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端齐终南
2024-01-03张宪光
张宪光
一
从天宝十四年(755)十一月至乾元元年(758)六月,杜甫不停来往于长安、奉先、灵武、凤翔、鄜州间,随着仕途的起落,奔波于关陇大地,写下《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北征》《哀江头》《白水县崔少府十九翁高斋三十韵》《三川观水涨二十韵》等一系列全用入声韵的诗作。这段时间里,第一件惊天大事是爆发了安史之乱,整个帝国从锦绣繁华的顶端跌落尘埃,秩序崩溃,两京失陷,君臣流徙。在路途流转中,诗人打开了视听器官,词自己“生成”了,诗自己长出来了,声音自己被听到了,时间的断片与抽泣的词语邂逅了,构成了杜诗独特的景观。
第一首这样生成的诗,是《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以下简作《赴奉先》),与此前的漫游之作有根本不同。杜甫早年漫游期间,或寻访亲友,或探访古迹,或登高远眺,结识了李邕、李白、高适、岑参、张玠、宋之悌、郑潜曜等名流宦隐,开拓胸襟,激发诗性,沐浴于盛唐气象中,总体上是轻松愉悦的。仰望泰岳,登兖州城楼,游龙门奉先寺,登慈恩寺塔,南下吴越,东游齐赵,这一系列漫长的游历是官宦子弟将来进入官僚阶层必备的教养,是主动认知自然山川、风土人情、人际交往的行为。在这一准备的过程中,道路联通着未来,初步展示出一个人的气度、志向、才情,莫不彰显着一个年轻诗人的自信与自负。《赴奉先》的出现,则意味着这些准备基本上失败了。
一首古诗的诗行从右到左排列,一首现代诗从上到下排列,但诗的地基并不在诗的结尾处,而是在开端处。就古典诗歌来说,第一个韵脚往往是第一块基石,只有地基坚实了,上面的建筑物才有可能坚固而雄伟,才有可能是不朽的,否则的话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快倾塌。《赴奉先》开头写道:
杜陵有布衣,老大意转拙。
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
“杜陵有布衣”,發端的一句,多么普通的一行诗,就像一个讲故事的人在说某地有某人一样,而且我们也不知道这个故事的走向。然后第一个韵脚出现了:“老大意转拙。”这显然是一个被时间煎迫的诗人,“老大”二字暴露了长年的迂阔与不切实际,第一个韵脚“拙”则成为人生的一个缩写。杜甫谋生拙,谋官拙,最“拙”的竟然是“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第二个入韵字“契”(xiè)则强化并解释了“拙”,使得杜甫的人生根基变得不稳固了。他所秉持的“窃比稷与契”理想与现状之间巨大的落差,构成了这首愤怒之诗的地基。《说文解字》云:“拙,不巧也。”注云:“不能为技巧也。从手,出声。”这位诗人和漫游者,是语言的大师,他缺少的是谋生的技巧,而不是用笔操作语词的技巧。他的手注定要发出最伟大的声音,他知道这点,因此对自己的能力、技艺非常自信,甚至到了狂的地步。年轻时,他就很狂放,至壮犹然。正史说他“旷放不自检,好论天下大事”,又说他“性褊躁”,大概都和自负太高有关。当他“放荡齐赵间”,瞻望泰岳,何等雄阔的气魄与胸襟:“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刘辰翁评后一句:“五字雄盖一世。”浦起龙评曰:“越境连绵,苍峰不断,写岳只‘青未了’三字,胜人千百矣。”并非虚誉。这是杜甫存世较早的一首诗,他一开始就要“看入”泰山的内部,“看入”造化的内部,看见那不可见的全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是又隐隐有着“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的回声吗?再看他的《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那志向,是不是也会让人侧目而视?《奉寄河南韦尹丈人》:“有客传河尹,逢人问孔融。青囊仍隐逸,章甫尚西东。”毫不客气地以扬雄、曹植、孔融、郭璞、阮籍自比,“牢落乾坤大,周流道术空”一句则把自己的命运跟孔子相提并论,这不是狂是什么?《赠特进汝阳王二十韵》延续了这种自我认知:“已忝归曹植,何知对李膺。”也是自比为王粲、杜密,与当代权贵汝阳王李琎套近乎。这一系列在旁人看来不切实际的自我认知,也是“拙”字的内涵,透露的恰恰是自负。
二
古典诗歌中,除了《离骚》,还没有一首诗充满了这么多的自我辩驳,不停地在自责与自我辩护之间盘曲地寻找语言的道路:
居然成濩落,白首甘契阔。
盖棺事则已,此志常觊豁。
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
取笑同学翁,浩歌弥激烈。
非无江海志,潇洒送日月。
生逢尧舜君,不忍便永诀。
当今廊庙具,构厦岂云缺。
葵藿倾太阳,物性固难夺。
顾惟蝼蚁辈,但自求其穴。
胡为慕大鲸,辄拟偃溟渤。
以兹误生理,独耻事干谒。
兀兀遂至今,忍为尘埃没。
终愧巢与由,未能易其节。
沉饮聊自遣,放歌破愁绝。
这一年,诗人四十四岁了,多年寻求仕进,谋得河西尉的微职,不拜,改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也与自我期待有着巨大落差。“居然成濩落”精准表明他的心境。“濩落”即瓠落、廓落,引申为沦落失意;“契阔”,即辛劳,“甘契阔”听上去是认命了,实际上是“不甘”,于是有下面的“盖棺事则已,此志常觊豁”。也就是说,只要没有盖棺论定,“稷契之志,至死方已”。这是一转。整天为百姓苍生忧劳,被同学取笑,依然“浩歌弥激烈”。这是二转。“生逢尧舜君,不忍便永诀”是三转,“葵藿倾太阳,物性固难夺”是四转。这后面两转,是说:君臣之义不能废,所以不能隐逸终老;廊庙之材虽多,微如葵藿的我不会改变向阳的本性。但是“顾惟蝼蚁辈,但自求其穴”后面又是一大转,似乎把前面的“此志常觊豁”给推翻了。关于“顾惟蝼蚁辈,但自求其穴”两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认为诗人在讽刺那些蝼蚁一样只求自保的小人,另一种则认为是诗人的自比,后说义长。蝼蚁与大鲸的体形、目标相差很大,做个“自求其穴”的蝼蚁是小人物的常见选择,可是诗人不一样,总想做偃蹇沧海、搏击风浪的鲸鲵,这才是“兀兀遂至今”的原因。明智的人,既可以钦佩诗人志存高远,也可以鄙薄诗人志大才疏,不切实际,可是杜甫不管那一套,他就是有点轴,有点认死理,有点倔强,穷愁困苦中依然“忧黎元”,依然“肠内热”,为此弄得老婆孩子吃不上饭。可是他真的“忍为尘埃没”吗?“忍”,乃不忍之意,他做不到像巢父、许由那样一心一意隐居避世,保持自己不仕的独立性,只能通过饮酒、放歌来“破愁绝”。这种傻劲,正是诗人打动后人的地方。
三
这一气呵成的三十二句,自剖心迹,愁肠百转,似黄河的九十九道弯,绕来绕去,还是归入那忧愁的大海。这三十二句对应的是诗题中的“咏怀”二字,一反阮籍咏怀诗的内敛、朦胧与悲哀,反复陈说,迸发出“浩歌弥激烈”的激情。它是杜甫贯穿一生的价值观,也是这首长诗的坚实地基。接下来,他开始写从长安到奉先县(今陕西蒲城县)的迢迢长路了。
岁暮百草零,疾风高冈裂。
天衢阴峥嵘,客子中夜发。
霜严衣带断,指直不得结。
凌晨过骊山,御榻在嵽嵲。
蚩尤塞寒空,蹴踏崖谷滑。
关于杜甫此行的路线图,仇兆鳌《杜诗详注》引朱鹤龄注谓:“自京赴奉先,从万年县渡浐水,东至昭应县,去京六十里。又从昭应渡泾渭,北至奉先县,去京二百四十里。”诗人一路经过的地方不少,却将笔墨放在了两段,这第一段就是夜过骊山。路就是这样神奇,你不知道它会在什么时间把你带向何方,会遇见怎样的景象。诗人与骊山的相遇,是偶然还是必然?他不一定非得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个地点,但是他在那个霜严风急的夜晚出现在了那里,而这几乎是一个历史性的节点。这一年十月庚寅,唐玄宗到华清宫过冬,十一月甲子安史之乱就爆发了,杜甫恰好在大乱之前经过骊山。“嵽嵲”(dié niè)是山高貌,御榻就在那高高的骊山上,而诗人则是独自走在山谷里。老杜不仅是一位地理学家,每到一处,便记下当地的山川风物,也是一位气象学家,不会轻易放过那些风云雷电雨雾。“蚩尤”二字,近来注家多解为雾,是有道理的。班固认为“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貌、言、视、听,以心为主,四者皆失,则区霿无识,故其咎霿”。“霿”乃昏昧不明之意,唐玄宗寵信外戚,使得君臣相蒙,正与黄雾蔽塞的天象相应。杜甫当然不是谶纬家,很少在诗中提及,也不太相信那一套解释系统,但是他对这一套知识系统并不陌生。
杜甫是道路与诗歌的双重探索者,二者之间有着必然的互文性。而且这条道路冥冥中有种预言性质,预示了他后来携家带口、踽踽道路的宿命,“高冈”“中夜”“崖谷”这些词语将在秦州、同谷、夔州诗中一再出现,连“霜橙压香橘”这样的字眼也在夔州的生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除了骊山,他还着重写了官渡渡口的景象:
北辕就泾渭,官渡又改辙。
群冰从西下,极目高崒兀。
疑是崆峒来,恐触天柱折。
河梁幸未坼,枝撑声窸窣。
行李相攀援,川广不可越。
我们是不是看见了像崆峒山一样高的冰凌?是不是听见了桥梁那窸窸窣窣、吱吱作响的声音?“崒兀”“窸窣”都是很形象、逼真的词语。“崒兀”又作崒屼、崔嵬,山势高峻的样子,借来形容冰凌堆积得很高,几乎可以使天柱折断。这几乎可以视为唐朝政治危机的一种隐喻,此时安史之乱尚未爆发,他只是隐隐觉察到某种危险的东西正在逼近。杜甫没有料到的是他后来将远赴陇右,所经历的山川的高峻险恶远远超过了这一次。
四
诗句的盘曲绵延,恰如道路的盘曲绵延;艰难道路的展开,仿佛诗境的展开。在两处关于道路的描写之间,夹杂着关于华清宫帝王君臣奢华生活的想象:
瑶池气郁律,羽林相摩戛。
君臣留欢娱,乐动殷胶葛。
赐浴皆长缨,与宴非短褐。
彤庭所分帛,本自寒女出。
鞭挞其夫家,聚敛贡城阙。
圣人筐篚恩,实欲邦国活。
臣如忽至理,君岂弃此物。
多士盈朝廷,仁者宜战栗。
况闻内金盘,尽在卫霍室。
中堂有神仙,烟雾蒙玉质。
煖客貂鼠裘,悲管逐清瑟。
劝客驼蹄羹,霜橙压香橘。
私人遭际与国家政治在骊山这个具有象征性的地方相遇了。这个时刻,可以说是盛唐最后的辉煌时刻,叛乱的火山已经在开始喷发它的岩浆。这二十四句的铺排,描写了君臣在华清宫洗浴的场景,表明了杜甫对于皇帝宠信外戚的批判。杜甫是个比较纯粹的儒家思想的信奉者,对于国家以及人的纯粹性非常严苛,一直在用那一套思想仪器诊断朝廷的病症,并在诗里发牢骚。《兵车行》中说:“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这是对君主穷兵黩武的指责。《丽人行》云:“后来鞍马何逡巡,当轩下马入锦茵。杨花雪落覆白苹,青鸟飞去衔红巾。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则是对杨氏家族的指斥。这是那个时代最高亢的声音,可是似乎从来没有被同时代的人听到,因为它们在时代的躁狂症里被忽略了,被其他噪声掩盖了。一个诗人的声音,只有等时代的尘埃落定、喧嚣散尽的时候才显现出那声音的高度、清晰性和持久性。这样愤激的高音,在今人看来或许并无多少新意,却显现出那个时代最清醒、深刻的洞察力,带着一种不祥的预言性。
杜甫所拥有的一个高亢、愤激的声音便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诗人很清楚,“荣枯咫尺异,惆怅难再述”,是因为处境不同者的情感是无法共享的,落实到诗人身上,便是自身的悲剧往往获得的是隔代的回应,在遥远的未来获得共鸣。他不能不写下自身的遭际,来作为那个时代的呈堂证供:
老妻寄异县,十口隔风雪。
谁能久不顾,庶往共饥渴。
入门闻号啕,幼子饥已卒。
吾宁舍一哀,里巷亦呜咽。
这个无能的父亲,恰如无数个无能的父亲一样,内心充满了自责:“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他固然还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发声,但是幼子的死亡迫使他放弃了高调,沉入历史的低音区里—无论号啕,还是呜咽,都是低音,如果没有被诗人写下来,便不会被听见。真正的苦难,永远是藏在心灵深处的、具体的个人的体验,不是历史文本笼统的叙述、客观的概括所能替代的,历史省略的地方是心灵最幽深的处所,诗带领我们抵达那里,听见那些微弱的呻吟与呜咽,并随着时间延展愈发清晰。
作为那个时代的批评者,杜甫以对自身的反省与自责来开始这首诗,因为或许正是自身的迂阔造成了诗歌结尾处才暴露的“入门闻号啕,幼子饥已卒”的结果—死亡,那令诗人陌生的难闻的气味,似乎第一次出现在他的诗里,并将在《悲陈陶》等诗中不断地蔓延开来。但一位伟大的诗人,不会沉溺或停缩于私人得失,也不会止步于自怜。杜甫正是如此,即便处于绝望中,依然“默思失业徒,因念远戍卒”。悲痛不仅仅源于自身,也源于推己及人,推及那看不见的浩大的人群(他们将在后来的诗里频频现身),于是“忧端齐终南,澒洞不可掇”,那巨大的峰顶耸然出现了—那是一首诗的峰顶,也是时代悲哀的峰顶。《丽人行》《兵车行》等诗指涉时事,体现的是一个士人的公议,《赴奉先》不然,它的质疑与愤怒源自幼子饿死的切身之痛,具有私人性,它动摇了杜甫的立身之本,甚至预示了他后来远离长安的离心运动。
五
诗人的用韵,具有自传性。布罗茨基说:“一个诗人的传记是在他的元音和咝音中,在他的格律、韵脚和隐喻中。”杜甫早期的漫游及歌行之作,《丽人行》《上韦左相二十韵》《骢马行》《醉歌行》《奉同郭给事汤东灵湫作》等诗都是平声韵,《兵车行》等诗平仄韵交错,但入声韵较少。随着道路的延展,入声韵成了主基调。这些诗主要作于安史之乱爆发初期(755年至757年之间),后来流离巴蜀,亦有入声韵佳作,但不如上述诸诗影响大。言为心声,情声相应,岂偶然哉!
“韵脚”这个字眼很有魅力,押韵字仿佛就是诗句的脚,沿着一定的节奏规律带领诗歌向前运动。韵脚既是运动轨迹,也是运动的组织者,也是情感的承担者。著名的《分四声法》歌诀云:“平声平道莫低昂,上声高呼猛烈强。去声分明哀远道,入声短促急收藏。”这是对自古以来延循的声情关系的简要概括。王易《词曲史》也有相似观点:“韵与文情关系至切,平韵和畅,上去韵缠绵,入韵迫切,此四声之别也。”平和、正大、昂扬、庄严之情态,比较适合平声韵,而缠绵、愤激、迫切之情适合用仄声韵。杜甫任职宫廷之诗,若“旌旗日暖龙蛇动,宫殿风微燕雀高”“宫草霏霏承委佩,炉烟细细驻游丝”“云近蓬莱常好色,雪残鳷鹊亦多时”等句,雍容高华,伟丽正大,非平声韵不可。而踽踽道路,心忧如焚,切迫而不能言者,入声韵便是一种需要。
作为情感与智慧的建筑,诗是声音和文字共同营建的立体物。从声音的角度说,《赴奉先》给人强烈的阻滞不畅感。它通篇以细微级的韵字为主,五十个韵字分别属于《切韵》的九个入声韵部,以薛部(拙契热烈绝裂辙折雪)、屑部(诀缺穴筋结咽屑)、末部(活夺豁掇葛渴阔)字最多,错杂使用月、没、质、物等韵。有人说入声为声韵之骨,对杜甫的古体长诗来说,尤为确当。入声的特点,是发音短促急迫,气流突然被阻断或未完全阻断,音被吞吃掉,形成戛然而止、突然收束的效果。杜甫的这些入声韵的长诗,整饬的句式一直重复着短促的韵尾,造成阻滞不畅之感。更有甚者,《赴奉先》中有不少五连仄的句式,则将那种扭曲不畅的情感推发到极致。比如“窃比稷与契”一句,据《切韵汇校》等书复原的韵部,“窃”为入声屑韵,“比”为入声质韵,“稷”为入声职韵,“与”为上声语韵,“契”为入声屑韵,一句中有一个上声字、四个入声字,而且“窃”“契”为内韵,读起来自然要不停地收束,造成顿挫的效果。再如“指直不得结”,除了“指”是上声字,其他四字为入声,“直”为入声职韵,“得”为入声德韵,“不”为入声物韵(《切韵》未收),“结”为屑韵,读起来非常不顺畅。此外“物性固难夺”“路有冻死骨”“老大意转拙”“尽在卫霍室”都是五连仄,一句中常有两个入声字,强化了那种急促的声息。除了尾韵,也使用了大量的句内入声韵,不同诗句中同一入声韵部的字在不同的部位强化着那种急促的声息。比如入声质韵,韵脚使用了室、质、橘、卒、出五个字,其他诗句非韵脚的位置又用了实、一、失、日、疾、律、崒等同韵字,造成一种同韵相应的效果。再加上临韵同押,这首诗简直变成了入声字的合唱。在非韵脚的位置,作者也使用了大量同韵字。如“杜陵有布衣”的“布”字,属去声十一暮,下文反复使用了暮、慕、渡、路、露、顾、故、固、濩、误,简直比韵脚还要响亮,仿佛用一把闷锤一次次敲击着道路之鼓。当然,如果通篇都是入声,那么诗便像一辆轮子摧折的马车,无法继续声音的旅程。诗人一方面按照惯例在奇数句使用平声来补救,同时也使用了一些洪亮级的平声庚部、蒸部字来补救。如“杜陵有布衣”的“陵”,用一个长鼻音补救了下句中的五连仄。这样的鼻音,平仄兼用,如成、倾、送、冻、峥嵘、缨、终、澒洞等,试图保持音韵长短的平衡。
诗的阻滞不畅,也体现在词语的选择上。汉语是表意文字,杜甫又擅长用字形来抒情,简直把它变成了一次关于双声叠韵词、偏旁相同的联绵词、字形繁复之词的展览。比如:濩落、契阔、葵藿、蝼蚁、溟渤、峥嵘、嵽嵲、蹴踏、胶葛、筐篚、泾渭、崒兀、崆峒、枝撑、窸窣、澒洞等。
顾随《稼轩词说》论字形云:“曰形者,借字体以辅义,是故写茂密郁积,则用画繁字,写疏朗明净,则用画简字。一则使人见之,如见林木之蓊郁与夫岩岫之杳冥也。一则使人见之,如见风清与夫沙明水净也。”
老杜眼中所见、耳中所闻、心中所感,多与山、水、足、木等偏旁字有关,必须借助这些笔画繁复、饱和度极高的联绵词来抒发那种繁密而孤独的感受,仿佛在用联绵词编织一部不断休止的语言法典。
《赴奉先》两次写到了山,一次是骊山,前文已经分析过了,第二次则在末尾:“忧端齐终南,澒洞不可掇。”“忧端齐终南”是五个平声字,“澒洞不可掇”是五个仄声字;平声肯定了忧愁的阔大,仄声则强化了诗人的无奈。忧愁如山,向上延伸,如终南山一样高耸、绵亘在大地上;但它是“无形之象”,混混莽莽,寥无涯际,无法拾掇或者抹去。
西人有言,道路为一切开出道路,道路本身蕴含着要言说的一切内容。甚至可以说,诗人是道路的工具,道路在使用着诗人把自身呈现。道路的特点,就是具有切身性,即便走同一条路,体验的差异也很大。每個行走在道路上的人,对于道路的感受与表达能力也不一样的,一个诗人与道路的相遇,其本质就是被所遭遇之人、之物、之事震动,并经受、接受、改造这一震动,顺从语言/词语的要求,成为语言的被使用者。《赴奉先》是一段伟大旅程的开端,从这里开始,他还要远赴秦州,奔走巴蜀。阅读杜诗,便是跟随杜甫行走在华夏大地上,看他如何以自己的双脚丈量大地的广度,如何以词语拓展着诗歌世界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