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大骨瓣减压术治疗重型脑外伤的临床效果研究
2024-01-13孙伟翟雨陶俊
孙伟,翟雨,陶俊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江苏南京 211500
脑外伤多是由高能冲击、暴力损伤所致脑组织损伤、颅骨骨折损伤,其中重型脑外伤还合并广泛颅骨骨折、昏迷、生命体征明显改变等,不良预后风险较高[1-2]。患者预后差,其原因在于重型脑外伤可导致脑水肿、颅内高压、颅内血肿等继发性损伤,对患者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3-4]。重型脑外伤目前在临床以手术治疗为主,采用小骨窗或者颞顶瓣开颅,有时难以明确出血位置、损伤情况,不能充分暴露额极、颅底等位置,导致血肿、坏死组织难以完全清除,还容易导致减压不充分,增加脑水肿、脑组织嵌顿、脑膨出等并发症发生风险,最终造成患者的死亡[5-6]。近些年标准大骨瓣开颅术在颅内血肿、脑挫裂伤、恶性颅内高压等类型的脑外伤患者治疗中取得较为满意的治疗效果[7-8]。为分析标准大骨瓣减压术的治疗具体表现,本研究选取2020 年3 月—2023 年3 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收治的80例重型脑外伤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收治的80 例重型脑外伤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按照患者的不同手术方案分组,以常规颞顶瓣开颅减压术治疗的40 例作为对照组,以标准大骨瓣减压术治疗的40 例作为观察组。对照组:男27 例,女13 例;年龄19~71 岁,平均(42.93±13.83)岁;受损原因:交通事故25 例,打击伤8 例,坠落伤7 例;损伤情况:硬膜下血肿合并脑挫裂伤21 例,广泛脑挫裂伤11 例,脑内血肿合并脑挫裂伤8 例。观察组:男28 例,女12 例;年龄19~70岁,平均(43.17±13.75)岁;受损原因:交通事故26例,打击伤6 例,坠落伤8 例;损伤情况:硬膜下血肿合并脑挫裂伤22 例,广泛脑挫裂伤10 例,脑内血肿合并脑挫裂伤8 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经CT 等综合诊断,且符合重型颅脑损伤诊断标准[9];具明显外伤;患者诊疗过程全部资料保存完整。
排除标准:合并脑肿瘤者;脑外伤前已存在神经功能障碍、认知障碍等者;脑外伤前肢体功能障碍、主要器官功能障碍者;入院24 h 内死亡者。
1.3 方法
对照组以常规颞顶瓣开颅减压术治疗:依据患者血肿、脑挫裂伤的位置,采用单侧/双侧颞顶瓣开颅,切口为马蹄形,内径大小约为6 cm×8 cm。开颅后清除血肿、坏死组织,减压后缝合硬脑膜,完成手术,术后予以抗感染、止血、脱水等治疗。
观察组以标准大骨瓣减压术:患者取仰卧位,气管插管全身麻醉,头偏向健侧35°~50°,并抬高手术床床头。在患者颧弓上耳屏前1 cm 切口,沿耳廓的方向延伸至顶结节处,再转向顶部,距中线1~2 cm止于额部发际,大小12 cm×15 cm。使顶叶、额叶、颞叶等充分暴露,直视下清除硬膜下血肿、脑内血肿,完成后缝合硬脑膜等,结束手术。术后气管插管转入ICU,期间予以ICU 监护,并应用脱水、营养神经、催眠、抗感染、维持水钠电解质平衡等治疗。同时积极预防各种手术并发症,如有必要可气管切开保障气道的通畅,积极预防肺部感染和缺氧引起脑肿胀。
1.4 观察指标
①比较两组患者颅内压水平,在术前、术后1、3、7 d 监测颅内压水平,并进行对比。
②比较两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包括脑膨出、颅脑感染、切口疝、脑梗死。
③比较两组患者格拉斯哥昏迷(Glasgow Coma Scale, GCS)、格拉斯哥预后(Glasgow Outcome Scale,GOS)评分,在术后4 周采用GCS 评分、GOS 评分对患者功能恢复进行评分,其中GCS 评分总分15 分,15 分为意识清晰;12~<15 分为轻度意识障碍;8~<12 分为中度意识障碍;<8 分为昏迷,得分越低,意识障碍越为严重。GOS 总分5 分,5 分为恢复良好,能够正常生活,尽管有轻度缺陷;4 分为轻度残疾但可独立生活;3 分为重度残疾,日常生活需照料;2分为植物生存仅有最小反应;1 分为死亡,得分越低,预后越差。
1.5 统计方法
应用SPSS 22.0 统计学软件分析处理数据,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例数(n)和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颅内压水平对比
术后1、3、7 d,观察组颅内压水平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颅内压水平对比[(±s),mmHg]
表1 两组患者颅内压水平对比[(±s),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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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两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对比
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为15.00%,低于对照组的45.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对比
2.3 两组患者GCS、GOS 评分对比
观察组GCS、GOS 评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GCS、GOS 评分对比[(±s),分]
表3 两组患者GCS、GOS 评分对比[(±s),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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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讨论
重型脑外伤患者的致残率、病死率均较高[10-11]。相关研究表明,造成重型颅脑损伤患者死亡的关键因素是继发脑水肿或颅内水肿,引起颅内压升高或发生脑疝,故降低颅内压是治疗的关键[12]。传统采用颞顶瓣开颅减压术治疗,虽然能够达到以上治疗目标,但由于开窗小,术野容易受到影响,有较高的操作难度,容易误伤神经、血管等,导致并发症增多[13]。标准大骨瓣减压术的开窗面积更大,能够获得更宽广的术野,便于手术操作,能够更彻底地清除血肿,暴露范围广,减压充分,必要时还可切除额极、颞极进行充分减压,提升脑组织的代偿空间,避免术后颅内高压[14]。
刘礼锋等[15]学者在50 名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研究中发现,采用标准大骨瓣减压术治疗的患者在术后1、3、7 d颅内压水平分别为(22.54±2.46)mmHg、(19.58±2.64)mmHg、(15.51±1.43)mmHg,低于常规骨瓣减压术的(25.32±2.05)mmHg、(23.24±2.58)mmHg、(18.22±1.21)mmHg,并且术后并发症发生率为18.0%,低于对照组的35.8%(P<0.05)。本次研究分析也显示,采用标准大骨瓣减压术的观察组术后1、3、7 d 观察组颅内压水平分别为(23.93±4.11)mmHg、(18.92±3.41)mmHg、(14.20±2.95)mmHg,低于对照组的(28.36±4.28)mmHg、(23.72±3.58)mmHg、(18.77±3.22)mmHg,并发症发生率15.00%,低于对照组的32.50%(P<0.05),提示采用标准大骨瓣减压术可更好地降低颅内压、降低并发症风险,与相关学者研究基本一致。本研究还对比患者术后恢复,结果显示观察组术后GOS、GCS 均优于对照组(P<0.05),印证了采用标准大骨瓣减压术可更好地减压以及减少并发症,有助于患者术后恢复。
综上所述,标准大骨瓣减压术治疗重型脑外伤可更好地降低颅内压,减少并发症,促进患者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