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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从实从细推进宅基地建房管理

2024-01-18

农村经营管理 2023年12期
关键词:建房人民政府宅基地

孙 飞

近年来,云南省普洱市印发了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文件,及时宣传宅基地建房管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秩序,引导农村有序建房,切实维护农民建房合法权益。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宅基地受理、审批情况。截至2023 年8 月,全市宅基地建房累计受理14286 宗,累计审批10491宗,审批面积2805.6 亩,审批率73.4%。宅基地申请、审批情况增长依旧强劲,增长率逐步趋于平缓。

(二)违法处置情况。通过落实“三权”分置、“八不准”等宅基地管理政策,开展耕地流出“两违”整治工作,农民群众守法意识逐步提升,乱占耕地建房势头得到遏制。

(三)宣传培训情况。积极开展多批次、多层次、多样式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使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浓厚氛围,提升了政策知晓率。市、县培训乡镇管理人员共58 期1516 人次,乡镇培训村级管理人员共212 期7837 人次。如,江城县组织7 个乡镇宅基地办事人员和村组干部共338 人进行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业务培训,并印发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彩色挂图620 份,政策知识宣传单3500 份,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手册65 套;墨江县累计发放宣传册2 万份,张贴宣传标语256 条,制作宣传栏15 个。

二、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

经过三年的努力探索,通过建立机制体制、印发规范性政策文件、宣传建房管理普法内容、明确工作职能职责、充实执法队伍、推动多部门联动,形成了上下对口、指导顺畅,监管队伍自觉履职、违法建房从严查处、村民自觉依法申请和相互监督的良好态势。

(一)建立了宅基地联审联批、联合查处机制。压实各县区履行好主导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责,乡镇成立了由农业、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组成的联审联批工作组或办公室,开展联合执法,完善《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业务手册》《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办事指南》等。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指导建立完善村规民约,运用自治机制做好农村宅基地纠纷和违法源头管控。

(二)构建了普洱市宅基地建房管理“五个机制”体系。创新建立了“工作协同、联合核查、违法处置、督查指导、通报问责”五个工作机制,形成了“部门协同、合力核查、信息共享、有责必担、违法必究”的完整工作体系,有力推动形成宅基地全面受理、高效审批、严查违法的新格局。

各县区组织好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宅基地违法线索移交及联合核查机制。宅基地违法线索包括土地卫片执法图斑线索和村组巡查、信访举报、媒体反映、督查暗访等渠道发现的违法线索。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卫片图斑、规划用途及判定土地类别性质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违法线索登记,实地联合核查属于宅基地违法建房的,及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属于村组巡查、信访举报、媒体反映、督查暗访等渠道发现的宅基地违法线索,参照上述联合核查办法办理。

经实地联合核查确认为2020 年7 月3 日以后新增的宅基地违法案件,按照政策相关法律规定,由各县级人民政府统筹整合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力量,采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及时处置。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规规定履行好违法建筑查处职责。

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手续、未安排年度计划指标、新增宅基地违法案件较多等问题突出的地区,采取暗访、抽查、核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梳理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指导推动宅基地全面受理、高效审批、严查违法等重点工作。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落实联审联管机制、开展宅基地申请受理审批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受理审批工作滞后、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和违法处置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管不力、失职推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弄虚作假的,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成立了普洱市宅基地建房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印发全市宅基地12 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关于印发普洱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市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参会。会议听取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商协调会,集中分析研究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和违法处置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会商协调会议作用,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和整改方案,并对阶段性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充实工作力量,健全农村宅基地建房联审联管办事机构,对巡查上报不及时、违法建房不制止、违规申请不审查、“两员”监管不作为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各村每周召开一次议事协调会,议事协商主要内容包括:商议将宅基地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审查并公示本村村民建房申请;对宅基地建房中存在土地纠纷的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在动态巡查和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制止和上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汇总登记;配合好乡镇宅基地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四到场”相关工作。形成从村民小组到市级自下而上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报告制度,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构建起自上而下的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动态巡查制度,一级追究一级责任。

(四)健全了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制度。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制度(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全面设立村级协管员、协管员工作职责、细化落实监管责任。全市993 个行政村、16 个涉农社区全部设立宅基地协管员,能够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乱建问题,规避了村民重大财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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