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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视域下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与创新路径研究
——以青海省的实践经验为例

2024-01-05候丽君毛春合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青海省共同富裕城乡

候丽君,毛春合

(青海民族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1 问题的提出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将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特别关注城乡融合发展[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旨在实现全体人民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共同富裕,促进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2]。共同富裕强调社会中的贫富差距应该被缩小,以确保资源和机会的更均衡分配,以促进更广泛的繁荣和社会稳定。共同富裕旨在通过促进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3]。然而,实现共同富裕在当前面临着许多挑战,其中之一是城乡不平衡的问题。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不平衡体现在收入、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这阻碍了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因此,城乡融合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一项重要策略。

城乡融合发展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城市和乡村地区之间,以及不同地域之间,城乡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制度等各个子系统内部及其系统之间的共生发展过程与相互作用关系[4]。共同富裕与城乡融合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的两个重要目标,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共同富裕是一个宏观经济目标,城乡融合是一个微观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共同富裕视角,以青海省的实践发展为例,探究并遵循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进一步论证分析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有效对策。研究共同富裕视域下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及创新路径,将有助于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有关如何更好地推动城乡融合,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建议,这对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2 共同富裕视域下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

随着城乡融合发展进程的深入,各地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和独特优势,不断创新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探索新的实践机制。图1为共同富裕视域下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

图1 共同富裕视域下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思维导图

2.1 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需要

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基本单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拓展,扩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涵盖范围[5]。探究共同富裕视域下城乡融合发展独特且有效的成功路径,实现东中西部均衡充分全面发展是大势所趋,迫在眉睫。从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尽管近年来青海省发展已经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城乡收入还有一定的差距,农牧区基础差、底子弱、发展滞后的问题仍然存在。城乡融合是城乡之间不断实践发展的结果,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出现,城乡发展之间的差异矛盾也日益突出,融合发展任重道而远。

2.2 城乡共同富裕目标需要

共同富裕目标需要实现全体人民在物质与精神层面上的富裕,不仅限于经济领域,还需关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的全面发展,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包容。2020 年初,青海省委、省政府提出“立足我省城乡发展的基础和发展阶段,统筹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双轮驱动’”和“树立城乡一体化理念,突出工业兴农、城市发展带动农村”[6]的发展思路。不难看出,在城乡融合发展的道路上,农村发展仍然是重中之重,要以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小城市,以小城镇带动乡村。依据青海省发展现状,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城乡关系的新趋向,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尽快满足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

2.3 共建共治共享多元治理需要

新型城镇化建设也是城乡融合中不可缺失的重要一环。在城镇的发展建设过程中,蕴含多种多样要素,群众的需求也各异,如何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城乡融合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步骤。为此,要努力打造符合更多人需要的,多元社会治理新格局。例如,在一体化建设当中,应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在乡村地区的医疗、教育、养老、福利保障等相关领域,为乡村地区的群众创造更多机会,从而提高治理水平,提升人们整体收入,增强幸福感和满足感。

2.4 乡村现代产业振兴需要

乡村现代产业振兴旨在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增长,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并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需制定综合性战略规划,其中包括明晰的政策支持,以鞭策乡村现代产业的蓬勃发展。如提供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土地政策的调整和金融支持,以吸引投资和企业进入农村地区。同时,提供更广泛的教育和培训机会,以提高农村居民和劳动力的技能水平,使其具备适应现代产业需求的能力。此外,鼓励农村地区多元化产业的发展,包括现代农业、农村工业和农村旅游等领域,以减少对传统农业的过度依赖。

3 共同富裕视域下青海城乡融合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青海城乡融合发展现状

青海省在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取得一些成效,如公共服务融合与城乡产业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等。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当中,由于近年来国家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人民生活保障进一步提升,城乡融合程度进一步增强,提升了城乡居民幸福感和安全感。2012 年到2021 年青海省两市六州城乡收入比重在降低,尤其是玉树州,变动幅度较大。各地总体处于一种稳中求好的态势。这个数据反映的仅仅是显性的收入差距,如果细化到城市地区的基础设施,城乡的教育、养老、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差异将更为明显。基于刘易斯拐点来看,工业化率与城乡收入比呈反比关系,城乡收入比缩小的一个区间也反映了青海省整体工业化率的增长,也反映出了城镇化的比率上升。青海省两市六州的具体数据如图2所示。

图2 青海省“两市六州”城乡收入比

目前,青海省各地区、各单位正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共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在各种福利政策的支持下,就业率不断上升,更多的人拥有了待遇较好的工作,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显著增加,整体收入也随之不断增长。尽管如此,城乡收入差距依然存在,城乡就业、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协同联动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尚未完善。因此促进青海省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基于青海乡村治理的自身特色和优势创新发展生态绿色产业,持续改善乡村软硬件基础设施,促进城乡要素与资源的优质均衡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向维度形成合力,提升乡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3.2 青海城乡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3.2.1 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

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通常指的是中心城市对其周边地区的经济、人口、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对青海而言,首先,青海省部分州县的经济结构多样性不足,中心城市的经济结构如果过于单一,经济主要依赖于某一行业,而其他行业相对较弱。其次,城市地区的教育和培训机会与周边地区的劳动力需求不太匹配,导致很难吸引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最后,城乡还普遍存在着交通设施问题,城市规划和交通设施的不足可能导致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的联系不畅,从而限制了信息、人员和资源的流动,降低了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的效果。

3.2.2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实施阻力较大

废除城乡土地制度的二元性,推动城乡土地要素的平等自由流动,是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7]。青海省农村部分地区土地流转尚存困难。首先,青海省农村地区部分农民缺乏法律意识,流转经常采用口头协议,书面手续尚不完备,这就导致农村的土地流转活动容易出现不畅或障碍。其次,农民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在青海省的各州县中,无论是在政府推动下进行流转,还是农民自主进行土地流转,都没有严格的审查程序用于承租方,没有审查企业经营能力、种植大户的市场,这就会出现土地流转后,一旦出现失误,就会带来巨额经济损失。最后,青海省部分农村地区也存在着农民流转意识不强的现象。考虑到当前城镇化速度慢与农村劳动力外流的情况,农民不愿意放弃土地,大部分农民都守着自己的土地,不支持进行土地流转,导致农村地区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面临较大阻力。

3.2.3 城乡资源配置不均衡

城乡生产要素与资源配置不均衡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种不均衡可能导致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限制整体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可能更倾向于在城市地区投资,导致城市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支持,而农村地区被忽视。另外,农村地区通常缺乏良好的基础设施,如道路、电力、通信和水资源,限制了生产要素的有效利用。而且,青海省州县的农村地区缺乏“家校共治”,城市通常拥有更好的教育和培训机会,这意味着城市居民可能具有更高的技能水平,更容易适应新的生产方式和就业机会,而农村地区就相对薄弱。

3.2.4 农村内生发展动力不足

青海省地处中国西北部,农村覆盖范围较广,大部分农村还处于振兴的路上,尚未取得全面振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农村“两委”班子建设薄弱。一方面,领导干部尚未意识到乡村振兴战略是头等大事,是发展经济的首要任务,没有在各个方面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不重视群众工作。另一方面,村干部缺乏干事创业的热情,部分大局意识不强,缺乏引领村街发展的能力。二是村民观念意识滞后。由于受教育程度不同,部分村民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依靠乡村产业发家致富的觉悟,对乡村振兴战略、乡村产业发展概念认识比较模糊,缺乏“主人翁”精神。三是领军人才和资金配备不到位。青海省部分州县,懂经营和管理思维,具有先富带后富的大局意识的领头人少。

4 共同富裕视域下城乡融合发展的创新路径

4.1 共同富裕:明确青海省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方向

4.1.1 坚持城乡区域共同富裕的根本方向

目前,青海省依然面临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发展问题。首先,对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需要采取综合规划,积极鼓励和激励各行各业的发展园区进行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其聚集效应。其次,特别关注“藏区六州”的经济发展,同时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的特色差异,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建立可持续的支持机制,以弥补不足之处,推动城市工业的加速发展,并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最后,在加速发展青海省的大中型产业的过程中,政府应提供政策支持和充足的资金补贴,鼓励建设多种类型的产业合作基地。在产业发展方面,建立城乡地区之间的协同机制,积极支持不同发展水平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任务,实现产业的跨市、跨州流动,以实现富裕地区带动贫困地区,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以达到提高收入、提升生活质量,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目标。

4.1.2 推进落实城乡共同富裕的政策制度

推进落实城乡共同富裕的政策制度需要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优化农村发展政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加强土地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创业就业,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以实现城乡发展的均衡,促进共同富裕。首先,要保障本土人才的福利,政府应该出台支持人才回乡的政策体系,加快落实利益保障和福利支持体系,以更大的福利待遇吸引高素质、各领域的人才回乡贡献,以促进乡村地区各方面发展向城市地区靠拢。其次,政府在政策制定上要向农村倾斜,让已有农村政策落地落实。再次,要制定青海省乡村污染治理的法律规章,加快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为落实城乡共同富裕做好制度支撑。

4.2 “以人民为中心”:注重青海省城乡融合发展的共融互促过程

4.2.1 基于居民和村民的共同发展需求

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实现青海省城乡融合发展,尽可能多地把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转移到城市,实现农民向市民转变。青海省要落实执行各州县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市面上一些企业为减负、稳岗而组织的技能培训,加大高效毕业生人才引进,促进毕业青年高质量就业。同时,打造优秀拉面、绿色刺绣等特色劳动品牌,做好农民工、城市困难人口和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帮扶工作。另外,重视维护劳动权益,加大劳动保障、监督力度,依据实际情况,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收入,以此来提高工资性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稳步迈向共同富裕目标。

4.2.2 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利用中心城市的核心地位和资源优势,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首先,加强与“广东平原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等中心城市群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吸引科技创新成果的转移,共同打造创新“飞地公园”,全面提升协作水平。其次,积极展开合作与交流,特别是新疆和西藏,关注环境保护、能源开发与转化领域。再次,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群的发展优势,包括核心产业、基础设施、创新能力,以及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教育。这将有助于吸引人们前来中心城市群生活和工作,同时也推动周边地区的增长,实现整个区域的繁荣和共同富裕。最后,强化各市之间的密切协作,以“西宁海东都市圈”为核心,推动形成不同形式的城市联盟,以促进大、中、小城镇的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辐射效应。

4.3 有效机制:构建青海省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机制

4.3.1 党建引领机制

以“近邻”党建为抓手,推动城乡基层党组织有效衔接联动,形成城乡紧密互动、要素融合的生动局面。一是加强组织共建。摸清需求点,综合考虑发展的优势,进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利益优势,补全短板。可安排西宁市城北、城东、城西、城中不同街镇、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通过“一对一”、“多对一”和“一对多”等形式,对口支援其他州市,开展“上门”活动,并且明确规定组织该活动每年不低于两次,力求把城市的先进理念、先进方法、先进规章制度“嫁接”到农村,带动农村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省委领导,在党委引领的基础上,从制度入手,强化各地不同部门的职责,积极动员各方,鼓励企事业单位等第三方组织参与其中,为实施区域协调和城乡一体化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4.3.2 城乡互动机制

城市高质量发展与农村高质量发展相辅相成。青海省城乡互动已趋于稳定,但互动效果总体较差。构建城乡互动机制是为了促进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个机制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参与。政府应制定政策来鼓励城乡互动,这些政策可以包括税收激励、财政支持、土地规划等。城乡互动机制也应注重生态平衡。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需要保护,对可持续农业和农村旅游的发展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城乡互动机制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构建城乡互动机制需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这些措施有助于平衡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发展,促进可持续增长,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全面现代化。

4.4 特色之道:探索青海城乡融合发展的自身道路

4.4.1 持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青海省城镇化率低于全国,鉴于这一现状,考虑当前的情况,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青海省的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首先,应大力推动“一城一业”和“一村一品”等发展模式,同时探索实施“城带村”的城市融合路径。这有助于各地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推动经济多元化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其次,必须加强城市和乡村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支撑作用,鼓励附近的农民和牧羊人实现城市化。最后,可以探索国家公园城镇和牧区协调发展的新模式,以实现美丽乡村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愿景。这将有助于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并提高青海省的城镇化水平。

4.4.2 推进多元主体协同共治

为了更好地促进青海省城乡融合发展,青海省政府要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打破区域间优质资源流动壁垒[8],推动形成多力量、多举措有机结合的扶贫格局。首先,就乡村治理来说,可以引入企业等第三方组织,加强两者之间的合作,以此为基础进行扶贫协作。其次,政府需要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提供相应资源,即政治、经济、人力等资源,同时提升治理能力,对此要坚持依法治理,多元主体融合,坚持党的领导,由政府牵头,结合社会力量及村民参与共同发展乡村经济。最后,走出省内支援圈子,推动对口支援工作转向多层次,例如人才、科技、信息技术等,扩大到有文化和历史联系的省市,加强与沿海发达城市的联系,不断扩大“朋友圈”。

总之,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总体实现是建立在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上的。基于共同富裕的视角,本文对青海省两市六州的城乡收入比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发现,在促进共同富裕的全面现代化进程中,有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在于立足自身,把握自身发展特点和优势,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沟通与融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切实解决城乡融合发展问题,必须明确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核心引领作用,加快城乡资源配置均衡发展,激发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发展格局,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发展,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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