务机构的培育、引导,进一步提升对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的服务效能。完善数字化服务平台,在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的同时,利用已有平台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从而实现数字化服务能级的提升。在夯实中小企业国内服务体系的基础上,针对服务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国际服务体系薄弱的情况,加强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国际服务能力和体系建设。对照中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指标体系与德国隐形冠军企业特点,重点加强难以用指标体系衡量的“软性”能力培养,尤其是企业家精神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