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后种族社会”论的由来看美国社会的分裂
2024-01-18王心扬
王心扬
摘 要: 种族歧视是美国历史上一个不可抹去的污点。然而,随着奥巴马在2008年当选总统,美国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后种族社会”论的思潮。“后种族社会”论的源头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当时联邦政府推出了《平权法案》,旨在改善少数族裔在就业和教育方面处于劣势的状况。而白人群体则宣称,针对少数族裔整体的歧视已经被铲除,升学和就业需靠自身努力,而不应该依赖政府的政策。虽然否定美国依然存在种族歧视的观点有明显缺陷,但诸多白人仍坚持这一看法,因为其有助于推翻《平权法案》。同时,强调种族歧视依然存在并以此来支持《平权法案》的阵营,也不会从自己的立场后退。上述现象反映了美国社会在种族问题上难以弥合的分裂。
关键词: 种族歧视;平权法案;招生配额制;后种族社会
种族歧视是美国历史上一个不可抹去的污点。白人群体对印第安人的屠杀与掠夺、长达200多年的黑人奴隶制、内战后实行的种族隔离制度和对中国移民实施的私刑等,都足以证明这一问题。虽然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动摇了种族主义的根基,但时至今日,少数族裔,特别是非洲裔与拉美裔,在就业、教育、住房和医疗等方面仍旧处于劣势。随着巴拉克·奥巴马在2008年当选总统,美国社会出现了一股“后种族社会”论的思潮。顾名思义,它主张种族矛盾在当今美国的社会生活中已经不再扮演重要角色,种族歧视甚至已不复存在,而黑人成为美国总统似乎是种族歧视不复存在的再好不过的证明。但学术界很快就展开了对“后种族社会”论的批判。学者征引了近年来仍然存在的种族歧视事例,论证了“后种族社会”论的虚幻性。然而,这些论述大都是社会科学著作,主要聚焦于当代问题。①迄今还很少有人从历史连续性的视角去探讨“后种族社会”论的来龙去脉。如果不厘清这股思潮的由来,就不可能深入理解它的实质及其背后的意图,一些重要问题也就很难得到令人满意的回答。例如:“后种族社会”论是何时开始萌发的?这个思潮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它代表了哪些人的立场?反映出美国社会的哪些问题?本文的主旨就是对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研究显示,“后种族社会”论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时髦用语,它所代表的是一个得到众多人拥护的思想体系,其源头至少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当时,美国的民权运动方兴未艾,并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其中包括联邦政府推出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法案的实施确实令少数族裔就业和升学的情况有所改善,但白人群体大都认为,少数族裔取得进展意味着白人利益受到损害,所以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就不断有人出来反对《平权法案》。他们认为,这项政策最大的弊病在于,就业和招生以申请人的种族背景,而不是以个人的努力和成绩作为考量的标准。只要相信美国仍旧存在种族歧视,政府、雇主和高校就有理由继续推行《平权法案》。而要阻止这项政策的实施,就有必要证明,针对少数族裔整体的歧视已不复存在。恰好,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陆续有领军学者出来论证,美国在法律上已经铲除了针对少数族裔整体的歧视,要改善个人的境遇,必须靠自身的努力,而不应依靠实质上歧视白人的政策。这个理论体系无疑是为反对《平权法案》的诉求正名,也成为“后种族社会”论出台的大背景。虽然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已经颠覆了“后种族社会”这个伪命题,但否认美国仍存在种族歧视的思想体系却没有消失,因为它涉及大部分白人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支持《平权法案》理论体系者同样代表了很大一部人——特别是黑人和拉美裔——的愿望和诉求。这个阵营坚持认为,针对少数族裔整体的歧视仍然顽固地存在,只有贯彻《平权法案》才可能逐步扭转少数族裔处于劣势的局面。两大势力围绕着这项政策的争执,反映出美国社会在种族问题上难以弥合的分裂。
一、 “后种族社会”论出现的背景
在美国内战后的重建初期,广大黑人曾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宪法第13条修正案正式废除了奴隶制,第14条和第15条修正案则分别确定了黑人的公民权和投票权。不过好景不长,随着重建的失败和南部民主党人卷土重来,黑人的厄运又重新降临。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南部各州陆续通过了吉姆·克劳法案(Jim Crow Laws),不但再次剥夺了黑人的公民权,而且很多州还实行严格的种族隔离制度,禁止非洲裔和白人使用同一个公共设施。同时,针对黑人的歧视性法律和规定,包括种族隔离制度、《禁止异族通婚法》和禁止黑人在法庭上作证的决定,也应用到了亚洲移民身上。这种形势直到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兴起时,才出现积极转变。
经过20世纪前半叶与种族主义者的多次较量,广大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积累了斗争经验和可观的政治力量。到了60年代,他们终于开始大张旗鼓地抗议种族歧视。面对少数族裔的抗争,联邦政府也做出了积极的响应,不但恢复了少数族裔的公民权,取消了种族隔离,而且推出了《平权法案》,要求雇主在招聘员工时优先考虑少数族裔人士和其他弱势群体,以改变他们长期遭受歧视的局面。基于《平权法案》的原则,许多大学,特别是名牌大学陆续制定了招生配额制。它们给每个少数族群保留固定的名额,这些申请人只需在自己的族群内部竞争,与白种申请人无关。这样做的依据是,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长期遭受歧视,难以与白人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竞争,给予他们固定名额是矫正种族歧视后遗症唯一可行的办法。配额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确实给大学校园带来了积极的变化。根据一项统计,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全国医学院录取的学生当中只有2.8%属于少数族裔,法学院录取的有色人种学生甚至不到1%。到1976年,医学院和法学院中少数族裔学生的比例则分别上升到9%和8.1%。
然而,招生配额制很快就引起白人群体的不满。由于大学招生时需要招满保留给少数族群的配额,所以,经常有成绩较差的少数族裔申请人,特别是非洲裔学生被名牌大学录取。根据美国教育测验服务社(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世界上最大的非营利教育测试和评估机构——的估算,如果少数族裔人士没有享受由《平权法案》衍生出来的配额制度,那么被法学院录取的有色人种学生当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能够被招收,而且这些被录取的学生绝大多数只能去档次较低的法学院就读。令主流社会不满的是,由于白种申请人与少数族裔学生分别进行筛选,结果很多成绩远高于黑人的欧裔学生未能被录取,这自然引发了他們的抗议。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不断有白人学生到法院控告拒绝录取他们的高校。
1970年,一位名叫马可·德芙尼斯(Marco DeFunis)的白人青年申请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被拒,于是他将这所大学告上法庭。德芙尼斯控告华盛顿大学的理由是,由于该校贯彻《平权法案》,在招生时偏向成绩比他差的少数族裔学生,导致他的申请被拒。而那些少数族裔学生之所以被录取,并非由于成绩优异,而是因其种族背景,这就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规定的公民应受平等保护的条款。华盛顿州高等法院做出了对他有利的判决,要求华盛顿大学准许他在1971年秋季入学,德芙尼斯随后开始了在华盛顿大学的学业。但是后来该州最高法院又扭转了高院的判决,于是已入学两年多的德芙尼斯再次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当时他还有一个学期就将从法学院毕业,而由于法官意见分歧,最高法院决定不受理此案。姑且不论这次司法判决的是非曲直,它的重要意义在于:德芙尼斯首次提出“种族背景”是令白人输给黑人的原因。这个观点在白人中间引起了共鸣,一件件控告名校的案例接踵而至。
1977年“贝克控告加利福尼亚大学案”(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Bakke)代表着白人群体对《平权法案》的又一次反击。这场诉讼引起了美国社会更加广泛的关注,被《纽约时报》形容为“24年来意义最深远的涉及民权的官司”。艾伦·贝克(Allan Bakke)是一位白人男子,他在1973年和1974年曾两度报考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医学院,均被拒绝。贝克认为,自己的申请之所以被拒,是因为加州大学奉行招生配额制,在100个招生名额中给少数族裔学生15个名额,由于这些名额必须被填满,从而使得成绩比他差的少数族裔申请人被录取,自己反而被拒。加州大学的辩护律师阿基伯尔德 ·考克斯(Archibald Cox)为该校实行的招生配额制进行辩护,他指出,在职业学院招生时照顾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成员,是唯一能够改善他们过去在升学方面因为种族歧视而处于不利地位的方法。不过,与先前德芙尼斯一案的情况相似,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对贝克案件的意见也未能达成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当联邦最高法院一位法官询问考克斯,加州大学医学院给少数族裔申请人预留15个名额是否意味着减少了白人的被录取机会时,考克斯回答说:“我认为它的确减少了非少数族裔申请人被录取的机会。”这就难怪作為原告的贝克会认为,加州大学医学院招生时采取配额制是歧视了白人。不言而喻,这个观点具有明显的煽动性。进入21世纪后,控告名牌大学的案例仍然不断发生,包括2003年两个白人学生控告密歇根大学、2006年白人学生家长控告西雅图市和杰佛逊县的公立学校、2013年一位白人女生投诉得克萨斯大学,以及随后几年亚裔学生控告哈佛大学等等,原因都是这些高校在招生时实施配额制。
事实上,向《平权法案》发起挑战的白人学生并非孤军作战,因为他们在其他群体中也不乏反对这项法案的盟友。1978年一位名叫布赖安·韦伯(Brian Weber)的白种工人控告凯撒铝制品公司(Kaiser Aluminum & Chemical Corporation)就是有代表性的一例。在1974年,凯撒公司与美国钢铁工人工会达成一项协议,准备改变该公司技术工人里几乎没有黑人的状况。按照这项协议,凯撒公司准备在旗下15间工厂里培训一批技术工人,白人和黑人各占一半。很显然,这种做法与高校收生的配额制如出一辙。结果在路易斯安那州分厂准备培训的13个工人当中有7位黑人和6位白人,作为申请人之一的韦伯被拒绝了。然而他发现,有两个被录用的黑人资历远不如他,凯撒公司没有招聘他是基于种族背景的考虑,于是他决定与这间公司对簿公堂并赢得了诉讼。
20世纪80年代初,密歇根州杰克森市教育局与该市教师协会达成协议,其中规定,不得解雇资历最深的教师,同时还规定,少数族裔教师被解雇的比率不得高于少数族裔教师在整体教师队伍中的百分比。在随后的几年中,一些白人教师陆续被解雇了,而那些资历不如他们的少数族裔教师却继续留任。于是一位叫温迪·韦根特(Wendy Wygant)的教师便决定起诉该市教育局。她的理由是,教育局的做法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规定的所有公民应该受到平等保护的条款。不过,东密歇根地区联邦巡回法院却支持教育局的决定,理由是,优先考虑种族因素是为了矫正以往的种族歧视给少数族裔带来的不良后果。然而联邦最高法院在1986年却推翻了东密歇根法院的决定。判决书指出,韦根特被解雇与她的种族背景有关,杰克森市教育局的做法确实违反了平等保护的条款。
上述案例告诉我们,美国各级法院在处理有关《平权法案》的案件时,经常出现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看法不一,或法官在判决时意见相左的局面。其实,这正是美国社会被撕裂的一个反映。不过,最值得注意的是,60多年来越来越多的美国白人对这项法案表现出强烈不满。他们认为,白人在就业和报考名校时输给条件不如他们的黑人,原因就是这些照顾少数族裔的政策是基于“种族背景”,而不是考虑个人的资历、能力和成绩。过去,非洲裔学生未能进入名校是因为他们的种族背景,现在,欧裔学生成绩高于黑人却没有被名校录取,同样是基于种族背景,于是他们将这种情况称为“逆向种族歧视”(reverse discrimination)。显然,招聘和招生要不要考虑种族背景,关键在于美国社会是否还存在针对少数族裔整体的歧视。对于白人群体来说,要终止《平权法案》的推行,就需要证明针对少数族裔整体的歧视已经不复存在,升学和就业需要靠自己的努力。这种情绪和诉求就是“后种族社会”论兴起的背景。令白人群体感到欣慰的是,到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一批知名学者为反对《平权法案》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美国是否仍然存在种族歧视”是问题的关键
“当艾伦·贝克在1974年控告加州大学戴维斯校园医学院的时候”,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
罗纳尔德·塔卡基(Ronald Takaki)写道,“他肯定没有指望他的冤屈会被提升到学术讨论的层次。然而,学术界为贝克认为《平权法案》歧视白人的观点提供理论依据的努力已经开始了”。哈佛大学教授内森·格雷泽(Nathan Glazer)就是最早从理论上向《平权法案》发起挑战的领军学者。在1975年出版的《肯定的歧视:少数族裔的不平等与公共政策》一书中,格雷泽系统地分析了为什么不应该执行《平权法案》。他不否认美国历史上曾存在对少数族裔的种族歧视,包括对黑人的奴役、反天主教运动、对印第安人的屠杀、内战后连续100年将黑人置于从属和低下的地位、对中国移民使用的私刑、对东南欧移民的限制,以及二战期间对日本移民的拘禁。然而,他却不同意将美国历史定义为一部种族主义的历史。
格雷泽认为,那些将合众国的过去归结为一部种族主义历史的人是对美国历史的误读。事实上,美国的政体在不断扩大“公民”的涵盖范围,它已经将所有进入美国的种族都包括进去了。美国已经成为第一个用“遵守公民的公共规则”——而不是用族裔源头——来给自己下定义的伟大国家。现在,没有人再被禁止享用社会可能提供的(各种福利)。他进一步指出,“以往主要的威胁是,一方面将某些种族和族群长期置于从属地位并在美国建立种姓制度;另一方面又要求那些被美国社会接纳的人必须同化和丢掉具有自己特色的族裔认同”。现在,“在采取了前所未有的、最有决定性的公共措施克服了(某些族群的)从属地位和种姓制度之后,新的危险是,在那些最近被置于低下地位的人群的压力之下,在族群成员和族群认同的基础上,将各个族群彼此之间永久性地分割开来”。
格雷泽反对永久性地将一些族群作为固定不变的组别。他认为,所有来到美国的人都应该受到欢迎;美国的定义应该是政治性的,基于国人对共同理想的承诺和对新建立的或新近加入的共同体的依附,这个共同体应该由它的理想,而不是由族群来界定。总之,“在美国,民族意识是由社会的和政治的价值观塑造的,这些价值观具有普世性,它们也就是美国的生活方式”。他还指出,“有两个价值体系在美国社会中及在美国民族性的形成过程中居主导地位:平等和成就。而且可以看出,这两个价值体系从美国获得政治独立开始就是美国社会明显的特征”。毫无疑问,格雷泽所谓的“平等”是指绝对的机会平等,而不是条件的平等,更不是结果的平等;而他所谓的“成就”无疑是指通过个人努力——而不是依赖政府的帮助——取得的成功。这个观点显然迎合了白人群体中保守派反对《平权法案》的愿望。
格雷泽反对基于“种族背景”制定政府政策的主要理由是,自民权运动以降,针对整个族群的歧视已经成为非法行为。这集中表现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的三项重要法律:1964年的《民权法案》、1965年的《国家投票权法案》和1965年的《移民法案》。其中《民权法案》明确规定:在投票权、享受公共服务、公务人员的聘任和公立教育等方面都不能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或民族根源”而区别对待。1965年的《移民法案》在给每个国家分配移民配额时更是禁止考虑种族和民族根源等因素。既然如此,格雷泽得出结论说,“每个人仅仅是一个公民。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他的族裔地位而被剥夺政治参与权、受教育权和工作权;同时,任何人也不应该因为他的族裔地位而在政治任命或选举方面,或在谋职和受教育方面被赋予较好的门路”。格雷泽这里所指的就是招工和招生时所采取的配额制。他的观点十分明确:由于针对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整体的歧视已经不复存在,升学和就业要凭自己的努力,而不能依赖《平权法案》这种事实上歧视白人的政策。格雷泽的观点其实就是“后种族社会”论的先声。
在格雷泽的专著出版之前,美国舆论界还出现了另一种论调——将亚洲移民形容为“模范少数民族”。1966年《纽约时报杂志》首先推出这个名词,并赞扬日本移民通过自己努力而取得成功。随后,《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又将话题转到华裔美国人。报道说,“身处华人社区就会(令人)重温那个古老的信念:每个人都应该靠自身的努力——而不是靠社会福利支票——到达美国的‘希望之地’。访问美国的华人社区,你就会发现,一个少数族裔(如何)克服了困难和歧视而提升了自己,成为当今美国一个有自尊和成就的模范”。而1971年艾文·赖特的《美国的少数民族企业:华裔、日裔与非洲裔的商业与福利》一书的出版,可以看作是学术界对“模范少数民族”论的正面回应。赖特指出,以往通常都认为,非洲裔小企业之所以不成功是因为银行不愿意贷款给黑人。但是,亚裔作为有色人种同样很难取得贷款。日裔和华裔取得成功的关键,是亚洲移民具有流动性信贷的互助传统。如此,少数民族应该通过自己努力取得成功这个命题也得到了知名学者的首肯。主流媒体和著名学者赞扬亚裔在面对歧视的情况下依靠自己努力实现了美国梦,无疑是助了格雷泽一臂之力。
20世纪80年代还有另一部旨在批判《平权法案》的重要著作问世。作者汤玛斯·苏沃厄(Thomas Sowell)是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也是一位黑人学者。苏沃厄出生在一个贫穷家庭,成長在著名的贫民窟——纽约哈莱姆区。他在读高中时由于家庭贫困而辍学,于是一边打零工一边就读于霍华德大学夜校,之后转入哈佛大学并于1958年以优异成绩毕业,后来又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硕士和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他的经历似乎可以说明,少数族裔人士只要努力向上,也是完全可以取得成功的。苏沃厄承认以往存在针对少数族裔的歧视。不过,和格雷泽一样,他认为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情况已经大为改善,种族歧视不再是美国日常生活中的大事。苏沃厄写道:“那一段悲惨的历史——奴隶制、吉姆·克劳法、针对黑人的私刑等——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然而,美国的特殊情况并不在于这些族裔之间曾经存在敌意——正像类似的情况在世界其他地方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一样——而是在于它们的激烈程度已经减弱,并且在一些情况下已不复存在了。”
苏沃厄详细列举了美国少数族裔,特别是黑人,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所取得的进展:“最具有戏剧性的是,如今已经有奴隶的后代当选为国会议员或成为最高法院法官……O.J.辛普森(O.J.Simpson)已成为一个美国现象,而不是作为少数族裔的代表人物。”而且,“如果不提到约瑟夫·路易斯(Joe Louis)、威利·梅斯(Willie Mays)和O.J.辛普森,那么任何关于美国民间英雄人物的陈述都是不完整的。美国的音乐和俚语中都渗透着黑人的音乐和语言。三个黑人(拉尔夫·邦奇、马丁·路德·金和W.阿瑟· 刘易斯)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或经济学奖。这些成就的一部分反映出种族之间的藩篱已经降低,各种机会都成为现实。同时也代表了为把整个种族提高到能够取得成果的高度而付出的长期不懈的努力”。总而言之,黑人的“整个种族已经从金钱上、知识上和权利上的绝对贫困达到……可以和其他族群比肩的地步了”。
那么,导致一个少数族裔成功和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呢?苏沃厄认为,时间、地点、对待学习的态度和努力的程度都是重要的。他不认为种族歧视在剥夺少数族裔平等机会方面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他写道:“歧视明显影响了美国少数族裔的收入。(其实)所有的族裔都或多或少地受到过歧视。然而一些最成功的族裔——例如东方人——经历了比其他大部分族裔都更为严重的歧视,而犹太人在遭受几个世纪排犹主义的情况下却取得了非凡的成功……最近这些年,甚至在家庭背景相若的大学毕业生中,一向存在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不复存在了。”至于很多少数族裔仍然生活在贫困之中,苏沃厄解释说,有些族群——例如黑人、波多黎各人、印第安人和墨西哥裔——之所以收入最低,是因为他们妇女的出生率太高。最后,他直截了当地指出,“如果仅仅(种族)偏见就足以解释(某些少数族裔不成功的)原因,那么犹太裔和日本裔就不可能跻身于美国最成功的少数族裔之中了”。
就这样,苏沃厄从一个不同的角度呼应了格雷泽关于美国社会针对整个族群的歧视已不复存在的观点,而且为赖特的理论提供了更具体的实例。将格雷泽、苏沃厄和赖特等人的观点综合到一起,就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对抗《平权法案》的理论体系。一方面,美国社会针对整个少数族群的歧视已经不复存在,政府可以针对个别歧视事件进行惩处,而不应该主动地推行违反“机会平等”的政策。另一方面,既然美国已经克服了种族歧视,所有美国人基本上都能够享受机会的平等,那么黑人和拉美裔就应该像亚裔那样,依靠自己的勤奋和智慧取得进步。不过,虽然格雷泽和苏沃厄的理论自成一家之言,但其中也颇有值得商榷之处,否认针对整个族群的歧视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例。正是针对这一点,支持《平权法案》的学者列举了大量实例,证明黑人和拉美裔等群体在升学、就业、住房和工资收入方面仍然存在遭受歧视的情况,以此来说明少数族裔和白人群体之间远远谈不上机会平等。
支持《平权法案》的最主要的领军学者是罗纳尔德·塔卡基。塔卡基首先批判了格雷泽关于“不能将美国历史归结为一部种族主义历史”的观点。他回顾了美国在1790年通过的只允许自由白人成为公民的《归化法》,并且指出亚裔非但不能入籍,而且被许多州立法禁止拥有土地。这说明事实并非像格雷泽所想象的那样,美国政府给予所有外来人平等权利,不论他们是以什么方式来到北美的。塔卡基在列举了白人群体残酷对待印第安人的历史事实之后指出,在美国历史上,成为公民不等于就有了公民权。虽然杰斐逊似乎具有包容的思想,但他所指的是白人内部不同组别之间的包容。事实上,杰斐逊支持将自由黑人遣送回非洲。
塔卡基尤其不能认同格雷泽关于“针对少数族裔整体的歧视不复存在”的论点。他指出,作为一个族群,美国黑人的生活状况并非像格雷泽所描述的那样得到大幅改善。虽然黑人收入的中位数从1959年相当于白人收入中位数的54%上升到1969年的66%,但是到1972年又回落到58%。在1973年,只有8.2%的黑人及其他少数族裔男性在从事专业或技术性工作,而白人相对应的数字则是14.2%。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从事白领工作的比例是15.3%,白人相应的数字则是41.7%。总之,早在19世纪就已形成的“白人动脑,其他人出力”的种族关系模式至今并没有改变,尽管法律明文禁止基于肤色、种族和族裔源头的歧视,种族不平等仍然存在。“淡化美国历史上种族压迫的意义……事实上就是要有效地维持种族不平等的结构”。
格雷泽、苏沃厄、赖特与塔卡基之间的分歧,反映出两个价值体系之间的博弈。格雷泽和苏沃厄等人认为,随着民权立法的实施,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的状况已经有了明显改善,针对少数族裔整体的歧视已经成为过去。因此,每个人都应该靠自身努力——而不是依賴各种行政措施——来改善自己的境遇,这些学者无疑是拥护“机会平等”的原则,这也是自合众国建立以来主流社会一直在倡导的价值观。然而,塔卡基却认为,由于美国社会长期存在种族歧视,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各方面的条件都无法和白人相比,不可能和白人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进行竞争。如果不采取措施矫正少数族裔起始条件处于下风的状况,他们会永远处于劣势。在这种情况下推行“机会平等”不啻是让“条件不平等”的状况长期继续下去。至于亚裔是否靠个人努力改善了自己的处境,塔卡基和他的同道却不以为然。他们一方面试图否认亚裔取得了成功,同时对亚裔美国人依靠自己努力取得成功的故事尤其反感。他们认为,按照这个信条,每一个少数民族群体都应该“自己提携自己”,黑人虽然有不同的文化和历史经历,也应该做得像亚裔人士那样。因此,“模范少数民族”论的性质是种族主义的,其目的是使政府摆脱扶持少数族裔的责任。
格雷泽和苏沃厄等保守派学者强调针对少数族裔整体的歧视已不复存在,要改善自己的境遇需要个人的努力,从而为白人群体反对《平权法案》提供了系统的理论依据。白人群体一再要求在就业和升学方面贯彻“无视种族背景”(color blind)的政策,就是从格雷泽等学者那里得到了理论上的支持。尽管这个理论不可能被所有美国人接受,但对于反对《平权法案》的白人群体来说却是言之有理。就连塔卡基也不得不承认,格雷泽《肯定性的歧视》一书“被广泛地阅读,在公共政策制定者的会议室里和整个社会上都引起了广泛关注”。有了理论上的支持,白人群体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向《平权法案》发起挑战。而2008年一位黑人当选美国总统,对于某些人来说似乎真的标志着美国已进入“后种族社会”。
三、结构性歧视与“后种族社会”论的虚幻性
事实上,早在1971年,“后种族时代”一词已经在美国出现了。《纽约时报》在一篇以“为‘后种族’的南方建立协议”为标题的报道中说,美国南部已经进入一个新时期,种族关系很快将被人口增长、工业发展和经济波动等问题所取代。“后种族时代”一词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应该不是一个巧合,因为20世纪70年代初正是《平权法案》开始贯彻,白人群体的不满开始升温的时刻。但是,可能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来说明种族歧视已不复存在,这个说法在当时并未引起广泛关注,它真正成为舆论界的热议话题还是在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之后。一个黑人竟然赢得总统大选,确实令一部分人相信,或者毋宁说借此机会引导大家相信,美国已进入“后种族”社会。属于保守派的著名电台主持人璐·多波斯(Lou Dobbs)在选举结果出来后宣布,“我们现在已经处于21世纪的后党派、后种族社会了”。两个月后,另一位自称是保守派的微软全国广播公司(MSNBC)主持人克里斯·马修斯(Chris Matthews)在谈到这次大选时也说,奥巴马“无论怎样看上去都代表着后种族,你知道,我今晚整整一个小时都忘记了他是个黑人”。2009年11月4日,也就是奥巴马当选总统一周年之际,《纽约时报》以“生活在后种族(社会中)的一年”为标题写道:“一年前的今天,我们正式成为一个后种族社会。53%的选民将选票投给了将成为第一个非洲裔总统的人,这就永久性地铲除了种族主义。”
不过,纽约州的黑人州长戴维·帕特森(David A.Paterson)则表现得比较清醒,他在2009年8月会见记者时明确指出,“我们现在并不是处于后种族时代。我的感觉是,‘后种族社会论’是被特地设计出来的,它不过是一个花招,而且关注这个问题的人都是知道这一点的”。芝加哥大学和哈佛大学两位教授所做的调查指出,2008年大选一年之后,就更不应认为国家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后种族的时代了。美国保密部门发出声明说,对总统安全威胁的严重性——很多威胁本质上都是种族主义性质的——在不断增加,而且十分令人担忧。在竞选中凸显出来的以种族主义方式攻击总统的情况在奥巴马当选一年后仍在继续,没有减弱。两位学者指出,“(某些群体)在种族上的不利地位——特别是对于少数族裔的贫困人口来说——不大可能在这个总统任内得到改善,这个见解正在慢慢地给某些地区因巴拉克·奥巴马的当选而爆发出来的欣快症退火”。
如果我们考察最近几十年美国黑人和拉美裔的经济状况,那么“后种族社会”论很快就会不攻自破。从1968年马丁·路德·金被刺杀到2008年这40年间,美国黑人与白人之间收入的差距只缩小了3%。在2005年,黑人中个人年收入的中位数是16 629美元,而白人则是28 949美元。按照这种缓慢的进展速度,537年后才有可能实现黑白两个族群之间收入的平等。而且,如果政客们继续削弱政府对收入和财富集中的管制,那么就连这些可怜的改善也会倒退回去。就房产来说,黑人拥有自己房产的人数占非裔总人口的47%,拉美裔当中该比例是49.7%,而75%的白人拥有房产。按照1983—2004年这20年间的官方统计数字,非洲裔和拉美裔家庭财富的中位数从相当于白人家庭收入的7%微微上升到10%。照这样的趋势,要实现财富方面的平等需要634年。
当我们将注意力转移到司法和执法方面,那么很明显,有色人种——特别是黑人——的情况就更糟糕了。多年来,美国电影中对于罪犯的刻板形象基本上都集中于黑人。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媒体的影响,警察时常在路上拦截黑人进行盘问和搜身,针对黑人的暴力屡见不鲜。有研究显示,美国警察的暴力行为最主要是针对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和拉美裔。2012年佛罗里达州山佛德市邻里守望协调员乔治·齐默尔曼(George Zimmerman)在一场争吵中射杀黑人青年崔温· 马丁(Trayvon Martin);2014年密苏里州弗格森市(Ferguson)警察达伦·威尔逊(Darren Wilson)枪杀黑人青年迈克尔·布朗(Michael Brown);2020年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将使用伪钞的非裔男子乔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按倒在地,用膝盖锁住他的颈部长达7分钟,令他窒息而死;同年8月威斯康星州基诺沙市的警察向企图进入女友汽车的黑人雅各布·布莱克(Jacob Blake)连射7枪,导致他生命危殆。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针对黑人的暴力事件。不过,肇事的警察往往没有被大陪审团起诉,甚至被法庭宣判无罪。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种族歧视已经嵌入美国的政治生活、司法程序和社会现实之中。社会学家爱德华多·席尔瓦指出,种族主义是一个结构性问题,吉姆·克劳式种族主义的结束并不意味著系统化的种族主义体系的终结。以弗格森市——布朗被杀害的城市——为例,该市白人的权力结构表现为他们在市议会和公共机关的统治地位上。2010年,白人仅占该市人口的29%,黑人则占69%,但市长和警长都是白人,6名市议会的成员中有5人是白人,53名警察中只有3人是黑人。另据统计,在该市公路上被警察截停和盘查的人当中,黑人占86%,截停后被逮捕的人当中93%是黑人。席尔瓦指出,在21世纪,种族主义已经以新的形式出现,包括以下特点:涉及种族的表述和实践在本质上变得越来越隐蔽;避免直接使用关于种族的词汇;精心制作一个关于种族的政治议事日程但避免直接涉及种族问题;巧妙地重塑维持种族特权的大部分机制;重新肯定历史上的某些种族主义行径。考虑到这些新现象,“后种族社会”论显然具有欺骗性。
最后还应该指出,奥巴马本人并非民权斗士,当初他为了当选而不惜迁就和讨好白人。例如,他在芝加哥庆祝父亲节的一次讲话中抨击非洲裔父亲没有尽到父亲的职责。对此,著名黑人领袖杰西·杰克逊(Jessie Jackson)直截了当地批评他为了向白人表达善意而损害黑人的利益。每逢被问到有关种族的问题时,奥巴马总是顾左右而言他,避免做正面回答,或者强调对未来的希望。他曾经说过,“我不是那种相信不断地讨论种族问题就能够解决种族矛盾的人……能够解决种族矛盾的方法就是整顿经济,让大家都有工作,确保大家都有医疗保险,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学上”。在他当选100天的记者招待会上,当有人问他将如何处理黑人在就业方面的不平等现象时,奥巴马回答说:“记住,我们目前采取的每一个措施都是为了帮助所有的人。”席尔瓦指出,奥巴马的当选“并不是一个奇迹,而是‘新种族主义’的深化……(白人)在种族上的统治地位在黑色面孔的背后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余 论
上述讨论表明,“后种族社会”论并非一个偶然出现的时髦用语,而是多年来白人群体为推翻《平权法案》而炮制出来的一个概念。正像两位黑人学者所指出的,“它成为右翼政治势力反击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制订的《平权法案》的工具”。不过,虽然格雷泽等人认为种族歧视已不复存在的观点有明显缺陷,而且“后种族社会”论也不过是昙花一现的无稽之谈,但可以肯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白人群体中大部分人将坚持这个观点,因为它反映了大部分欧裔、一部分成功的黑人和众多亚裔的诉求,有利于推翻《平权法案》,同时又有共和党为其撑腰。此外,强调种族歧视依然存在并以此来支持《平权法案》的阵营也绝不会从自己的立场后退,因为他们同样代表了一个庞大群体,特别是黑人和拉美裔的利益,并且有民主党作为靠山。可以预见,双方围绕着《平权法案》的争斗会长期继续下去,它反映出美国社会在种族问题上深层次的、难以弥合的分裂。
Understanding the Division of American Society from the Origin of the “Post-racial Society” Assertion
WANG Xin-yang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Hong Kong,China)
Abstract:Racial discrimination was an inglorious chapter in American history. However, with Barack Obama’s election as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re appeared a “post-racial society”assertion. The origin of this assertion could be traced to the 1960s. At that time, the federal government put forward an “Affirmative Action” policy, requiring employers to give favorable consideration to minority applicants. Following this principle, many universities adopted a quota system in screening applications, leaving a quota for each racial minority group in order to redress their disadvantaged position in higher education. The Affirmative Action policy frustrated many whites who argued that since racial discrimination had been outlawed since the 1960s, seeking jobs and applying for university admission should hinge upon the applicants’ own merits instead of relying on government policy. Although the “post-racial society” assertion obviously cannot stand, it can be predicted that this argument will continue for many years to come, because, for most whites, it is conducive to the abolition of Affirmative Action. Meanwhile, those who have benefited from Affirmative Action will continue to support this policy. The debates around the issue of Affirmative Action reflect the deep and hard-to-heal division of American society.
Key words:racial discrimination; Affirmative Action; quota system; post-racial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