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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述评
——基于CNKI(2012—2023)

2024-01-02颜佳华苏厚任

关键词:国家思想研究

颜佳华 ,苏厚任

(1.湘潭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2.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2019 年10 月31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在几千年的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形成了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包括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大一统传统,德主刑辅、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张,民贵君轻、政在养民的民本思想,等贵贱均贫富、损有余补不足的平等观念,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正义追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道德操守,任人唯贤、选贤与能的用人标准,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改革精神,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外交之道,以和为贵、好战必亡的和平理念,等等。这些思想中的精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1]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国家治理思想,是其中不可忽视的精华。因此,本文将按照学派对学界近十年来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的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性的梳理与评析,以期推动其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一、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的概念界定与研究现状

王浦劬教授在《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国家治理通常是指统治者的‘治国理政',其基本含义是统治者治理国家和处理政务。”[2]实际上,统治者治国理政的研究,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主要命题和内容。俞可平教授在《国家治理的中国特色和普遍趋势》一文中认为:“简单地说,国家治理就是国家公共权力机构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中,国家治理的内涵极其丰富,可以从多个视角去观察和理解。”[3]简言之,国家治理就是治国理政。治国理政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也涉及人才管理、军事国防和外交等等。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先秦儒家、法家、道家、墨家、兵家、名家、杂家、纵横家等诸家的思想中包含丰富的国家治理思想。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就是指先秦诸家关于治国理政的思想观点。

本文基于中国知网数据库,对上述八个学派及其代表人物的国家治理思想以主题词组合的方式进行检索,检索范围包括北大核心、CSSCI 来源期刊,检索时间为2012 年至2023 年,经过筛选,剔除非学术性、非相关文章,如书讯、会议通讯等,检索结果如表1。

表1 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文献篇数

以主题词组合的方式检索、筛选可能会对部分文献有所疏漏,但大体上仍能展示近十年学者们对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的研究成果与偏好。由表1 可知,当前学界对儒家、法家国家治理思想的研究成果最为丰硕,而兵家、名家、杂家、纵横家四个学派的研究成果则相较甚少。这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当前学界对不同学派的研究偏好,另一方面也体现不同学派间的研究难度有所不同。

二、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的主要内容

目前学界已从公共管理、法学、政治学、历史学、哲学等学科角度开展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成果丰富。本文将以学派诸家的分类为基准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与提炼,这不仅有助于彰显不同学派国家治理思想的特点,也有利于明确当前学界对不同学派研究的取向。

(一)先秦儒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

先秦儒家是主张以仁、礼治国为核心思想的学派,数千年来其国家治理思想一直对中国国家治理具有重要影响,其代表人物包括孔子、孟子、荀子等。目前学界主要是从人性论视角、公共性思想视角、中西比较分析视角研究先秦儒家治理思想。

1.先秦儒家国家治理思想的人性论研究

刘敬鲁认为,孟子“性善论”人性向善的判定是一种价值事实认定,在孟子的思考中,无论是从本体论角度,还是价值实质与价值职责认定的角度来看,人存在的意义都是为了实现善、扩充善。其实现路径在于承认每一个人都有善的本性,每个人都有主动向善、实现善的主体自觉,进而不断实现自我人生价值与迈向更大人生价值目标,即从个人修养出发,走向齐家、治国,最后平天下的人生价值实现过程[4]。

严存生基于对《荀子》性恶论的评析指出,荀子将“善”“恶”都视为人的属性,“恶”是人的自然属性,“善”是人的社会属性,恶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可以“化”之为善,即由“人性者恶,其善也伪”到“化性起伪”的转变,而实现之道在于建立一套公共权力运行机构,由君子们在其中任职,按照道义之精神,制定一系列礼法,通过法律约束和礼义教化,在赏罚两方面引导人民社会行为符合礼义,最终实现化恶为善[5]。辜俊君认为荀子治理思想中的“性恶”指人的自利欲望,但国家可以充分挖掘人自利欲望的内驱力,使人们明辨对公共利益的维护是成就个人利益的前提,继而通过道德与制度合理规制个人欲望,形成“欲望-效率-物欲相生”动力机制的良性循环[6]。

林存光等人认为,孔子对人性论的论断在于“性相近”“习相远”两方面,“性相近”意味着人拥有着相近的自然情感、生存欲求、生活需要,“习相远”则意味着人有着丰富而复杂的个性特点、才智能力和德性修养,不同的天赋禀性因素可能形成相互加强或促进的关系,也可能存在内在的冲突与张力。对此,孔子应对“习相远”的策略是“学以致其道”和“躬行君子”,即一方面设教授徒,将诗书礼乐教予人民,使其遵守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君子通过以身作则、启发引导的理性方式对他人形成道德影响与感化,进而在保留人民习性多样性前提下,使人民过上人道且文明的共同生活[7]。

2.先秦儒家国家治理的公共性思想研究

朱承对先秦儒家代表人物的公共性思想进行了深入探究,他认为,其一,在孔子公共性思想的方面,“仁爱”是孔子公共性思想的核心、公共生活的原则,“仁爱”原则既是人之为人的内在依据,也是公共行政权力运行、公共交往生活的现实准则。在“仁爱”原则的主导下,为政者自身及其行政手段都应当遵守“德性”,将人民视为行政关注的焦点,而人民在生活中要遵守礼的准则[8]。其二,孟子公共性思想的理论前提是人性善,在人性善的预设下,良善本性成为人与人交往互动的共同基础,此基础上个体的善举可以激活群体中潜在的良善,实现个体良善向公共良善的转变,进而形成良善的公共秩序。为政者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以公共理性诉求为优先,以人民为公共政治的根本,以民心、民意为公共权力运用的依据,以仁政来达成美好公共生活理想[9]。其三,荀子的公共性思想代表着先秦儒家现实性取向。“明分使群”是荀子所论公共生活的前提,人之所以能共同生活,正是因为人们以道德理性将差异性维持在可控范围中,进而得以凝聚公共力量维持社会有序运行。因此,为政者需要以“隆礼重法”来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并努力实现“裕民富国”的群体性目标[10]。

赵滕等人指出先秦儒家公共性内涵包括两个层面。在国家治理的层面,首先是政治性内涵,即政治统治与管理活动;其次是公开性内涵,即公开的意思;最后是等级爵位性内涵,即儒家礼治等级制。在形而上层面,首先是道德性规范内涵,即先秦儒家的“公”是“公平”“公正”意义上的价值;其次是普遍性原则内涵,即“公”强调形而上的绝对真理,其拥有普遍规律的意涵[11]。

3.先秦儒家国家治理思想的中西比较研究

史云贵等人比较分析了孔子与亚里士多德的中庸治理思想,指出两人中庸思想的共同点在于:其一,二者都将中庸视为美德;其二,二者都认可中庸蕴含辩证法思想;其三,二者都认为为政者执政应取中庸。不同点在于:其一,两人实现“中庸”之政的目的。孔子提倡“中庸”思想的目的在于满足统治者的需要,而亚里士多德提倡“中庸”思想的目的是为追求公正。其二,两人实现“中庸”之政的根本途径不同。孔子认为“中庸”是人的天赋,通过提高自身修养可以逐渐认识到这种内在固有的德性,而亚里士多德认为作为德性的“中庸”思想需要靠后天习得。其三,二者实现中庸之政的“抓手”不同。孔子认为实现中庸之政要借助“仁”“礼”,而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是实现中庸之政的最好抓手[12]。

刘晓欣等人关注孔子与柏拉图节制思想之间的异同,认为孔子与柏拉图节制思想的共同点在于:其一,两人的节制思想都为其政治理想服务;其二,两人对节制思想的培养都依靠音乐、诗乐对人的教化。不同点在于:其一,两人的节制思想基础不同。柏拉图强调法治与理性,而孔子强调德治与情感。其二,两人的节制思想内涵不同。柏拉图节制思想的核心是克制、约束自己的欲望,而孔子则主张对欲望的追求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其三,两人对节制与智慧的关系理解不同。柏拉图将节制等同于智慧,而孔子只是借智慧阐述节制的原则。其四,两人对节制主体的理解不同。柏拉图认为只有劳动者需要社会制约以建立节制的美德,而孔子认为所有人都是道德主体,都应遵守道德规范[13]。

谈火生认为,亚里士多德与先秦儒家对家国关系的理解存在差异,亚里士多德持家国异构观,并在此预设下形成一套完整的政体理论,而先秦儒家则持家国同构观,在此预设下以君主制为唯一政体。基于不同的家国关系预设,亚里士多德未将家庭伦理扩展到政治领域中,而是从完善友爱的维度促进公民德性的完善;先秦儒家则把家庭伦理中的孝拓展至政治领域,形成君臣之间的忠孝规范[14]。

(二)先秦法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

法家是在先秦时期主张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学派,其代表人物主要包括商鞅、管子、韩非子等,当前学界主要从吏治思想视角、正义思想视角、“法术势”思想视角对先秦法家国家治理思想展开研究。

1.先秦法家国家治理的吏治思想研究

邱忠来探究了先秦法家吏治思想的生成与演进历程,他指出,人性自利是商鞅与韩非子的理论前提,此理论预设下,商鞅及其后学认为只能以利益诱惑、刑罚威胁来逼迫官吏为君主效力,君臣关系成为一种工具关系。基于此,商鞅的吏治对策首先是以明确、公平的法律条文治理官吏,其次是在吏治过程中轻罪重罚。韩非子在商鞅吏治思想基础上作出创新发展,对官吏人格素质及能力的要求进行探讨,强调官吏要以“忠君守法”为出仕宗旨,具有“存公去私”的价值理念,具备“中坚外廉”的为官品质,拥有“明察劲直”的执政能力[15]。

宋洪兵认为“竖刁假设”是韩非子吏治思想的理论预设,此理论预设下,政治实践过程成为君主与臣子、官吏之间利益博弈过程,君子与臣子的关系也是一种利益交换关系。在此逻辑下,其吏治的运作思路是使君主与臣子在正当规则主导下进行利益博弈,避免公共权力的滥用。由此,韩非子强调首先在政治领域中要排除私人情感,防止私人情感影响公正政治原则落实,其次要以控制臣子亲属、收集充足信息并根据信息对臣子进行奖赏或者惩罚等手段,防止“贵臣”向“重臣”转变[16]。

焦秀萍认为,韩非子的法家吏治理路是儒家吏治模式的整体性转向,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第一,由德性修为向法治规范的吏治核心观念转变,使官吏在法治的基础上形成自我约束的习惯;第二,由道义担当向功利认可的吏治价值认知转移,使官吏在谋利拥有正当渠道与工作拥有正向激励的基础上形成正确工作导向;第三,由人格典范向制度合力的吏治运作机制转化,依靠自身人格的官吏治理难以指望,应以制度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第四,自律管理向他律控制的吏治实践方式转换,严格落实官吏履职情况给予相应的奖赏与惩罚以改善吏治[17]。

2.先秦法家国家治理的正义思想研究

丁天立指出先秦法家“法”思想中蕴含丰富的“正义”理念。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法”出于民意且与时局相呼应。法是社会关系调整的准则,大争之世下法的“正义”理念源于人民抑制混乱的时代需求。第二,“法”的强制性与规范性。“法”具有普遍约束性与社会规范性是法家“正义”理念的直观体现。第三,“法”的朴素平等观。法家认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法家“民本”思想。法家的重刑主义在社会教化层面促使人民对国家规则产生敬畏情感,其警示功能客观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18]。张娜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角度阐释韩非子正义思想,指出韩非子将个体自利之心视为社会诸多不义现象的根源,因此,如果要在混乱时代下重建社会正义,一方面需要将国家公利置于个人私利之上,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实现,可以加强国家对个人的控制,将个人工具化;另一方面要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捆绑,使个人与国家都能从耕战中受益[19]。此外,张娜还认为韩非子正义思想的本质是规训正义。趋利避害是韩非子的人性假设,此预设下,人的本性会引导其行为模式形成与变化。因此,韩非子实现正义的思路是以国家强制力推行、普及外部的规训,以标准的法来引导与塑造个人的行为取向与行为模式[20]。

3.先秦法家国家治理的“法术势”思想研究

王浦劬等人探索了不同价值取向的法家“法术势”实践模式。其一,以君主利益为优先的价值取向。其基于君臣利益不可调节的逻辑,主张运用道的神秘性,将君主解释为人间道的化身,以君主独裁、术治为主,此时,势成为君主之势。其二,以公共利益为优先的价值取向。其基于规范促进君臣共同利益的逻辑,主张道具有客观确定性,道是自然规律,人人需要遵从,以君臣共治、法治为主,此时,势成为法律之势[21]。赵蓓指出申不害治国方略包括法治与术治两个方面,法治是术治的前提,其一,就法治方面而言,法的作用在于明确君主与臣子的等级界限及等级相应的责任、职能;其二,就术治方面而言,申不害认为君主最大的威胁不是国民、外敌,而是臣子,因此,君主需要时刻监查臣子行为[22]。徐大同提出,先秦法家采用“法术势”的国家治理之道,其一,在法的方面,法是君主治国的基本手段,主张以法作为判断人民言行是非对错的标准,并以公开、严谨、统一的方式执行;其二,在势的方面,权势是君主统治国家的前提,权位不可让与他人,主张施行君主专制制度使权力集中;其三,在术的方面,君臣关系是利益博弈关系,君主需以深藏于心的心术驾驭臣子[23]。

戴木茅指出韩非子将君权衰弱视为国家秩序混乱的根源,此逻辑下,“法治臣民,术防重臣”成为韩非子的国家治理策略以加强君权,进而重建、维持国家秩序。具体而言,其一,在法治方面,依法律治理将从确定预期、拓展个体理性两个方面引导臣民促进社会稳定;其二,在术治方面,法律难以约束重臣,因此,君主首先要在重臣面前隐藏自己喜好、观点,其次要掌握重臣的一切动态,进而操纵他们,防范因重臣篡权而造成的秩序混乱情况产生[24]。

(三)先秦道家国家治理研究

先秦道家是将无为而治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思想的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老子、庄子等,目前先秦道家国家治理思想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无为而治思想研究方面。

欧阳资沛等人认为无为而治是老子政治哲学的核心。一方面,无为而治是老子对君主的劝诫。君主们应该节制私欲,更少地干预人民的生活。君主“无为”使人民能够充分发挥自主能动性,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实现人民的自化、自正、自富,君主“妄为”可能会导致社会动荡与秩序失衡。另一方面,无为而治是对“天之道”运行秩序的模仿。在老子思想中代表自然法则的“天之道”是最合理的运行方式,而代表着人行为方式的“人之道”应朝理想“天之道”道路发展[25]。刘文杰认为无为而治是庄子政治伦理思想的核心,在庄子思想中无为而治是对为政者肆意妄为国家治理实践的批判,为政者不成熟的、偏好性的理念一旦付诸实践,可能会产生负面社会影响。在庄子治理思想中,为政者对社会管理的重点应从“治”转向“辅”,道家范式的为政者应具有公仆意识,其应做的是顺应自然,辅万物之自然而不为,即为人民构建一个舒适、健康的社会秩序,而不是对人民颁布号令[26]。张师伟认为黄老道家治理思想中无为而治思想主要集中于统治者“政”的方面。在执政方面,黄老道家的执政理念在于循理用当。其认为道是万物运行之规律,循理用当的核心思想是按照道的规律进行治理,这要求为政者充分尊重人民的自主性,减少对人民的干预,因此需要做到对人民适度放权与自身简政改革。在君主自身方面,黄老道家认为君主应清心寡欲。君主的政治目的不在于积极的政绩获取,而在于相对消极的顺天地、理阴阳、因四时等调试工作[27]。

陈薇探究了先秦道家无为而治的理性演变过程。首先,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呈复朴与守静倾向,此倾向下的无为意味着君主持道虚静,治理方面要求君主尽可能不去影响人民,充分尊重人民的自我成就性;其次,当无为而治思想发展至庄子那里时,呈“重理而轻常”的趋势,使庄子思想更具灵动、飘逸的气质,更加强调尊重个体的特点,其思想强调促使人民发挥天赋与潜能;最后,在黄老道家时,道逐渐抽象为理,而理的具象是法,因此黄老道家无为而治思想呈明显的尚法性,其无为而治思想强调尊重人民天赋发挥的同时也要求依法而治,进而实现裕民富国[28]。

(四)先秦墨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

先秦墨家国家治理思想包括“兼爱”“尚贤”“尚同”等,以墨子为学派代表人物。近年来,学界对先秦墨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主要集中于尚同思想上。

金紫薇等人指出墨子尚同思想是一种王道的君主专制思想,这种思想一方面认为只有形成明确的君臣关系才能避免国家陷入混乱状态,强调社会成员必须共同接受、遵守体现君主意志的制度与政策,另一方面也强调君主必须具备贤明的特性,接受臣子的合理规谏,否则君主的专制统治将被终止[29]。盖立涛认为仅用“专制”或者“民主”的视角审视墨家尚同思想,是忽视了尚同思想的丰富性。他指出,尚同思想还反映了墨家对政治秩序构建的思考。墨家尚同思想强调需要构建上同于义的政治理念,因为人与人之间不同价值判断的冲突可能使社会进入无序状态,因此必须使一人一义转变为公义,使每个人都遵守国家价值规范,以公义统合社会成员的非道德理念[30]。同时,吴根友等人也不认同墨家“尚同”思想的政治主张是一种专制主义,而是以“共同善”的视角重新诠释墨家尚同思想内涵。他们指出墨子“尚同”思想中“天子之义”并非天子个人及其所代表的小部分利益群体的意志,就超越层面而言,“天”是具有善良德性的人格神,其代表着广大人民的利益,当天子恶行与人民利益不符时将受到“天”之惩罚;就经验层面而言,“天子之义”是人民的整体利益,了解、顺应民意是上下同义的前提,只有上下通情,君主意志才有民意基础,人民才能心甘情愿遵循君主意志,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此角度理解下,墨子的尚同思想反而是一种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共同善”[31]。

(五)先秦兵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

军事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大、先进的军事实力是国家稳定、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先秦兵家是以军事思想为核心的学派,其代表人物包括孙子、孙膑、吴起等。当前学者们主要对兵家战略思想、情报思想、领导思想展开研究。

杨福林分别从条件、手段、目标阐释孙子的战略威慑思想。其一,战略威慑以“备战”“知兵”“慎战”作为实施的前提条件;其二,战略威慑以“伐谋”“伐交”为实施手段;其三,在尊重战争规律、满足战争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战争要素,构建切实可行的战略威慑实施目标[32]。

熊剑平认为孙子情报思想在其军事思想中具有重要作用,他以阐释孙子“知论”与“战论”关系的方式,首先强调对己方、敌方、天、地的情况充分了解才能对战争研判与决策起到先导及支持作用;其次在“知”与“战”的关系上,他指出先“知”是“战”的保障,基于准确、充分情报基础上发动的战争可以获得胜利,或是至少不败[33]。

谢守祥等人指出兵家思想中领导处理上下级关系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出发:第一,攻心。兵家认为领导需要从民心出发,要根据不同问题性质与节点对下属选择不同处理措施,或体现仁厚或体现威严。第二,大局为重。兵家认为领导在惩罚下属时要以组织整体利益为重。第三,擒贼先擒王。领导处理上下级关系时要以关注、解决核心问题为重点[34]。

(六)先秦名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

对名实问题的辩论是名家思想的核心,其学派代表人物包括公孙龙、惠施等。当前,学界对名家国家治理思想的研究较少,仅在偃兵思想上有所谈及。

乔松林等人对名家偃兵思想进行了探析。第一,惠施偃兵论。惠施“偃兵,去尊”的政治理念认为诸侯争霸是为了求尊、求贵,而诸侯国之间存在永恒的差异性,只有当诸侯们认识到这种差异性,才能“去尊”,继而“偃兵”。第二,公孙龙偃兵论。公孙龙认为诸侯国之间本身即是“离”的状态,只要统治者们都清楚认识到这一点并相互尊重,诸侯国之间将会“偃兵”,天下纷争也就停止了[35]。

(七)杂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

先秦杂家思想是通过融合诸家思想而成,因此,其国家治理思路讲究博采众家之说,代表人物包括尸佼、吕不韦等。当前对杂家国家治理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人才思想方面。

邹秀季集中从《吕氏春秋》中阐发杂家人才思想,其包括人才识别思想与人才运用思想两方面。《吕氏春秋》指出,其一,人才除了具备特殊才能和社会价值的基本条件,还需要有崇高的个人理想、侍奉父母的孝顺之心、秉承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的道德品质[36];其二,人才运用需遵循任其所长、责人以人、用人不疑三项原则[37]。

(八)纵横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

国家外交与军事一样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但与军事不同,外交是通过交流等和平手段实现国家利益。先秦纵横家是战国时期从事外交活动的学派,其代表人物包括张仪、苏秦、鬼谷子等。目前对纵横家国家治理思想的研究以游说思想为主。

屈燕飞从《鬼谷子》一书中探析鬼谷子游说思想,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游说原则。全面了解到一切事物的阴阳对立属性,把握其阴阳转换时机,运用阴阳辩证法以达到目的。第二,游说前提。首先在把握自身形势、能力、性格的同时了解对方的一切情报、情况,其次尽量获取对方信任,同时摸清对方的偏好,进而在此基础上采取最佳策略达到目的。第三,游说方法。在尊重事物发展规律的前提下,根据对方偏好、喜好采取相应的谋略以达到目的。第四,游说的尚阴倾向。隐藏自身的目的、情感、手段,避免所施展的策略被对方反制[38]。

三、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存在的不足

学界对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对不同学派国家治理思想研究不均衡。近十年来,对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儒、法、道、墨四大家,而缺少对一些冷门学派国家治理思想的系统研究,如对杂家、纵横家等的研究亟待加强。出现这种情况,客观上是因为冷门学派的历史材料不足,主观上也是因为学者们对冷门学派先贤的思想缺乏关注。“追热弃冷”的研究取向对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的完整把握是不利的,因为冷门学派的国家治理思想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思想谱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也具有重要启示作用。

第二,对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中负面因素的批判性研究不够。以文本量最为丰富的儒家国家治理研究为例,仅谈火生[12]、储昭华[39]、白彤东[40]等少数学者从不同视角对其进行批判性思考。对于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一方面,我们需要积极地阐发其中的精华,如德治思想、法治思想等,以丰富国家治理思想的内涵;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关注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中负面因素的批判性研究。从当代价值角度来看,对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的批判性研究显然对当代国家治理具有重要价值,正如何哲所说:“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正在发生的历史。”[41]当代国家治理中出现的一些负面现象有其观念上的历史源头,如等级观念、形式主义思想等。批判性研究有利于明晰负面现象产生与演进的历史逻辑,进而对治理负面现象大有裨益。

第三,有少数学者研究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时仍未摆脱西方“现代性”框架的窠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42]西方国家现代化的过程不仅是其内部现代性的建构过程,也是将自身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文化选择的现代性方案向全世界扩张的过程,西化的实质就是资本主义世界化。军事暴力、资本输出、文化同化成为西方现代性扩张输出的基本方式。如果简单套用西方“现代性”框架来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会产生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是落后的、应该全面否定的片面观点。

四、进一步推进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的对策思路

进一步推进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研究,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研究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要以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价值导向。2014 年10 月13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文明也是人民创造的。对绵延5000 多年的中华文明,我们应该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思考。对古代的经验,我们要本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的科学态度,牢记历史经验、牢记历史教训、牢记历史警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43]。他强调,治理国家和社会,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过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为今天的镜鉴。中国的今天是从中国的昨天和前天发展而来的。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43]。因此,对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进行深入研究,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第二,研究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原则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要对传统文化进行科学分析,对有益的东西、好的东西予以继承和发扬,对负面的、不好的东西加以抵御和克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能采取全盘接受或者全盘抛弃的绝对主义态度[43]。研究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要自觉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原则要求。创造性转化,就是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中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载体和传播渠道,激活其生命力。创新性发展,就是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增强其影响力和感召力。譬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对德治与法治的相互关系的重要论述即是对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的创新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他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44]。

第三,研究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要对相关薄弱环节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加强对冷门先秦学派国家治理思想研究的支持,目的是全方位并系统地揭示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的内容和精髓。二是加大对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的负面因素的批判性研究。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既有精华的一面,也有糟粕的一面。应运用多种方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不同的视角对其进行批判与反思。既要避免先秦国家治理思想中的糟粕披着现代化的外衣卷土重来,也要时刻审视其是否符合当代的要求。三是加强对先秦诸家国家治理思想的比较研究,其既包括先秦诸家之间的比较分析,也包括诸子之间的比较分析,还包括同国外相关学派和思想家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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