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论”视角下A Red, Red Rose 的中译本对比赏析
——以袁可嘉和郭沫若的译本为例
2024-01-08阿依提拉阿卜杜克热木
阿依提拉·阿卜杜克热木
(新疆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诗歌翻译是文学翻译的重要方面,也是世界文学艺术交流的重要途径。 诗歌翻译除了忠实于原文,还要传达出原文的意境美、形式美和韵律美。A Red,Red Rose是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的代表作,是一首爱情诗,这首诗因为其语言的质朴简单、音调上的自由活泼以及内容上的真情热烈,吸引了国内的一大批翻译家,因此有很多不同的译本。 文章从许渊冲的“三美论”出发,以袁可嘉和郭沫若的译本为例,对苏格兰诗人的中译本进行对比与赏析。
一、 研究背景
(一)作者介绍
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是19 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先驱,苏格兰农民诗人。 彭斯复活并丰富了苏格兰民歌,“他的诗歌歌颂了故国家乡的秀美,抒写了劳动者纯朴的友谊和爱情”[1],其最早创作的苏格兰民歌《友谊天长地久》曾作为电影《魂断蓝桥》的主题曲。 他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把民主和自由的渴望与追求贯穿自己的诗歌中,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2],每年的1 月25 日,苏格兰人民会举行盛大的欢庆,纪念这位浪漫的诗人。
(二)背景介绍
A Red,Red Rose是彭斯写给爱人吉恩的诗,他们本打算1786 年结婚,但由于彭斯的非正统宗教观,被吉恩的父亲阻止,未能结婚,彭斯不得不离开。
同年,彭斯发表了他的第一部作品《苏格兰方言诗集》(1786 年),该诗集取得巨大的成功。 在爱尔兰和美国,他的著作被盗版印刷,使得他成为国际名人。 1788 年,他与吉恩·阿默尔结婚,并在埃利斯兰的一个农庄定居。
这首诗是罗伯特·彭斯在离开时写给吉恩的一首诗,诗人用流畅悦耳的音调、质朴无华的词语和热烈真挚的情感表现出了自己对恋人的深厚爱情,使得这首诗在问世之后成为人们传唱不衰的经典。
(三)译者介绍
A Red,Red Rose在国内有多个译本,考虑到袁可嘉先生和郭沫若先生翻译此诗的时间比较相近,再加上袁可嘉先生和郭沫若先生都是诗人出身的原因,笔者认为袁可嘉先生和郭沫若先生的译本具有很强的对比性,因此选择这两个译本进行对比赏析。
1. 袁可嘉
袁可嘉是我国现代著名的翻译家、九叶诗派诗人、评论家、民盟成员,他于1946 年从西南联大外语系毕业,出版作品有《半个世纪的脚步——袁可嘉诗选》,学术著作有《论新诗现代化》《现代派论·英美诗论》《欧美现代派文学概论》,译著有《英国宪章派诗选》《彭斯诗抄》《驶向拜占庭》等[3]。
2. 郭沫若
郭沫若是中国现代杰出的作家、翻译家、浪漫主义诗派诗人、历史学家、书法家、中国新诗的奠基人之一、中国历史剧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中国唯物史观史学的先锋、古文字学家、社会活动家。 他在诸多领域有很突出的成就,就翻译而言,在他长达50多年的翻译生涯中,翻译了诸多作品,影响深远,其中诗歌翻译是其翻译成就中最为突出的部分,翻译最多的是浪漫主义诗歌。
二、 三美论
“三美”最早由鲁迅先生在其《汉文学史纲要》一文的第一篇《自文字至文章》中提出:“意美以感心,一也; 音美以感耳, 二也; 形美以感目, 三也。”[4],即诗歌不仅应忠于原文,还应尽力兼顾译文的意美、音美、形美。 1996 年,许渊冲在其《论文艺美学》中正式提出并阐述译诗“三美”理论。 文章主要介绍“三美论”的三个层面,即意美、音美、形美。
(一)意美
所谓“意美”,是指译者在翻译原作的过程中,不仅要传递原文的含义,还应保留其中的意境美。许渊冲先生曾说:“如果三美不可得兼,那么,首先可以不要求音似,也可以不要形似;但无论如何,都要尽可能传达原文的意美[5]。”由此可见,在翻译诗歌过程中,意美是极其重要的,是放在第一位的,所以译者在翻译的时候要通过上下文语境,向读者传达深层的含义或者言外之意。
(二)音美
音美是指诗的音像,即诗的听觉形象,主要包括诗的韵律和节奏。 黑格尔曾说:“诗则绝对要有音节或韵,因为音节或韵是诗的原始的唯一的愉悦感官的芬芳气息,甚至比所谓的富于意象的辞藻还重要。”传统的英诗对音韵有很高的要求,汉诗也尤其注重音韵节律之美,对押韵、节奏和平仄都有严格的规定;因此,英诗汉译还可以借助于双声、叠韵或尾韵体现音韵美。
(三)形美
形美,顾名思义,就是诗歌在形式上应该对仗工整,每行长短都一致,整齐划一。 这里所说的形美,并不是要求译者将原诗亦步亦趋地直译出来,也不是要求译者一定要在形式上与原诗小节数相对应,行数与行数相对应,而是根据各民族文化差异,用自己文化所适用的、目的与文化读者所熟悉的形式将原诗的美表达出来。 许渊冲先生认为“三美之间的关系使意美最重要,音美次之,形美更是次要的”[6]。 也就是说,译者在达到意美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体现出音美;在传达意美和音美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再现出形美,努力做到三美齐备。 虽然形美位于三美之末,但是形美对诗歌翻译的成功来说是锦上添花的浓重一笔。
三、 译本对比赏析
A Red,Red Rose是罗伯特·彭斯著名的一首爱情诗,文章笔者从“三美论”的三个层面,即意美、音美和形美层面对此诗的两个中译本进行对比与赏析。
(一)意美层面
例1:A Red,Red Rose
袁可嘉译:一朵红红的玫瑰
郭沫若译:红玫瑰
分析:标题作为诗歌的很重要的一部分,具有短小精悍的特点,因此标题中的一个字一个标点都有其独特的作用。 人们一般都很少看到诗歌标题中有重复的单词出现,然而在这首标题仅仅由四个简单的单词和一个标点符号组成的诗歌当中,诗人将Red 重复了两次,由此可以看出诗人想通过重复Red 来表达出恋人的美丽动人以及诗人对恋人的深厚爱情。 郭沫若先生将标题里的A 和Red 省略,将其翻译成“红玫瑰”,而袁可嘉先生按照诗歌的原意,将标题里的每个单词都翻译出来。 相对来说,笔者认为袁可嘉先生的译本更加贴切原文,也更能表达出诗歌的活泼,快乐和自由。
例2:
O, my Luve's like the melodie,
That's sweetly played in tune.
袁可嘉译:
啊,我的爱人像一支乐曲,
它美妙地演奏起来。
郭沫若译:
吾爱吾爱如管弦,
其声悠扬而玲珑。
分析:此小节中,诗人用一个字母即感叹词作为开头,表达出对恋人浓厚的爱情。 与英文诗歌一样,中文诗歌中也常常会用感叹词表达诗人某种强烈的情感。 此处,袁可嘉先生将感叹词翻译出来,而郭沫若先生则没有译出来,笔者认为袁可嘉先生处理得比较好。 此外,在此小节中,诗人将恋人比喻成美妙、甜甜的乐曲,表现出了对恋人的喜爱。 袁可嘉先生的译本相对来说比较偏向于直译,并且其中用“它”来指代“玫瑰”和“乐曲”,因此显得比较烦琐和多余。 然而郭沫若先生则选用“管弦”一词代替曲子,再加上修饰其声音的两个形容词,更有意境,更能表现出诗人对恋人的喜爱。
(二)音美层面
彭斯的这首诗在整体上都押了尾韵,读起来朗朗上口,很有民族特色和魅力。 诗的前两个小节韵律体现为偶体韵;后两节表现为隔行交错押韵,如表1 所示。
袁可嘉先生的译本在韵律上除了诗的最后一节,都与原诗保持了一致:前两个小节为偶体韵;第三小节为隔行交错押韵;第四小节为偶体韵,如表2所示。
表2 袁可嘉译本韵脚
相对而言,郭沫若先生的译本里的韵律在大体上没有与原诗的韵律保持一致,第二小节与第三小节为连环押韵;第四小节的韵律是中文诗歌比较常见韵脚方式,即三行韵,如表3 所示。
表3 郭沫若译本韵脚
就韵律而言,袁可嘉先生译文比较贴近原文的韵律,而郭沫若先生的译本比较符合中文的押韵习惯。
(三)形美层面
在形美层面,袁可嘉先生的译本和郭沫若先生的译本在行数上都与原诗保持了一致。 袁可嘉先生的译本相对来说更加贴近原诗,形式比较自由和活泼,每一行的字数没有严格的要求。 郭沫若先生的译本相对来说更加符合中文诗歌的形式,每一行的字数都为七个字,看起来更加整齐有序。 就形美层面而言,笔者认为郭沫若先生的译本更胜一筹,更加工整。
四、 结论
通过以上两个译本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这两个译者都是用以诗译诗的方法对A Red,Red Rose进行翻译,笔者认为这两种译本各有所长。
笔者认为,袁可嘉先生的译本和郭沫若先生的译本都准确地传达出了原诗的“意美”,袁可嘉先生的译本比较贴近原诗,忠于原诗,而郭沫若先生的译本则加入了更多的意象,更能传达出意境之美;在音美层面,袁可嘉先生的译本在韵律上与原诗保持了高度一致,更加贴切原诗的韵律,而郭沫若先生的译本则更加符合中文诗歌的韵律表达习惯,两位译者的译本都近乎完美,难分伯仲;从形美层面而言,袁可嘉先生的译本比较活泼自由,更加贴近原诗,而郭沫若先生的译本更加工整有序,更加符合中文诗歌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