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三个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4-01-12■钱强
■钱 强
2019年至2022年,围绕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等重点任务,浦东新区共批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个,合计建设面积达4.65万亩,总投资9.67亿元。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浦东新区通过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事前强化项目立项审批,事中强化项目质量管理,事后强化长效管护,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发挥实效。高标准农田项目聚焦土地集中连片建设,使农田整体面貌发生了改变,农田综合效益提升明显。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田间道路通达率达100%,节水效果提升20%,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75。
一、强化项目事前立项审批
一是实行《浦东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统一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进一步理顺农田建设管理体制,由区农业农村委全面负责农田建设和管理,改变了以往“五牛下田”分散管理的局面,高标准农田建设迎来新发展。经过梳理,形成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20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各个工作流程环环相扣,紧密衔接,规范有序,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理合规。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聚焦耕地资源、水资源统筹规划和综合利用,通过建立农水联动机制,对区域内水系及农田进行调整,填埋田间中小河道、新开河口宽15米以下河道实现区域内水面积平衡,对农田地块进行调整,小块并大块,实现区域内基本农田平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资源整合后,耕地面积、水面积实现净增加,区域内各类资源布局合理,利用效率得到提高。项目一次规划设计,一张蓝图干到底,以农水联动机制为基础,项目立项充分结合实际建设需求,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了新方法、新路径。
二是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阶段批复。第一阶段根据上报的项目建设方案,经水务、财政、规土等职能部门会审后下达立项计划批复。第二阶段根据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概算审核后,下达项目批复,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通过二阶段审批,紧扣目标任务,使项目设计更加符合实际需求,稳步提高高标准农田项目立项质量。
三是实行项目建设法人制。明确由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建设单位,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负总责,组织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各自承担的技术服务、工程和产品质量负责。落实项目法人制,明确项目法人职责,确保项目在建设单位的统一推进和管理实施下,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有效统一地推进项目实施。
二、强化项目事中质量管理
一是加强原材料和设备质量管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场试验报告。材料供应商书面承诺现场使用材料与送检材料为同一批次、相同规格的产品。施工单位对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监理单位对到场的原材料组织查验,并开展平行检测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委派第三方单位开展飞行检测。飞行检测采取现场随机取样、随机抽取,取样完毕后直接送实验室检测。飞行检测结果不合格或不满足设计要求,将责令相关工程停止施工和限期整改,并对不合格的材料予以清退,相关材料供应商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资格。通过三级的材料检测,起到了良好的监督和检查作用,严格控制高标准农田建设材料质量,确保项目建设材料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用良好的材料质量、良好的企业信誉,来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
二是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严格指导和督查高标准农田建设按图施工,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由建设单位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对于项目调整金额超过10%的重大变更,再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下达调整批复。对于项目内部局部的工程量变化,且总投资严格控制在概算范围内的变更,采取简便形式,采用设计变更确认单的形式,各参建单位会商研究设计变更内容和变更工程量,最后报区项目审批部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作为今后项目审价审计和项目验收的依据。采取这样的做法,大大节省了项目变更的审批时长,为高效、快速地推进项目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严格把关设计变更内容,确保项目变更在可控范围内,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内。
三是加强工程质量验收。明确建设单位应加强隐蔽工程施工管理,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保留相关影像资料。工程项目按照规范建立完整、可追溯的施工技术档案和日常管理资料制度。项目分三级组织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和完工验收,由区级主管部门组织区级验收。通过分步分级组织开展验收,牢牢把控项目建设质量。项目验收过程中,加强内页资料的监督和检查,技术管理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项目存在质量问题不予验收,并邀请相关专家一同参加区级验收,牢牢把握项目验收质量,精细化严把质量关。
三、强化项目事后长效管护
一是健全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在项目资产管理系统中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管理模块。高标准农田竣工验收通过后,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形成资产的登记和确认工作,并将项目资产入账,纳入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今后由相关镇人民政府通过农田项目资产管理系统报备资产变动信息,每年定期申报资产变动情况。通过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产登记和备案制度,全面掌握项目资产信息,实行资产常态化动态管理。
二是健全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制度。研究制订了《浦东新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实施方案》《浦东新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细则》等政策文件,以建立“日常运行属地化、维修养护市场化、管理考核常态化”为目标,通过以奖代补、绩效考核,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好、利用好。明确规定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各镇人民政府为农田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制度,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农田基础设施的维修和养护单位,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的农田基础设施发挥应有效益。
三是健全耕地质量评价制度。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组织开展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对项目区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开展实地取样化验,评价并划分耕地质量等级,测算粮食产能。通过科学评定耕地质量和测算产能,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绩效评价和分析,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挥实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浦东新区将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推进集中连片、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高标准农田打造为农业高质高效生产承载地、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先行地、农业绿色生态发展示范地,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高农田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筑牢农业生产“压舱石”,真正把“粮田”变“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