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衣着小史
2024-01-21王晓莉
王晓莉
二十年中搬了几次家,一次比一次疲累。大小家电木器、厨具杂物,平日放置有度,一副与人相安无事状,待要搬挪,突觉满坑满谷,个个皆呈抵触、绝不配合貌。在没完没了的归类、收拣与捆扎后,只觉灵魂空渺,精神遁形。原来“物”如深渊,人皆深陷其中无力自拔。
其中最庞然、令我心惊的,是自己的衣饰鞋帽。起初我盘算花一两个下午必定可收纳打包完成。然当所有衣物散置于地,几乎是受到惊吓。面前几十年来穿过、珍爱过,又因年龄渐长、体形改变、心智发展而感不适不喜的衣物,悉数展示于前。它们由无数手感或粗或细或硬或软,色彩说不出的繁多、长短亦无法统一、各有讲究的一大堆布料组成,如个个山包,无从下手。
这几年,穿衣戴帽重归素面朝天。宽衣宽裤,老人般只求身体自在。即连鞋履,也不再委屈脚板,不再如青年时代一次次试图以高跟改写身高,只踏帆布鞋与板鞋,与男子无异,行走舒服就好。几乎把自己活成与性别脱轨、与年龄相忘、爱咋咋地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状态,却因搬家突然重睹维系不同时期的大堆衣物裙裤,感官瞬间复活且放大,对每件衣每双鞋的记忆潮涌上来。几十条选妃般挑来的碎花裙,花样繁复:贝壳纹、莫里斯纹、海棠蔷薇纹……配藤草提包,是十几年间夏日最爱;长外套皆丝皆麻,方便营造瘦弱,营造“在水一方”意境;又有戒指、手镯、颈链、脚链,又有沙滩拖鞋、羊皮靴、玛丽珍鞋……我当然知道断舍离并在这些年屡次尝试,却屡在下手之际,窥见堆着的布料与皮革与珠玉中,一个无言无语却竭力要长大要表达的灵魂贯穿其中。它们是从头顶到足尖都装饰与眷顾的年华,是时光的碎屑和遗物,更是己身一层层蜕下的皮。
它们是衣着史,也是个人史。
平生第一件独属我,且为我所念念不忘的,是件红地白点布连衣裙。小学五年级,获全区小学生作文比赛唯一一等奖,我妈终于用服装厂工作半生攒下的经验,连夜赶工做裙,好叫我穿去领奖。基础款,领口处我妈用半本书大的纯白棉布巧妙嵌一块,犹如开扇窗,立显童真气质。领奖的高光时刻,我已无丝毫印象。只记得穿裙子行过我们那条陋巷,街边坐小板凳洗菜刷碗的邻居皆举头仰视,看一只熟悉的丑小鸭如何因一条细布裙秒变公主。我自知熠熠生辉因而脖颈高傲。小街那天的光线,穿越几十年岁月,依旧直照今日。
记忆刻得这么深这么重,乃是由整个童年和少年的底色决定。底色里统领江湖的,是藏蓝、藏青以及玄黑,深色系,灰扑扑,缺乏鲜艳与明亮。这些颜色禁脏,一周一洗都可以。彼时且家家流行穿“二手”。老大穿完传老二,老二穿完传老三。传家但并不是宝,是鸡肋。我居老三,就是那个专食鸡肋的人。那时大姐已考入中医学院,周末偕同寝室外地女同学回家来转。她们穿着谈不上奢侈,但都有模有样,至少是自己分内那套,不必接二手。我轻微妒忌女大学生衣着自由,又因自己能否考上理想大学仍属未知而压力重重,常把这些情绪转嫁到衣服上,为长年穿旧衣暗色衣,与我妈怄气。有年春节,大概是高一,我妈居然为我做了件水红色棉袄。所谓水红色,是鲜红色洗到极淡的效果,类似粉红,但又没那么粉,其实还是很土气。然而色彩,即使是土气的色彩,对于少女,依然是魅惑的。大年初三,七八个同学邀我去给数学老师拜年。往常我是不喜参加这些自发集体行动的,那年想都没想就去了。潜意识为了展示新衣。到数学老师家,老师虽然四十几岁,身材依然窈窕。她穿高领黑毛衣,长发盘起,是我们那一带的奥黛丽·赫本,也是高中女生心中偶像。老师一向说话慢,随便说什么都像斟酌过。她扫眼我的衣服,用那种练习过并已修成正果的优雅腔调说:哟,穿新衣服了。这一幕不知为什么我总是记得。十五岁女孩初初学会的,大约就是将她略具雏形的人间尊严,懵懂地暗放于服饰里。而美丽的老师,恰好看见了这份尊严。
高考结束,考上武汉大学。彼时高中女生最日常的装备是拉链衫,夜里读书到很晚,早起穿衣,一根拉链直挺挺贯到脖颈,最是简单便捷,并不求美感。八月末,家里办酒席,答谢亲朋好友。我深觉此风俗怪奇,考上好大学跟要答谢的人并无关系。如果老师来还说得过去,但老师已提前送了我一个笔记本,人并不来。而其他的人还是要答谢的。这样的形式中,我如必须摆在入口的道具或吉祥物,谈不上风光,反是别扭。答谢宴前夕发生一场风波。家中有套新绿军装,是一当兵的远房亲戚多出的,转送我家,我妈一直压箱底。到那日,她郑重其事拿出要我穿。我穿上,胸前两个大兜,是男式的——几十年后时装回潮,女装胸前也全是兜,那是另一回事——青春期对性别意识认识特别极端,我抗拒“像个男的”,拒绝出门。父母则拒绝我换回拉链衫。当然,后来我知道那个年代社会地位的排序是“一军二干三工四教”,军装很吃香,整个社会都“认”军装。但彼时我何尝会有这种“觉悟”?双方僵持一个多小时,也没有谈判,就是冷战。我十七年半的人生词典里并没有“反抗”一词,胳膊拧不过大腿,后来我还是妥协了——我感到我這一生都在妥协,特别软弱。八月中下旬的酒店门口都挂出横幅,上书“本店承办答谢宴、谢师宴”之类字样,生意爆满。我恨透了横幅上的字,以及横幅的那种红。答谢宴还请摄影师到场,留下张难忘的照片:一个已毕业的女中学生,一个再过半年就将成人的准大学生,也就是我,梳一对马尾,双唇紧抿,毫无笑意,着男式大码军装坐在一大堆满面春风的成年人中,两手紧撑自己的膝盖,仿佛别无所依。我那时个子已有一米六,依然透出孩子的弱小。作为事件主角,我是唯一无笑容之人。我的眼睛盯着照片之外,盯着我又愤怒又软弱的青春。
在蓝绿黑的大时代幕布下奢望其他的色彩,只能说是我的“自我”非常肤浅与盲目。现在看譬如朝鲜的生活画面,所有女人都穿蓝色工装或灰色外套,我精神上既感到亲切又极欲疏远。那些画面是正常比例正常色调,在我眼里却失真、歪扭,并且褪色得厉害,我知道我从那里来,但我再也不想回那里去。
青春期流行瘦幼,我依然有婴儿肥那样的脸颊。一年冬天,我因体内寄生虫而生大贫血,血色素仅二点几,走路轻飘,毫不费力就瘦到多年梦想的程度。出院后我的体重也再未增多过,二十年不超百斤,进入随便穿什么都不出错的个人“小时代”。我报复式的购衣自此而始。彼时恰好淘宝兴起,我迅速变成VIP、超级VIP。某几家服装店店主一见我的旺旺账号登录就来寒暄——买买买的人又来了。于服饰领域我迅速自学成才,对于衣物材质、型号、款式练就火眼金睛。三岁起我在服装厂附属幼儿园待了三年,不知是否在为这段购衣期打伏笔。我高兴买,不高兴更买。家中衣橱迅速塞满。人言购新衣如见新欢,唯我知道,新欢相遇处,实是对少年时代的填补。女孩缺失打扮与装饰,就是自我的很大一部分无法得到确认。我日后总是对此确认再确认。这种延迟很多年的确认,成本总是更高,表现在我还购买些奇奇怪怪、一言难尽、偶尔要挑战自己与身边人审美底线的衣饰。盗版的LV手镯并不便宜,金光闪闪,有种摇滚风。我拣人多的时候戴它,为了表示与这只金手镯相配的叛逆,实际却可能坐到最后一排最侧边,藏身于人后。因此当然是锦衣夜行,实际效果存疑。我买一件大团牡丹花图案的外套,俗艳到吓人,咬紧牙关穿去单位,只想告诉别人我什么都敢穿;我又从一个开家具店的女孩手里购买了一件白麻纱的无袖背心裙。她在淘宝卖家具,但是在家具里又夹带着卖这一件流浪风泛滥又有种出尘感的裙。我一度非常喜欢这件裙子,每穿必在脖颈上配一长一短两条项链,招摇、不从众。我想象手里要是再夹支烟,或许就更完美,就是个妥妥的波西米亚,但这并未付诸实施过。我甚至还买改良的韩服、和服,仅仅因为想知道穿在自己身上会是什么感受。
满足自己的衣着欲后,有过一段矫枉过正期。我从衣着上刻意将自己与他人切割。有天单位组织活动,我穿蓝地白花的裙子,与一个要好的同事并排坐在大巴车上,突然发现她也穿了同样的蓝地白花裙,两人像一对大花瓶杵在那里。我认为她跟我一样尴尬。蓝地白花在当时是种江南意象,代表文艺风,代表茉莉花栀子花一样的温婉与恬淡,几乎每个女性都有一条吧。但那次我顿悟:一种事物再美好,只要成为标签,里面具体的特质就被抽得空空的,也就变得又土又俗。雅,就是这样最终变成“媚雅”的。那条裙子就此雪藏,再也未穿。
还有一段时间非常热爱袍子。我拥有所有季节与场合可穿的袍子。袍子穿好,极具禅意,一句话不用说已仙风道骨。但若穿不好,则如身披麻袋,俗不可耐。我穿袍子,并非求禅意,只是试图区分于他人。袍子上下装一体化,自带民国风,轻易就从大众普通穿衣模式中脱颖而出。但是后来看一张画片,女明星穿深灰长袍,摄影室的强光打到她身上,她依然显得阴郁与忧愁,像从光线不佳的深宅大院走出。于是我明白,袍子所擅长的是“消光”,总穿袍子的人是因为总想待在光弱的地方。经由一张画片的“加戏”,袍子的内涵,在我内心得到放大。
如此,我在衣饰上琢之磨之,自得其乐多年,几乎当文学一样去修习。那是一段连爱可能也无法锚定住的人生,而衣物却做得到的时期。在自己配备的衣服与饰品中,舞台悄然搭起。我瑟缩的嗓音,我忧愁的人生,在不为人知的角落,一次次放声歌唱,一次次翩翩起舞。
但同时,我,以及每个醉心此道的女人,其实只是枉费心力。狂购衣物满心喜悦的时日,女人以为只要将自己藏匿于麻棉丝质感的粗粝或光滑中,藏匿于裙裾飞扬又落下时偶留的皱缬与缝隙里,就可长保体态轻盈柔美,容颜不衰,就可瞒天过海,骗过岁月。却不知事实正反其道而行。我后来生大病,穿条纹病号服,想到条纹此前一直是自己喜爱的元素,惊觉这一切仿佛宿命。手术要全身麻醉,医院所有医护都着纯白大褂,唯麻醉师是例外,他们统一穿深绿衣服,帽子也是同色。进入昏睡前的一刻,我还不忘欣赏一眼女麻醉师制服,的确是无边安全、无边宁静的一种美丽。出院后给自己买许多睡衣睡裙,在“睡”的暗示中,肉身与精神的双重之痛亦被暂时消解或者说藏匿。但静静躺着的时刻,理性常会突然抬头,我看见生活一直有副猫那样的利爪獠牙,只不过深深藏起,偶露峥嵘。我亦看见时间长河从来不动声色,是人徒劳地以衣饰的无穷更迭,在其中上蹿下跳,溅起永不消歇的水花。
病后增胖,又长时间浮肿,身边人衣着华美吸人眼目,我却已千帆过尽。我素衣素裤,自在悠游,将自己安放于宽袍大袖与平底鞋履中,试图呼唤的,是那个隔膜而亲切的自己。我穿中性化衬衣,似乎找到那层最舒服的“皮肤”。据说属于男性的“硬朗”气质,在我这里终据一席之地。我深爱这种令我隐秘强大的硬朗。我终于和十七岁半时那个因为年少因为无明而对性别、对生活怀有执念的我达成和解。假如有机会,我要欣然重穿那套绿色军装。老娘要飒—— 一个小我二十岁的姑娘曾跟我如此宣示她的穿衣座右铭。她的意思当然是女性要飒爽,女性不该被定义,绿色军装也完全可以是女性衣橱的标配。为了这句话我非常喜欢她。我当然不是她,但我不可以是她吗?
搬完家的第二日,满身松快地去上班。于每日必坐的公交车上,看到特别而眼熟的一幕。一个已有不少年岁的女人,头发全白,且稀疏之极,如果得她允许,也许甚至可以数出准确的数目;但她还是把这珍贵的发,卷了个极小的鬏鬏,支棱在后脑勺处,形如一扇门的椭圆把手。本是不起眼的一个人,我直觉她用某种事物巧妙改造了自己,令自己成为车厢内的短暂焦点。仔细观察,方发现那事物原来是她的耳环。耳环是金的,一个圆圆的洞,她人极活泼,左扭右扭和同伴谈话,耳环那一点金就左甩一下右甩一下。停住的当口,耳环还是惯性地抖,机灵,俏皮,甚至有点甜美。暗淡沉闷的车厢里,只有老太太耳垂那唯一一缕光,娇俏、不妥帖地闪亮,使一向对金银首饰漠然的人,一向以为金子有点庸俗之氣的人,此时也能觉出那一点金的可贵。
她们几个正说着的是即将要去远郊吃的一场喜酒。闻睹这场面,我会心于衣饰从来装点肉身,亦抚慰人心。戴金的女人以耳饰迎接一场微型狂欢,也为自己举办了一场微型庆典。衣饰是她,也是所有女人一个人的复活节。我想起搬家时那些如扎粽般紧紧束起的旧衣裙,丝顺滑,麻粗粝,棉软糯而贴心,花色也并未过期,依旧令我愉悦。这些在未来某天终将被我尽数弃去的物事,其实仍隐匿在我看似平滑实则崎岖的人生中。衣是当年那件衣,人已不是当年那个人。我依然对这些衣物深深感激。那一代又一代衣饰夺目、环佩叮当恨不能繁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女人行列,我依然身在其中,并未走远。
责任编辑:沙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