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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研究

2024-01-12时少华

关键词: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

[摘 要] 通过文旅融合方式活态保护传承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是运河文化保护的重要途径。从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内涵出发,在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发展可行性分析基础上,展开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分析。该模式以“活态”保护传承为理念,不断实现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文化的再生产、再传播及情景再现,满足旅游者对京杭运河文化深层次体验需求,保障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目标的实现。在此基础上,推出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的文旅整体性与专项性规划,从文化空间再造角度保障运河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之间的深度融合。同时,不断培养与吸纳京杭运河传统村落中非遗保护传承主体,实现各类参与者对运河非遗的高度认同,确保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的有效运行。

[关键词]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传承;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K92842 [文獻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4917(2023)06-0051-10

京杭运河贯穿南北,跨越6个省(直辖)市、18个市区,联通了五大自然水系,是世界上最长的古代运河,是活着的、流动的重要人类遗产,被誉为世界最宏伟的“四大古代工程”。据文献记载,从新石器时代到夏商周时期,中国已有部落通过开凿和使用运河来完成农业灌溉与航运。从春秋时期吴王夫差开通连接长江与淮河的邗沟,到隋代隋炀帝开凿隋唐运河,中国运河完成了历史上第一次南北沟通[1]。金代开凿了京杭运河的北运河段,为京杭运河的联通奠定了基础。至元代,通惠河段与会通河段开通,至此京杭运河南北贯通,成就了中国运河历史上第二次的南北沟通。明清时期,京杭运河基本维系了元代格局,并经历多次大规模维护与修葺,一直发挥着南粮北运、维系国家稳定与对外和区域交往功能。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数十年治理,京杭运河在山东济宁以南保留有连续河道,连接了鲁江浙三省水系,仍发挥着交通运输、行洪、灌溉和输水功能,该段运河成为世界上最繁忙的运输河道之一[2]。从历史文化角度看,京杭运河的开通极大弥补了天然河道不足,缩短了南北水系之间的距离,促进了流域文明的交汇与融合,带动了沿线区域的经济社会文化繁荣,促进了文化的对外交流与传播,成为文化融合的主纽带,逐渐形成了独有的地域特色明显的活态文化遗产。

京杭运河作为传统农耕文明的重要历史成果,随着运河漕运的繁荣及运河沿岸农业的发展,孕育出了众多的传统村落,这些传统村落在漫长历史长河中不断调整与适应,形成了许多与京杭运河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随着传统村落一起流传与保存至今,是京杭运河文化发展史的重要见证。但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京杭运河沿线传统村落的衰落、消失现象日益加剧。加强京杭运河传统村落保护,尤其是京杭运河村落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变得刻不容缓,因为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作为一种特殊的遗产,其遗产中蕴含的运河文化基因对京杭运河传统村落保护至关重要。京杭运河传统村落作为运河非遗的重要载体,承载着该地区独特的运河历史和多元本土文化,寄托着村民的深厚运河情缘。京杭运河传统村落中的非遗反映了该地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风俗的历史记忆和文化认同,对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具有重要意义。京杭运河传统村落大都地处偏僻,旅游开发利用水平不高,但历史风貌保存较为完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因此,通过旅游方式活态保护利用与传承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就成为一种自然而现实的选择。通过创新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模式,促进二者间的深度融合发展,提升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自我生存与发展的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内涵

对于“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致使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可能出现偏差,因此需要厘清概念的内涵。要梳理这一概念的内涵,就需要辨析其与相关概念的关联,而与之相关的概念分别是“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运河非遗包括在大运河流域广大民众中世代相承的、与这一带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3],另有部分学者认为由运河生产、生活方式孕育而产生,其内容反映运河生产、生活方式,或者其形成、传播依赖于运河环境的非物质文化,则可被认定为运河非遗[4]。对于这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明显扩展了运河非遗的范围,让“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无法把握,而第二种观点则强调运河非遗应与运河有一定关联,即在运河建设与借助运河漕运而形成、发展、传播、演化而来的非遗,较易于理解与把握。与“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争议不同,对“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则讨论较少且界定较为明确。传统村落是指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是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重要载体[5]。由于传统村落本身就是一种文化遗产,而非遗仅是传统村落中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故有研究认为,传统村落非遗是在传统村落中保存并传承至今,能代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生产知识、传统生活知识、传统仪式、传统节日类文化事项[6]。董琪珺则提出传统村落中生活的居民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生产实践时,创造并传承了非遗,传统村落非遗具有显著的地域依存性特征[7]。基于此,本文认为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不仅限定在京杭运河沿线,且要与京杭运河历史文化功能相关,强调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地域生产与创造性属性。因此,对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界定是:传统村落中与京杭运河的建造和功能发挥、记录运河文化、受益于运河功能,以及在京杭运河沿线传统村落地区形成并传播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相关的非遗。其中,直接相关类型是在京杭运河传统村落中形成并传播的非遗;间接相关类型是由京杭运河交通助推传播到传统村落中,经过吸收与再创造,并借助运河交通再次传播的非遗。

二、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可行性分析

从理论层面看,旅游活动本身就属于一种文化活动,自 20 世纪 70 年代麦金托什等学者首次提出“文化旅游”概念以来[8],学界就开始了对文化和旅游关系的思考和讨论。于光远就曾提出“旅游是经济性很强的文化事业,又是文化性很强的经济事业”的观点[9]。在此基础上,后续研究逐渐形成了“灵魂载体说”,即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并提出了“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原则[10]。关于文化保护传承与旅游的关系问题,如何从浅层共生融合关系转化为和谐的深层内生融合关系,一些学者运用结构功能、系统论、协同创新、文化空间和再生产等理论,分析了旅游与文化保护传承融合过程中的要素、路径与演进逻辑等[11-15]。研究表明文化与旅游有众多共同之处,可以融合,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范畴,还有不少不同之处,是不能融合的,如有些地域风俗习惯是不能向游客开放的,因此要因地、因时制宜推进文旅融合。目前,针对京杭运河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认为运河非遗自然应成为旅游吸引物,其开发利用应成为运河非遗保护传承的一条最重要途径[16][17-20];二是认为旅游开发利用会不利于运河非遗保护,使非遗商品化与庸俗化等[21-25]。虽然上述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仍存在,但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之间不断融合发展却是不争的事实。

从政策层面看,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了《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提出大运河文化保护应坚持以文化和旅游融合为主线,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促进文化和旅游资源叠加、优势互补,更好带动大运河沿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也提出要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妥善处理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同时重点支持大运河沿线地区传统村落中的非遗保护,在这一过程中推动大运河非遗合理利用。上述政策都印证了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从实际调研结果看调研于2021和2022年的6—8月份进行,分别有6个调研小组(共计24人次)在京杭运河6省市的运河沿岸典型传统村落展开,涉及6省市14个地级市(区)33个乡镇的共48个传统村落,共计调查了84项运河传统村落非遗,这些非遗涉及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8个类别(除传统医药和曲艺类)。调研共计收集村民调查问卷336份,非遗工作者问卷107份,旅游者问卷151份。访谈87人,涉及政府文化和旅游管理者、村民、非遗工作者、村干部、游客、专家等。,目前京杭运河传统村落旅游发展的主流模式仍是浅层次的观光型旅游模式,运河文化深度体验式旅游模式还有待完善,非遗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程度不高,二者之间还没有实现深度融合发展。在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利用过程中,当地村民参与积极性不足,缺乏认同感,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整体性旅游保护传承还有待加强。虽然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还存在一些问题,但调研过程中也发现,有八成以上的村民(包括村干部和村非遗工作者)认为,目前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利用形式主要为地方举办的与运河相关联的非遗展览或博览会、运河非遗节庆(节事)活动、运河相关的传统工艺展示等,这表明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与旅游利用之間不但存在融合,形式还较为多样,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通过发展旅游带动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与传承仍为一种可行与适宜的路径。

综上,从理论、政策和实际调研情况看,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之间存在融合的可行性,且融合形式较为多样,有一定发展潜力。但融合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矛盾与问题,阻碍了深度融合发展。因此,要以活态保护传承理念为基础,不断改进与完善融合发展模式,进而实现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与旅游之间的深度融合与高质量发展。

三、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模式

(一)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理念

既然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发展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要实现二者之间的深度融合,就需要有新理念作为指导。这一新理念要以旅游发展中的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为根本,切实设计和推进有利的旅游方式实现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活态”的内涵最早从我国台湾地区的“古迹活态”概念而来,之后不久出现了对无形文化遗产活态保护利用方面的探讨。文献表明,对于无形文化遗产来说,所谓活态是指对其可视化、重现或重演的过程[26],活态后的非遗均在不同程度上衍生出了旅游资源的属性[27]。基于上述认识,本文认为所谓活态,指借助旅游方式实现对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活态生产、活态传播、活态重现重演、活态空间创造、活态认同的过程。这一活态过程本质上要求做到三点:

一是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过程中要积极融入新的内涵。文旅融合发展要实现活态保护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目标,在不改变原有运河文化内核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与扩展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文化内涵,将运河非遗和旅游要素有机融合,通过不断的“文化再生产”使运河非遗得以延续。这里再生产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非遗体系,而是运河传统村落非遗在保留传统真实性的同时,带有再生产与再创造的真实性。如在京杭运河传统村落中民间文学类非遗保护利用上,传统的静态展示保护方式让民间文学难以吸引旅游者,可将运河民间文学与戏曲、音乐、舞蹈等相结合,以旅游演艺方式,通过舞台“情景”再现运河文学的独特魅力。在这一文化再生产过程中,运河民间文学原真性得到保护的同时,也赋予了运河传统村落民间文学新的生命力,其文化内涵得到了丰富与扩展。

二是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过程中要因地制宜,走特色化传承保护之路。不同地域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间的文化差异必然要求非遗旅游保护传承的因地制宜。运河非遗反映了大运河生产、生活方式,其形成、传播依赖于运河环境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28],对于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来说,其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依赖于当地的乡土性和运河环境。因此,对于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发展来说,要一切从实际出发,绝不能照搬、移植其他地方做法,必须依据自身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特色与禀赋,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选择合适的运河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利用方式。

三是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是主客统一、供需动态平衡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将运河传统村落的非遗资源、产品、产业需要与旅游者的消费体验、追求,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者内在认知逐渐统一与融合。要创造交流与沟通的平台,让京杭运河传统村落内部的非遗生产者与旅游者、各利益相关者进行对话与协商,通过非遗的文化生产、传播、情景再现、空间再造,逐步补齐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之间的短板,实现主客或供需主体之间在该融合过程中的和谐统一。

(二)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策略

基于上述活态生产、活态传播、活态重现重演、活态空间创造、活态认同的文旅融合保护传承理念,及对该理念的三点认知,提出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五点策略:

1.运河非遗再生产:开发与创新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特色文旅产品

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要实现旅游活态保护,运河非遗文旅产品需要积极融入新的内涵。运河非遗文旅产品作为旅游业的衍生品,其商业化性质必然会影响到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文化内核。如何在不改变原有运河文化内核的前提下,将运河传统村落非遗和旅游要素有机融合,“再生产”出独具特色且具有吸引力的文旅产品,需要在静态文化符号展示基础上,以特色的演艺和独特的产品创意来实现。

第一,旅游演艺可为旅游者提供休闲娱乐文化产品,该产品注重艺术性的同时,强调娱乐性、观赏性与互动性的结合,旅游演艺形式与产品非常重视对非遗资源和价值内涵的挖掘,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演艺大餐。京杭运河传统村落中有许多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杂技、民俗等展演性质的运河非遗资源,这些资源具有很好的艺术性、表演性及参与互动性,宜于展示其地域运河文化属性,增强当地居民的运河文化自信,满足游客对于运河民间传统文化的需求。目前,虽然京杭运河传统村落中旅游演艺是运河非遗的重要利用方式,但一些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演艺产品还不够成熟,创新性不足,需要开发与完善有特色的旅游演艺产品。比如,江苏扬州邵伯镇甘棠社区运河古镇邵伯镇古时称为甘棠,甘棠社区为邵伯古镇的核心区域。甘棠社区虽名为社区,但历史悠久,区域内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众多,故将甘棠社区作为传统村落看待。的邵伯锣鼓小牌子,属于一种丝竹与锣鼓相间的民间器乐,其曲调产生于运河,来源于运河周边的清曲小唱,在乐曲结构上又受到传统十番锣鼓的影响,从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音乐形态。目前,该项非遗还没有开发出比较成熟的旅游演艺方式,对此,该村落应借助其专门的锣鼓小牌子表演艺术团,在邵伯古镇等旅游区开辟专门表演场所与表演平台,增加演艺的互动与参与环节,进行常态化的运河非遗表演,打造运河非遗常态化表演区。要通过旅游表演形式完善与创新锣鼓小牌子的内涵与品质,进而实现对该项运河非遗的活态保护传承。

第二,应全方位、跨区域丰富与创新京杭运河工艺技艺类非遗文创产品。应结合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所反映的地方性生活方式、审美偏好和价值观念,利用文化创意产业努力开发独具地方特色的工艺美术品、文化创意产品等非遗文旅产品。比如,天津杨柳青镇白滩寺村和山东张秋镇西街村的木版年画工艺,虽然在工艺风格和文化特色上不同,但其依托京杭运河,在传承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交流与融合。通过整理两地年画创作中的核心价值和地域基因,注入現代文创元素,就能够提炼出稳定延续和不断复制的典型文创IP,培育和孵化出有新意的京杭运河非遗文旅产品,赋予运河非遗活性特征。再如,浙江塘北村和辑里村的清水丝绵传统制作技艺,可以借鉴浙江乌镇竹编的旅游发展思路,跳出仅以清水丝绵制作生活用品的范畴,将该技艺与文旅创意产业相结合,创作出更具文旅特点的创意产品和特色精品。

第三,挖掘运河民间文学类非遗的旅游价值,通过乡村旅游、研学旅游形式,让旅游者了解地方运河文化,讲好当地运河故事。如北京通州漷县镇榆林庄等传统村落中存在着“春郊烟树”的美景,该景观为漷县镇八景之一。根据清代诗人“满径槐花感旧游”的诗句,可知自天津至通州运河沿岸的大路两侧或大堤上,栽植的全是国槐,而依据“两岸垂杨荫绿苔”的明代诗句可知河床两侧多生着垂柳资料来源:搜狐网:《千年古镇——漷县八景》,https://www.sohu.com/a/229289566_161623。。“春郊烟树”描绘了春天京杭运河两岸榆林庄等村落榆树、槐树先后发芽泛绿、树上聚集雾气的壮美景观。可通过民宿观景、榆树宴美食品尝、运河休闲泛舟、研学考察等方式,让旅游者切身体验“春郊烟树”的美景、感悟古代诗词的艺术价值。

2.运河非遗再传播:利用各类平台完善与传播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品牌形象

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性、民族精神性、艺术审美性和教育传承性,传导给旅游者的整体心理印象是古老、传统、交流、联通、融合、乡土等,这些心理形象共同构建了旅游地形象投射的文化符号,这些文化符号的传递是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形象构建的关键。因此,要完善与传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品牌形象,打造区域内体验与展演平台,提升其地方个性、品牌信誉,建立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与游客的情感联结,完善运河非遗旅游形象传播平台,实现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再传播。

第一,打造京杭运河传统村落传统技艺类非遗旅游体验平台,构建、完善与传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品牌形象。如江苏前黄镇杨桥村“捻纸”传统技艺有600多年历史,其来源于明天启年间的捻子(捻军的前身)。捻纸工艺复杂,需经设计、选材、裁剪、上浆、刮浆、压制、折叠、捻制、拼装、组合等10道工序,才能手工捻成各种题材的作品。该项非遗遵循古法,坚持使用传统工艺,但由于该项技艺传播渠道与平台不多,旅游利用程度不高,所获收益无法满足当地年轻人的生存需要,导致当地年轻人不愿意学习与传承该项技艺。实际上,在保存捻纸传统技艺文化内核的前提下,可将该项技艺以捻纸主题为牵引,将区域内非遗主题展览馆、展示厅、非遗集市、非遗社区等形式结合在一起,建设成为区域内较有规模和影响力的捻纸技艺非遗展览平台。该展览平台的建设可采取政府主导、非营利组织介入的形式,承担该技艺的品牌形象宣传职能。同时,可在杨桥村设立京杭运河传统村落捻纸非遗体验基地,作为捻纸技艺展示与体验的平台,形成兼具捻纸文旅创意产品生产、观光体验、宣传销售为一体的非遗主题工坊,进而打造与传播捻纸运河非遗形象与品牌。

第二,可通过打造一些跨区域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大型旅游演艺及民俗节庆节事活动平台,借助平台培育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知名品牌。如江苏扬州邵伯镇甘棠社区的邵伯锣鼓小牌子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由于没有成熟的旅游演艺方式,品牌效应不足。为此,当地政府部门可通过政策激励,完善与创新邵伯锣鼓小牌子的旅游演艺形式,提升其项目竞争能力,打造邵伯锣鼓小牌子文创纪念品,开发宣传手册与视频,利用各类平台加以传播与推介,如可借助媒体网站平台和社交自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宣传推介或现场直播等方式进行品牌宣传。同时,支持邵伯锣鼓小牌子与当地各类节事(庆)活动相结合,举办运河传统村落非遗购物节、文创节、美食节等宣传推介活动,提升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形象、知名度与影响力。

3.运河非遗情景再现:数字技术赋能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情景再现

有学者指出,文化旅游和科技的融合是未来的发展趋势[29]。“十四五”时期是追求高质量发展的阶段,以5G为代表的数字新基建不断走强,5G网络以其“高速率、低时延、大连接”的优势迅速与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AR/VR等大数据技术融合应用,为文旅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催生了云旅游、云看展等新业态,对扩大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的影响具有推动作用。当前,以网络为载体的“云旅游”越来越多地受到旅游者的青睐,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村落非遗工作者也认识到了在线旅游的重要性。如江苏省界首镇国家级传统村落甓湖社区位于运河沿线,汇聚了明清以来运河沿线商贸集镇的特色风貌。村落中的界首茶干制作技艺传承悠久,与大运河关系密切。相传清朝乾隆皇帝沿大运河下江南,品尝茶干后,对其赞誉有加,之后茶干便被列为贡品,界首茶干制作技艺随之传承下来。在该项非遗保护传承过程中,当地村落非遗工作者介绍:“我们想做茶干非遗数字化展示平台,非遗展馆可线上参观,加入互动体验功能,目前项目还在计划阶段。”从中可看出,一些运河传统村落确实有非遗旅游数字化想法,但还仅停留在构思层面,游客在游览的过程中缺少互动体验,很难感受到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文化内涵。运用数字科技推动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活态保护传承,除了运用文字、声音、图像等传统记录呈现方式之外,还可以尝试通过数字技术搭建起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展示场景,讓非遗元素动起来、活起来。如运河船工号子作为借助运河交通传播南北的一项非遗,在北京、河北、山东等传统村落中(如北京漷县镇漷县村、河北安陵镇华家口村、山东张秋镇西街村等)广泛流传,它作为一种运河传统音乐形式,是纤夫们为了在拉纤中步调一致、提高劳动效率而自然创作的一种民歌。但目前运河船工号子仅以文字介绍的形式保存在当地展览馆中,或被传承人表演时才能展示出来,还无法做到对该项非遗的活态保护利用。要真正运用旅游形式对运河船工号子进行活态保护,就需要恢复这种音乐形式要求的“场景”。可运用三维引擎技术,对运河船工号子项目进行3D模型创建,运用融合AR、VR技术的混合现实MR技术、“5G+AR/VR”技术等进行可视化创作,营造虚拟的运河漕运拉纤情景,凭借5G的低延时优点对体验项目实时操作,让游客在“身临其境”中扮演纤夫,学唱船工号子,寓教于乐,增强互动性,降低游客理解运河非遗的门槛,从而增强运河非遗的保护传承与传播效果。

4.运河非遗利用空间再造:推出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保护传承整体性规划设计

非遗文化空间的内涵最早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被界定,即存在于人类生产生活领域中,与历史文化和社会风俗相关的各种行为、知识、载体与技术,这些元素融合在一个文化场所中,即构成了“文化空间”。不少学者把“文化空间”视为非遗生存、发展及传承的空间,也即“文化空间”是非遗生存的环境[30-32]。京杭运河作为世界级遗产廊道,也是线性的活态文化空间,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是运河文化遗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与沿岸民众生活紧密联系。

目前,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文化空间的旅游整体性保护虽没有专门规划文件,但大运河与旅游相结合的整体性保护规划还是值得借鉴的。如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指出,要加快建设大运河等国家文化公园,突出“千年运河”整体辨识度,同时推进优质文化旅游资源一体化开发,科学规划,推出参观游览联程联运经典线路等。同年,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提出,要支持大运河沿线地区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古镇、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中的非遗保护。上述规划为运河沿线传统村落非遗相关保护规划提供了科学指引,极大推进了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发展。借此契机,针对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不同类型与价值特点,京杭运河沿岸各省(市)应推出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整体性和专项性规划。如北京市通州区因运河而兴,城市副中心又依运河而建,区域内传统村落众多,近两年北京率先发布了《北京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和《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要建设通州区台湖演艺小镇、张家湾设计小镇、宋庄艺术小镇等一批特色运河文旅小镇,同时推出一批运河文化特色村落。这为北京市和通州区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带来了机遇。可依据上述规划思想,以通州区运河特色文旅小镇为依托,整合北京市域内运河传统村落非遗,将演艺类运河非遗(如舞蹈、戏曲、音乐类运河非遗)融入台湖演艺小镇中,将艺术类运河非遗(如美术、民间文学类、民俗类运河非遗)融入宋庄艺术小镇中,将工艺技艺类运河非遗融入张家湾设计小镇中。在此基础上,通过文旅融合的可行性分析,打造北京市或通州区的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与旅游融合的整体性或专项性规划,进而从文化空间整体性角度实现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

另外,还需充分调动与运河传统村落相关的非遗资源,跨区域在京津冀鲁、江浙等运河流经区域重点打造一批运河特色非遗传统村落群;建设跨行政区域的运河传统村落生态文化保护区,支持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以运河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体验工坊为点位,与相关传承人开展合作,设计一批满足游客需求的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精品线路;推出参观游览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联程联运线路,形成多条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主题游憩带等,进而促进运河传统村落沿线非遗生存、发展与传承的空间建设与完善。

5.运河非遗保护再认同:培育与创新多方参与的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保护传承体系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关注传统,也关注当下遗产实践的活态性与包容性,可以被共享从而有助于增强社区认同感。其认同性取决于所根植的社区及其传播者,只有经所在社区、群体或个人等特定主体确认才具有遗产的集体认同性。这个表述指出,在非遗保护实践中坚持活态性和包容性的基础上,只有各主体参与非遗保护与沟通协商,才能实现集体认同。在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发展过程中,运河非遗的保护传承本质上是借助旅游方式,不断培养与吸纳运河非遗保护传承主体,在活态实践中形成一个内外兼修、优势互补、价值共享的参与模式,最终实现文化认同。当然这一过程是在原有运河非遗保护体系基础上,更加强调对实践性、自觉性、包容性的再认同,也是上述文化认同体系下认知、情感和意向的地方认同[33]。文化再认同的重点在于构建一个政府、旅游企业、非遗传承人、学校、村民、游客、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旅游保护传承体系。在该体系中,各级政府作为“领头羊”应出台相关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规划与政策,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为后续的运河非遗旅游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旅游企业凭借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将运河传统村落中的非遗资源盘活,开发出能够深入体验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项目;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传承人应积极参与各种非遗文旅活动,传播运河非遗文化,提高其影响力;学校可以将运河传统村落非遗引入校园,融入课堂,邀请非遗传承人展示技艺,为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埋下种子;当地村民应提高自身参与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传承的积极性;游客在游览的过程中感受到了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文化的内涵、魅力,增强了对非遗的认知,并助推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传播;相关专家则通过自身的智库优势,帮助打造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规划方案与设计蓝图,由此推动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保护传承。通过多方参与的共创模式及主体间网络化协商体系,可以加强各主体间的沟通与协调,实现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的集体认同,增强运河非遗保护自觉,助推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

(三)构建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模式

要实现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需堅持活态保护传承的文旅融合保护传承发展理念,在此过程中要积极融入新文化内涵,融入因地制宜、主客统一、供需平衡的创新发展思想,不断实现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文化的再生产、再传播及情景再现,满足旅游者对京杭运河文化深层次体验需求,保障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目标的实现。在此基础上,需推出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的文旅整体性与专项性规划,从文化空间利用再造角度保障运河非遗文化的再生产、再传播及情景再现。同时,需不断培养与吸纳运河传统村落中非遗保护传承主体,培育与创新多方参与的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保护传承体系,实现各类参与者对运河非遗的集体认同。上述文旅融合活态保护传承理念及与之相关策略通过有机作用,最终能够实现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与旅游深度融合并高质量发展(见图1)。

1.活态再生产是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的核心要素

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模式是建立在活态保护传承理念基础上的,利用旅游形式的活态再生产是京杭运河非遗内核得以延续的重要推动力,是体现“活态”理念的核心要素。文旅深度融合本质上是文化符号生产与旅游创新之间的融合,其融合的交汇点在于文旅产品的创新性[33]。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特色文旅产品作为文化再生产的衍生物,其再生产的过程要求运河非遗生产者时刻关注旅游者的需求,在动态交往中达到供需统一。其产品内容是否具有当地运河特色,是否具有足够的吸引力,直接关系到旅游者的文化体验,以及运河非遗这一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符号能否顺利传播传承。当然,活态再生产过程中要避免运河非遗文旅产品过度商品化和庸俗化,要把握文旅产品再生产的“度”,平衡市场需求与文旅产品保护传承之间的对立性,让二者在活态再生产过程中达到和谐统一。

2.活态再传播与场景重现重演是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的主要支持系统

要实现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活态保护传承与旅游深度融合,需要在活态再生产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旅游的形象、知名度与影响力。这就需要构建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的传承传播系统,进而支持运河非遗的传播传承。在该方面,雷帕(Leiper)曾提出过一个旅游吸引物模型,该模型包括三个要素,即旅游者、核心要素、旅游标志物及各种支持物 [34]。其中,核心要素是旅游吸引物的核心,如京杭运河传统村落中的某项具体非遗是旅游者关注的焦点,即该项非遗为核心要素;而旅游标志物及各种支持物是核心要素传递或传播的价值或文化符号,如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呈现出的“包容、交流、联通、融合、乡土”等运河文化符号。这些文化符号是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所传递出的象征意义、附加内容及价值,借助旅游平台将这些文化价值符号传承与传播出去,这些文化价值符号与旅游平台就构成了旅游标志物及各种支持物。Leiper模型与旅游标志物及各种支持物系统的论述,对于构建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的支持系统具有一定的启示。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作为核心要素,其文化符号可借助活态传播平台(如展会、演艺、非遗集市、非遗社区、节庆等方式)与数字技术场景再现等方式传承与传播给旅游者,让旅游者理解并认同运河文化符号的价值与象征意义,两种方式共同促进与推动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的活态传承传播,形成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的主要支持系统。

3.活态空间再造与再认同是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的重要保障

京杭运河两岸的传统村落是运河非遗生存、发展及传承的空间,有学者认为非遗的文化空间特性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活态性、传统性、整体性[35],故将京杭运河传统村落文化空间作为重要场域,以场域中的各种行为、知识、技术、载体为要素,通过整体性和专项性的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文旅线路设计与空间布局规划,实现运河非遗活态与整体性保护,是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的重要保障。由于文化空间强调活态性、传统性、整体性,故在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文化空间改造与利用过程中,应以不破坏其文化空间的特性为前提,进行适度旅游规划开发利用。同时,基于当下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实践中的活态性、包容性与共享性[36],在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传承实践(再生产、再传播、场景再现、空间再造)中形成一个内外兼修、优势互补、价值共享的多方参与模式,促进社区内部形成运河文化记忆及运河非遗保护的自信心与自觉性,进而在文旅融合空间实践体系下达成集体认同,可保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模式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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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Deep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Mode of

Intangible Heritage Protection, Inheritance and Tourism in

Traditional Villages Along the Beijing-Hangzhou Canal

SHI  Shaohua

(Tourism College,Beijing Union University,Beijing 100101,China)

Abstract: The activ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of the Beijing-Hangzhou Canal through the integration of culture and tourism is an important way to protect the canal culture. Starting from the connotation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in the Beijing-Hangzhou Canal,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feasibility analysis of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the paper analyzes the deep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mode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inheritance and tourism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along the Beijing-Hangzhou Canal.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active”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this model constantly achieves the cultural reproduction, re-dissemination and scene reproduction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meets the deep-seated cultural experience needs of the tourists, and ensures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the traditional villages of the Canal.On this basis,a comprehensive cultural and tourism plan is introduced to ensure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inheritance, and touris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space reconstruction. At the same time, we will continuously cultivate and absorb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subject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chieve high recogni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by various participants, and ensure the effective oper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model of deep integration of culture and tourism.

Key words:Beijing-Hangzhou Canal; traditional villag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ctiv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deep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mode in culture and tourism

(責任编辑 孙俊青;责任校对 朱香敏)

[收稿日期]2023-07-1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京杭运河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传承与旅游融合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BH15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项目编号:SZ202311417024)/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文旅融合视野下北京地区大运河传统村镇民俗文化活态保护传承研究”(项目编号:22GJB024)。

[作者简介]时少华 (1978—),男,山东日照人,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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