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幼儿未乘坐安全座椅遇车祸,家长是否担责

2024-01-23

山东人大工作 2023年12期
关键词:监护人座椅交通事故

2022 年9 月8 日,汤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私家汽车发生碰撞,由于紧急刹车导致车内后座的妻子周某因惯性往前冲,其怀中所抱幼儿小明(化名)受伤。小明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右侧股骨干骨折,住院治疗22天后出院。

当月10 日,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汤某负全部责任;李某、周某、小明无责任。同年11月1日,某市司法鉴定所对小明伤情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小明右股骨干骨折外固定术后,评定护理期240 日,营养期120日。

小明因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审查核定,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鉴定费等各项共计64244 元。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汤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且未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通行,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保护的义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小明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和同车人员,在行车过程中,对婴幼儿乘车人员未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等合理的注意和保护措施,对小明的损伤亦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酌定由汤某承担80%、小明的监护人承担20%的责任。

因汤某驾驶车辆系机动车,依法首先由汤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向小明赔偿伤残类损失、医疗费用类损失合计54440 元;剩余损失9804元,由汤某按照80%责任比例予以赔偿7843 元。以上,汤某赔偿损失共计62283元。

点评: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家长开车带孩子出门的频率大大提升,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婴幼儿同乘时,很多父母或同乘人员会像本案中的父母一样抱着孩子坐在后排,或者让孩子独自坐后排使用成人安全带等乘车方式,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当危险发生时,儿童特别是婴幼儿不能完全主动规避风险,在未采取安全座椅等措施时,因紧急刹车造成的惯性等原因,往往比成年人所受损害更严重。

调查显示,道路交通伤害是我国儿童伤害的第二大死亡原因,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装置是目前公认的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最有效手段。2021 年6 月1 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法律,该法关于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章节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希望每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重视未成年人出行安全,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为儿童配备安全座椅等措施,用实际行动保护孩子健康安全成长。

(整理自湖南高院、湖南省常德市澧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猜你喜欢

监护人座椅交通事故
石狮市妇联依职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不同寻常的交通事故
预防交通事故
监护人责任之探究
会飞的座椅
你愿意变成伞还是座椅
多功能环保座椅系列
一起高速交通事故院前急救工作实践与探讨
奔驰S350车驾驶人侧座椅不能加热
愉快的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